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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系列——中士道(新廣論講記6)▪P19

  ..續本文上一頁楞嚴經》上講到的第四禅無聞比丘,妄稱自己已證聖果。在天報窮盡,衰相現前時,謗阿羅漢,由此身遭後有,直墮阿鼻。

  因此,要思考:只修習有漏禅定能否避免墮落呢?有漏定不同于證空慧,並不能對治苦因煩惱,息滅五取蘊,因此仍然要隨惑業而轉,無力遮止生死遷流。

  可是不了解這一真相的人,總是想維持住輪回的安定與美好。其實,有漏法本是不堅固注定變壞的法,任你如何維持也不可能轉變成堅固的自性。因此,爲維持世間盛事所付出的努力,都只是付諸東流,毫無實義。

  巳叁、攝義

  學人思惟輪回苦時,要在通達苦苦和壞苦之後,進一步致力于思惟行苦。如果只停留在苦苦和壞苦的認識上,就難以發起普厭叁有的心。因此本論特別強調說:如果對于生死取蘊的自性,沒有生起真實厭離,那麼真實的求解脫心就沒有發生之處。

  行苦的相狀用比喻來描述,就像大海中即將沈溺的商主;又像被大水無情沖走的孩子;又像手腳被縛將墮懸崖的人;又像注定要被敵人殺害的俘虜;又像刹車失靈隨時會車毀人亡的車輛。

  觀察輪回中的一切法,就像一輛輛刹車失靈的小車,無法自控地隨業遷流,而終歸毀滅。凡夫俗子不修解脫道,都無力掌握自己的身心,完全只是隨著煩惱和業而轉。像世上的男女老少都是刹車失靈的“車子”,掌握不了自己的命運,最終就變成了一具具的屍體。不但是人,連天上的星星最終也要一顆顆地殒滅。事實上,任何受煩惱和業力支配的法,不論外在多麼清淨、安樂,實際上只是苦性的法,結局只有壞滅,墮入苦中。

  蘭仁巴大師曾經說:就像汙穢製成的物品,不論外在的形色多麼漂亮,其性質仍然是汙穢之物,所以不能以表面形狀的美醜作爲理由,而對它産生好醜之心。同樣的道理,煩惱和業造就的法,不論是好或壞,自性都是無常。因此,對這類法要生起厭離。

  只要還處在輪回的狀況中,行苦就遍在流轉的每一個刹那上。行苦本是五取蘊的體性。受其控製,輾轉地起惑造業,由惑業力而受生諸趣,這就是生生死死的輪回。在思惟認識之後,就像對傳染病患者和他的衣服都會恐懼一樣,對輪回中的任何好壞之法,上至梵天和無色界都同生畏懼。《四百論》說:“諸智畏善趣,等同那洛迦,不畏叁有者,此中遍皆無。”

  總之不論在輪回的高低何處,都同等以苦爲性,是苦的輪轉,無法脫離。所以,輪回並不是什麼安樂洲,而只是火坑、羅刹洲、牢獄,完全沒有得樂的機會。《正法念住經》說:“地獄以烈火逼惱,餓鬼以饑渴逼惱,旁生以互相啖食逼惱,人類以壽命短促逼惱,非天以鬥诤逼惱,諸天以放逸逼惱。輪回猶如針尖,何時也不得安樂。”《寶性論》中說:“輪回生死無始際,衆生流轉于五道,猶如糞穢無香氣,五道之中無安樂。”蓮花生大士說:“輪回中如針尖許的安樂也沒有,即使有一點,也只是變苦而已。”《瑜伽師地論》說:“又無漏界中,一切粗重諸苦永斷,是故唯此是勝義樂,當知所余一切是苦。”

  

  中士道•發起求解脫心的方便

  ◎思惟集谛

  

  

  卯二、思惟集谛流轉次第分四:一、連結文 二、煩惱發生之理 叁、彼集業之理 四、死殁及結生之理

  【第二由集谛門思惟流轉生死次第分叁:一、煩惱發生之理;二、彼集業之理;叁、死殁及結生之理。

  從集谛來思惟流轉生死分叁個步驟:一、煩惱産生的方式;二、以煩惱造集種種有漏業的道理;叁、死沒以及結生的道理。

  辰一、連結文

  【如是思惟五趣、六趣總別諸苦,厭患生死意欲出離,便當觀察其因,念雲如是生死以何爲因。

  思苦就是一一思惟五趣或六趣總的叁苦、六苦、八苦,以及每一趣特別的苦;思惟到量時,認識到生死唯是苦性,法爾就會引發厭患,一心想出離生死;這時就會觀察生死諸苦的因,尋思究竟什麼是生死之因。

  若以“思苦”、“厭離”、“察因”六個字歸攝此句,前後關系便可一目了然,即前前是因,後後是果。由思苦生起厭離,有了厭離心,自然就會觀察苦因。以此爲動機就會轉入由集谛思惟流轉生死的前後次第。

  辰二、煩惱發生之理分叁:一、生死之因,以煩惱爲主 二、應當善巧了知煩惱 叁、抉擇煩惱發生之理

  【今初

  巳一、生死之因,以煩惱爲主

  【成辦生死之因,雖俱須惑業,然以煩惱而爲上首[62]

  導致生死的因,雖然必須具備煩惱和業兩個條件,但二者之中,又以煩惱爲主要。

  從反面觀察。

  【若無煩惱,雖有宿業超諸量數[63],然如種子,若無潤澤及其土等,定不發芽。如是諸業缺俱有緣[64],亦定不能發苦芽故。

  如果沒有煩惱,雖然具有不可計數的宿業,但沒有能力感果,如同種子如果沒有水的潤澤以及土壤、陽光等助緣,決定不能發芽。同樣,諸業如果缺少俱有緣,也決定不能發起苦芽。

  從正面觀察。

  【又若有煩惱,縱無宿業,無間新集,取後有故。

  又如果具有煩惱,縱然沒有宿業,也可以由煩惱立即積集起新的有漏業而取後有。

  以下引教證成立。

  【如是亦如《釋量論》雲:“超度諸有[65][66],非余業[67]能引[68],滅盡俱有[69]故。”

  如是,就如《釋量論》所說:阿羅漢斷盡了叁有煩惱,其相續中所余的宿業不會引生後有,因爲已滅盡了俱有緣——煩惱。

  【又雲:“若有愛,仍當出生故。”

  《釋量論》又說:“如果相續中還有愛取,仍然會出生能引後有的業。”因此會由造集新的有漏業而取後有。

  小結:生死之因,以煩惱爲主,因爲如果沒有煩惱,縱然有業也不可能引苦,相反只要有煩惱,縱然沒有宿業,也能集新業而取後有。

  如此便明了,斷集與了脫生死的重點唯一是對治煩惱。只要斷除煩惱,也就滅盡了引發生死苦報的功能。

  巳二、應當善巧了知煩惱

  【是故開示煩惱對治極爲重要。此複賴于先知煩惱,故于煩惱應當善巧。

  因此,開示煩惱的對治極爲重要。而這又需要先了解煩惱,所以對煩惱的體相、生起次第、因和過患等,應當完全了解。

  “于煩惱應當善巧”,即內心現起煩惱時,能清晰地認識到“這是貪”、“這是慢”、“這是邪見”等等。由此可見,是以在自心上認識爲善巧,而不是以詞句上能記能說爲善巧。

  巳叁、抉擇煩惱發生之理分四:一、正明煩惱 二、如何生起之次第 叁、能生煩惱之因 四、煩惱的過患

  【此中分四:一、正明[70]煩惱;二、如何生起之次第;叁、煩惱之因;四、煩惱過患。

  午一、正明煩惱分二:一、煩惱總相 二、煩惱別相

  【今初

  未一、煩惱總相

  【煩惱總相[71]者,如《集論》雲:“若有法生,即便生起極不靜相,由彼生故,令心相續極不靜起,是煩惱相。”謂若何生,令心相續,極不寂靜。

  煩惱的共同特征,如無著菩薩的《集論》所說:“如果心中有一法生起,當下就生起極不寂靜之相,由于它的産生,而令心相續現起極不寂靜,這就是煩惱之相。”意即,凡是心中産生某法時,能令心相續極不寂靜,這就是煩惱的總相。

  以上說明煩惱的總相是不寂靜性。

  未二、煩惱別相分二:一、十種煩惱 二、二十種隨煩惱

  申一、十種煩惱

  【各別相中有十煩惱。

  煩惱的各別相中,有十種煩惱。

  十種煩惱:五種非見——貪、嗔、慢、無明、疑,五種見——薩迦耶見、邊執見、見取見、戒禁取見、邪見。

  以下從所緣與體相兩方面解釋十種煩惱。

  【貪者,謂緣內外可意淨境,隨逐耽著。如油著布難以洗除,此亦耽戀自所緣境,與彼所緣難以分離。

  貪的所緣是悅意的內有情五蘊或外色聲香味觸等五欲。

  貪的體相是緣內外悅意的境界隨逐耽著。如同油沾在布上難以洗淨,如是耽著貪戀自所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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