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法指導,把注意力集中到某一事物之上,這樣通過持久的努力使精神漸漸集中到真理之上:第六指通過反複研究教法而獲得的智慧,這一研究過程中需要極大的意志力之參與:第七指靜中思維工夫,其主要特征是把認知對象體會爲精神活動之展現,從而得以突破外在實體的頑固觀念:第八指提高了的靜中思維能力,此時精神已能持久地傾注于存在本性之上:第九指同解除生命流轉之苦這一最高目標,爲實現這一宏偉目標作准備的良善行爲:第十指對世俗生命痛苦煩惱狀態的全面認識和觀察,這又包括叁方面內容,其一是對有欲念的生命現狀之觀察,其二是對沒有欲念但有肉體的生命現狀之觀察,其叁是對既無欲念又無肉體但殘存思想活動的生命現狀之觀察,在第一種生命狀態裏,最主要的痛苦根源是顛倒性的知識和觀念,它們是從對自我與對象這兩重實體執著裏引發出來的,在第二種生命現狀裏,思維方式仍然是邪惡的,第叁種生命則稍稍能克服一些自我執著,但自我執著的煩惱潛勢力仍然深深隱伏在他們的深層生命結構裏:第十一指造成生命痛苦現狀的基本原因:第十二指親自體會到真理,也指被體認到的生命自由狀態和存在真實本性:第十叁指解除痛苦煩惱實現生命自由的具體修行方法;第十四指已直接“看見”真理,再也不會從真理的道路上退回去:第十五指在真理這一絕對知識指導下的關于存在特殊性的知識:第十六指與真理相應的認識之思維對象:第十七指對已被斷除的後天煩惱和未被斷除的先天煩惱都進行細致的觀察:第十八指“看見”真理後仍然會偶而失控的心理狀態;第十九指旨在調節失控狀態的一些修行手段:第二十指絕對不會再失控的修行精神思維結構:第二十一指刻苦修學以期清除欲念生命狀態中的身心煩惱:第二十二指刻苦修學以期清除沒有欲念但有肉體的生命現狀中的身心煩惱:第二十叁指菩薩修行第八階位創獲的與真理絕對相應的精神結構:第二十四指與真理相應的智慧:第二十五指與真理絕對相應同時能體認存在各方面特殊性的智慧:第二十六指爲了使生命進入一切頃惱不再存留的自由狀態,應首先研究什麼是真實的道理,什麼是錯誤的妄見:第二十七指爲了使生命進入一切煩惱不再存留的圓滿自由中,首先致力于消除各種煩惱的現實活動:第二十八指在佛教教法中獲得正知正見,盡管此種知見還未越出流轉變動的範圍,但已足夠超過那些不按佛教教法修行的人在思維水平上達到的最高峰:第二十九是指雖然一些衆生對我的教法産生了正知正見,但他不能在此正知正見的指導下,勤勉地展開修行工作,我就說他們從真理的道路上退回來了,不是說要現實地産生出與真理不相應的錯誤觀念才可以叫做“從真理的道路上退回來了” ,一個人雖然有正知正見,但他不能認真地改變自己的精神結構,不能認真地從事淨化生命的實踐,這就已經是“從真理的道路上退回來了”。
原典
曼殊室利菩薩複白佛言:世尊!凡有幾種一切如來身所住持言音差別?由此言音所化有情,未成熟者令其成熟,已成熟者緣此爲境速得解脫。
佛告曼殊室利菩薩曰:善男子!如來言音略有叁種:一者契經①,二者調伏②, 叁者本母③。
世尊!雲何契經?雲何調伏?雲何本母?
曼殊室利!若于是處,我依攝事④顯示諸法,是名契經。謂依四事,或依九事,或複依于二十九事。
雲何四事?一者聽聞事⑤;二者歸趣事;叁者修學事;四者菩提事。
雲何九事?一者施設有情事⑥;二者彼所受用事;叁者彼生起事⑦;四者彼生已住事;五者彼染淨事;六者彼差別事⑧;七者能宣說事;八者所宣說事;九者諸衆會事。
雲何名爲二十九事?謂依雜染品,有攝諸行事;彼次第隨轉事;即于是中作補特伽羅想已,于當來世流轉因事;作是想已于當來世流轉因事;依清淨品,有系念于所緣事;即于是中勤精進事;心安住事;現法樂住事;超一切苦緣⑨方便事;彼遍知事;此複叁種:顛倒遍知所依⑩故,依有情想外有情中邪行遍知所依處⑾故,內離增慢遍知所依處⑿故。修依處事;作證事;修習事;令彼堅固事;彼行相事;彼所緣事;已斷未斷觀察善巧事;彼散亂事;彼不散亂事;不散亂依處事;不棄修習劬勞加行事;修習勝利事;彼堅牢事;攝聖行事;攝聖行眷屬事;通達真實事;證得涅槃事;于善說法昆奈耶中世間正見,超升一切外道所得正見頂事⒀;及即于此不修退事,于善說法毗奈耶中,不修習故說名爲退,非見過失故名爲退。
注釋
①契經:又稱“經藏”。
②調伏:又稱“律藏”。
③本母:又稱“論藏”。
④攝事:指把同一性質、同一類型的事物分門別類地放在一起給予解說。
⑤聽聞事:指接受教法,思考教法而引發的兩種智慧,此依遁倫所說。
⑥施設有情事:講述構造有情生命的各種成分聚集體,即“五蘊”學說。
⑦彼生起事:講述生命展開的過程、環節等,即“十二因緣”學說。
⑧彼差別事:指對包括生命現象在內的整個宇宙世界的分類說明,即“五界”學說。
⑨超一切苦緣:苦緣,指引發痛苦煩惱的原因、條件,意即解除生命一切流轉之苦。
⑩顛倒逼知所依處:指對欲念生命生存現狀之觀察。顛倒,即各種錯誤的知識、觀點和觀念。遍知,指無處不在無時不在的痛苦煩惱。
⑾依有情想外有情中邪行遍知所依處:指對沒有欲念但有物質性肉體的生命現狀之觀察。情想,即欲念、欲望之意;邪行遍知,指由于貪戀安甯安樂的精神境界而引起的痛苦煩惱。
⑿內離增上慢遍知所依處:對既無肉體又無欲念但殘留思想活動的生命現狀之觀察,這是指“無色界”生命。“增上慢”指強烈的、顯在的自我觀念執著,“無色界”中的生命雖然放棄了自我觀念的顯在形式,但主體執著的心理潛勢力仍然在生命結構中滯留、保存著,所以它仍然是痛苦煩惱的世俗生命。
⒀外道所得正見頂事:佛教外的其他各種學理在思維水平上可能達到的最高峰。
譯文
曼殊室利!我在有些經典中爲體會四種真理的修行人和希求成佛的修行人各自製定了一些他們應該遵守的戒律,與此同時也陳述了與戒律有聯系的一些相關事項,這一部分經典即叫做“律藏”。
曼殊室利菩薩又請問佛陀說:世尊!您在經典中爲菩薩們製定的戒律,其內容共有哪些部分呢?
佛陀說:善男子!這部分“律藏”內容共有七個方面:一是講述接受戒律時應舉行的相應儀式:二是針對一些重大罪行的製止戒律,這些重大罪行包括殺害、偷盜、邪淫、謊言等;叁是詳細規定具體戒律的適用範圍:四是從理論上說明處于流轉變異生存狀態中的衆生有違犯戒律的潛在可能性:五是從理論上證明那些在精神改變上取得很大進步的修行人不再有違犯戒律的潛在可能性:六是規定修行人從犯戒狀態擺脫出來的具體方法和步驟;七是講述一些修行人接受戒律一段時間後又摒棄戒律時可能會出現的情況。
曼殊室利!我在一些經典中,從十一個方面來研究存在現象,對之進行細致深入的分析和討論,這部分經典就叫做“論藏”。這裏說的是哪十一個方面呢?第一是存在流轉變異的方面,第二是存在的真實本性,第叁是叁十七條引向真理的認識方法各自所研究的事物,第四是討論八個類別的事物,第五是走向真理的方法本身,第六是 消除一切痛苦煩惱後所獲得的功德,第七是如何接受覺者的智慧,又如何把覺者的智慧傳達給他人,第八是能夠染汙修行方法的一些事物,第九是實現真理的輔助性手段 ,第十指那些染汙修行方法的事物所帶來的錯失,第十一則指實現真理的輔助性手段所帶來的樂觀成果。
所謂存在流轉變異的方面,這指的是以下叁種情況:其一是根據五種事物的成分聚集體假說有生命現象存在,而此一生命被一般衆生以“自我”統攝起來;其二是意識處處計較而虛構的實體存在樣態;其叁是指依據因緣條件流轉的生命現象、生命過程、生命活動等。
原典
曼殊室利!若于是處,我依聲聞及諸菩薩,顯示別解脫①及別解脫相應之法②,是名調伏。
世尊!菩薩別解脫幾相所攝?
善男子!當知七相:一者宣說受軌則事③故;二者宣說隨順他勝事④故;叁者宣說隨順毀犯事⑤故;四者宣說有犯自性故;五者宣說無犯自性故;六者宣說出所犯故;七者宣說舍律儀故。
曼殊室利!若于是處,我以十一種相,決了分別顯示諸法,是名本母。何等名爲十一種相?一者世俗相,二者勝義相,叁者菩提分法所緣相⑥,四者行相⑦,五者自性相,六者彼果相,七者彼領受開示相,八者彼障礙法相,九者彼隨順法相,十者彼過患相,十一者彼勝利相。
世俗相者,當知叁種:一者宣說補特伽羅故,二者宣說遍計所執自性故,叁者宣說諸法作用事業故。
注釋
①別解脫:修行人應當恪守的戒律。
②別解脫相應之法:與戒律相關的事物。
③宣說受軌則事:闡述接受戒律時應舉行的相關儀式。
④宣說隨順他勝事:闡述針對一些嚴重行製定的禁止性戒律。
⑤宣說隨順毀犯事:詳細規定具體戒律的適用範圍。
⑥菩提分法所緣相:叁十七條通向真理的方法各自所研究的事物、內容。
⑦行相:指八個類別的事物。
譯文
所謂存在的真實本性,這就是我前面曾提出的七種存在本性之說。
所謂叁十七種認識真理的方法各自所研究的事物,總起來說也是我們知識的本體。
所謂概述八個類別的事物,事實上是側重研究跟修行有關的事物:第一是觀察什麼是事物中的東西,第二是觀察存在現象中哪些是假借語言概念成立而其自身其實並不存在的東西,同時觀察佛陀陳說教法的一些原則;第叁是觀察那些染汙衆生本性的事物給衆生帶來的錯失,第四是觀察淨化生命的事物給衆生帶來…
《解深密經譯注 如來成所作事品第八》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