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蓮池大師思想研究(劉紅梅)▪P4

  ..續本文上一頁sty the thought of Pure Land the relation between Ch,an and Pure Land layman,s Buddhism the cultural merging of Confucianism,Buddhism and Taoism

  目 錄

  緒論 1

  第一節 明末佛教複興的曆史背景 1

   一、明宗教政策對佛教發展的正面和負面影響 1

   二、明末“叁教合一”思潮刺激和帶動了明末佛教的複興 3

   叁、天主教和羅教的盛行促進了佛教對自身的反思 6

   四、明末佛教複興的內因——求變之內在動力 8

  第二節 研究對象及研究現狀 12

   一、研究對象 12

   二、研究現狀 14

  第一章 生平踐履 18

  第一節 入道及求道曆程 18

  第二節 雲棲寺四十余年弘法 21

  第二章 蓮池大師的淨土思想 25

  第一節 以戒爲基 25

   一、大乘菩薩戒的超越性 26

   二、非善非惡與止惡行善 27

   叁、以孝釋戒、攝戒歸淨 30

  第二節 淨土思想之特色 34

   一、對淨土經典的揀擇 35

   二、彰顯淨土宗旨——對信願行的深化 37

   叁、大乘的圓融——對發菩提心的淨宗诠釋 38

   四、以福培慧——淨業叁福 40

   五、持名念佛之提倡 41

  第叁節 禅淨關系論 47

   一、關于六祖《壇經》 49

   二、融通禅淨 51

   叁、導禅歸淨 54

  第四節 明末四大師禅淨觀比較 57

   一、真可對淨土流弊的批評 57

   二、憨山的禅淨並重 61

   叁、蕅益的消禅歸淨 65

  第五節 淨土修學之製度保證——雲棲規約 70

   一、離俗清修的原則 73

   二、外在的約束——經濟處罰 74

   叁、內在的激勵——善行記數 75

   四、淨土修學之保障 76

  第叁章 對水陸儀軌和放生活動的規範 79

  《水陸儀軌》和《瑜伽施食儀軌》 79

   一、修訂水陸儀軌、瑜伽施食儀軌 82

   二、規範水陸道場 83

   叁、指歸淨土 84

  對放生活動的規範 85

   一、以因果提倡戒殺放生 87

   二、規範放生活動 88

   叁、尋求放生的傳統依據 89

   四、指歸淨土 90

  第四章 蓮池大師與明末居士佛教 92

  蓮池大師門下居士及其成就 92

  蓮池大師對門下居士的修行指導 98

   一、關于李贽和袁宏道 98

   二、蓮池大師對門下居士的指導 103

  第五章 叁教融通思想 108

   第一節 曆史上的“叁教合一”及明末叁教關系 108

  第二節 對“叁教合一”的態度 110

  對儒釋關系的態度 111

  對佛道關系的態度 116

  體現叁教融合特征的《自知錄》 123

  第六章 對天主教、羅教的態度 130

   第一節 對天主教的態度 130

   一、關于“天主” 132

   二、戒殺與殺生合理 134

   叁、六道輪回與靈魂不滅 136

   第二節 對羅教的態度 140

  結語:蓮池大師思想特質及對後世的影響 146

   一、融通的思想特質 146

   二、對後世的影響 150

  

  參考文獻 157

  聲明 160

  後記 161

  緒 論

  第一節 明末佛教複興的曆史背景

  

   明末(主要指明神宗萬曆年間〈1573—1620〉)是中國思想史上一個特殊的曆史時期。說它特殊,是因爲在這短短幾十年間,“一方面是從宋明道學轉向清代樸學的樞紐,另一方面又是中西兩方文化接觸的開端。其內容則先之以王門諸子的道學革新運動,繼之以東林派的反狂禅運動,而佛學,西學,古學,錯綜交織于其間。”[《晚明思想史論》,嵇文甫著,東方出版社,1996,3,序第1頁]在這一思想轉型期中,明末佛教以複興的形式,完成了由宋明佛教向近代佛教過渡的曆史使命。明末佛教複興的曆史背景相當複雜,涉及外因、內因多個層面,以下試圖從四個方面略加揭示。

  

   一、明宗教政策對佛教發展的正面和負面影響

   明太祖朱元璋即位後,作《叁教論》,確立了以儒學爲基本統治思想,以佛、道二教輔助朝綱的叁教政策:

   于斯叁教,除仲尼之道祖堯舜,率叁王,刪詩製典,萬世永賴;其仙佛之幽靈,暗助王綱,益世無窮,惟常是吉。嘗聞天下無二道,聖人無兩心,叁教之立,雖持身榮儉之不同,其所濟給之理一。然于斯世之愚人,于斯叁教,有不可缺者。[ 明太祖《叁教論》,《中國佛教思想資料選編》第叁卷第叁冊,石峻等編,中華書局,1987,10,第230頁]

  朱元璋有過出家爲僧的經曆,對佛教的文化功能和社會效用,有著較深入的理解,因此,他對佛教的態度是扶持與限製並行。

   元代佛教已存在著很多流弊,出于以佛教“暗助朝綱”的治國理念及自身的宗教感情,朱元璋對佛教進行了多方面的整頓。洪武元年(1368),在金陵設善世院,置僧官對佛教進行管理。十五年(1382),針對僧團混亂的局面,昭令天下寺院分爲禅、講、教叁類。其中,禅指禅宗,講指華嚴、天臺諸宗,教即指從事祈禳求福之類的瑜伽法事活動。二十四年(1391),又發布《申明佛教榜冊》,令天下僧人按類分住其寺,對各類僧人衣服的顔色亦作出規定。爲便于加強對僧衆的思想管理,洪武十年(1377),下诏要求天下沙門講習《心經》、《金剛經》、《楞伽經》叁經,命宗泐等名僧注釋頒行,並親自爲《心經》作序。對有修證的僧人,明太祖給予了很高的禮遇,並常常會集名僧召開盛大的法會,還下旨對有大量社會需求然已弊端叢生的經忏佛事,作出具體的規範和管理。同時大力創建、修複寺院,禁止寺田買賣,爲寺院經濟提供了一定的保護。在出家製度方面,爲保證僧團的純潔性,限製出家人數、出家年齡,嚴格度牒的給發,實行試僧淘汰製,並嚴禁僧人居塵混俗。明太祖的這一系列政策,雖有限製佛教的一面,但其對佛教發展的有效監督和管製,在客觀上起到了恢複和整肅佛教的積極作用。

   明朝後來的君主,雖基本遵行這一保護與限製並行的政策,但是一些具體政策上的不當,使佛教面臨著巨大的困境。其中,鬻牒製度和官禁戒壇兩項政策,直接導致了明中葉以後佛教的衰微。景泰年間,爲救濟饑荒、解決財政困難,明代宗一改太祖無償發放度牒的政策,開始實行出賣度牒的政策,這一製度一直沿襲至明朝末年。鬻牒製度的恢複,使大量並無正信的社會閑散人員得以跻身叢林,致使僧尼數量劇增。一時僧團內部龍蛇混雜,僧衆素質大爲下降,叢林規範、戒法律儀形同虛設。蓮池大師曾指摘這一現象:

   僧尼暴橫,滅法之由。司世道者從而抑之,佛法乃得久存而無弊,是正以安僧,非以病僧也。[《戒疏發隱》卷五,《蓮池大師全集》,莆田廣化寺影印本(以下省略),第596頁 ]

  顯然,他認爲賢明君主的政治幹預實非破法,反有革除佛教弊端的作用,而僧衆的雜濫並非佛法興盛之象征,反正是導致佛教衰落的直接原因。

   明世宗是明王朝唯一排佛的帝王,他在位中後期,對佛教進行了一系列的壓製和打擊。其中禁開戒壇的政策,給佛教叢林帶來了巨大的負面影響。嘉靖二十五年(1546),下诏錦衣衛捕系京師天甯寺受戒人衆。四十五年(1566),诏禁僧尼戒壇說法,並管製遊方。戒壇不開,受戒軌則遂遭廢弛,戒法久湮不傳;經論禁講,難啓僧俗正信正行,外道之徒得以惑衆。在此情形下,叢林僧品愈加蕪雜混濫,叢林秩序蕩然無存。明末曹洞宗禅師湛然圓澄(1516—1626),在其《慨古錄》中就說:

   太祖將禅教瑜伽開爲二門。禅門受戒爲度,應門納牒爲度。自嘉靖(1566)迄今(1607)五十年,不開戒壇。而禅家者流,無可憑據,散漫四方,致使玉石同焚,金鍮莫辨。[《慨古錄》,《卍續藏經》第114冊,藏經書院編輯,臺北新文豐出版公司,1996年,第731頁]

  臨濟宗禅師漢月法藏也在其《弘戒法儀》中感歎:“自戒壇一閉,儀法盡亡,相顧譏诃,難于和合。”[《弘戒法儀序》,《卍續藏經》第106冊,第968頁]

  

   二、明末“叁教合一”思潮刺激和帶動了明末佛教的複興

   “叁教合一”思潮肇始于唐末宋初。唐代禅宗的興盛,在叁教融合的思潮中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對儒、道都産生了極大的影響。宋明時期,産生了叁教融合的兩大成果——宋明新儒學和宋元新道教。到明末時,“叁教合一”思潮達到了高峰,此時的叁教融合仍是以佛教爲中心的。反過來,儒道二家對佛教心性理論及禅法的借鑒,擴大了佛教的理論影響力,也促進了佛教自身的反省與改革。

   宋明新儒學吸取佛教心性論,將孔孟的心性學說提高到哲學本體論的層次。理學和心學是新儒學的代表,較程朱理學而言,陽明心學更接近于禅宗思想。心學的集大成者王陽明(1472—1529)少時即出入于儒佛之間,二十一歲時,因“格竹”失敗,對朱子理學産生懷疑,試圖尋求另外一條道路。他大量吸取禅宗心性論思想和修養方式,援佛入儒,最後又歸本于孔孟的聖賢之說。他後來建立的“致良知”學說,實際上就是把儒家思想禅學化了。禅宗以“心即真如”爲本體論,“頓悟成佛”爲方法論。受佛性論的影響,陽明心學以“良知”一詞,將朱子理學二元化了的“心”與“理”統一起來,提出“良知即是天理”。並一反朱學的“即物求理”,主張反求諸己,在內心中體認天理。陽明心學高倡“人人都有良知”,“滿街都是聖人”,就是說,不論什麼人,根據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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