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華嚴宗)、慈恩(按:法相宗)性相叁宗,又互相矛盾,乃爲重閣,館叁宗知法比丘,更相設難,至波險處,以心宗旨要折中之。因集方等秘經(按:大乘諸經)六十部,西天此土聖賢之語叁百家,以佐叁宗之義,爲一百卷,號宗鏡錄。天下學者傳誦焉。[7]
如果根據這段引文,延壽是認爲當時的人們對佛教沒有全面整體的了解,而在社會上相當流行的天臺宗、華嚴宗和法相宗在教義上彼此存在矛盾,他爲了促使這叁宗思想的溝通和協調他們之間的關系,特地請叁宗學僧聚會一起,請他們就各自的教義進行交流和辯論,對爭論中難以達成共識的問題,他便以禅宗的宗旨(“心宗指要”)進行折中調和。此後他收集和參考大乘佛經和中印兩國的論著,並吸收叁宗教義,編撰《宗鏡錄》一百卷。這個說法真實如何,無法深究,僅錄此以供參考。
《宗鏡錄》由吳越王錢俶作序之後,長期秘藏于內庫外人少知。北宋神宗元豐(1078-1085)年間由皇弟魏端獻王(按:英宗子趙頵死後封魏王,谥端獻,徽宗時改封益王)主持雕印分贈諸寺,但“四方學者,罕遇其本”。禮部員外郎護軍楊傑在東都開封得到“錢唐新本”。這是由吳人徐思恭請法湧、永樂、法真等校勘,然後雕印的。楊傑應請爲此書寫序文。(《宗鏡錄》卷首所載楊傑序)參考上引《禅林僧寶傳》〈延壽傳〉中的“天下學者傳誦焉”來看,《宗鏡錄》在北宋中期以後曾風行一時。
現在國際學術界常用的《宗鏡錄》是取自《高麗藏》的日本《大正藏》本。《高麗藏》實際是高麗高宗時的再雕本。此藏包括據《開元錄》等的〈入藏錄〉雕印的“正藏”和在經錄〈入藏錄〉中尚未錄目的典籍“副藏”。《宗鏡錄》被收在“副藏”,據書中卷後刊有“丙午歲”、“丁未歲”、“戊申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來看,是雕印于高麗王朝高宗叁十叁年至叁十五年(1246-1248)。
(二)《萬善同歸集》,上中下叁卷
全書以問答體論述奉行禅宗“即心是佛”、“無念”、“唯心淨土”等宗旨,並不意味著在修行中要廢除“六度”(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禅定、智慧)、各種善行。總的觀點是:
心雖即佛,久翳塵勞,故以萬行增修,令其瑩徹;但說萬行由心,不說不修爲是。又萬法即心,修何閡心?
意爲雖說心即是佛,但人們生來秉的佛性(自心、自性)早已被情欲煩惱汙染,必須通過各種修行清除煩惱塵垢,使它清淨的本性顯現,這樣才能達到解脫;禅宗曆代祖師雖說“萬行由心”,但並沒有說廢除修行是正確的。此外,說“萬法即心”,難道修行會對心性解脫有所妨礙嗎?正是從這種觀點,延壽從性與相、理與事、體與用、真與俗、本與迹、有與無等不同方面,大量引用大乘經論和華嚴宗等宗的思想來論證這些前後對立的雙方是彼此相輔相成、圓融無礙的,以此說明:若要達到覺悟,必須見性與修善並行,“理事雙行”,“理事兼修”,結論是:“因緣不具足,不能成佛。”
書名“萬善同歸”,意爲修持各種善行,是殊途同歸的。按延壽的解釋,從其包含的意義來說也可名爲“理事無閡”、“權實雙行”、“二谛並陳”、“性相融即”、“體用自在”、“空有相成”、“正助兼修”、“同異一際”、“修性不二”、“因果無差”。
卷首有北宋曾任司農少卿的沈振在熙甯五年(1072)寫的序。據此可知,此書比《宗鏡錄》較早雕印在社會上公開流行。
(叁)《唯心訣》,一卷
延壽站在禅宗立場首先對作爲世界萬有本源、本體的“心”進行論證。他說“心”雖不是語言文字所能完全表述,然而諸佛菩薩爲普度衆生仍“隨順機宜”對它有不同表述,所謂“一法千名,應緣立號”;在佛經中它還有“一乘”、“平等如如”、“純真法界”、“實相”、“真際”、“理”等不同名稱。它也是衆生解脫之道的本源,“是真法要”,悟之爲佛,迷之爲衆生。
在此著作中,延壽對自認爲是違背禅宗見性解脫宗旨的所謂“邪宗”的一百二十種見解,提出批評。從內容上看,主要是批評禅宗以外奉行“教乘”、“權教”的修行者的做法,也有相當部分是批評被認爲是片面理解禅宗宗旨的做法,如說“或弘禅觀,而斥了義之诠”;“或住本性清淨,而執藥成病”;“或廢說起絕言之見”;“或守任真無事,而沈慧解”等。認爲這些見解都違背了“法性融通,一旨合會”的道理,是“迷宗背旨,失湛乖真”的,不能使人達到解脫。
(四)《注心賦》,又名《心賦注》,四卷
延壽利用賦這種文體,對“心”既是世界萬有的本原和本體,又是衆生生來秉有的清淨本性,達到覺悟解脫的內在依據,從不同的方面作演繹論述,並且以注釋的形式,對賦中論述的問題加以詳細補充說明。
在賦的開頭,他說:
覺王(按:佛)同禀,祖(按:禅宗祖師)胤親傳。大開真俗(按:真谛、俗谛)之本,獨標天地之先。常爲諸佛之師,能含衆妙;恒作群賢之母,可謂幽玄。靈性有殊,該通匪一,千途盡向于彼生,萬象皆從于此出……
他運用前後對仗工整的語句,對禅宗和華嚴宗所賦予心性的特性和功能,在修行解脫中作用等,作了概括說明。在對其中“祖胤親傳”所作的注釋中說:“此土初祖達摩大師雲:以心傳心,不立文字。又雲:直指人心,見性成佛。亦雲:默傳心印,代代相承迄于今日。”此後人們常用“以心傳心,不立文字,直指人心,見性成佛”來作爲禅宗的基本宗旨。
從延壽引證的書來看,除了大量的大小乘佛經外,還有華嚴宗、天臺宗、法相唯識宗等的著述,並且引用佛教史傳及佛教以外的書籍。在論述中雖將禅宗宗旨置于中心地位,但同時廣泛吸收諸宗特別是華嚴宗的教義思想。從他引用宗密的《禅源諸诠集都序》(稱《禅源集》)等著作相關思想來看,他的會通和融會禅、教的思想是深受宗密的影響的。
在宋代的禅宗著作中,像《心賦注》這種用較大篇幅從正面集中論述心性的著作是絕無僅有的。現在被國際學術界常用的《心賦注》是日本《續藏經》本,此本源于明代崇祯七年(1634)刊本。臺灣藍吉富主編《禅宗全書》第叁十九冊收有此書的複印本。
(五)《觀心玄樞》,一卷
指出“心”在佛經中有種種不同的名稱,認爲所謂“大乘”、“佛性”、“中道”、“般若”、“一乘”、“如來藏”、“法性”、“自性清淨心”等,皆是“心”的異名。說心是萬法之本,解脫之源,只有通過“觀心”深入思考才能體悟叁界唯心,心性與萬法圓融無礙的道理,斷除一切煩惱,達到覺悟解脫。
在論述中,對所謂“觀心”在修行中的重要性作了無限的發揮,說實踐大乘菩薩道的施舍、持戒、忍辱、精進、禅定、般若“六度”,必須進行觀心,即使其他種種修行,乃至護法、弘法、忏悔、滅罪、報恩,及最後達到覺悟解脫,也必須通過觀心才能完成。這種觀心既不同于天臺宗以觀空、假、中叁谛爲中心的觀心,也與早期禅宗觀空觀淨的觀心有所不同,而是引導修行者借觀心靜思來領悟“心”作爲世界本源和解脫之本的道理,由此斷除世俗思維和煩惱,達到解脫。
現在通用日本《續藏經》所收本,是據日本平安時代後期治曆五年(1069)的寫本刊印的,開頭部分已佚失。藍吉富主編《禅宗全書》第叁十九冊也收有此書的複印本。
除以上著作外,在《大正藏》本《唯心訣》之後,還附有延壽所著《定慧相資歌》、《警世》。前者以偈頌體講定慧不二,理事雙修;後者說人身難得,勸人“行善修心”,體悟“叁界唯心”的道理,在“谛了自心”上下功夫,以此達到正覺。
綜上所述,延壽在這些著作中系統地論述以南宗爲主體的所謂“以心傳心,不立文字”,“直指人心,見性成佛”的禅宗宗旨。提出“以心爲宗”,即主張以心爲“尊”,爲“體”,爲“智”的思想,意爲尊奉大乘佛教的佛性學說爲標准觀察和評述世界萬物、人類社會以及衆生煩惱生死和解脫問題;以禅宗的心性理論爲中心,綜合評述大小乘教法和諸宗的教義。他認爲在佛教諸宗派中唯有華嚴宗的教理與禅宗最爲一致。他通過引述華嚴宗的一真(真如之心、法性)法界緣起、理事圓融和“真妄交徹”的理論來說明佛性是世界的本體,煩惱與菩提、解脫的彼岸與世俗的此岸、衆生與佛是互爲容攝,相即不二的。
延壽以他的心性論爲基礎,爲他的“理事雙修”、禅教會通學說提供理論根據。既然理、事互相圓融,那麼自悟心性與修持諸種教法也應並行無礙,以“傳心”、“見性”爲宗旨的禅宗和其他教門諸宗也應當會通。
禅宗標榜“不立文字,教外別傳”,但在進入宋代以後禅宗內部論述禅法和曆史的著述有日漸增多的趨勢,體裁形式也各種各樣,其中以語錄和以記載語錄爲重點的“燈史”數量最大,然而象延壽這樣大量引用經論史書從正面系統地論述禅法和解脫之道的並不多見。
[1]載《大正藏》卷51第421頁下。
[2] 以上引文,皆見《景德傳燈錄》卷二十六〈延壽傳〉,《大正藏》卷51第421頁下。
[3] 唐智升《開元釋教錄》的〈入藏錄〉收錄全部經論集傳1076部5048卷。此爲曆代編印大藏經的基本依據。據此,延壽不可能讀佛經一萬叁千部,只能理解爲是讀《法華經》的遍數。
[4]《大正藏》卷51第421頁下。關于延壽生平,也可參考《宋高僧傳》卷二十八〈延壽傳〉(載《大正藏》卷50第887頁中)、宋惠洪《禅林僧寶傳》卷九。
[5] 四谛,指苦(生命過程皆苦)、集(苦因――貪嗔癡)、滅(斷除煩惱,達到涅槃解脫)、道(八正道);十二因緣,構成生命過程的十二個環節:無明-行-識-名色-六處-觸-受-愛-取-有-生-老死,由無明(癡)爲根本原因,遭成生死輪回不已。叁明,佛教認爲佛、羅漢具有的叁種神通:知道衆生過去世的宿明命明、知道衆生未來世生死的天眼明、體悟四谛等真理達到解脫的漏盡明。八解脫,八種對治和斷除對色、無色貪欲的禅定,也叫八背舍。
[6] 在南北朝至唐代的叁教爭論中,佛教方面常據《禮記》、《呂氏春秋》等所載孔子曾問禮于老子的記載說老子是孔子之師;又據僞經《老子西升經》、《西升玄經》、《符子》等說老子稱釋迦牟尼佛爲師。請參見北周道安《二教論》(載《廣弘明集》卷八)、唐玄嶷《甄正論》(《大正藏》卷五十二)、徐岱《唐故招聖寺大德慧堅禅師碑銘並序》(中華佛教文化研究所1978年《佛學研究》第7期載楊曾文《〈神會塔銘〉和〈慧堅碑銘〉的注釋》)。吳越王對叁教關系的見解,當即以此爲根據。
[7]此亦載惠洪《林間錄》卷下,說他曾遊東吳,寓居西湖淨慈寺,寺的一位老衲告訴他此事。
《永明延壽及其著作》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