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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講記 卷第六 (7)

  戌二、喻如火破(分叁科) 亥一、標

  

  若言如火,則徒計于我,不應道理。

  

  這是「破所計」的第二科。「破所計」一共是八科,現在是第二科「由于彼相安立爲有故」,這一科裏面有兩科,第一科「即見者等相難」講完了。現在是第二科「離于見等假立見者等相難」。這一科裏面在「別诘」裏頭分兩科,第一科是「我所成業難」,這個是講完了。現在是第二科「我所執具難」,在「我所執具難」裏面又分二科,第一科「喻如鐮破」也講完了。現在是第二科「喻如火破」,用「火」做譬喻,來破這個「有我論」。

  

  「若言如火,則徒計于我」,若是說所執著的我像火那樣子爲我所使用,我用火來燒東西,若這樣子執著的話,「則徒計于我」,則你所執著的我是白費心力了,等于是沒有我了。所以執著有「我」是不應道理,這是「標」。

  

  

  

  亥二、征

  

  何以故?

  

  再問,爲什麼你樣說呢?第叁科「解釋」。

  

  

  

  亥叁、釋

  

  如世間火,離能燒者,亦自能燒故。

  

  「如世間火,離能燒者」,就是世間上的火,它離開了能使用火的燒者的人。「亦自能燒故」,這個火也有燃燒的作用,它也能燒各式各樣的東西的。那麼這樣子說呢,譬如說是我,若是如火那樣子,那就不須要有我了,這個見聞覺知自然能見聞覺知嘛,不須要由我去使用的,所以你執著的我,若用火做譬喻那就等于否認了你所執著的我了,所以是「徒計于我」,這一科說完了。

  

  

  

  巳二、離見者等相難

  

  若言離見者等相別有我者,則所計我相,乖一切量,不應道理。

  

  這是巳二「離見者等相難」,前面是「即見者等相難」,現在是「離見者等相難」這一科。

  

  「若言離見者等相」,如果你轉變你的想法,是離開見聞覺知這些等相以外,另外有一個我,「則所計我相,乖一切量」,你所執著的我就違背了一切的量。一切的量就是聖言量、現量、比量就是這些量。這聖言量,聖人都是喝斥有我的,贊歎無我的,你執著有我是不對,也違背了現量。現量是有因緣生法才是現量所執著的,這個我沒有體性,沒有體性就是沒有這件事,所以是違背現量,也違背比量,用智慧去觀察也是沒有我可得,所以「乖違一切量」,你執著有我是不合道理的。

  

  這是巳二「離見者等相難」。

  

  

  

  卯叁、建立雜染及清淨故(分二科) 辰一、總征

  

  又我今問汝,隨汝意答。汝所計我,爲與染淨相應而有染淨?爲不與染淨相應而有染淨耶?

  

  「又我今問汝,隨汝意答」。這底下是一共有八科,裏面的第叁科「建立雜染及清淨故」。這是由我來建立雜染及清淨故,是不對的。這底下分兩科,第一科是「總征」。

  

  「又我今問汝,隨汝意答,汝所計我」,你經過了思考,認爲是有我的,這個我「爲與染淨相應而有染淨?爲不與染淨相應而有染淨耶?」這樣提出這個問題。

  

  這個我是和這個染法,染汙法和清淨的善法相應在一起;和染汙、清淨這種法,這種事情在一起相應合作,而後才有染汙法,才有清淨法的出現呢?是這樣子,爲不與染汙法清淨法在一起合作,而有染汙清淨法的出現呢?

  

  這樣問。底下「別诘」分兩科,第一科「舉染淨相應難」,這又分兩科,「舉外物」。

  

  

  

  辰二、別诘(分二科) 巳一、與染淨相應難(分二科) 午一、舉外物

  

  若與染淨相應而有染淨者,于諸行中,有疾疫災橫,及彼止息順益可得。即彼諸行,雖無有我,而說有染淨相應。

  

  「若與染淨相應而有染淨者」,若是這個我與染汙法合作,或者和清淨善法合作在一起,而後才創造出來染汙清淨法,若是這樣的話。「于諸行中,有疾疫災橫,及彼止息順益可得,即彼諸行,雖無有我而說有染淨相應。如于外物,內身亦爾,雖無有我,染淨義成。故汝計我,不應道理」。

  

  「若與染淨相應而有染淨者」這樣的話,「于諸行中」,就是在有漏法裏面,有爲有漏的這一切法裏面,這個「行」就是有漏諸法都是千流變化的行動。這些有漏法裏面是「有疾疫災橫」,他們都是有病痛的,有老病死是這種災難。「橫」忽然間就有這件事出現了。「及彼止息順益」,就是沒有這些老病死的災橫,這災橫這件事停下沒有了,很健康的、欣欣向榮,這叫做「順益」。這些有漏法裏面都是有這種形相可得。「即彼諸行,雖無有我,而說有染淨相應」。這個下面說的「如于外物」,這句話就是「外物」。譬如說這個外面的身邊之物,身我們人的生命體是有情,另外無情物,這個其余的植物,譬如說這個樹它也有老病死,當然它也有榮茂,春夏的時候開花茂盛,也有這種形相。「于諸行中,有疾疫災橫,及彼止息順益可得」的,那麼這些植物、或者這些礦物…這些身外之物,這些諸行是沒有我的。它們沒有分別心沒有識,它們不執有我,它們也是沒有我。

  

  「雖無有我,而說有染淨相應」,它們也還是有染淨的差別;看上去很好,看上去很壞,或者是有毒的,或者是不毒。像那藥草能治病;有的能使人有病,也有的能使人沒有病,也有這種染淨相應的事情。這是「舉外物」,底下「例內身」。

  

  

  

  午二、例內身

  

  如于外物,內身亦爾,雖無有我,染淨義成。故汝計我,不應道理。

  

  「如于外物,內身亦爾」,像外面的東西它們沒有我,也有「染淨相應」的相貌。那麼我們這個內身,活潑的心、意、識的內身也是一樣。「雖無有我,染淨義成」,不須要有我,不須要有我來建立染淨,染淨的意義也能成立的。「故汝計我,不應道理」,所以不須要執著有我的。

  

  

  

  巳二、不與染淨相應難

  

  若不與染淨相應而有染淨者,離染淨相,我有染淨,不應道理。

  

  「若不與染淨相應,而有染淨者」,這是第二科,「離染淨相,我有染淨不應道理」。說是這個我不和染淨合作,他是離開了染淨獨自存在的,若是這樣的話,「離染淨相」了而又說「我有染淨」,這不是自相矛盾?所以「不應道理」,實在有我是不對的。

  

  

  

  卯四、建立流轉及止息故(分二科) 辰一、總征

  

  又我今問汝,隨汝意答。汝所計我,爲于流轉相相應,而有流轉?爲不與流轉相相應,而有流轉止息耶?

  

  前面是第叁科,一共八科裏面的第叁科。現在說第四科「建立流轉及止息故」。前面說雜染和清淨,其實也可以說是「流轉及止息」,也可以這麼說。或者說雜染是指惡法、清淨是指善法說。現在這裏「建立流轉」就是包括了雜染與清淨,「止息」就指涅槃說了。「建立」這個「流轉及止息故」,應該有我這個意思。從這一方面來破這個我論。先「總征」。

  

  「又我今問汝,隨汝意答,汝所計我」,你執著的我,「爲與流轉相相應,而有流轉?爲不與流轉相相應,而有流轉及止息耶?」及這個流轉停下來,也是因我而有的呢?這是「總征」。底下是「別诘」,別诘先「與流轉相應難」,先「標列行相」。

  

  

  

  辰二、別诘(分二科) 巳一、與流轉相應難(分二科) 午一、標列行相

  

  若與流轉相相應而有流轉及止息者,于諸行中,有五種流轉相可得。一、有因,二、可生,叁、可滅,四、展轉相續生起,五、有變異。

  

  「若與流轉相相應,而有流轉…」若是這樣的話,「與流轉相應而有流轉及止息者,于諸行中,有五種流轉」。這底下說這流轉的相貌,就是相續不斷的活動。「流」是相續的意思,「轉」就是活動。有因就有果,有果就有因,因果相續不斷的活動,就叫做「流轉」。這種流轉相滅掉了、清除了,就叫做「止息」。現在說這個流轉相,「于諸行中,有五種流轉相」,就是「流轉」裏面「有五種相可得」。

  

  「一、有因」,這個相一定是有因由,才有這個相可得,這是在因說。「二、可生」,這個果有可能生之理,有可生之理。這個因是能生,果就是所生,所生之果這個果是可以生起的。譬如說這個人有愛煩惱,那這個流轉生死,這個生死就會現起,它就會生起。「叁、可滅」,這個果生了以後,它就是無常的,它還是要滅掉壞的,注定是要滅壞的,因爲是因生的,因的力量窮盡了,果就沒有了,所以可滅。「四、展轉相續生起」,果滅了,不是一滅就永滅,不是,又展轉的有因緣會生起了果來。「五、有變異」,生起果不是善果一直的生善果,不是,也會變,變出惡果來,惡因緣,惡果也會變善果,還是有變化的。所以這個諸法不斷的流轉,有相似相續的流轉、有不相似相續的流轉,這還是不同的。

  

  譬如這一個人由小孩子一直到老年相似相續的流轉,但是若是死掉了以後,第二生也可能再做人,但是和前生不相似。譬如老頭子時候死,年紀大了死了的時候,又再做人是個小孩子,小孩子和年老人又不一樣了,所以有相似相續、有不相似相續,如果跑到天上更是和人是差很多。總而言之六道時輪回有相似相續,有不相似相續,總而言之是不斷的變化,善惡也是變化,那麼有變化,這都是流轉的相貌,有這五種。

  

  

  

  午二、釋無有我

  

  若諸行中,此流轉相可得,如于身、芽、河、燈、乘等,流轉作用中,雖無有我,即彼諸行,得有流轉及與止息,何須計我?

  

  「若諸行中」有「此流轉相可得」,有此流轉相可得。前面第一科是「標列」流轉相,。這第二科是「釋無有我」,解釋這個「流轉相」是沒有我的。

  

  「若諸行中,此流轉相」,是可以見聞覺知的。可以見聞覺知這個情形呢,「如于身、芽、河、燈、乘等,流轉作用中,雖無有我,即彼諸行,得有流轉及與止息,何須計我?」這裏舉個例子,「如于身」,這個「身」看這前後文的意思,不必指人的身體,不必。譬如這個大樹,它也是一個身,也是個身,這個…它也有相似、相續的,這個大樹它有…是由種生芽;以後長成大樹,也是相似相續的活動,活動了多少年,或者幾十年、或者幾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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