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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学的萌芽:两晋时期的律学活动(王建光)▪P7

  ..续本文上一页切世间不可乐想福,所以然者,起一切世间不可乐想福,能令行者灭生死苦,终成佛道故,其福最胜也。”(《大正藏》第一册)

  东晋时,在中国北方存在着一段时间的军阀割据政权,它们被后世统称为十六国。其中对佛教的发展起到重要作用的几个割据政权是后赵(319—351)、前秦(350—394)、后秦(384—407)、后凉(386—403)、北凉(401—439)等。虽然有后赵石虎(季龙)自认“出自边戎,忝君诸夏”而因“佛是戎神,所应兼奉”(《晋书》卷九十五《艺术传》),但事实上北地国主或因起于荒凉、或功成于漠北,往往都十分向往和认同中原文化或儒家文明,所以他们不仅接受了儒家的政治和伦理理念,也更大力扶持在汉地已经广为流行的佛教。因此,一些据国者也对佛经翻译十分重视,这客观上促进了中国佛教在北方的繁荣。这一时期,长安、洛阳、敦煌、凉州(今甘肃武威)、张掖、姑臧等地成为与江南一带同样显着的佛教研究、翻译和传播中心。因此,北地也出现了一些重要的戒律学翻译者和译经。尤其是两秦时期更是佛教经典翻译的辉煌时期。

  两秦即苻秦和姚秦,或称前秦和后秦。苻洪于东晋永和六年(350)据地为王,次年苻健正式立国,经三主三十二年。晋太元八年(383)姚苌、姚兴父子夺国建立后秦,在义熙九年(413)又被东晋刘裕所灭。两秦这段时间,中国佛教在北方取得了显着的发展,其义理研究、经典翻译和僧团管理水平都达到了一个相当的高度。尤其姚秦之时,甚至因之出现了“四方沙门,云奔凑集”、“三千德僧,同止一处,共受姚秦天王供养”的壮观。隋代费长房因此称为“震旦宣译,盛在此朝”。(《历代三宝纪》卷八)两秦之时的译经曾有僧贤弟子、魏郡沙门释僧教所撰的《二秦众经录目》一卷,本经目现已不存,其内容收入《历代三宝记》中。《历代三宝纪》载两秦共有中外译经僧十六人,合出经、论、传等一百六十四部,九百一十四卷。除去上述广律翻译之外,还有其他律学译作。其译经者的主要代表有鸠摩罗什、竺佛念和昙无谶等。罗什除去《十诵律》之外,主要的律学翻译为菩萨戒,县无谶也是中国菩萨戒的重要翻译者和倡导者。

  竺佛念,生平不详,凉州人,幼岁出家,志业坚精,讽习众经兼学外典。于苻秦建元(365—384)年初(时约为东晋太和年间),与僧伽跋澄和昙摩难提等一同来到长安,受秘书郎赵正之请而进行译经。僧伽跋澄执梵文,竺佛念译为汉文,译出《尊婆须蜜所集论》、《难提翻译王子法益坏目因缘经》、《增一阿含经》、《中阿含经》等。竺佛念译的重要律学着作有《鼻奈耶经》(或云《戒因缘经》)十卷,沙门昙景笔受,释道安曾为之作经序。在晋简文帝(37l一372)时,竺佛念又与西域三藏律师昙摩持(意为法慧)于长安译出《十诵比丘戒本》(或称为《十诵比丘尼戒所出本末经》)一卷、《教授比丘二岁坛文》一卷。其梵本乃由僧纯于龟兹国得来,竺佛念执文译语,沙门慧详笔受。因嫌竺佛念的译文太烦,后又有竺法汰删改正之。竺佛念还与律师释慧常和昙摩持一起于长安译出《比丘尼大戒本》一卷,费长房认为此应是出于《十诵戒本》。另外,竺佛念还和佛陀耶舍另译有《四分僧戒本》一卷。

  秦时还有失译者的《毗尼母经》八卷,在律家的着作中又常常称其为《毗尼母》或《母论》。《开元释教录》列其为失译。“毗尼母”,即毗尼之母,为关于律藏的论,即“律论”。传统上认为是解释《十诵律》,现也有人认为是注释《四分律》的。卷一内容主要是说明善来比丘受具、三语受具等,卷二主要说明各种羯磨法、舍戒、说戒法,卷三说的是犯戒、迦缔那衣法以及五百结集等事,卷四内容为病比丘法、自恣、说戒、田园法、治病法等,卷五和卷六为比丘日常所用的药、酒、畜物、安居、自恣、浴室、入白衣舍、食法、嚼杨枝等法,卷七内容为罪缘、重制等因缘,卷八解释了相应不相应法、断烦恼毗尼、比丘毗尼、比丘尼毗尼、少分毗尼等。

  两晋时,还有下述重要的戒律学翻译:

  《佛说恒水经》一卷,西晋法炬译;

  《佛说大净法门经》一卷,西晋竺法护译;

  《佛说决定毗尼经》一卷,西晋敦煌三藏译;

  《沙弥十戒并威仪》一卷,晋时失译;

  《大爱道比丘尼经》两卷,失译附北凉录;

  《沙弥尼离戒文》(或《沙弥尼戒经》)一卷,东晋时失译;

  《优婆夷净行法门经》两卷。(《出三藏记集》说安公凉土异经附北凉录)

  不过,有一些经文可能译出不久即因为社会动荡而失传了,这其中有一些是属于戒律学方面的。依《出三藏记集》卷四,经过道安详较群录,在当时确有其名而实无其经的有四百六十部,共六百七十五卷。其中从经名可疑其属于戒律学范围的即有很多,如:《菩萨四事经》、《菩萨正行经》、《菩萨内诫经》、《波罗提木叉》、《大沙门羯磨》、《大戒经》、《五部威仪所服经》(《五部僧服经》)、《衣服制》、《沙弥离戒》、《沙弥离威仪》、《沙弥持戒经》、《在家菩萨戒经》、《在家律仪经》、《道本五戒经》、《迦提罗越问五戒经》、《戒威仪》、《勤王持五戒经》、《尼犍斋经》、《佛问淳陀长者受乐净行经》、《眼能视杀人经》、《戒法律经》、《布施持戒经》、《持戒教人杀生经》、《五戒报应经》等各一卷。

  另外,还有一些戒律学的翻译(或抄录)在道安撰集经录时是存在的,但今天已经不存。比如:《菩萨布施忏悔法》(抄《决定毗尼经》)一卷、《比丘诸禁律》一卷、《贤者五戒经》一卷、《持斋经》一卷、《少多制戒经》一卷、《慈仁不杀经》一卷、《恒水戒经》(旧录为《恒水经》一卷、《三归五戒神王名》一卷、《灌顶三归五戒带佩护身咒经》一卷等。

  第四节 两晋时期的菩萨戒

  一、菩萨戒经典的翻译

  东晋时的居士佛教已经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如东晋名僧、般若学六家七宗之一的宣扬“即色本空”思想的支道林(314—366),即“间与何骠骑期当为合八关斋”,并曾与修道者白衣同意者凡二十四人集于吴县土山墓下“清晨为斋”。(《广弘明集》卷三十支道林《八关斋诗序》)与居士佛教发展相应,菩萨戒在民间也广为流行。

  菩萨戒,又常作大乘戒、佛性戒、方等戒、干佛大戒,即是修行菩萨道者所应持守的戒律,菩萨戒的内容分为三聚净戒,即摄律仪戒、摄善法戒、饶益有情戒。摄律仪戒又称为自性戒,属于止恶门,其内容包括大小乘的律仪,适用于七众弟子,随出家和在家之分而有着五戒、八戒、十戒、具足戒等戒条。出家菩萨戒如《梵网经》中戒有十重四十八轻戒。在家菩萨戒如《优婆塞戒经》中有六重二十八轻戒。道宣在其《释门归敬仪》卷上说,摄律仪戒能断舍诸恶,为法身之因。摄善法戒又称为受善法戒,属于修善门,即是修习善法而成就一切菩萨善道,圆满具足身口意三善业。《释门归敬仪》卷上还说,摄善法戒是勤修善法,为报身之因;饶益有情戒又称摄众生戒,属于利生门,是以慈心摄受利益一切众生。

  简而言之,“菩萨戒”即是发心修大乘者所必须受持的戒律。菩萨戒的本质即是通过持守律仪而修得善法,最终达于普度众生。从范围上说,菩萨戒的受持通于道俗。

  菩萨戒思想和戒律条文在汉魏时即有陆续译出,到了晋时,一些重要经典得以译出或重译,菩萨戒思想和修行方式也在社会僧俗两界得到发展。

  西晋时,聂道真译有《菩萨受斋经》一卷,又称《菩萨受斋戒经》,现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四册。本经篇幅短小,内容丰富,主要讲了菩萨受斋时的法言,这对规范当时的菩萨戒的授受十分有意义。其所修的“十念”为念过去佛、未来佛、现在佛、戒波罗蜜、禅波罗蜜、方便善巧、般若波罗蜜、禅三昧六万菩萨在阿弥陀佛国、和上、阿阖梨;并说了在“菩萨斋日”的“十戒”,此内容与一般的“十戒”也不相同。它们是:不得着脂粉花香,不得歌舞捶鼓伎乐妆饰,不得卧高床上,过中以后不得复食,不得持钱刀金银珍宝,不乘车牛马,不得捶儿子奴婢畜生,坚持六波罗蜜,不得饮食尽器中,不得与异性相形笑共坐席。

  西晋时,还有被多种经录称为敦煌三藏的译者译出了《佛说决定毗尼经》一卷。经中一开始即通过众多菩萨之口表达了佛灭后的恶世中,菩萨行者“堪忍护持正法,以诸方便成就众生”的宏大誓愿。本经中还对菩萨所犯戒条分为两种,“大犯”和“小犯”。“大犯”是因为修道者瞠恚愚痴而犯戒,“小犯”则是因为欲犯而成。同时,本经还区分了声闻乘者和菩萨行者在持清净戒上的精神和原则之不同。“声闻乘人虽净持戒,于菩萨乘不名净戒;菩萨乘人虽净持戒,于声闻乘不名净戒”。“声闻乘人不应乃至起于一念欲更受身,是则名为声闻乘人清净持戒,于菩萨乘最大破戒名不清净。……菩萨乘人于无量劫,堪忍受身不生厌患,是则名为菩萨乘人清净持戒,于声闻乘人最大破戒不名清净”。其他还有如菩萨乘人持不尽护戒、开通戒、深入戒,声闻乘人持尽护戒、不开通戒、次第戒。菩萨乘人持戒之时,于诸众生及与他人应当随顺,声闻乘人不应随顺,等等。

  晋时菩萨戒经典翻译的主要代表是《维摩诘所说经》和《大般涅槃经》。两者在不同的时代都被反复重译。西晋时《维摩诘所说经》的翻译主要有竺法护译的《维摩诘所说法门经》一卷,竺叔兰译的《毗摩罗诘经》三卷。至了东晋时代,又有只多密译的《维摩诘经》四卷、鸠摩罗什译的《维摩诘所说经》六卷。这不仅说明了本经越来越受欢迎的事实,更深层的意义是表明了大乘佛教及其戒律精神的主流化和现实化。而这种影响波及到了此后的菩萨戒思想和修行。其所体现的戒律和修行方式的基本精神“不二法门”更直接地冲击着传统的戒律持守和律学研习。

  《涅槃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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