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恒河沙數的世界,有一個世界被稱作“美名遠揚的地方”,在那片國土上,那位與真理相應的佛被人們稱作“美名遠揚的覺者”。我是剛剛從那個國土來到這裏的。世尊!我在那個國土上,曾看見過一個地方,當時七萬七千之外道正在聚會,上首坐著他們的導師。當時他們在思考這樣一個問題,即:從真理的角度看,一切存在的本來樣子究竟是什麼?這些與會人士在一起研究、討論、比較、觀察,可是他們都無法清清楚楚地了解一切存在本來的樣子,他們只能根據自己的偏見給予一個解答,這些解答千差萬別,有些人還不斷地修改自己的意見,一會兒說存在是這個樣子的,一旦被人們駁倒又趕緊說存在是那個樣子的。大家觀點各異,無法統一,各人堅持自己的意見爲是,他人的意見爲非,紛紛指責其他人觀點的錯誤,紛紛然爭論不休。最後與會大衆還是不能達成一致的看法,各人心懷怨憤,離會而去。
世尊!當時我私不想:與真理相應的佛出現在與其他生命共在的世界上,這真是奇妙、難得。爲什麼呢?因爲有佛出現在世界上,對于那超越意識思維、超越語言描述的存在實態,修行人也就能從理性上完全把握它,從修行上親身實現之。
法湧菩薩講完這段話後,當時世尊就告訴他說:善男子!一切正如你所說的,我已經能清清楚楚地看見存在的真實相狀了,爲了讓其他生命也有領會真理的可能性,也能享受那完美的知識,我就成立了一套教法語言,希望把真理揭示出來,爲其他衆生的向上進化提供方便。
爲什麼這樣說呢?我明明白白地告訴你們,一切存在的本來面目,這是修行人在其精神生活中自己親身體會出來的,這是他的直接知識。而意識猜度、語言描述的一切對象只不過是從他人那裏輾轉而得的一些間接知識。根據這個道理,我們可以說,存在真正的實態是超出間接知識的經驗範圍的。一切存在的本來面目,它只會呈現在消除一切實體執著後的認識中,這種認識裏絕對沒有認識對象與認知活動二者之間的對立並峙了,而日常意識則是充滿實體性的執著的,在日常意識的思維活動中,主體與客體,對象與認知分庭抗禮、互相對峙:據此我們可以結論說,存在的真正實態是超出主、客對立的思維模式的。一切存在的本來樣子,這不是能用語言來稱說或傳達的,而日常意識所針對的內容則始終不出語言指向的範圍:根據這個道理,我們可以說,存在真正的實態是超過語言的陳述範圍的。一切存在的本來樣子,這不是可用某種具體事物或某種具體活動表現出來的,而日常意識所認識的則始終只是可用具體事物、具體活動加以表現的東西:根據這個道理,我們可以說,存在真正的實態是超過日常意識的範圍的。一切存在的本來樣子,這絕對不是說,它是既可用這一套概念來描述,又可用另一套概念來描述的,而日常思維所及的內容則往往既可以這樣來界說,又可以那樣來界說,有時各種界說會互相抵牾,但卻都是同一個內容的不同表述:根據這個道理,我們可以說,存在的真正實態是超越互相矛盾的語言表述的。
原典
爾時,法湧菩薩白佛言:世尊!從此東方過七十二殓伽①河沙等世界,有世界名具大名稱,是中如來號廣大名稱。我于先日從彼佛土發來至此,我于彼佛土,曾見一處,有七萬七千外道②,並其師首,同一會坐,爲思諸法勝義谛相③。彼共思議、稱量、觀察、遍推求時,于一切法勝義谛相竟不能得,唯除種種意解④,別異意解⑤,變異意解⑥,互相違背共興诤論,口出矛瓒,更相瓒已、刺已、惱已、壞已,各各離散。
世尊!我于爾時竊作是念:如來出世,甚奇希有。由出世故,乃于如是超過一切尋思所行。勝義谛相,亦有通達⑦、作證⑧可得。
說是語已,爾時世尊告法湧菩薩曰:善男子!如是如是,如汝所說,我于超過一切尋思勝義谛相現等正覺,現等覺已,爲他宣說,顯現開解施設照了。
何以故?我說勝義是諸聖者內自所證⑨,尋思所行是諸異生⑩展轉所證⑾,是故法湧,由此道理,當知勝義超過一切尋思境相。複次,法湧!我說勝義無相所行⑿,尋思但行有相境界⒀。是故,法湧!由此道理,當知勝義超過一切尋思境相。複次,法湧!我說勝義不可言說,尋思但行言說境界。是故,法湧!由此道理,當知勝義超過一切尋思境相。複次,法湧!我說勝義絕諸表示⒁,尋思但行表示境界。是故,法湧!由此道理,當知勝義超過一切尋思境相。複次,法湧!我說勝義絕諸诤論⒂,尋思但行诤論境界。是故,法湧!由此道理,當知勝義超過一切尋思境相。
注釋
①殓伽:即恒河,印度主要河流之一。
②外道:指印度佛陀以前以及佛陀同時代那些提出各種修行理論的人,現在則泛指佛教教法之外一切探討真理問題的學理。道,真理之義,一切世間的學術和理論都是從偏見執著出發的,顛倒知見,無非錯誤,總是遊離于真理之外,總是無法達到真理,所以稱之爲“外道”。
③勝義谛相:指存在的真實本性,或指存在的真實樣子。
④意解:未與真理契合的主觀見解。
⑤別異意解:互相爭論,意見無法統一。
⑥變異意解:指開始堅持一種意見,隨後放棄這一意見,又提出另外一種意見,如此重複下去,前後矛盾,無法自圓其說。
⑦通達:從理論上完全把握它。
⑧作證:從修行上親自實現它,即通過自己的修行活動,使真理顯現出來。
⑨內自所證:在自己精神經驗中體會到的。
⑩異生:即來生,指世俗生命。世俗生命不同于淨化了的生命,所以稱世俗生命爲“異生”;世俗生命是流轉變異中的生命,所以稱爲“異生”。
⑾展轉所證:根據間接知識展轉推論而得到的。
⑿無相所行:指超越了主客對立的精神所認知的對象,或其進行認知的方式。
⒀有相境界:指主客對立的意識思維所認知的對象,或其進行認知的方式。
⒁絕諸表示:指不能用具體的事物或者具體的活動來加以表現。
⒂诤論:互相矛盾的見解、理論和學說等,它們皆不足以揭示真理的本來面目。
譯文
法湧菩薩!打個比方來說,你應當知道,如果一個人一生一世都只習慣于辛味和苦味,他的口味已定型,那麼,你跟他談起蜂蜜和石蜜的美妙滋味,他是無法設想、無從比較,也絕難相信的。同樣道理,如果一個人的所有立場、觀點都被內心中的貪欲所支配著,他貪求著各種感官的感受和享樂,貪求著名譽、財産、權勢等,他內在的欲望非常強烈,像烈火一般燒灼著他,以致于覆蓋住他的靈性,使他無時不處在無知的暗夜裏。那麼,這種人對于放棄一切聲色娛樂後內心中那種奇妙、愉悅、甯靜和喜樂也是無法設想,無從比較,也絕難相信的。如果一個人的所有立場、觀點都被語言所支配,他愛好世間那虛僞的、浮誇的、不真實的、有染汙的閑詞碎言,他喜歡玩弄語言、玩弄修辭,他不知道語言的真正本性,不知道語言上固有的實體執著性,以致于他無時不處在無知的暗夜裏。那麼,他對于那種擺脫一切語言系縛後內心裏那種靜穆感受也就不能設想、無從比較,難以相信了。如果一些人的任何立場、觀點都被見聞覺知這些具體、可感的東西所支配,他們執著于世上那一切感性的東西,你要他稍稍超出可感事物之外去思考一些抽象的問題時,他就非常困難,以致于他完全被見聞覺知這些感性行爲困縛著,無時不處在無知的暗夜裏,那麼,對于那種擺脫了一切感性活動,同時也消除了對所有感性活動中主體的實體性執著後的生命絕對自由境界也就不能設想,無從比較,絕難相信了。
最後,如果一些人的任何立場、觀點都被诤論的愛好所支配著,他喜歡辯論,喜歡指責他人的不是,他的本質上並不是爲了認識真理,他愛好爭論,只是因爲他過分地執著著自己的偏見,他無法從自己偏見織成的網上走出來,以致于他對爭論的這種偏執態度使他無時不處在無知的暗夜裏。那麼,這種人對于北拘盧洲人豁達和平的精神品性也就不能設想、無從比較、絕難相信了。法湧菩薩,同上面那些例子相似,一切習慣于日常意識日常思維的人,對于那以超越日常意識思維的智慧所體認的存在實態就必然不能設想,無從比較、絕難相信了。
當時世尊想把以上教法的要義用簡明的語言概括出來,以便一般人記憶和掌握,就說了下面這個偈頌。他說:
那自己親身體會的存在實態是超越主客對立的認識之對象,它不能用世間語言來描述,也不可用具體活動來顯現,在真理面前,種種爭論到此止步,真理絕不是日常意識和世俗思維可以理解的。
原典
法湧!當知譬如有人盡其壽量習辛苦味,于蜜、石蜜上妙美味不能尋思,不能比度,不能信解,或于長夜由欲貪勝解①,諸欲熾火所燒然故,于內除滅一切色、聲、香、味、觸②相妙遠離樂,不能尋思,不能比度,不能信解;或于長夜由言說勝解,樂著世間绮言說故,于內寂靜聖默然樂不能尋思,不能比度,不能信解;或于長夜由見聞覺知表示勝解,樂著世間諸表示故,于永除斷一切表示、薩迦耶③滅、究竟涅槃,不能尋思,不能比度,不能信解。
法湧!當知,譬如有人于其長夜,由有種種我所攝受诤論勝解,樂著世間諸诤論故,于北拘盧洲④無我所、無攝受、離诤論,不能尋思,不能比度,不能信解。如是,法湧!諸尋思者,于超一切尋思所行勝義谛相,不能尋思,不能比度,不能信解。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頌曰:
內證無相之所行,不可言說絕表示;
息諸诤論勝義谛,超過一切尋思相。
注釋
①由欲貪勝解:大意是,由于他貪圖欲望的滿足,貪圖世俗生活的享受,他的所有真理觀念、知識觀念都被他對欲望的貪著限定了起來。下幾句“勝解”,仿此釋義。
②色、聲、香、味、觸:色,指視覺可及的顔色;聲,指聽覺可及的聲音;香,指嗅覺可及的…
《解深密經譯注 勝義谛相品第二》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