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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师地论讲记 卷第五 (6)

  壬八、因缘果建立(分二科) 癸一、征

  复次,云何因缘果建立?

  这是前面「界建立」。这一大科里边一共分八科,这是最后这一科「因缘果建立」。先是问。「复次,云何因缘果建立」,前边的「数」、「处」、「有情量」、「有情寿」、「有情受用」、「生」、「自体」,这个七大科的道理之外。「复次」,还有「因缘果」的建立,就是「因」的建立、「缘」的建立、和「果」的建立,这三种道理是什么意思?这是问。底下就解「释」。解「释」先列出来,有四种。分四个方面,来解释这个道理。

  

  癸二、释(分二科) 子一、标列

  谓略说有四种:一、由相故。二、由依处故。三、由差别故。四、由建立故。

  「谓略说」:「略」者,要也。就是按照要义来说,要点,从它的重点上来说,「有四种」。一、是「相」,从「相」方面来说,从它的「依止处」来说,从它的「差别」来说,从它的「建立」,来说这个「因缘果」的建立。这列出来这四种,底下就解释。先从「相」上解释。先标出来。

  

  子二、随释(分四科) 丑一、由相(分二科) 寅一、总标相

  因等相者:谓若由此为先,此为建立。此和合故,彼法生,或得、或成、或办、或用;说此为彼因。

  「因等相者」,是「因」的「相」、「缘」的「相」、「果」的「相」。「谓若由此为先,此为建立,此和合故,彼法生,或得、或成、或办、或用;说此为彼因」,这底下就解释。先「标」出来它的「相」,怎么说的呢?「谓若由此为先」,谓这世间上一切的有为法,有为法中,当然是心为主。「谓若由此为先」,这个法的生起,它要有一个先决的条件,先有这件事才可以。那么这个「由此为先」这个「此」是什么呢?这是它的「因」,「因果」的「因」,后边还有解释。

  「此为建立」,就是「缘」,有了「因」以后,还需要有「缘」的帮助,这样「法」才能建立起来。「此和合故」,这个「因」和「缘」他们和合了,他们具足了。「彼法生」,那一件事就出现了,就是这样意思。「或得、或成」,彼法的生起,也就是「成」就的意思。这个「成」就,也就是「得」的意思,「得」到了,「得」就是「成」就,才是「得」,没「成」就是不能「得」;或者说是「得」;或者说是「成」;或者说是「办」,就是这件事「办」好了。「办」,也就是「得」,也就是「成」。或者说这个「得」、「成」、「办」,就是「用」。就是因缘和合发出来的作用,这几个字是通的,「生」、「得」、「成」、「办」、「用」是一回事,但是用不同的字来形容这件事。就是「因等相」,「因相、缘相、果相」,就是其中最先的,就是「因」,其次是「缘」,然后才有「果」。

  「说此为彼因」:就是那一样法,要依此因缘为「因」,那一件事才出现的,是这样意思。这一段是「标」。底下采取问答的方式说明它,分成五科。第一科,是「彼法生」。先是问。

  

  寅二、问答辨(分五科) 卯一、彼法生(分二科) 辰一、问

  问:以谁为先?谁为建立?谁和合故?何法生耶?

  前面说一个大概,这底下详细的说明这件事。就是由此为先,「以谁为先」呢?谁是最初就需要具足的呢?「谁为建立」,此「为建立」,是指谁说的呢?「谁和合故」,此「和合故」,究竟是谁和谁「和合」呢?「何法生耶」,「彼法生;或得、或成、或办、或用」,这是那一样事情出现了呢?前面说过的要再加以解释。先问,这底下就回答。

  

  辰二、答

  答:自种子为先。除种子依、所余若有色、若无色依,及业为建立。助辨、所缘,为和合故。随其所应,欲系、色系、无色系、及不系、诸法生。

  「自种子为先」,这里说得更明白了,这一切有为法,它要出现的时候,最先须要具足的,就是它的「种子」。眼识有眼识的种子,耳识有耳识的种子,乃至意识要有意识的种子,一切有为法都要有它的「种子」,就是先要有这件事。

  「除种子依,所余若有色、若无色依,及业为建立」:第二个问题是「谁为建立」。这个「谁为建立」,就指「缘」说的。这个「缘」,种子就是因缘,那么这个「缘」就是「增上缘」,其余的缘都包括在内。「除」了「种子」,这个因缘是它重要的一个力量之外,现行的一切法,以「种子」为「依」才能出现,所以叫做「种子依」。

  那么什么是「所余」?除种子「所余」的,剩余的所谓「建立」。「谁为建立」这句话,就是种子不算数,不算在内,除掉了种子所剩余的「若有色、若无色依,及业」这三样,是「建立」者,就是它的缘。「若有色」指什么说的呢?就是前五根,眼、耳、鼻、舌、身,这都是地、水、火、风组成的东西,所以是「色」。这个「识」若生起,一定有这个俱有依。我们前面讲过,眼识的生起,一定要要有眼根,不然这个眼识不能生起,乃至身识生起,要有身根,那么这就是俱有依。俱有依是什么缘?是增上缘。

  「若有色、若无色依」:「无色依」是什么呢?前面说过就是「等无间依」。「等无间灭依」,前一念的眼识灭了,后一念的眼识才能生起。这个「识」,不是地、水、火、风的物质,所以是「无色」的。依这个「等无间灭依」,也是它生起的一个缘,如果它不灭,你后一念的「识」不能生起,所以「若无色依」,「若有色,若无色依」,要有这个依。前面因缘已经说过不在内,这底下就是说这个一个俱有依、一个等无间灭依。

  「及业」,这个「业」就是它活动,它的活动,它们众多的因缘正在有这种活动的作用,叫做「业」,有这活动的作用,就是「业」。那么这个时候这个「眼识」这个所生法,就建立了。有了「种子」、有了无间灭依、有了俱有依,当然底下还有其他的。

  「助伴,所缘,为和合故」,还要有「助伴」。「助伴」,也就是很多的心所,心所法。眼识也有它的心所法,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都有它的心所法,「助伴」。那么有了「助伴」还是不行的,还要有个「所缘」境,「眼识」以「色」为「所缘」境,乃至意识,以一切法为「所缘」境。这样子四缘都具足了,因缘、增上缘、次第缘就是等无间灭依,还有所缘缘,都具足了。这四缘都具足了,就是「为和合故」。什么叫做「和合」?众多须要的因缘都具备了,都凑合在一起,那个时候就是「此和合故」。

  说是「彼法生」,「彼法生」是什么呢?「随其所应,欲系、色系、无色系,及不系,诸法生」。「随其所应」,随那个众生所适合的,就是这样子。这个众生他现在只是希求五欲,希求欲乐,而不希求禅,三昧乐,也不想要得涅槃乐,那么它就是属于欲界的了,这是「欲界系」。「欲界系」,这个「系」,是系缚、也是系属的意思,就是属于欲的范围内的法就出现了。

  「色系」,那个众生他希求三昧乐,他不欢喜欲,他对欲,受到欲的苦恼。欲原来想法是乐,结果是很苦,所以就不希求欲了,就希求色界的三昧乐,那么他也自然是要这几种,要「种子」,「由此为先、此为建立、此和合故」,也是要具备这些事情。那么「色系」,色界系法就生出来了。「无色系」,他这个众生也不欢喜欲,也不欢喜色界的三昧乐,欢喜无色界天的三昧。那么也是要「种子为先,除种子依。所余若有色、若无色依,及业为建立。助伴、所缘,为和合故」,这无色界系法,才能出现的。

  「及不系诸法生」,这个众生他也不欢喜欲,也不欢喜色、无色界的三昧乐,他欢喜涅槃,得大解脱,就希求出世间的圣道,没有系缚的,大自在的境界。那他也是要「自种子为先,除种子依。所余若有色、若无色依,及业为建立。助伴、所缘,为和合故」也是要这样子的,当然性质不同。这样子众缘具足了,「不系诸法生」。

  

  卯二、彼法得(分二科) 辰一、问

  问:以谁为先?谁为建立?谁和合故?得何法耶?

  前面这一段由「问答」的方式解释完了,这是第一段。一共是分五科,这是「彼法生」这一科解释完。现在是第二段「彼法得」。这个「彼法得」看这个前后文意思,前面这个「彼法生」,是全面的,完全的包括在内了。欲界系、色界系、无色界系,在出世间的圣道,全面的包括在内,这叫做「彼法生」这一科。现在第二科「彼法得」看他怎么讲。

  「问:以谁为先?谁为建立?谁和合故?得何法耶?答:声闻独觉如来种性为先。内分力为建立。外分力为和合故。烦恼离系、证得涅槃」:这可见这一段单独说不系诸法生,出世间的圣道,单独说这一段。特别的说到出世间的圣道,这和前面的那一段,也包括在前面那一段里面,但是这里特别的说到它,单独的说它的事情。这也是先「问」。

  说是「谁」以那一种法「为先」有的?那一种法「谁为建立」?「谁和合故」?「得何法」呢?能成就到什么样的事情,这样子。这「答」,这底下回「答」。就先「标」。

  

  辰二、答(分二科)  巳一、标

  答:声闻、独觉、如来种性为先。内分力为建立,外分力为和合故,烦恼离系,证得涅槃。

  「声闻,独觉,如来种性为先」,就是这个「声闻」人,和「独觉」,就是有感觉到生死苦,要解脱生死苦,从生死里出来,解脱出来,有这样的坚定意愿的人,就是「声闻、独觉」的人,属于「声闻、独觉」这两种圣人的开始。「声闻」,出生在有佛处,有佛法在世间成就的。「独觉」,就是没有佛法在世间,而他能够觉悟了的这种人。「如来种性」,「声闻」种性、「独觉」种性、「如来」种性。「如来种性」,就要有大悲心,在出离心上又建立了大悲心的人,愿意普渡一切众生,皆得三乘圣道,有这样高尚的意愿的人,就是有这样「种性」的人。

  这个「种性」这句话,这个「种」,就是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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