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切世間不可樂想福,所以然者,起一切世間不可樂想福,能令行者滅生死苦,終成佛道故,其福最勝也。”(《大正藏》第一冊)
東晉時,在中國北方存在著一段時間的軍閥割據政權,它們被後世統稱爲十六國。其中對佛教的發展起到重要作用的幾個割據政權是後趙(319—351)、前秦(350—394)、後秦(384—407)、後涼(386—403)、北涼(401—439)等。雖然有後趙石虎(季龍)自認“出自邊戎,忝君諸夏”而因“佛是戎神,所應兼奉”(《晉書》卷九十五《藝術傳》),但事實上北地國主或因起于荒涼、或功成于漠北,往往都十分向往和認同中原文化或儒家文明,所以他們不僅接受了儒家的政治和倫理理念,也更大力扶持在漢地已經廣爲流行的佛教。因此,一些據國者也對佛經翻譯十分重視,這客觀上促進了中國佛教在北方的繁榮。這一時期,長安、洛陽、敦煌、涼州(今甘肅武威)、張掖、姑臧等地成爲與江南一帶同樣顯著的佛教研究、翻譯和傳播中心。因此,北地也出現了一些重要的戒律學翻譯者和譯經。尤其是兩秦時期更是佛教經典翻譯的輝煌時期。
兩秦即苻秦和姚秦,或稱前秦和後秦。苻洪于東晉永和六年(350)據地爲王,次年苻健正式立國,經叁主叁十二年。晉太元八年(383)姚苌、姚興父子奪國建立後秦,在義熙九年(413)又被東晉劉裕所滅。兩秦這段時間,中國佛教在北方取得了顯著的發展,其義理研究、經典翻譯和僧團管理水平都達到了一個相當的高度。尤其姚秦之時,甚至因之出現了“四方沙門,雲奔湊集”、“叁千德僧,同止一處,共受姚秦天王供養”的壯觀。隋代費長房因此稱爲“震旦宣譯,盛在此朝”。(《曆代叁寶紀》卷八)兩秦之時的譯經曾有僧賢弟子、魏郡沙門釋僧教所撰的《二秦衆經錄目》一卷,本經目現已不存,其內容收入《曆代叁寶記》中。《曆代叁寶紀》載兩秦共有中外譯經僧十六人,合出經、論、傳等一百六十四部,九百一十四卷。除去上述廣律翻譯之外,還有其他律學譯作。其譯經者的主要代表有鸠摩羅什、竺佛念和昙無谶等。羅什除去《十誦律》之外,主要的律學翻譯爲菩薩戒,縣無谶也是中國菩薩戒的重要翻譯者和倡導者。
竺佛念,生平不詳,涼州人,幼歲出家,志業堅精,諷習衆經兼學外典。于苻秦建元(365—384)年初(時約爲東晉太和年間),與僧伽跋澄和昙摩難提等一同來到長安,受秘書郎趙正之請而進行譯經。僧伽跋澄執梵文,竺佛念譯爲漢文,譯出《尊婆須蜜所集論》、《難提翻譯王子法益壞目因緣經》、《增一阿含經》、《中阿含經》等。竺佛念譯的重要律學著作有《鼻奈耶經》(或雲《戒因緣經》)十卷,沙門昙景筆受,釋道安曾爲之作經序。在晉簡文帝(37l一372)時,竺佛念又與西域叁藏律師昙摩持(意爲法慧)于長安譯出《十誦比丘戒本》(或稱爲《十誦比丘尼戒所出本末經》)一卷、《教授比丘二歲壇文》一卷。其梵本乃由僧純于龜茲國得來,竺佛念執文譯語,沙門慧詳筆受。因嫌竺佛念的譯文太煩,後又有竺法汰刪改正之。竺佛念還與律師釋慧常和昙摩持一起于長安譯出《比丘尼大戒本》一卷,費長房認爲此應是出于《十誦戒本》。另外,竺佛念還和佛陀耶舍另譯有《四分僧戒本》一卷。
秦時還有失譯者的《毗尼母經》八卷,在律家的著作中又常常稱其爲《毗尼母》或《母論》。《開元釋教錄》列其爲失譯。“毗尼母”,即毗尼之母,爲關于律藏的論,即“律論”。傳統上認爲是解釋《十誦律》,現也有人認爲是注釋《四分律》的。卷一內容主要是說明善來比丘受具、叁語受具等,卷二主要說明各種羯磨法、舍戒、說戒法,卷叁說的是犯戒、迦締那衣法以及五百結集等事,卷四內容爲病比丘法、自恣、說戒、田園法、治病法等,卷五和卷六爲比丘日常所用的藥、酒、畜物、安居、自恣、浴室、入白衣舍、食法、嚼楊枝等法,卷七內容爲罪緣、重製等因緣,卷八解釋了相應不相應法、斷煩惱毗尼、比丘毗尼、比丘尼毗尼、少分毗尼等。
兩晉時,還有下述重要的戒律學翻譯:
《佛說恒水經》一卷,西晉法炬譯;
《佛說大淨法門經》一卷,西晉竺法護譯;
《佛說決定毗尼經》一卷,西晉敦煌叁藏譯;
《沙彌十戒並威儀》一卷,晉時失譯;
《大愛道比丘尼經》兩卷,失譯附北涼錄;
《沙彌尼離戒文》(或《沙彌尼戒經》)一卷,東晉時失譯;
《優婆夷淨行法門經》兩卷。(《出叁藏記集》說安公涼土異經附北涼錄)
不過,有一些經文可能譯出不久即因爲社會動蕩而失傳了,這其中有一些是屬于戒律學方面的。依《出叁藏記集》卷四,經過道安詳較群錄,在當時確有其名而實無其經的有四百六十部,共六百七十五卷。其中從經名可疑其屬于戒律學範圍的即有很多,如:《菩薩四事經》、《菩薩正行經》、《菩薩內誡經》、《波羅提木叉》、《大沙門羯磨》、《大戒經》、《五部威儀所服經》(《五部僧服經》)、《衣服製》、《沙彌離戒》、《沙彌離威儀》、《沙彌持戒經》、《在家菩薩戒經》、《在家律儀經》、《道本五戒經》、《迦提羅越問五戒經》、《戒威儀》、《勤王持五戒經》、《尼犍齋經》、《佛問淳陀長者受樂淨行經》、《眼能視殺人經》、《戒法律經》、《布施持戒經》、《持戒教人殺生經》、《五戒報應經》等各一卷。
另外,還有一些戒律學的翻譯(或抄錄)在道安撰集經錄時是存在的,但今天已經不存。比如:《菩薩布施忏悔法》(抄《決定毗尼經》)一卷、《比丘諸禁律》一卷、《賢者五戒經》一卷、《持齋經》一卷、《少多製戒經》一卷、《慈仁不殺經》一卷、《恒水戒經》(舊錄爲《恒水經》一卷、《叁歸五戒神王名》一卷、《灌頂叁歸五戒帶佩護身咒經》一卷等。
第四節 兩晉時期的菩薩戒
一、菩薩戒經典的翻譯
東晉時的居士佛教已經取得了很大的發展,如東晉名僧、般若學六家七宗之一的宣揚“即色本空”思想的支道林(314—366),即“間與何骠騎期當爲合八關齋”,並曾與修道者白衣同意者凡二十四人集于吳縣土山墓下“清晨爲齋”。(《廣弘明集》卷叁十支道林《八關齋詩序》)與居士佛教發展相應,菩薩戒在民間也廣爲流行。
菩薩戒,又常作大乘戒、佛性戒、方等戒、幹佛大戒,即是修行菩薩道者所應持守的戒律,菩薩戒的內容分爲叁聚淨戒,即攝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攝律儀戒又稱爲自性戒,屬于止惡門,其內容包括大小乘的律儀,適用于七衆弟子,隨出家和在家之分而有著五戒、八戒、十戒、具足戒等戒條。出家菩薩戒如《梵網經》中戒有十重四十八輕戒。在家菩薩戒如《優婆塞戒經》中有六重二十八輕戒。道宣在其《釋門歸敬儀》卷上說,攝律儀戒能斷舍諸惡,爲法身之因。攝善法戒又稱爲受善法戒,屬于修善門,即是修習善法而成就一切菩薩善道,圓滿具足身口意叁善業。《釋門歸敬儀》卷上還說,攝善法戒是勤修善法,爲報身之因;饒益有情戒又稱攝衆生戒,屬于利生門,是以慈心攝受利益一切衆生。
簡而言之,“菩薩戒”即是發心修大乘者所必須受持的戒律。菩薩戒的本質即是通過持守律儀而修得善法,最終達于普度衆生。從範圍上說,菩薩戒的受持通于道俗。
菩薩戒思想和戒律條文在漢魏時即有陸續譯出,到了晉時,一些重要經典得以譯出或重譯,菩薩戒思想和修行方式也在社會僧俗兩界得到發展。
西晉時,聶道真譯有《菩薩受齋經》一卷,又稱《菩薩受齋戒經》,現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四冊。本經篇幅短小,內容豐富,主要講了菩薩受齋時的法言,這對規範當時的菩薩戒的授受十分有意義。其所修的“十念”爲念過去佛、未來佛、現在佛、戒波羅蜜、禅波羅蜜、方便善巧、般若波羅蜜、禅叁昧六萬菩薩在阿彌陀佛國、和上、阿阖梨;並說了在“菩薩齋日”的“十戒”,此內容與一般的“十戒”也不相同。它們是:不得著脂粉花香,不得歌舞捶鼓伎樂妝飾,不得臥高床上,過中以後不得複食,不得持錢刀金銀珍寶,不乘車牛馬,不得捶兒子奴婢畜生,堅持六波羅蜜,不得飲食盡器中,不得與異性相形笑共坐席。
西晉時,還有被多種經錄稱爲敦煌叁藏的譯者譯出了《佛說決定毗尼經》一卷。經中一開始即通過衆多菩薩之口表達了佛滅後的惡世中,菩薩行者“堪忍護持正法,以諸方便成就衆生”的宏大誓願。本經中還對菩薩所犯戒條分爲兩種,“大犯”和“小犯”。“大犯”是因爲修道者瞠恚愚癡而犯戒,“小犯”則是因爲欲犯而成。同時,本經還區分了聲聞乘者和菩薩行者在持清淨戒上的精神和原則之不同。“聲聞乘人雖淨持戒,于菩薩乘不名淨戒;菩薩乘人雖淨持戒,于聲聞乘不名淨戒”。“聲聞乘人不應乃至起于一念欲更受身,是則名爲聲聞乘人清淨持戒,于菩薩乘最大破戒名不清淨。……菩薩乘人于無量劫,堪忍受身不生厭患,是則名爲菩薩乘人清淨持戒,于聲聞乘人最大破戒不名清淨”。其他還有如菩薩乘人持不盡護戒、開通戒、深入戒,聲聞乘人持盡護戒、不開通戒、次第戒。菩薩乘人持戒之時,于諸衆生及與他人應當隨順,聲聞乘人不應隨順,等等。
晉時菩薩戒經典翻譯的主要代表是《維摩诘所說經》和《大般涅槃經》。兩者在不同的時代都被反複重譯。西晉時《維摩诘所說經》的翻譯主要有竺法護譯的《維摩诘所說法門經》一卷,竺叔蘭譯的《毗摩羅诘經》叁卷。至了東晉時代,又有只多密譯的《維摩诘經》四卷、鸠摩羅什譯的《維摩诘所說經》六卷。這不僅說明了本經越來越受歡迎的事實,更深層的意義是表明了大乘佛教及其戒律精神的主流化和現實化。而這種影響波及到了此後的菩薩戒思想和修行。其所體現的戒律和修行方式的基本精神“不二法門”更直接地沖擊著傳統的戒律持守和律學研習。
《涅槃經》…
《律學的萌芽:兩晉時期的律學活動(王建光)》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