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瑜伽師地論講記 卷第五 (6)

  壬八、因緣果建立(分二科) 癸一、征

  複次,雲何因緣果建立?

  這是前面「界建立」。這一大科裏邊一共分八科,這是最後這一科「因緣果建立」。先是問。「複次,雲何因緣果建立」,前邊的「數」、「處」、「有情量」、「有情壽」、「有情受用」、「生」、「自體」,這個七大科的道理之外。「複次」,還有「因緣果」的建立,就是「因」的建立、「緣」的建立、和「果」的建立,這叁種道理是什麼意思?這是問。底下就解「釋」。解「釋」先列出來,有四種。分四個方面,來解釋這個道理。

  

  癸二、釋(分二科) 子一、標列

  謂略說有四種:一、由相故。二、由依處故。叁、由差別故。四、由建立故。

  「謂略說」:「略」者,要也。就是按照要義來說,要點,從它的重點上來說,「有四種」。一、是「相」,從「相」方面來說,從它的「依止處」來說,從它的「差別」來說,從它的「建立」,來說這個「因緣果」的建立。這列出來這四種,底下就解釋。先從「相」上解釋。先標出來。

  

  子二、隨釋(分四科) 醜一、由相(分二科) 寅一、總標相

  因等相者:謂若由此爲先,此爲建立。此和合故,彼法生,或得、或成、或辦、或用;說此爲彼因。

  「因等相者」,是「因」的「相」、「緣」的「相」、「果」的「相」。「謂若由此爲先,此爲建立,此和合故,彼法生,或得、或成、或辦、或用;說此爲彼因」,這底下就解釋。先「標」出來它的「相」,怎麼說的呢?「謂若由此爲先」,謂這世間上一切的有爲法,有爲法中,當然是心爲主。「謂若由此爲先」,這個法的生起,它要有一個先決的條件,先有這件事才可以。那麼這個「由此爲先」這個「此」是什麼呢?這是它的「因」,「因果」的「因」,後邊還有解釋。

  「此爲建立」,就是「緣」,有了「因」以後,還需要有「緣」的幫助,這樣「法」才能建立起來。「此和合故」,這個「因」和「緣」他們和合了,他們具足了。「彼法生」,那一件事就出現了,就是這樣意思。「或得、或成」,彼法的生起,也就是「成」就的意思。這個「成」就,也就是「得」的意思,「得」到了,「得」就是「成」就,才是「得」,沒「成」就是不能「得」;或者說是「得」;或者說是「成」;或者說是「辦」,就是這件事「辦」好了。「辦」,也就是「得」,也就是「成」。或者說這個「得」、「成」、「辦」,就是「用」。就是因緣和合發出來的作用,這幾個字是通的,「生」、「得」、「成」、「辦」、「用」是一回事,但是用不同的字來形容這件事。就是「因等相」,「因相、緣相、果相」,就是其中最先的,就是「因」,其次是「緣」,然後才有「果」。

  「說此爲彼因」:就是那一樣法,要依此因緣爲「因」,那一件事才出現的,是這樣意思。這一段是「標」。底下采取問答的方式說明它,分成五科。第一科,是「彼法生」。先是問。

  

  寅二、問答辨(分五科) 卯一、彼法生(分二科) 辰一、問

  問:以誰爲先?誰爲建立?誰和合故?何法生耶?

  前面說一個大概,這底下詳細的說明這件事。就是由此爲先,「以誰爲先」呢?誰是最初就需要具足的呢?「誰爲建立」,此「爲建立」,是指誰說的呢?「誰和合故」,此「和合故」,究竟是誰和誰「和合」呢?「何法生耶」,「彼法生;或得、或成、或辦、或用」,這是那一樣事情出現了呢?前面說過的要再加以解釋。先問,這底下就回答。

  

  辰二、答

  答:自種子爲先。除種子依、所余若有色、若無色依,及業爲建立。助辨、所緣,爲和合故。隨其所應,欲系、色系、無色系、及不系、諸法生。

  「自種子爲先」,這裏說得更明白了,這一切有爲法,它要出現的時候,最先須要具足的,就是它的「種子」。眼識有眼識的種子,耳識有耳識的種子,乃至意識要有意識的種子,一切有爲法都要有它的「種子」,就是先要有這件事。

  「除種子依,所余若有色、若無色依,及業爲建立」:第二個問題是「誰爲建立」。這個「誰爲建立」,就指「緣」說的。這個「緣」,種子就是因緣,那麼這個「緣」就是「增上緣」,其余的緣都包括在內。「除」了「種子」,這個因緣是它重要的一個力量之外,現行的一切法,以「種子」爲「依」才能出現,所以叫做「種子依」。

  那麼什麼是「所余」?除種子「所余」的,剩余的所謂「建立」。「誰爲建立」這句話,就是種子不算數,不算在內,除掉了種子所剩余的「若有色、若無色依,及業」這叁樣,是「建立」者,就是它的緣。「若有色」指什麼說的呢?就是前五根,眼、耳、鼻、舌、身,這都是地、水、火、風組成的東西,所以是「色」。這個「識」若生起,一定有這個俱有依。我們前面講過,眼識的生起,一定要要有眼根,不然這個眼識不能生起,乃至身識生起,要有身根,那麼這就是俱有依。俱有依是什麼緣?是增上緣。

  「若有色、若無色依」:「無色依」是什麼呢?前面說過就是「等無間依」。「等無間滅依」,前一念的眼識滅了,後一念的眼識才能生起。這個「識」,不是地、水、火、風的物質,所以是「無色」的。依這個「等無間滅依」,也是它生起的一個緣,如果它不滅,你後一念的「識」不能生起,所以「若無色依」,「若有色,若無色依」,要有這個依。前面因緣已經說過不在內,這底下就是說這個一個俱有依、一個等無間滅依。

  「及業」,這個「業」就是它活動,它的活動,它們衆多的因緣正在有這種活動的作用,叫做「業」,有這活動的作用,就是「業」。那麼這個時候這個「眼識」這個所生法,就建立了。有了「種子」、有了無間滅依、有了俱有依,當然底下還有其他的。

  「助伴,所緣,爲和合故」,還要有「助伴」。「助伴」,也就是很多的心所,心所法。眼識也有它的心所法,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都有它的心所法,「助伴」。那麼有了「助伴」還是不行的,還要有個「所緣」境,「眼識」以「色」爲「所緣」境,乃至意識,以一切法爲「所緣」境。這樣子四緣都具足了,因緣、增上緣、次第緣就是等無間滅依,還有所緣緣,都具足了。這四緣都具足了,就是「爲和合故」。什麼叫做「和合」?衆多須要的因緣都具備了,都湊合在一起,那個時候就是「此和合故」。

  說是「彼法生」,「彼法生」是什麼呢?「隨其所應,欲系、色系、無色系,及不系,諸法生」。「隨其所應」,隨那個衆生所適合的,就是這樣子。這個衆生他現在只是希求五欲,希求欲樂,而不希求禅,叁昧樂,也不想要得涅槃樂,那麼它就是屬于欲界的了,這是「欲界系」。「欲界系」,這個「系」,是系縛、也是系屬的意思,就是屬于欲的範圍內的法就出現了。

  「色系」,那個衆生他希求叁昧樂,他不歡喜欲,他對欲,受到欲的苦惱。欲原來想法是樂,結果是很苦,所以就不希求欲了,就希求色界的叁昧樂,那麼他也自然是要這幾種,要「種子」,「由此爲先、此爲建立、此和合故」,也是要具備這些事情。那麼「色系」,色界系法就生出來了。「無色系」,他這個衆生也不歡喜欲,也不歡喜色界的叁昧樂,歡喜無色界天的叁昧。那麼也是要「種子爲先,除種子依。所余若有色、若無色依,及業爲建立。助伴、所緣,爲和合故」,這無色界系法,才能出現的。

  「及不系諸法生」,這個衆生他也不歡喜欲,也不歡喜色、無色界的叁昧樂,他歡喜涅槃,得大解脫,就希求出世間的聖道,沒有系縛的,大自在的境界。那他也是要「自種子爲先,除種子依。所余若有色、若無色依,及業爲建立。助伴、所緣,爲和合故」也是要這樣子的,當然性質不同。這樣子衆緣具足了,「不系諸法生」。

  

  卯二、彼法得(分二科) 辰一、問

  問:以誰爲先?誰爲建立?誰和合故?得何法耶?

  前面這一段由「問答」的方式解釋完了,這是第一段。一共是分五科,這是「彼法生」這一科解釋完。現在是第二段「彼法得」。這個「彼法得」看這個前後文意思,前面這個「彼法生」,是全面的,完全的包括在內了。欲界系、色界系、無色界系,在出世間的聖道,全面的包括在內,這叫做「彼法生」這一科。現在第二科「彼法得」看他怎麼講。

  「問:以誰爲先?誰爲建立?誰和合故?得何法耶?答:聲聞獨覺如來種性爲先。內分力爲建立。外分力爲和合故。煩惱離系、證得涅槃」:這可見這一段單獨說不系諸法生,出世間的聖道,單獨說這一段。特別的說到出世間的聖道,這和前面的那一段,也包括在前面那一段裏面,但是這裏特別的說到它,單獨的說它的事情。這也是先「問」。

  說是「誰」以那一種法「爲先」有的?那一種法「誰爲建立」?「誰和合故」?「得何法」呢?能成就到什麼樣的事情,這樣子。這「答」,這底下回「答」。就先「標」。

  

  辰二、答(分二科)  巳一、標

  答:聲聞、獨覺、如來種性爲先。內分力爲建立,外分力爲和合故,煩惱離系,證得涅槃。

  「聲聞,獨覺,如來種性爲先」,就是這個「聲聞」人,和「獨覺」,就是有感覺到生死苦,要解脫生死苦,從生死裏出來,解脫出來,有這樣的堅定意願的人,就是「聲聞、獨覺」的人,屬于「聲聞、獨覺」這兩種聖人的開始。「聲聞」,出生在有佛處,有佛法在世間成就的。「獨覺」,就是沒有佛法在世間,而他能夠覺悟了的這種人。「如來種性」,「聲聞」種性、「獨覺」種性、「如來」種性。「如來種性」,就要有大悲心,在出離心上又建立了大悲心的人,願意普渡一切衆生,皆得叁乘聖道,有這樣高尚的意願的人,就是有這樣「種性」的人。

  這個「種性」這句話,這個「種」,就是種…

《瑜伽師地論講記 卷第五 (6)》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直接转到: 第2页 第3页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