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來,這底下沒解釋,不要解釋,下面就會有解釋了。這是這個「由依處」,這是第二科。
醜叁、由差別(分二科) 寅一、標
因等差別者:謂十因、四緣、五果。
第叁科「由差別」。是「因等差別者」,就是「因、緣、果」,都是有「差別」的。「因」有差別、「緣」也有差別、「果」也有差別,現在先說這個「因」。這是先「標」而「列」,「列」出來就是這叁個。先說這個「十因」。第二科,說「四緣」。第叁科,說「五果」,這叁種各有差別,先說「十因」的差別。「十因」差別是什麼呢?「謂十因」,「因」有十種差別;「緣」,有四種差別;「果」,有五種差別,這是「標」。底下「列」出來。「十因」是什麼呢?
寅二、列(分叁科) 卯一、十因
十因者:一、隨說因。二、觀待因。叁、牽引因。四、生起因。五、攝受因。六、引發因。七、定異因。八、同事因。九、相違因。十、不相違因。
這是「十」個「因」的差別的名字,「列」出來。底下「四緣」有什麼差別呢?
卯二、四緣
四緣者:一、因緣。二、等無間緣。叁、所緣緣。四、增上緣。
這是「四緣」的差別。「果」有幾種差別呢?有五種。
卯叁、五果
五果者:一、異熟果。二、等流果。叁、離系果。四、士用果。五、增上果。
這是「由差別」,都「列」出來,下邊才解「釋」。就是「由建立」,這「建立因等」的「建立」的差別。「十」種「因」的建立、「四」種「緣」的建立、「五果」的建立。下面就解釋這叁種建立。
醜四、由建立(分二科) 寅一、明所依(分叁科) 卯一、十因(分十科)
辰一、隨說因(分四科) 巳一、標
因等建立者:謂依語因依處,施設隨說因。
醜四、「由建立」。 寅一、「明所依」:「明所依」,就是以前面的「十五種」爲所依,而建立「因、緣、果」是這樣意思。這個「明所依」中分叁段。第一段,就是說「十因」。「十因」,是「能依止」的;「十五種」,是「所依止」的。那麼這個「十因」分十科。第一科,是「隨說因」。這個「隨說因」怎麼樣建立的呢?底下分四科。第一科,是「標」。
「因等建立者」,先說這個「隨說因」。「隨說因」:「謂依語因依處,施設隨說因」,這是「標」。這個「隨說因」,它要依止前面說的那個「語因」。「語因依處」:「語因」做「隨說因」的依處,就是依止「語因」施設「隨說因」的,「安立」。「施設」者,安立也。安立這個「隨說因」,這是「標」。下面解「釋」,第二科。
巳二、征
所以者何?
是問。底下就是解「釋」,等于是回答。
巳叁、釋
由于欲界系法、色無色界系法、及不系法,施設名爲先故想轉;想爲先故語轉;由語故,隨見、聞、覺、知,起諸言說。
這底下解「釋」。「由于」,就是因爲。因爲這個「欲界系法」,就是屬于「欲界」的一切法,屬于「欲界」的,系屬于「欲界」的一切法,也就是色、受、想、行、識,「欲界」的。
「色界無色界系」的「法」,及「不系法」:不屬于叁界,得大解脫的聖人的法,叫「不系法」。這樣說「欲界、色無色界」,這叁界是有漏法;「不系法」,就是無漏法。那麼有漏法、無漏法,加起來通通都是有爲法。那麼也包括無爲法在內。
「施設名爲先故想轉」:「施設名爲先」,這些有爲法、無爲法,有漏法、無漏法,法本身是沒有名字的,但是佛陀的慈悲,爲了覺悟我們顛倒的衆生,就要安立名字,「施設名爲先」。就是先安立「欲界系法」這都是名字,「欲界」這麼多一切法,都有名字,一樣每一法都安立一個名字。那麼這個「色界」的、「無色界」的,乃至「不系法」,這一切法,每一法每一法都要安立名字,就是先「施設名爲先」,就是先爲它安立名字。然後呢?「故想轉」。我們這個「想」,這個內心的思想分別,才能活動。「轉」者,「活動」也。這個「名爲先」這句話,每一法安立個名字,就是用名有能诠的作用。名字,每一個名字,有能诠顯、所诠顯的義的作用。每一法本身,它是有義的,用名字來诠顯這個義,就是有能诠顯的名、也就有所诠顯的義。有了名,有了義的時候呢?就「想轉」。我們內心的分別思惟,就可以活動了,就是這樣。『非離彼能诠,智于所诠轉』,還是這樣意思。有了能诠、所诠,我們的分別,才能起作用,是這麼句話。「名爲先故想轉」,這個意思若沒有能诠、所诠的時候,我們內心的「想」,是不能活動的。有了能诠、所诠,我們心才能活動,才能去思惟。
「想爲先故語轉」,這內心裏面你會思想,你的名言多,你的分別心就多;你的名言少,你的分別心就少。那麼當然多少和智慧還有關系,有的人智慧不夠,讀了很多書,他還是不會想;有的人智慧很大,他讀書不多,他就分別心很多,他會分別出來很多很多的事。當然這個人讀書多更厲害,分別心是更多。不過一般性的說,讀書人分別心多;我們讀書少的人,分別心少。
所以「想爲先故語轉」,你內心裏面會思想,然後才會說話;如果心裏面不會思想,當然說話就受到限製,這叁件事「名」、「想」、「語」。這個「想」以「名」爲依處;「語」以「想」爲依處,是名爲「語依處」,就叫做「語依處」。或者前面說「謂依語因依處」,這個「依處」,這也是個「依處」。
「語依處」:「語」的「依處」,就是「名想」,當然執著也在內。「由語故,隨見、聞、覺、知,起諸言說」,看這個文的樣子,好像由于「語因故」,由于你會說話,由于你會說話故,兩個原因的緣故。是「隨見、聞、覺、知,起諸言說」,這裏面有個意思,由于你會說話,所以我就會說話了,我聽你說話,我也就會說話,就是輾轉,也有這種意思;但是又不決定這樣講。「由」于這個「語」的緣「故」,「語」的緣故是怎麼回事情呢?就是隨你的「見」、隨你的「聞」、隨你的「覺、知」,你就會發起種種的語言,這是「語」的「因」;前邊「名想」是「語」的「依處」。這是說「語」的「因」,你會說話的原因,當然是因爲有「見、聞、覺、知」。由「見、聞、覺、知」得到了很多的資料,然後就會發出來種種的語言;因爲「見、聞、覺、知」,你就得到了很多的名想。這個「想」,就是「名」,能诠;還有義,爲所诠。還是要有你的「想」去取這個「名」,去取這個義,還有這件事。
去取這個「名」,去取這個義,因爲「見、聞、覺、知」得到了很多的「名」、很多的義,然後你內心裏面去取,然後才發出來種種的語言。發出來種種的語言,這個語言就是說話,這個說話,說什麼呢?還是說那個「名」、說那個義,說那個能诠的「名」,說那個所诠的義,就是這麼回事。那麼這個我們的目的,是要明白那個義,是要明白這個諸法的義,明白那「欲界系法」的義、「色界無色界系法」的義、「不系法」的義,明白那個義呢?一定要有「名」,一定要「想」,所以我們明白那個義,是你的目的,是你希望成就的事情。但是這個希望要靠什麼才能成就呢?要靠「語」。「語」是什麼?就是「名」,就是那個「名」和義,加上「語」,要靠這個才能夠表達出來,诠顯出來。因此「是故依語依處,施設隨說因」。
要依止那個「語依處」,就是「名想」,來「施設隨說因」,安立這個「隨見、聞、覺、知,起諸言說」,表達種種義,這叫做「隨說因」。「隨說」,即是「因」,名爲「隨說因」是這樣意思。那麼這件事,好像任何人都離不開這件事,任何人都不能離開的,你只要說話,你心裏面就是要有一個目的,有目的一定要假藉「語、名、想」,才能夠表達這件事,所以這個是「施設隨說因」。
辰二、觀待因(分四科) 巳一、標
依領受因依處,施設觀待因。
「依領受因依處,施設觀待因」,這是第二個。前邊是一、「語」。二、「領受」。現在說這個「領受」。「依領受因依處」:這「領受」,就是我們這個心,和一切法接觸,這靈明的心,一接觸一切法時就有感覺;或者感覺苦、或者感覺樂、或感覺不苦不樂,這就是「領受」。因爲一「領受」就出問題了,問題就來了,我歡喜樂受,我不歡喜苦受。當然歡喜苦受的人,也是有,這就是一個智慧的問題。那麼「依領受因爲依處」,就「施設」這個「觀待因」。這「觀待因」,這個「十因」裏面的第二因,叫做「觀待因」。這「觀待因」,是「依領受因」建立的,「依領受因,施設觀待因」,爲什麼?
巳二、征
所以者何?
這是第二科是問。爲什麼「依領受因」來建立這個「觀待因」呢?「所以者何」。這底下解「釋」。解「釋」,第一、「欲求樂者」,先說「欲系樂」。
巳叁、釋(分二科) 午一、欲求樂者(分叁科) 未一、欲系樂
由諸有情,諸有欲求欲系樂者:彼觀待此,于諸欲具、或爲求得,或爲積集、或爲受用。
「由諸有情,諸有欲求欲系樂者」,由于很多的衆生,在很多的衆生裏面「有欲求欲系樂」的。有的衆生,他歡喜求得「欲系」的快「樂」,屬于欲界的就是五欲,屬于五欲的快樂。我歡喜成就這樣的樂,這是一個目的,也就是個果,想要得到這種的果。
「彼觀待此。于諸欲具、或爲求得、或爲積集、或爲受用」,這解釋「觀待因」。這個「求樂」,那就是因爲有「領受因」,你領受了樂,就知道樂很美、很好,于是乎就要求,求怎麼求法呢?「彼觀待此」,「彼」那求欲樂的人,他就去「觀」察、去思惟,思惟這樂「待此」,要憑借這個條件,才有樂。
這個「觀」,是觀察、思惟的意思。經過觀察,知道這個樂是「待此」,就是要靠這…
《瑜伽師地論講記 卷第五 (7)》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