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余萬元,送于政府赈災。“衆議謂:常住困難,應留常住。予謂:佛製僧人不得拾遺財,今拾之,已屬犯戒,歸于常住,更爲非義。諸公樂捐己財,以種福田則可,僧人無糧,募化則可,拾遺歸常住,衲不敢也。衆稱善,遂撥爲赈款。”將重慶法會期間所得珍寶字畫,沿途分散,一物不剩,“徒費保存,徒亂人意。”
2、105歲(1944)到雲門寺。
可注意者:
1945年韶關乳源淪陷。雲門開門收容難民,僧俗同甘共苦。夏,村民劫持軍需,虛雲和尚設法解救。1948年帶病赴南華傳戒。冬美國詹甯士來皈依虛老,虛老爲她舉辦禅七。 不去香港,留在大陸。
江西時期——
114歲(1953)到雲居山。 以命相爭,堅持中國佛教傳統,保持僧衣和僧尼生活習慣。一九五二年九月,亞太地區和平會議在京召開。一九五二年十一月中國佛教協會籌備會。一九五叁年四月中國佛教協會成立。 農禅並重。全體僧伽分農墾、建築二隊,一方面建築寺院,一方面自耕自食。 一九五七年一百零八壽誕,爲培養僧才,幫助出家人樹立正知正見,特舉辦大型講經法會。成立真如寺佛學社。海燈法師講經,叁經一論。 反右鬥爭中,受到沖擊。一九五八年春中南局在武漢開會,有人想借此機會弄死虛老,後毛澤東主席發話,解危。 虛老的日常起居。堅持禅定,處處以身作則,不肯換用常住的新席子。自題相贊:這個癡漢不知羞,老大龍鍾逐浪遊,石火命光牛馬走,不分清濁混時流。自家大事猶難顧,專爲他人耽甚憂,但看世事如累卵,多年未得一同俦。真可歎,這老牛!莫到眼光落地使人愁,問渠爲何不放下?待衆苦盡那時休!
(二)度他時期在道場建設方面的啓示
虛雲和尚在道場建設方面,有六個方面值得我們注意。
1、堅持傳統的叢林製度,訂立寺院規約,整理法務儀規,將寺院日常管理納入戒律的範圍之內。 中國佛教叢林,按住持人選的産生方式,可分爲傳賢、傳法、子孫叁種類型。唐宋時期,以傳賢爲主,元以後以傳法爲主,到了晚清以後,基本上以傳子孫爲主。隨著子孫叢林所占據的比例越來越大,中國傳統的佛教叢林製度發生了質的變化。寺院不再具有廣泛開單接衆的“十方”性質,而變成了少數人的私有財産。與之相應,一整套傳統的清規戒律也慢慢地退出了日常生活的舞臺,而成了一種裝點門面的形式上的東西。寺院、僧團因而衍生出與廣大信衆對傳統佛教的期許背道而馳的種種弊端來。叢林之衰落,究其實,就是從這裏開始的。虛雲和尚初到雞足山修複迦葉尊者道場的時候,那時的雞足山就是一個典型的子孫叢林:全山寺廟都被當地的子孫把持著,既不開單接衆,也不許外來和尚住山,既不穿僧衣,不食素,也不上殿、坐香,就更談不上守戒了。虛雲和尚來到雞足山所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恢複寺廟的“十方叢林”傳統,開單接衆。
光緒叁十年(1904)秋,李提督福興邀請虛雲和尚住持大理崇聖寺,虛雲和尚回答說:“吾不住城市。早有願在雞山挂單,而山上子孫不許。今諸位護法,能爲圖一片地,願開單接衆,以挽救滇中僧衆,恢複迦葉道場。此衲所願也。” 在當地官紳的幫助下,虛雲和尚開始了缽盂庵(後改祝聖寺)的修複工作。在接下來的十多年間,虛雲和尚一面四處募化,修建殿宇,一面立定規約,提倡坐香、講經,重振律儀,傳授戒法。在他的不懈努力下,雞足山全山寺院的風氣也漸漸有了改觀。
在修複祝聖寺期間,虛雲和尚針對當地出家人不懂法事儀規之現實,參考金山、高旻等諸大叢林的規製,對叢林中各種法務活動的儀規進行了系統的整理,用于指導大衆的修行,這些儀規包括《鍾板堂當值規約》《引禮寮儀式》《告香儀規》《初壇戒範》《禅堂法器規矩(坐香規約)》《傳戒儀規》《戒期啓谏榜式》等。
同時,虛雲和尚還根據清規戒律,針對寺院各個堂口,製訂了一整套規約,將寺院日常管理納入律製的範圍。這項工作一直持續到雲門寺期間。虛雲和尚所製訂的規約,主要有《共住規約》《客堂規約》《雲水堂規約》《禅堂規約》《戒堂規約》《愛道堂共住規約》《衣缽寮規約》《教習學生規約》《大寮規約》《浴室規約》《農場組織簡章》等。這些規約,在虛雲和尚的法嗣所住持的道場中,到現在依然被遵循著。
民國十八年(1929)春,虛雲和尚應國民黨海軍部長兼閩省主席楊樹莊、前主席方聲濤等官紳之邀請,住持鼓山。鼓山雖是閩中首刹,晚近以來,由于戒律松弛,管理混亂,寺院道風日頹,僧人習氣垢重。虛雲和尚來到鼓山後所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于1930年正月製訂了《鼓山湧泉寺安單規則》,以期整頓寺規,清理職事,革除陋習,恢複傳統叢林的用人、傳戒、坐香等製度。該規則在《海潮音》上發表之後,得到了當時僧界的普遍認同。虛雲和尚在整理鼓山事務的過程中,遇到了罕見的阻力,尤其是先前那些通過出錢買得知客之職的僧人們,反對尤爲激烈,其中竟有人暗中在大廚內縱火,欲加害于虛老。但虛雲和尚鐵肩擔義,毫不退縮,將個人安危置之于度外,終于使鼓山的道風爲之一新。
鼓山之後,虛雲和尚接著又先後修複了南華、雲門、雲居等祖師道場。每至一處,虛雲和尚都堅定不移地秉持叢林的傳統精神。這裏特別值得一提的是,虛雲和尚每修複完一處道場,即把道場交給他人住持,而自己依舊孑然一身,雲遊他方,從來沒有想到要把這些道場據爲己有,或者出于私心,留給自己的剃度子孫。虛雲和尚有一個不成文的規矩,就是從不用自己的剃度弟子當侍者,從不把自己修複的道場傳給自己的剃度弟子。回顧一下虛雲和尚所修複的祖師道場,多是他家弟子當住持,或者是通過大衆推舉、抽簽後,亦可由自己的法嗣當住持。虛雲和尚所傳直系法嗣,一般都不是自己的剃度弟子,不以是否在自己座下剃度爲標准,唯以戒行清淨、道心堅固、修行精進、能發心爲常住做事爲標准。早在住持雲棲寺的時候,虛雲和尚就有此規定:
“住持退位,預先同退居班首、書記、大衆商同,公舉寺內外賢能。如人衆多,須用桂圓書各人之名,于韋馱聖前拈簽,以叁次爲准。無論十方子孫,均必具法卷。不定何家,無法卷者,須續本寺先代之法,不能接現在住持之法,然後方得入院。鍾板揵椎,不能擅改。”
虛雲和尚之所以要這樣規定,就是反對叢林子孫化,維護十方叢林的傳統。
在寺院職事的請用方面,虛雲和尚也是嚴格按照傳統叢林的規矩去做的,決不肯任人唯親。他說:“僧衆請職,必須量才,無論十方戒眷,不得私情取用;如請首領職事,當會同舊職事商請。” 現在回想起來,虛雲和尚生前所修複的這些道場,到現在爲止,之所以還能夠保持著中國傳統叢林的一些特色,與虛雲和尚堅持傳統的叢林製度、將寺院日常管理納入戒律的範圍之內的做法有著密切的關系。
2、重視傳戒、講戒,引導出家衆誦戒、學戒,從而達到知戒、守戒的目的。
戒律,就個人而言,是修行解脫的根本;就道場而言,是維系道場清淨的前提。古來祖師大德,凡住持道場,無一不重視傳戒、講戒,誘勸大衆誦戒、學戒,知戒、守戒。虛雲和尚非常重視戒律。他在《新戒堂看單便語略》中對新戒們開示說:“你們衆位,既然發心求戒,當知戒法最爲尊重,不但一佛推重,而佛佛皆然。故我釋迦如來,臨涅槃時,告大衆曰:“我滅度後,于像法中,應當尊敬波羅提木叉戒。波羅提木叉者即是衆等大師,如我住世無異此也。”所以世尊說一切法,無非勸人持戒。……夫戒者,乃生善滅惡之基本,超凡入聖之玄機,于一切法中,最尊最上,故稱叁學之首,所以因戒生定,因定發慧。六度萬行,不離于戒。……夫戒者,梵語,波羅提木叉,此雲戒,爲一切之師。何也?過去諸佛因之成道,現在菩薩以之度生,未來行人由之解脫。故經雲:“戒如平地,萬善從生;戒如良醫,能療衆疾;戒如明珠,能破昏暗;戒如寶筏,能渡苦海;戒如璎珞,莊嚴法身……”種種譬喻贊歎,莫能盡說。以此推之,則守持戒法,可以成道利生,無複疑焉。如今你們衆位,既發心求戒,必須要熟讀戒相,專精律儀,方能嚴護威儀,堅守淨戒。但願衆位,受戒後,總爲人天師範。”
虛雲和尚從修複祝聖寺開始,一直到他圓寂,每年春天都依例開壇傳戒,幾乎沒有間斷過(除在雲居山期間因受政治氣候的影響不能年年堅持傳戒外)。在《鼓山湧泉寺安單規則》中,虛雲和尚就規定:“議每年傳戒,自叁月初十日起,至四月初十日圓滿,于內專律儀,廣明止持作犯,以基叁乘……”在舊中國政局動蕩、戰火紛飛的歲月裏,能夠這樣堅持年年如理如法地傳戒,是非常不容易的。
除了傳戒之外,虛雲和尚還非常重視組織出家人誦戒和學戒。虛雲和尚每住持一處道場,必定要求全寺僧衆,在每月幾個特殊的日子裏,堅持誦戒,同時宣讀共住規約。虛雲和尚在《雲棲寺萬年簿記》中規定:“朔望誦戒,自住持以及清衆,須齊到聽誦。有要事須先陳明,如無故任意不到者,議罰。”《鼓山湧泉寺安單規則》亦規定:“議律爲道本,不容忽略。諸佛半月自誦,凡小何能廢置。今爲調衆方便,寬展時期。
十四、叁十誦《梵網經》,初八、廿叁誦《四分律》。無論何人,不得擅停。違者擯。” 到現在爲止,虛雲和尚座下幾位大弟子的道場,如雲門寺、雲居山、柏林寺等,仍然保持著每月初一、十五誦戒,宣讀常住規約、民主檢討常住管理事務之傳統。
爲了幫助僧衆更好地體會佛製戒律的精神,虛雲和尚還經常組織年輕的僧人學習戒律,有時候是自己講,有時候聘請其他大德來講。如民國二十二年(1933)鼓山春戒期間,虛雲和尚特地邀請應慈老法師前來開講《梵網經》。一九四叁年六月,虛雲和尚在南華寺專門開設了戒律學院以教育青年僧衆。虛雲和尚在《重興曹溪南華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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