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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信仰簡論▪P5

  ..續本文上一頁者爲中心的聖僧衆的集合(在小乘中甚至有將佛陀判在僧數的主張),以及一般出家僧衆的集合,他們即是佛教兩類性質的僧團。《長阿含經》卷二雲:“歡喜信僧,善共和同,所行質直,無有谀谄,道果成就,上下和順,法身具足,向須陀洹,得須陀洹;向斯陀含,得斯陀含;向阿那含,得阿那含;向阿羅漢,得阿羅漢;四雙八輩,是謂如來賢聖之衆,甚可恭敬,世之福田。”[16]此中所說即是聖僧衆。在正法,甚至在像法時代,僧團是以聖僧衆爲核心的,而在末法時代,僧團即是凡夫集合爲普遍。在聖者個體意義上的僧,以及在出家聖衆和合意義上的僧,皆稱僧寶,如窺基的《大乘法苑義林章》卷六雲:“聖道現前斷減煩惱,內理無诤,外事和合,可名僧寶;設非沙門,住聖道者理無诤故,皆名僧寶。”也就是說,“一切住向、住果、住道叁乘聖衆,名爲僧寶”。[17]但凡夫出家衆在正信、和合意義上,亦可方便稱馬僧寶。

  僧實在佛未圓寂前,是在佛陀的直接引導下的修行、弘法、導衆的主要力量,在佛圓寂後,則又獲得新意義,即又是傳承、住持佛法的主體。這樣,作爲僧寶的個體以及和合集體,特別是作爲聖者的僧寶以及作爲聖衆的僧寶,對法有直接的悟人,是真實的修行者,是真正的弘法者,是真正住持佛法者,簡言之,是如來家業的真正荷擔者,當然也就如同佛陀一樣,是衆生歸敬、依止的對象。這種對聖者或者聖衆的歸敬、依止,是隨順或者說根源于對佛陀的歸敬、依止的,是僧信仰的主要含義。依于僧信仰而開發、形成了特殊的聖者信仰,比如在大乘中,形成了種種菩薩信仰,如觀音信仰、彌勒信仰、文殊信仰、普賢信仰、地藏信仰,等等。這些聖者在有緣衆生眼裹即是佛的化身。

  在末法時代,有證量的聖者罕見,僧衆一般是凡夫修行者之集合體,因此,對僧的信仰在性質上就有所變化,從其表法的角度應該尊敬,但在修行方面並不一定完全可以依止。但末法時代對僧的信仰形成了一種顛倒現象,即由于末法衆生善根弱薄,業力習氣勢大,反映在僧信仰中,即是將凡夫僧置于諸佛諸聖者之上,而在相當程度上阻斷了對佛聖者的信仰:像在西藏密宗以及中國化佛教中此類現象非常普遍,所謂只知祖師、上師,或者師父,不知佛。在此情況下,應該強化佛信仰,以及法信仰,將僧信仰解讀爲對聖者的信仰,而非現前的僧或僧團的信仰-

  在小乘中,修行是指向㈩離的,因此修行必以㈩家衆亦即僧團爲本。而在大乘中,修行爲自度度他的菩薩行性質,注重智悲與方便,出家衆在修行方面並不具有特別優勢,因此,從修行角度看,出家僧的地位下降,在此意義上,僧信仰在小乘與大乘中的含義是有所差別的。

  4、小結

  在對佛寶、法寶、僧寶的信仰中,佛信仰、法信仰是最爲基本的,對二者必須平等強調。法是佛陀所領悟(證法)、所安立(教法)的,同時佛也是通過法以及領悟法覺悟的,二者本就不相分離,所以不可偏廢。如果唯強調佛信仰,而忽略法,則易誤解佛教爲神教,從而墮人對造物主、救世主的崇拜;如果唯強調法信仰,而忽略佛信仰,則易墮入盲目的祖師崇拜以及“佛心自用”的弊端。因此,佛教信仰的基本原則是要以佛信仰爲前提,法信仰爲根本。在此基礎上,再樹立僧信仰,以僧寶爲佛教修學的具體領路者,在僧信仰中,對聖者以及聖衆的信仰是中心,是與佛信仰,法信仰並重的。但對一般僧衆,就不能完全、無條件的信仰,必須有所區別。否則,極易造成顛倒與邪信。

  在佛教信仰中,還必須注意性質的區分,即可分爲小乘信仰與大乘信仰。這是由小乘與大乘二者具有不同的乘體或者說乘性決定的。二乘皆爲佛陀安立,但小乘是佛陀示現解脫相而爲解脫道根性衆生施設的,大乘是佛陀示現大菩提相而爲菩提道根性衆生施設的。因此,就小乘而言,叁寶是顯現解脫相的佛實,小乘法寶,小乘聖人爲核心之僧寶;但在大乘看來,叁寶是顯現大菩提相的佛寶,大乘法寶,菩薩爲中心之僧寶,在此區分的基礎上所建立的佛教信仰,當然也相應是二分的。

  四、佛教信仰的原理

  1、佛教信仰的層次

  佛教信仰的成立是一個值得認真探討的問題,這是一種從信仰的發生論意義上的考量,在現代經常從信仰與作爲內在認知能力的理性的關系角度發問,比如,如果是理性爲先,信仰如何可能發生

  如果是信仰爲先,理性又如何可能

  等等。這裹面預設有一個前提,即信仰與理性是沖突的,不能並存。這樣的思路實際是西方基督教考量信仰與理性關系的一個投影,這也是在現時代西方文化占世界文化主導地位的反映。如果不認真思考與解決這個問題,佛教的信仰以及理性問題就會落入基督教文化的文化與宗教義境中去,而遮蔽佛教的基本性質,並導引佛教徒喪失其主體性、本位性立場。按照佛教的教理看,佛教信仰與佛教理性的關系的性質絕然不同于西方基督教中信仰與理性的關系陸質。就後者而言,其信仰是對神的崇拜與服從,而理性是在人本位上看待、分析事物的能力,二者具有不可調和的內在矛盾。但佛教的信仰與佛教的理性皆是指向出世的善根所顯發的,是善根顯現的不同側面,互相增上而不相違。在此意義上的佛教理性,作爲佛教善根之所顯現,根本不同于世俗的人本的理性,後者在佛教看來是衆生的共業力之所感引、由世俗習氣之所顯現,最典型者莫過于科學理性、日常經驗理性、各種傳統文化理性,等等。

  ㈠)佛教理性的層次

  佛教信仰與佛教理性雖然同是佛教善根所顯現,即一體而各別顯現者,但在修行者的修行過程的不同階位有隱顯之不同。從佛教以智慧爲本的立場看,佛教強調的是智慧最終對信仰的超越,因此,在佛教修行的道次第中,佛教理性方面是基本的參考坐標。

  必須明確,在任一衆生那裹,沒有永恒不變的佛教理性,佛教理性是隨著修行境界的提升而變化的。按照佛教修行進趨的方向看,佛教理性必然會曆經一個不斷增強、淨化,最終臻達圓滿的過程。具體而言,在皈依發心始的早期階段,通過正聞熏習,佛教理性雖然不斷增強,但總體較爲薄弱,而且由于沒有生起對佛教整體的確定性透徹解悟,也就是真正的勝解,此時的理性還不是真正的理性,可稱順理性。“順”是指與理性不相違,能夠引發理性生起。在順理性生起的基礎上,隨著對法的聞思的進一步深人,正見得以確立,或者說加行無分別智得以産生,以此爲基礎即將對法有真正的悟人,即引發真實智慧的生起,這一階段的佛教理性可稱爲正見、加行無分別智,也就是理性本位。在智慧生起後,佛教理性已得淨化,即是智慧,因此此階段佛教理性可稱智慧,亦即悟性。而在最終果位階段佛教理性淨化完成,而得圓滿,即是圓滿智慧,因此,在此意義上佛教理性可稱圓滿智慧,亦即圓悟性。這樣,按照佛教理性的變化而形成的四個層次,即順理性、理性(正見、加行智)、悟性(智慧)、圓悟性(圓滿智慧),可將佛教修行階次大致分爲四個階段:一、順理性階段,二、理性(正見、加行智)階段,叁、悟性(智慧)階段,四、圓悟性(圓滿智慧)階段。

  以大乘佛教爲例。在皈依發心後的資糧道上,以正聞熏習與修積福德資糧爲主,此時爲順理性階段;在加行道上時,由于臨近見道,聞思之力強盛,主要積累智慧資糧,按照唯識學的看法,已有加行無分別智,能夠如理作意,此時可稱爲理性階段;而在見道後,佛教的根本智慧——般若或說根本無分別智——已經生起,佛教理性得到淨化,因此,可稱爲智慧階段,即悟性階段。到圓滿覺悟的佛地,此時佛教理性的淨化圓滿,稱爲圓滿智慧階段,即圓悟性階段。

  這樣,佛教理性貫穿修行過程的始終,但在性質上有階段性的不同。

  (:)佛教信仰的層次

  相應于佛教理性的四層次,佛教信仰也可區分爲四層次。就總的趨向而言,佛教信仰在自皈依發心始的修行過程中會不斷進化。在初期階段,信仰都是對外在對象而生起的,換言之,此時信仰所觀待的對象都屬于外在性質,不僅佛、僧寶,法寶也是如此。這一階段的信仰可稱爲外在信仰。在下一階段,對佛教整體乃至一切法的勝解的生起,使信仰漸趨于內在化,即由加行無分別智的生起,對叁寶能夠如理思惟,漸漸趨向于平等或者無分別的信仰。此階段的信仰可稱爲順內在信仰。在此階段之後,根本無分別智生起證人真如,信仰真正內在化,即對叁寶已能平等、無分別地生起信仰,但仍不圓滿。此階段的信仰可稱爲內在信仰。但到最後的成佛位,已經超越對僧寶的信仰,而與佛寶融爲一體,于法寶圓滿證悟與修集,因此信仰不僅圓滿地內在化,而且已經圓滿地平等化、無分別化,可稱平等信仰,或者圓滿信仰。

  (3)佛教信仰與佛教理性的隱顯關系

  從佛教信仰與佛教理性的關系看,在不同階段二者有隱顯的不同。具體而言,佛教信仰在佛教皈依發心的第一階段修行的進趨中,隨著佛教順理性的不斷增強而有所隱化;在修行的理性階段,信仰隨著正見的建立,而明顯開始淨化,在形式上與加行無分別智構成隱顯的差別存在狀態,但由于智慧只是加行性質,這種隱化仍是淺隱階段;在悟性階段,隨著理性的淨化,信仰也被淨化,結果信仰不再直接外現,而唯顯現智慧方面;而在圓悟性階段,理性被徹底淨化,而信仰也被徹底淨化,而徹底不顯現,唯有智慧顯現。從信仰與理性的關系角度看,此四階段相應于佛教理性的四階段,可依次稱爲信仰之漸隱階段,或者信仰之偏顯階段,信仰之淺隱階段,信仰之真隱階段,信仰之徹隱階段。此中第一階段信仰雖然稱爲漸隱,但實際是佛教信仰表現最爲外在化的階段,所以又稱爲偏顯階段。

  可以根據大乘的道次第再分析一下佛教理性與佛教信仰。從前文已知,相應于大乘的四理性階段,佛教信仰的“澄淨性”亦次第有別,而且對修行者的意義也漸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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