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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與受

  施與受

  靜波法師

  (1997年7月25日)

  

  尊敬的淨慧大和尚、尊敬的各位法師、各位同學:

  非常感謝淨慧大和尚給我這樣一個學習的機會,也非常感謝各位給我這樣一個法供養的機會。我感覺這七天的時光非常難得,值得珍惜。這是我們爲共同認識佛法所結下的因緣,更加難能可貴,讓我們彼此珍惜這個機會。我講的題目是《施與受》,下面分叁個部分來講。

  一、施與受的意義

  施,就字義而言,就是給予,施予幫助,也可以說是奉獻。佛教徒講究一種奉獻的精神。施有叁種:第一種是財施,是指在經濟上幫助別人。第二種是法施,是用佛法來布施。《維摩經》講:“諸供養中,法供養勝。”《普賢行願品》講:“諸供養中,法供養最。”這種布施關系到對人生真谛的追求,是非常難能可貴的。第叁種是無畏施,是以悲心幫助衆生減少憂慮和苦難。悲心就是悲憫之心,看到別人痛苦我也痛苦。這種心是很難的,特別是在現實社會中,更是難能可貴。

  受,就字義而言,指接受、忍受和承受。一般來說,受也有叁種:第一種是無可奈何的受,我們在遭受人生苦難之時,唉聲歎氣,無可奈何,沒有辦法,自認命苦。第二種是爲某種目的而忍受。有一種人認爲學佛就是忍受。這種忍受是有意義的,但往往也比較消極。第叁種是受無所受。他盡管承受了,但沒有那種“感受”。也就是說,對于好的、壞的、善的、惡的,他以平等心來對待,所以不爲之所動。這種境界是成佛的因緣,是我們佛教徒所追求的。

  可見,施與受是佛教實踐中最重要的工具和手段之一。一般來說,我們每一個佛教徒都面臨這樣一個問題:作爲一個佛教徒,怎樣把握施與受的分寸?面對現實,關于施與受,大家的境界不同,因爲因緣不一樣。在施與受的態度上,可以看出凡與聖的區別。也可以這樣說,我們通達了在施與受上態度的差異,就可以有所突破。我們原來不願意給大家,後來願意給大家,這裏究竟應該掌握一個什麼樣的分寸,這是我們面對的一個問題。佛陀在施與受上的境界是究竟圓滿的。我們在今生恐怕達不到那種境界,但至少要達到比較圓滿的境界。這個突破的過程在佛法上顯得尤爲重要。因爲,我們每個人都有一個弱點,都有悭貪的病,這個病不治是不行的。要對治悭貪的病,必須要布施。如果你不布施,你這種病就沒辦法根治。其次要對治的是嗔恨。你對人的嗔恨,對有情的嗔恨,對自然環境(也就是一切法)的嗔恨必須要用忍受來對治,這樣,我們的嗔病不能得以根治。進一步來講,在六度上,布施和忍辱是兩個最重要的法門。我們可以把這兩個法門看成兩個門徑,兩條學習佛法的路。我們能夠了解這兩個法門,並且循著這條路走進去,對于我們學佛來說是至關重要的。這可以說是一種成佛的訓練的過程。也就是說,你要成佛,不能單靠對語言文字的了解。對佛法的基本理論有深入的認識,能講能背幾本經,這是重要的,但更重要的還是要實踐。沒有實踐,也就沒有意義。循著施與受這兩個最好的法門路線走進去,作爲一種訓練,這種訓練的過程,也就是佛道逐步圓滿的過程。但願每個人都能借助這兩個法門來不斷地改造自己,使我們能夠不虛擲此生。

  我們在生活中的問題,一個是悭貪的病,一個是嗔恨的病,但最根本的還是貪。我們不能白白度過這一生,因爲人身畢竟難得。“人身難得今已得,佛法難聞今已聞,此身不向今生度,更向何生度此身!”人身難得,佛法難聞,如果不向今生度此身,等人身一失,就麻煩了。輪回來輪回去,你就糊塗了。你能不能再得人身,還是一個很難預料的問題。

  二、世間的施與受

  1、施與受的障礙是自我

  一般來講,我們不願意施,也不願意受。可以說,對世間的一切事情抱著很自私的想法,這是很狹隘的。所以,學佛的人要認識自我,而且要打破自我這個枷鎖,走出來才有希望。自我是我們不能施受的根本原因。自我是主宰義、實在義,我們每個人都賦予我們自己以主宰的意義,以我爲中心。所以,我是主觀,別人都是客觀。盡管我們不能長命百歲——當然,長命百歲也有個終點——但我們根本就沒有考慮到我們要告別人間的問題。老子說:吾有大患,爲吾有身。有這個身體就非常麻煩。人有了這個身體,就開始爲自己著想,因爲他要同別的自我産生沖突,彼此非常多年來隘。我有個自我,我們在座的諸位都有個自我。這種自我彼此之間都是狹隘的。只有境界非常高,修得不錯,才能容忍別人。我們恰恰都是凡夫,彼此的忍耐和幫助都是非常有限的,往往表現出人性的很多弱點。因爲我們是人,這也是很正常的。通過學佛,這是可以改變的。

  我們生存在現實的空間裏,我們也在修行。作爲一個自我、主宰的修行,我們修行的往往是財色名食睡。很多人修得比較成功,就得意忘形了。有的人修得比較差勁,所以就悲哀、沮喪。當然,一個人在這些方面能否修得成功,既靠他的現世努力,也有他的宿世因緣。比如,有人看見別人當官、發財就很不服氣,覺得他沒什麼本事,爲什麼能當官、發財呢?我覺得,你沒必要嫉妒、嗔恨。問題是你不知道人家已播種了,播種了就會有收獲,而你沒有播種,所以就不應該收獲,這是很合乎情理的因果法則。我們要是了解了這一點,就會心平氣和了,這是起碼的承受。正是因爲彼此都有“我”,所以彼此不能相容,于是就産生了一種界定,就有了一個圈子,彼此之間就成爲障礙,自己的自我不能給對方的自我一個機會。比如說上公共汽車,公共汽車來了,上面很擠,但只要我們自己上去了,就希望汽車馬上開走,就會覺得上面夠滿的了,下面的人再別上了。但是,上面有了很多人,我還沒有擠上去,我就希望無論怎麼擠我都得上去。這說明自我不能給別人機會,這是狹隘的,也是非常可怕的。作爲人來講,這又是很正常的。

  作爲佛教徒,我們要突破自我,自我是存在的,我們不能否認它。不承認自我,也就不能突破自我這個圈子。由于有了這個圈子,你就會感覺到我的家,我的妻子,我的房子,我的財産,我的煩惱,甚至我的一切的一切。你會感覺到這些東西對我來說是至關重要的,因爲你有一個“我”在。如果你沒有“我”的話,這一切也就沒有意義了。由于強烈的自我作怪,就會産生一種界定,這種界定是以自我爲中心的,自然不會給別人的自我以機會,甚至會傷害別人的自我。我們的自我彼此不能相容,就會彼此傷害,或是損人利己,或是損人不利己,或是莫明其妙地像個瘋子一樣去傷害別人。後面這種人因爲內心不平衡,有一種畸型的變態心理,因而去報複,去殺人,這是非常可怕的。可見,自我是禍根。既然有了自我,我們幫助別人的時候就比較狹隘了,幫助如同交換一樣,所謂投之以桃,報之以李。中國有句俗話說:人不爲己,天誅地滅。人首先考慮的是自我,一旦自我受到傷害,我必然會同他人産生強烈的沖突。社會上因爲錢財打架而喪命的事情不勝枚舉。個人之間、家庭之間、國家之間,很多情況下都是因爲錢財問題而鬧翻了,這是個悲劇。即使是最好的朋友,也可能因爲錢財等問題而産生矛盾,甚至反目成仇。人們常說,人情冷暖,世態炎涼。如此看來,人與人之間的相互幫助就不是真誠的。也就是說,我幫助你了,你也得幫助我,否則這種幫助就不存在了。關于自我,我舉一個例子。有一位居士到我那裏對我說,他已打破了自我。我問他坐什麼車來的,他說是坐公共汽車來的,這不還是有自我嗎?後來我說,我還有自我,我要去吃飯,你沒有自我,就在這兒呆著吧。等我回來,他已不在了。這個人根本就不清楚自我和無我之間是一種什麼關系,他的這種“無我”是假的。很多佛教徒冒充無我,實際上沒有實證沒有實證,沒有說服力。我覺得,學佛的人該怎麼樣就怎麼樣,不要吹牛,這沒有什麼意義,因爲境界不是吹出來的,而是鍛炬出來的,是靠施與受這種工具和手段表現出來的。如果沒有這兩種手段,你無法表現出你的境界。很多人的無我都只是挂在口頭上,沒有實質內容,這種“無我”有多少意義呢?一個假“無我”的人會真誠幫助別人嗎?不會的。

  2、以自我爲出發點的施與受

  以自我爲出發點的施有以下幾種:第一種是以獲取物質財富爲條件的施。無論我們是否承認,當今的社會是一個經濟社會,物欲橫流,大家更注重物質現實。有一次,一位出租車司機對我說:錢是我爸爸,人生吃喝玩樂而已。他覺得開車拉顧客能夠賺錢,是一種交換。他給我提供了方便,同時也獲得了一種利益上的收益。在物質文明還不到位的時候,現實中的這種情況是很正常的。當今社會人們對物質的追求大爲熱情,在這種思想指導下,人們幫助別人常常是爲了投之以桃,報之以李,我給你八兩,要換回半斤,好像做交易和做買賣。所以,人與人的幫助不是非常真誠的,往往是互相利用,這與佛教徒是格格不入的。如果一個佛教徒是這樣一種心態,就應該改正。你如果不改,就不能算是一個佛教徒,至少不能算是一個很好的佛教徒。如上所說,幫助別人時常常有一種明顯的物質交換的思想,比如大家司空見慣的回扣和經濟人,已經沒有人感到不正常了。我幫助你了,就應該有收獲,有報酬,這就是一種交易。尤其是在不能公平競爭的環境當中,這種現象表現得更加突出。在以交換爲前提的幫助和布施之中,人們有時也顯得精疲力盡,但仍然樂于此道。因爲他認爲,作爲一種補償,自己馬上就會財源滾滾。這種施予應算是一種迂回戰術:他幫助你了,過一段時間,或者通過人情關系,你給他一種回饋,就像一種投資,馬上見效。如果人與人之間只是這麼一種關系,對國家來說是非常可怕的。應該說,一般人更注重這種施予,而這種施予分明帶有極大的缺陷,一旦無常萬事休。事實上,錢這個東西,花是你的,不花就不是你的。很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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