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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品《圓覺經》之十七

  趣品《圓覺經》之十七

  (第六章 清淨慧菩薩所問章)

  于是,清淨慧菩薩,在大衆中,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右繞叁匝,長跪叉手,而白佛言:

  

  在彌勒菩薩替咱請問了輪回根本,以及一切衆生的種性差別之後,由清淨慧菩薩替咱請問成佛次第。

  于是啊,清淨慧菩薩,在大衆當中,從座位上站起來,五體投地,禮拜佛陀。起身之後,順時針圍繞著佛陀,繞佛叁圈,再回到剛才禮拜的地方。然後,雙膝跪地,雙手交叉合掌,恭敬地向佛說道:

  

  大悲世尊!爲我等輩,廣說如是不思議事,本所不見,本所不聞。我等今者,蒙佛善誘,身心泰然,得大饒益。

  

  “大慈大悲的世尊啊!您爲我們大家,廣開法緣,講說了這些不可思議的事情,我呢,從來就不曾見過,從來就不曾聽過呀!”

  “我們大家,如今哪,承蒙佛陀您循循善誘地開導,身心都感到舒暢安然,得到了極大的恩惠和利益。”

  

  ——哎,見佛聞法,就會“得大饒益”啊!

  各位兄弟姐妹,咱雖然沒見到佛陀的應身,但是呢,咱見到了佛經,它就是佛陀法身在末法時代的應現呀!那麼,咱學習《圓覺經》,在世尊循循善誘的開導下,您是否覺得“得大饒益”了呢?

  ——嘿嘿,無論您如何,俺自己觀察,講經說法,受佛陀的恩惠和利益不淺呀!大有收獲。

  哎,連清淨慧菩薩這樣的等覺大菩薩,所證境界與諸佛平等,只是尚有少許生相無明未破,都能夠“得大饒益”,何況俺這個凡夫僧呢。平生所學,所發揚的點滴智慧,自己很清楚,都來自于佛陀的加持,都來自于佛經的啓發呀。

  一部大乘了義經典,在別人看來,是一本書;在我看來呢?嘿嘿,是一個修行的法本,是一座智慧的寶藏,是一位不可思議的老師啊。

  

  願爲諸來一切法衆,重宣法王圓滿覺性,一切衆生及諸菩薩、如來世尊,所證所得,雲何差別?令末世衆生聞此聖教,隨順開悟,漸次能入。

  

  清淨慧菩薩,在贊歎了佛陀說法的恩德之後,正式替咱問法:

  “但願您哪,能夠爲參予法會的一切大衆,重新宣說無上法王的圓滿覺性,對于一切衆生,以及諸位菩薩,還有如來大覺世尊來說,其所證所得,爲什麼有了差別,差別在哪裏呢?”

  “這也是爲了,讓末法時代的衆生,聽聞到如此難信難解的如來聖教,能夠順應著開悟的次第,逐漸得以深入。”

  

  哎,清淨慧菩薩的問題,是說呀,圓滿覺性本來是無差別的,是平等的,是周遍法界的。但是,爲什麼又有了從凡夫到菩薩,再到佛陀的證量差別呢?其中的差別在哪裏呢?

  這既是替法會當中的菩薩們問法,更是替咱末法時代的衆生問法,好讓咱能夠了解這個修行次第,然後呢,順應著這個開悟的次序,逐漸深入圓滿覺性。

  這,正是咱們大家所需要的修行階梯呀。咱就把它學明白,嘿嘿,順藤摸瓜,在圓滿覺性的修行上,咱就不會再走彎路和錯路啦。

  

  作是語已,五體投地,如是叁請,終而複始。

  

  清淨慧菩薩問法以後,再次五體投地,禮拜佛陀。而且,像這樣的請法儀軌,竟然重複了叁次,從始至終,有條不紊。

  

  爾時,世尊告清淨慧菩薩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等乃能爲末世衆生,請問如來漸次差別。汝今谛聽,當爲汝說。

  

  這時,經過清淨慧菩薩叁次虔誠地請法,法緣已經具備,于是,世尊告訴清淨慧菩薩說:

  “太好了,太好了!善男子啊!你們能夠替末法時代的衆生,向佛請問,在圓滿覺性的修行過程當中,從衆生到如來的漸次差別。”

  “現在,請你們仔細聆聽,如來將要爲大家解說。”

  

  時,清淨慧菩薩奉教歡喜,及諸大衆默然而聽。

  

  當時啊,在得到了世尊說法的允諾之後,清淨慧菩薩充滿歡喜,和在座的菩薩大衆們一起,默不作聲,靜靜地聆聽。

  

  善男子!圓覺自性,非性性有,循諸性起,無取無證。于實相中,實無菩薩及諸衆生。何以故?菩薩衆生皆是幻化,幻化滅故,無取證者。譬如眼根,不自見眼,性自平等,無平等者。

  

  于是,世尊輕舒圓音,說道:

  “各位善男子!這個圓滿覺性,就是一切衆生的自性,但是呢,它並不是某種確定性,也不因爲某種確定性而有。它只是順應著各種因緣性而現起功用,在這些功用當中,其實,根本就沒有可取證的境界。”

  “在這個圓滿覺性的實相當中,其實,沒有什麼菩薩,也沒有什麼衆生。爲什麼呢?因爲呀,所謂的菩薩與衆生,都是幻化。一旦幻化滅盡了以後,就回歸了圓滿覺性,其中,根本沒有可以取證圓滿覺性的人。”

  “就好比人們的眼根,自己看不到自己的眼睛一樣;圓滿覺性本來就是平等一如的,其中,根本就不存在誰和誰平等的問題。”

  

  哎,這段經文,是比較深奧的。或許,每一位法師的解讀,都會有所不同。不過,只要能夠契合《圓覺經》的上下文,同時能夠自圓其說,就可以視爲合理的解讀。至于其中的細微之處,嘿嘿,除非是大覺世尊,否則,誰也不敢說能夠全面明了。

  關于這一點,《法華經》說得好:“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的確如此呀。

  ——哎,有人說啦,那不麻煩了嘛!萬一,某位法師不小心解讀錯了,這錯解佛經,豈不成了謗法嗎?罪業太重啦,要墮地獄的呀!這以後,誰還敢講經呀!

  ——嘿嘿,俺不怕,俺敢講。爲啥呢?因爲呀,各部大乘經典當中,佛陀都說得很清楚,能夠“受持讀誦,爲人解說”大乘經典,其功德,無量無邊呀!

  佛陀可從來沒說過,誰要是水平不夠,不小心把佛經理解錯了,不小心講錯了,就要下地獄。佛陀,從沒說過這話,也絕不可能這樣說。

  ——至于,所謂的“謗法”,也就是“誹謗佛法”,它呀,完全不是您說的這個意思。它的意思是指:刻意地曲解佛法,刻意地歪曲法義,以便達到破壞佛法的目的,或者是謀取名利的目的,等等。

  哎,像這樣惡意扭曲佛法,才叫做“謗法”,其罪報,將會墮落到地獄當中,受無量的痛苦。

  爲啥呢?難道是佛陀把他打入了地獄嗎?

  ——嘿嘿,佛陀大慈大悲,即使是對于極惡之人,佛陀,還是大慈大悲的,咋可能把誰打入地獄呢!

  各位兄弟姐妹,一切罪業,都從心而起。善心,行善業,得善報;惡心,造惡業,受罪苦。因果業報,絲毫不爽,其道理何在呢?嘿嘿,傷敵一千,自損八百;打人一拳,自己的手也會疼啊!

  這打人還好說,有的蠢人呢?他喜歡打牆,哎,佛法就是一面無邊的大牆,它平等,廣闊,猶如金剛一般堅固。嘿嘿,惡意誹謗佛法的人呢?就好比那些喜歡用手打牆的人,只見他伸出拳頭,卯足了吃奶的力氣,惡狠狠地打了過去,結果呢,您自己琢磨吧。

  所以呀,這所謂的地獄,不是別人給准備的,正是呢?誹謗佛法的那顆罪惡之心,自己造出來的呀!哎,所以說,自作自受,沒法子。要想不受,當初您別作惡呀!要想將來不受罪苦,咱呀,一定要記住——諸惡莫作,衆善奉行。

  

  以上,應清淨慧菩薩的請問:“願爲諸來一切法衆,重宣法王圓滿覺性”,所以,對于圓滿覺性,世尊重新進行了宣說。

  接下來,既然“圓覺自性”,“性自平等”,那麼,芸芸衆生與菩薩,乃至于佛陀,咋會有了差別呢?

  

  衆生迷倒,未能除滅一切幻化。于滅未滅妄功用中,便顯差別。若得如來寂滅隨順,實無寂滅及寂滅者。

  

  對于清淨慧菩薩的問題:“一切衆生及諸菩薩、如來世尊,所證所得,雲何差別?”世尊解答道:

  “芸芸衆生,由于迷惑顛倒的緣故,尚未能夠除去並滅盡一切幻化虛妄境界。”

  “于是,在以幻修幻,除滅幻化的虛妄功用當中,就顯現出了境界差別。”

  “如果衆生堅持以幻修幻,那麼,一旦幻化滅盡,得以順應于如來寂滅本性的話,此本性當中,其實沒有寂滅的境界,也沒有到達寂滅境界的人。”

  

  哎,就這樣,在咱以幻修幻的虛妄過程當中,差別就産生了。但是,這個差別並不真實,一旦到達了如來寂滅之妙境,嘿嘿,別說差別啦,就連寂滅境界和到達寂滅境界的人也了不可得呀。

  那麼,在幻化過程當中,一切衆生與菩薩,乃至于佛陀,具體差別在哪裏呢?

  下面,世尊對于“雲何差別”的具體情形,進行逐層的解答,展現出了從一般凡夫的迷惑不覺,直到佛陀朗然大覺的六個修行層次的差別,給予了咱們最爲實際的修行指導。哎,這六個修行層次,咱先把它總結出來,大約是這樣的:

  第一、凡夫的迷惑不覺;

  第二、凡夫的最初開悟——解悟;

  第叁、凡夫的覺悟——得法眼淨,開悟無生法忍;

  第四、賢位菩薩的覺悟;

  第五、聖位菩薩的覺悟;

  第六、如來的覺悟。

  至于其中的具體情形,咱仔細聆聽世尊的教誨:

  

  善男子!一切衆生從無始來,由妄想我,及愛我者,曾不自知念念生滅,故起憎愛,耽著五欲。

  

  對于第一種情形,凡夫的迷惑不覺,世尊如此說道:

  “各位善男子!一切衆生從無始以來,由于妄想分別,而以爲有一個自我,這就是我相;同時,也就有了一個維護自我利益的執著心,這就是我執。”

  “于是,在虛假的我相和我執蒙蔽之下,一切衆生,從來就不知道啊,所謂的我相和我執,只不過是念念生滅的心念幻覺而已。”

  “因此,一切衆生在我相和我執的驅使下,就會發起愛憎之心,沈湎于色、聲、香、味、觸的五欲貪婪當中,而不能自拔。”

  

  哎,這就是芸芸衆生的凡夫相,在沒有修行之前,大家都是如此。無知地造作追求著,無知地煩惱痛苦著,無知地輪回生死著。

  其中,所謂的“妄想我”,就是我相,凡夫由于妄想分別,而把第八識當中的“相分”當做了自我,叫做我相。所謂的“愛我者”,就是我執,也就是第七識當中的相續思量,在馬鳴菩薩的《起信論》裏面,它相當于“六粗”當中的第二“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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