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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學的萌芽:兩晉時期的律學活動(王建光)▪P3

  ..續本文上一頁力。正如時在京師建業的支道林所言,後趙“百姓因澄故多奉佛,皆營造寺廟,相竟出家”。(《晉書》卷九十五《藝術傳》)石虎雖然不能盡從其所言,但仍得益不少。後人以“佛澄適趙,二石減暴;靈塔放光,苻健損虐”之語對此作了精辟的概括。(梁《高僧傳》卷七《慧嚴傳》)

  二、道安的戒律觀和律學活動

  釋道安(314—385),本姓衛,常山扶柳人,十二歲出家,受具後遊學至北方佛教中心邺城,入中寺佛圖澄門下並受重視。道安對佛教義理有著精湛的把握,所以他起初講經時面對“疑難峰起”,而能“挫銳解紛,行有余力”。道安隨後遊方問道,備訪經律,又從業于竺法濟和並州支昙。四十五時,道安返還冀地住受都寺。此時道安英名遠播,被歎爲“安法師道學之津梁,澄治之垆肆矣”。不久四方學士競往師之,前秦國主苻堅也欲致之以爲輔佐,晉孝武帝也有诏,給其俸一同王公。

  作爲中國佛教發展承前啓後的重要人物,道安不僅通過注釋經典、編寫經錄、組織翻譯、定音核文等活動廣布佛法,同時也爲中國佛教的規範化發展做出了重要的貢獻。

  (一)道安的戒律學思想

  道安著作繁多,據巨贊法師考證有如下幾類:其一是見于各大藏中的《人本欲生經注》一卷;其二是見于《出叁藏記集》中且標明爲道安法師所著的經序十四篇;其叁是載于《出叁藏記集》,未標作者但肯定爲道安作的經論序六篇,以及《新集安公疑經錄》和《新集安公注經錄》;其四,不載于《出叁藏記集》而存于《鼻那耶經》卷首的《鼻那耶經序》一篇。道安佚失的撰述更多,僅見于《出叁藏記集》存目的即有叁十種,另外存目于隋代《衆經目錄》、《隋書·經籍志》、《唐書·經籍志》以及篇名見于唐元康的《肇論疏》、《文選注》、《樂邦文類》中的還有八種。①這些經論序不僅敘述了經文翻譯的緣起和經過,也反映了道安對經文內容和精神的研習與領會。在諸多著作之中,與戒律相關的有《比丘大戒序》一篇(見于《出叁藏記集》卷十一)、《鼻奈耶序》一篇(見于《大正藏》第二十四冊),今天失撰者被認爲是道安所作的《比丘尼戒本所出本末序》和《關中近出尼二種壇文夏坐雜十二事並雜事》卷前中後叁記(均見于《出叁藏記集》卷十一)。道安另有今天已經佚失的《法集舊製叁科》等。

  道安非常強調叁藏之中戒律的重要性。他說:“世尊立教法,有叁焉:一者戒律也,二者禅定也,叁者智慧也。斯叁者,至道之由戶,泥洹之關要也。戒者,斷叁惡之幹將也;禅者,絕分散之利器也;慧者,齊(濟)藥病之妙醫也。”(《出叁藏記集》卷十一《比丘大戒序》)因此道安非常重視比丘的持戒修行,並貫徹以律製僧的精神。如他說:“若精進持戒,同亦當歸死,不精進持戒,同亦當歸死。甯持戒而死,不犯戒而生。”(《出叁藏記集》卷十一《比丘大戒序》)所以他做到“笃性精進,齋戒無阙”。(梁《高僧傳》卷二《道安傳》)同時,道安也不無羨慕地說:“外國重律,每寺立持律,月月相率說戒。說戒之日,終夜達曉,諷乎切教,以相維攝,犯律必彈,如鷹隼之逐鳥雀也。”(《出叁藏記集》卷十一《比丘大戒序》)

  盡管此時律學經典翻譯不備,但道安通過研讀佛法大義,已經從更爲完整的層面上認識到了佛教的經律論叁藏的關系。對于戒定慧叁學,道安不僅認識到戒是斷叁惡之幹將,禅是絕分散之利器,慧是齊藥病之妙醫,他更強調說:“具此叁者,幹取道乎何有也。夫然用之有次,在家出家,莫不始戒以爲基址也。”(《出叁藏記集》卷十一《比丘大戒序》)既然戒爲能斷一切邪行之劍,所以他也強調戒爲叁學之首。如他說:“戒雖檢形,形乃百行舟輿也,須臾不矜不莊,則傷戒之心入矣。傷戒之心入,而後欲求不入叁惡道,未所前聞也。故如來舉爲叁藏之首也。”(《出叁藏記集》卷十一《比丘大戒序》)

  鑒于當時真正的律學經典翻譯不完備,我們可以看到道安對這種現象的拳拳之心。他曾自歎說:“道安常恨,叁藏不具,以爲阙然。”(道安《鼻奈耶序》,《大正藏》第二十四冊)“雲有五百戒,不知何以不至

  此乃最急。四部不具,于大化有所阙”。(《出叁藏記集》卷九《漸備經十住胡名並書敘》)他還說:“吾昔得大露精比丘尼戒,而錯得其藥方一柙,持之自隨二十余年,無人傳譯。近欲參出,殊非尼戒。方知不相關通,至于此也。”(《出叁藏記集》卷第十一《比丘尼戒本所出本末序》)其對戒律之渴仰之情由此可見一斑。

  當他得聞罽賓叁藏法師佛陀耶舍諷鼻奈經甚利,並已經來至長安時,隨即請其翻譯。在道安的努力下,于是佛陀耶舍誦出梵文,竺佛念爲譯,昙景筆受,兩月有余則譯出《鼻奈耶》四卷,長期困惑僧衆的二百六十事疑礙之滯,頓時謾然。此律譯成後,道安釋然,歎道:“二年之中,于此秦邦,叁藏具焉”,“而今而後秦土有此一部律矣。”欣喜之情躍然紙上。(道安《鼻奈耶序》)

  道安那篇頗有先秦散文風格的《比丘大戒序》中說的:

  昔從武遂法潛得一部戒,其言煩直,意常恨之。而今侍(按:指昙摩侍,于律特善)戒規矩同,猶如合符,出門應轍也……而嫌其丁咛,文多反複,即稱命慧常,令斥重去複。 常乃避席謂:“大不宜爾。……戒猶禮也,禮執而不誦,重先製也,慎舉止也。……此土尚書及與河洛,其文樸質,無敢措手,明祗先王之法言而慎神命也。何至佛戒,聖賢所貴,而可改之以從方文乎

  恐失四依不言之教也。與其巧便,甯守雅正。譯胡爲秦,東教之士猶或非之,願不刊削以從飾也。”于是案胡文書,唯有言倒,時從順耳。(《出叁藏記集》卷十一《比丘大戒序》)

  由此,我們可以發現,道安也是時常閱讀爲數不多的律學譯述的。

  (二)道安的律學活動

  道安非常重視對佛教戒律的整理與翻譯,曾尋請竺佛念、昙摩持、慧常等譯出《十誦比丘戒本》、《比丘尼大戒》等。

  道安說:“世尊製戒,必有所因。六群比丘生于貴族,攀龍附鳳,雖貧出家,而豪心不盡,鄙悖之行,以成斯戒。”(《鼻奈耶序》)所以,他更爲重視對製戒因緣的研究,重視從其他經典中尋章摘句,以務僧衆修行之急需。

  道安之世,《中阿含經》和《增一阿含經》已經譯出,其中有關戒律的論述和思想受到道安的重視。正是如此,他才說“《中阿含》首已明其旨,不複重序也。……外國岩岫之士,江海之人,于《四阿含》多詠味茲焉”。(《出叁藏記集》卷九《增一阿含序》)以及“《增一阿含》者,比法條貫以數相次也。……其爲法也,多錄禁律,繩墨切厲,乃度世撿括也”。(《出叁藏記集》卷第九《增一阿含序》)《中阿含經》和《增一阿含經》有著豐富的律學思想,道安對此極爲重視,如他說:“凡諸學士撰此二《阿含》,其中往往有律語,外國不通與沙彌白衣共視也,而今以後幸共護之,使與律同,此乃茲邦之急者也。”(《出叁藏記集》卷九《增一阿含序》)

  顯然,正是基于當時戒律的翻譯不備,道安極爲重視從叁藏中的“經藏”中理解和挖掘佛教戒律的內涵。在對佛教戒律思想正確理解和把握的基礎上,道安創製出了中國化的戒律或“僧尼軌範”以及《法門清式》二十四條。(《佛祖曆代通載》卷六)此也是中國最早的“僧製”,惜今已不傳,僅能從後人對它的稱贊中了解其大概。

  梁代慧皎說:““(道)安既德爲物宗,學兼叁藏,所製《僧尼軌範》,佛法憲章,條爲叁例:一日行香定座上經上講之法,二日常日六時行道飲食唱時法,叁曰布薩差使悔過等法。天下寺舍,遂則而從之。”(梁《高僧傳》卷五《道安傳》)其影響和作用可謂大也!正是有了道安的僧製,北地僧久的行爲才被納入到如法的規範中,使行香、定座、講經、上講、布薩、差使、悔過、六時行道、飲食、唱食等有了標准。·唐代道宣律師說:“行香咒願法,《四分》中食竟方爲咒願說法。而此土盛行並在食前,道安法師布置此法,依而用之于理無失。,,(《四分律刪繁補阙行事鈔》卷下,《大正藏》第四十冊)

  對于道安“鑿空開荒,,的製定“僧製”,贊甯也說:“晉道安法師傷戒律之未全,痛威儀之多缺,故彌縫其阙,埭堰其流,立叁例以命章,使一時而生信。,,雖然僅以叁例,但是對于那些“過逾此法者,則別立遮防”。(《大宋僧史略》卷二)由此可見,道安的僧製是相對完整的,更是操作靈活的。所以習鑿齒在寫給時人謝安的書信中稱贊道安:“師徒數百,齋講不倦,無變化伎術,可以惑常人之耳目,無重威大勢,可以整群小之參差。而師徒肅肅,自相尊敬,洋洋濟濟,乃是吾由來所未見。”(《高僧傳》卷五《道安傳》)正因爲道安所創僧製的實用性,“安能肅衆,上之叁例,天下翕然奉行也”。(《大宋僧史略》卷二)這不僅有著道安的個人能力,也因爲道安法師憑自己的威儀和道德感召而折服僧衆,這與佛圖澄時以幻化攝人有著根本的不同。

  道安的“僧製,,的意義是深遠的,此“僧尼軌範”不僅在一定程度上

  解決了中國僧人在戒律缺失情況下的如法修行問題,也開創了中國僧

  製的先河,影響了後世所傳之諸種僧製、清規。其後,中國化的僧製漸

  興,如與其同時的支遁(314—366)著有《衆僧集儀度》、慧遠有《法社節度》。僧製的思想和行爲更開其後禅門規式之先河,成爲戒律中國化之先聲。贊甯曾對此有著高度的評價:“今出家者,以華情學梵事耳,所謂半華半梵,亦是亦非。尋其所起,皆道安之遺法是。”(《大宋僧史略》卷一)顯然,僧製的出現,是中國律學早期初步的、但是極爲重要的思想成果。

  道安對中國佛教製度的最大貢獻之一可能即是他創以“釋”爲中國僧衆之姓,這對規範中國佛教的發展有著積極意義。從佛教入華至魏晉之時,中國沙門出家均依師爲姓,故僧衆姓各不同。道安認爲僧衆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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