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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学的萌芽:两晋时期的律学活动(王建光)▪P6

  ..续本文上一页波罗夷、十三僧伽婆尸沙、二不定法、三十尼萨耆波夜提、九十二波夜提、四波罗提提舍尼、六十六众学法、七灭诤法,共二百一十八条戒。在每戒之下,又列有制戒因缘,结成条文及解释。对其他广律犍度的内容,也都收入。

  卷二十三至卷三十三上为杂诵,共分十四“跋渠”(梵文Varga,意为品、节)。每一跋渠各含十法,其主要内容为:(1)受具足戒法,(2)举、别住等羯磨法,(3)举他、治罪、田宅、僧伽蓝法,(4)布萨法、安居法,(5)病比丘法、阿阁黎法,(6)比尼断事法,(7)重物、无常物法,(8)蒜法、共床卧法,以及众生法、树法、七灭四诤事等。

  卷三十三下至卷三十五为威仪法,主要有教弟子法、依止法、收床褥法、衣席法、房舍法、行住坐卧法等共五十条。

  卷三十六至卷四十上为比丘尼戒,包含八波罗夷、十九僧伽婆尸沙、三十尼萨耆波夜提、一百四十一波夜提、八波罗提提舍尼、六十六众学法、七灭诤法,共二百七十九条戒。卷四十下为尼杂诵,有五跋渠。

  本律第一卷之首有长行及九行颂,明五事利益,相当于劝信序。卷四十末,有《摩诃僧只律》私记,明本律传译经过。

  (三)《四分律》的翻译及其主要内容

  《四分律》又常称为《四分律藏》或《昙无德律》。本为印度上座部系统法藏部所传的戒律,属昙无德部。昙无德为法藏部之祖,在佛陀入灭后百年顷,法正尊者(又称法护,或音译昙无德,意为法藏)采用上座部律藏中之契同己见者,采集成文,随说所止,四度结集,分之为“四夹”,故被称为《四分律》。另一种说法是说其结集时分四次诵出,故名之。

  《四分律》初入中国是在姚秦弘始五年(403),时阑宾三藏佛陀耶舍(意为觉明)诵出其梵文,沙门竺佛念笔受成四十五卷,同时又单出《昙无德戒本》一卷。依《出三藏记集》卷九之说,其后姚秦弘始十一年(409)(《历代三宝纪卷第八说为弘始十二年》),又依支法领从西国取来的梵本,经雠校于第二年(弘始十二年)重新翻译,沙门慧辩笔受,于姚秦十四年译就,成书为四十卷。宋本《大藏经》作六十一卷,今本为六十卷,收于《大正藏》第二十二册。

  《四分律》的内容主要是佛陀在苏罗婆等国游历和在舍卫国只树给孤独园安居时,针对比丘的言行威仪而作的具体要求。

  《四分律》全书内容分为四部分。一般认为,此只是四分别,并非依义而判立段章之名,仅是根据其四部夹而名:初分,即为前二十一卷,内容为比丘戒,包括比丘二五O条戒律条目。第二分共十六卷,从第二十二卷至第三十七卷,包括比丘尼三四八条戒律条目及受戒、说戒、安居、自恣(上)等四犍度,共十五卷。第三分共十二卷,从三十八卷至四十九卷,包括自恣(下)、皮革、衣、药、迦绨那衣、拘啖弥、瞻波、呵责、人、覆藏、遮、破僧、灭诤、比丘尼、法等十五犍度,共十四卷。第四分共十一卷,从第五十卷至第六十卷,包括房舍犍度、杂犍度及五百集法、七百集法、调部毗尼、毗尼增一。

  至于《五分律》则由佛陀什译于刘宋时,《根本说一切有部律》系唐代义净赴天竺取回而译。(《续高僧传》卷二十二《论律》)

  东晋时,三种广律翻译情况表列如下:

  ┌────┬────┬─────┬───┬─────┬───┬───────┐

  │经 名 │所 属 │ 译 者 │ 译地│ 梵本来源│ 卷数│ 译成时间 │

  ├────┼────┼─────┼───┼─────┼───┼───────┤

  │ │萨婆多 │ │ │ │ │ │

  │十诵律 │部/说一│鸠摩罗什、│ │弗若多罗 │ │姚秦弘始七年 │

  │ │ │昙摩流支 │ 长安│ │ 61│ │

  │ │切有部 │ │ │昙摩流支 │ │(405) │

  ├────┼────┼─────┼───┼─────┼───┼───────┤

  │摩诃僧只│ │佛驮跋陀、│ │法显取于 │ │东晋义熙十四年│

  │律 │大众部 │ │ 建康│ │ 40│ │

  │ │ │法显 │ │中天竺 │ │(418) │

  ├────┼────┼─────┼───┼─────┼───┼───────┤

  │ │ │佛陀耶舍、│ │ │ │ │

  │ │昙无德 │竺佛念、支│ │佛陀耶舍、│ │姚秦弘始十二至│

  │四分律 │ │ │ 长安│ │ 60│十四年(410— │

  │ │部 │法领,慧辩│ │支法领 │ │ │

  │ │ │笔受 │ │ │ │412) │

  └────┴────┴─────┴───┴─────┴───┴───────┘

  佛教戒律的翻译在此时达到了一个高峰。正是随着对佛教广律的翻译、传习和注疏的逐渐深入,预示了中国律学的繁荣时期即将到来。二、两晋十六国时期其他的律学翻译

  西晋时,中国佛教主要的律学翻译者还有法护和聂道真。

  法护,或称为支法护、竺法护,西域人,音译为昙摩罗刹,世居敦煌,后称为敦煌菩萨。其主要译经时间是从晋武帝泰始二年到怀帝永嘉二年(266—308),此间他译出许多重要大乘经典,其中阐述大乘佛教持律精神的译本有《佛说文殊悔过经》一卷,现收于《大正藏》第十四册。本经以文殊说法的形式通过对忏悔、劝助、请法、兴供、回向、发愿等的说明,阐述了大乘佛教的持律精神。如说“弃除贡高自大之心,孝顺父母奉敬尊长”,并通过若干种养,使诸众生至成大道。“世俗之人生长五盖,以此功德自然弃除五盖之蔽,具足五根究竟五力,绝灭五欲逮得五通,远离五阴成就五眼”。在本经中,文殊师利强调的大乘佛教的精神是“自首悔过”;若“毁訾大乘遏断正教,劝从邪径徘谤正法……抑制*轮使不通流,若身自犯设教他人,劝助非法破坏塔寺,败乱圣众……使不/顺戒处于邪见,从异道教反其正行,自怀怨心,乱他人意,令必瞠恚。所作过罪,若身自犯及教他人,皆从十方自首悔过”。反映了大乘佛教宽松自省的律学思想。

  聂道真,生平不详,西晋时居工,通晓梵语,曾随竺法护译经,并在竺法护示寂后,译出一些重要的律学经典。其律学翻译主要有《菩萨受斋经》、《三曼陀跋陀罗菩萨经》、《菩萨忏悔经》、《菩萨戒独受坛经》和《菩萨杂行法》各一卷,它们均是从大月氏国语译出的。后四者今已不存。

  东晋时,咸康年中(335—342)沙门僧建于月支国得小乘律本《僧只尼羯磨》与《戒本》,今已佚。晋孝武帝(3了3—396)时,北凉因被元魏所灭,河西王沮渠蒙逊的从弟安阳侯京声南逃建康,并于建康译有《八关斋经》(异出本)、《迦叶禁戒经》、《贤者律仪经》、《优婆塞五戒经》(或称为《优婆塞五相经》)。晋安帝时(397—418),鸠摩罗什译有《菩萨戒本》一卷,《十诵比丘戒本》一卷,此为第二出,与昙摩持出者小异。约在此时,卑摩罗叉还续译有《十诵律毗尼序》。

  天竺僧人竺昙无兰是东晋时的译经僧,“昙无兰”意译法正。《开元释教录》卷三说其译经六十一部六十三卷,但缺三十七部三十九卷。其与戒律学相关的译经有《佛说戒德香经》一卷。《佛说戒德香经》节译于《杂阿含经》卷三十八,经中说,如果能“修行十善,身不杀盗淫、口不妄言两舌恶口绮语、意不嫉妒恚痴,孝顺父母,奉事三尊,仁慈道德,威仪礼节……奉行十善,敬事三宝,孝顺仁慈,道德恩义,不失礼节,”则其戒香普闻,胜于世间诸香,“是香所布不碍须弥山川天地,不碍四种地水火风,通达八极上下亦然,无穷之界咸歌其德”。(《大正藏》第二册)另外,昙无兰并于晋孝武帝太元六年(381)时在扬都撰有《大比丘三百六十戒三部合异》二卷,今已佚。

  两晋时,还有失译者的《佛说目连问戒律中五百轻重事》、《佛说目连问戒律中五百轻重事经》、《舍利佛问经》、《佛说三归五戒慈心厌离功德经》等律学翻译。

  《佛说目连问戒律中五百轻重事》全一卷,又作《五百问事经》或《五百问》,失译者附东晋录,现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四册。经中记述了佛陀答目连所问末世比丘违犯戒律罪报之轻重相,共分十八品。本经在《开元释教录》卷十三中始编入小乘律部。失译者的《佛说目连问戒律中五百轻重事经》实为《佛说目连问戒律生五百轻重事》的异译本,虽言五百,但实不足此数,共两卷,约译于东晋。注释者有明代永海的《目连五百问戒律中轻重事经释》二卷、性只的《目连问戒律中五百轻重事经略解》二卷。

  《舍利佛问经》实为戒律学经典着作,它反映了佛教戒律的精神和观念,现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四册。本经中,佛陀应舍利佛之间,不仅阐述了律藏诸部的起源,也对戒律的精神和灵活持守作了说明。并细说了僧众的行为规范,如“不得以钵布地”、“不得用木皮木肉”、“不得饮酒”、“不杀生”以及何时“正披袈裟”或“偏袒右肩”等威仪。本经还强调了灵活持戒的思想,如对于酒戒,若为病故须酒为药,则开其戒,饮之不犯。

  《佛说三归五戒慈心厌离功德经》一卷,出于《中阿含经》中须达多经,经中说:“施福不如受三自归,所以然者,受三归者,施一切众生无畏,是故归佛法僧,其福不可计量也。如上布施及受三归福,复不如受五戒福,受五戒者,功德满具其福胜也。如上布施及受三归五戒福,复不如弹指顷慈念众生福也。如上布施及受三归五戒慈念众生福,复不如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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