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圓覺經直講 第十二章 除障顯理 了相非相▪P3

  ..續本文上一頁面所提出的:“雲何迷悶不入

  ”這裏說明是衆生不是執著世俗的業道,就是執著二乘的出離,所以不入。

  “非覺逢拒諸能入者”,前面菩薩提出:“因何使諸衆生不入”

  所以佛在這裏回答說:“不是覺性違背與拒絕使人不入,而是由於衆生妄認“我”故,所以不入。”好像夢中之身未忘記,就不能醒來與本身合,並非本身違拒。

  “有諸能入,非覺入故”,覺性本無出入,所以說明了覺性並沒有違拒任何進入的人。如果能入的人,具足信解,由信解而趣入正行,自然能打破妄想分別、能所執著,正當離一切分別時,坐斷兩邊,當下即是覺性顯現。可見入與不入,全是衆生心行的關系,覺性是原本如此,法爾實相的。

   從另一角度說,一個用功的人如果有一個能入的心存在,就不可能覺入本性,覺入是無能入無所入。因爲無我的關系,就不建立所緣,不成立對待,無爲無求,他是當下的回歸。覺性顯現時,是無意識狀態,心無分別,毫無執著,才會自然而入。

  舉一個例子:有一次出家的師父們在打七,都很精進用功,結果心愈來愈亂。有一個師父,心想不打還好些,幹嘛坐在這裏打妄想

  於是放下身心,倒頭便睡,當香板敲響時,一下子開悟了。所以在無分別狀態最容易打開--“有心栽花花不發,無心插柳柳成蔭”。可見無心自然的人會修成功,忙忙碌碌,東跑西跑的人都修不成的,僅能種點遠因。爲什麼

  他的內心不親切,內心不能照於當下,失去了自心覺照的力量。所以如果你有一個“能入”--無論入於何處,都不是覺性的真入,只有達到無能入無所入時,才能相應。

  “是故動念及與息念,皆歸迷悶”

  這裏是總結概括,就是前面所講的苦、集、滅、道及修行人厭生死、求佛道,所有的心理均屬“動念”,動念感苦,知苦是由煩惱來,就想斷“集”,“及與息念”--滅與道,想把煩惱滅了,歸於涅槃,修證道--念佛觀、不淨觀、結印持咒,是故息念也好、動念也好,都是迷悶。大家千萬要注意,有些人剛開始時,用功都比較好,能把佛號念得清楚,後來學多了,再加之東奔西跑愈學愈亂,就愈修不起,就是這種原因。走遠了,這是必然的。佛法開始的都是普門,普及大衆,後來從專修叁昧歸入到無門,實際普門本身沒門,是講接引衆生很多,走到以後就沒門可入。也可以說是很狹的門,爲甚麼

  只有你自己才會通過,因爲修行到一定時候,肯定是單獨的,不可能與別人同時修成功--同寂。因爲到那個境界,沒有人可以理解你,只有你自己的體會,沒辦法跟人商量。“不是山僧無人我,只是無事可商量”,沒有什麼事情與人家商量,只有自己獨寂。一個人走到這個地方,好比沙漠廣大無邊,只有你自己一個人在走,只有天馬行空的氣魄才會走到真實的地方。

  所以我們修行到一定時候,不要受別人的影響,不受別人影響,且能夠耐得住寂寞時,一個人孤獨地修,能夠叁年、五年的安下來,肯定就會有所成就;若有不懂時,要抓緊問,問了以後再去體會,體會到親切,進上一步,說明這問是問對了。......若是問不對了或者被問的人不對,應到另外一個地方去問,總之要這樣的不斷體會、深入。所以說:“動念及與息念,皆歸迷悶”

  現在明白,不動念亦不息念,爲甚麼

  這樣子就如大手印裏面所說的自然、平坦、寬松、無爲,是這樣的自然境界。大手印裹面講不結手印也不持咒,不講話亦不觀想,一切放下都不要,只是打坐久了,要散散步,放松放松,也不執著一定要盤腿打坐坐多久,一切都任其自然,困了睡,饑了吃,在清淨的環境中一切自然現成,不做叁身有爲的事業;說這樣就是最高佛教法門,實際上與這《圓覺經》講的是一樣的。凡是佛教最高的地方都是一樣的,只是接引初機的地方因衆生的緣而有差別。

   “何以故

  ”

  這是徵問,爲什麼這樣呢

  “由有無始本起無明。”

  這是根本無明,是無始來從本源而起的。

  “爲己主宰。” 本起的無明把自己主宰了,而真性被妄我所蓋,反而失去了主宰,形成了裹面的內自我無明。因爲我們的八識是真妄和合,真如輿無明的合,和合以後,把裹面的就當作我了,由這裹出發看一切萬物,所以會覺得是我在動念,是我要息念,我相既然存在了,動念息念都是迷悶。

   “一切衆生、生無慧目。”

  一切衆生生來就沒有智慧眼睛,生來就是盲人,是盲人所以不識。因爲智慧還沒開過,所以開悟是要緊的,所以需要「有眼睛」的善知識來引導,也是相當要緊的。若以“一盲引衆盲”肯定是“相牽入火坑”,我們實在非常需要有一個明眼人來引路。但是“一切衆生、生無慧目”所以:

  “身心等性皆是無明。”

  由於這樣的關系,所以身體--四大,心念--緣慮心,都是無明,其性質存在的本身都是在無明黑暗之中。譬如從來沒有看過天,就不知道天到底是甚麼樣--烏雲老是遮住。前面深悟本起因地,那麼一切所修的都是佛因,這裹指出如果著相用本起無明,一切都是魔業。再說,前面“普眼章”中以覺圓明故,根塵普淨,總結爲一切是覺,這裹以無明爲本,所以說皆是無明。前面是金做千器,器器皆金,這裏是土爲千器,器器皆瓦。

  “譬如有人不自斷命。”

  打個比方說,因無明執著的關系,一個人不可能把自己的命斷掉,因執我的緣故把自己命斷了就會産生恐怖,除非被外界所逼,到無法生存時,才會不管一切。

  這是因爲命根裏面是由愛執,愛自己的身體,即對自我的愛是不知不覺的存在,斷身命也就違背了自我之愛,只有到了“情忘想盡,與覺一體”時,妄我才盡,而真我全顯。

  “是故當知,有愛我者,我與隨順;非隨順者,便生憎怨;爲憎愛心,養無明故。相續求道,皆不成就。”

  這是總結,“是故當知”。因此,大家知道,“有我愛者,我與隨順”--愛我的身體、愛我的相貌、愛我的感覺、愛我的境界、愛我的學問、愛我的地位等等,這樣會生起“我”跟這“愛”走,我常常在“愛”之中,我也就離不開這個愛了。反之,非隨順者,便生憎怨。如果與愛相違反,剝奪了原來所愛的一切,如生病、失戀、破産等,內心就會産生憎恨與怨言,這樣的心理也是“我相”的作用,前面是愛的我,這裏是恨的我。因爲有了憎、愛之心,“養無明故”,滋養了無明,無始的果無明與現在愛、憎的子無明相資相生,相續不斷。因此可知,以迷惑的心修道,縱使非常勤苦精進,修一切種種行門,只能助長無明,增加煩惱,産生邪見,不可能成就佛道。

   “相續求道,皆不成就。”這說明了障道。因爲“本從無明而生憎愛,憎愛還熏無明,種子現行,相續不斷”,以這“種”、“現”相續的心理去求佛道,畢竟是不成就的。所以《寶積經》說:“於身生寶愛,不離於我人,彼作是修行,由斯墮惡道。”無論你修甚麼法,如果以“寶愛”身體的立場去用功,必然不能消除人我知見,必以自私之心去面對一切,這樣的修行,其結果是墮於惡道。

  下面是解釋四相的差別境界:

  “善男子!雲何“我相”

  謂諸衆生心所證者。”

  這是提出“我相”的概念。因爲我相難以自己見到,所以是“約事證知。”當一個人驗證自己與他人不同時,就證知了自己中有“我”的存在。即使修道,舍妄證真,只要覺得有心可修,有心可證,總稱爲“我相”。“心所證者”,就是自我對境界的一種證知,如我的感覺、我的愛好等,“由我出發觀察一切,而這由“我”證知的主體,就是“我相”。

  “善男子!譬如有人,百骸調適,忽忘我身,四肢弦緩,攝養乖方,微入針艾,即知有我,是故證取,方現我體。

  這裏用譬喻說明我相的存在。一個人如果注意衛生,調養得很好,他的氣脈就融通,百骸就很舒適,這時忽然之間忘記了身體,好像“我”不存在。但是如果身體失調,氣脈不通,四肢或抽筋或癱瘓,形成了某些病態,那麼,只要稍稍地用針紮一下,或用艾縧灸一下,就立即知道有我的存在。所以通過實際的事實就能證知而取著,所謂的我相之體也就出現了。

  這是譬喻修道的人,安居於靜室或隱在深山之中,其心超絕了世俗的經營辛勞,其境沒有違順的刺激。習慣於閑暇而成性,暫時忘記我相之情,不感到自他的存在,這時往往會認爲已證到無我的境界,其實只是暫忘而已,假若再涉世事或下山面對塵世的喧嘩,違與順就馬上逼迫而來,突然之間就有心生,心既未平,才知道這個根深柢固的我仍潛伏著。可見真正解脫我執,證到無生是何等困難,如不在事上透過,縱使萬劫住山也僅是伏住我執,徒勞辛勤,未能真正斷惑證真。

  這一段是總結性地指出“我”的細相,就是你在用功中,能夠證見於如來的界量,且畢竟了知清淨的涅槃境界,也都是我相。因爲你有能了知與所了知的存在,這樣存在就是“我相”的微細體現。由此可見,不但了知二乘涅槃是我相,假使你能了知如來的涅槃,也還是我相。所以當一個人認爲自己開悟,向他人宣布,或者雖不向人說,在言語舉止中,以悟人自居。

  有的雖初初開悟,並經師父印證,然後把這印證之事秘在心裏,冥冥之中,認爲自己是經過印證的開悟人,這都是“我相”。有了這“我相”的存在,會對別人說你們不開悟,你們修的都不對,會有這樣的執著存在,會保持開悟的意識、保持開悟的境界,不知我相未空,仍落在悟後迷中,這是非常非常危險的,因爲有這樣的執著,就會産生自己的見解,建立自己的宗派,會以自己的方式去引導一批人,結果這批人粗的煩惱可以消除,但是我相難除,結果求佛道都不成就。正是由於源頭不淨,所以流變成障,最後其宗派之內是非橫生,師門成爲鬥诤之地,各呈己見,各行其是,而形成了四分五裂的局面。

  因爲我們知道,涅槃只是覺性之體,不是另有一個能證的心去證知,現在如果仍有一個證得涅槃的心在,就是不忘能所,就…

《圓覺經直講 第十二章 除障顯理 了相非相》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