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沒有道德的行爲,不道德,做了很多損人不利己的事情,那麼應該受惡報嘛!不是,「而致于樂」,他得到了很多滿意的事情,很多如意的事情,受了很多樂的果報。就是做惡事不決定得惡報;做善事不決定得善報。所以「見現法士夫」的思想行爲是不決定。他看見這件事,看見這件事,他就心裏面想了,他就在想。
這是第二科「舉彼見」,底下辰叁「顯彼思」。
辰叁、顯彼思
彼如是思:若由現法士夫作用,爲彼因者,彼應顛倒。由彼所見非顛倒故,是故彼皆以宿作爲因。
「彼如是思」,他看見這樣不決定、不公平的這種現象,他內心就想了、觀察思惟,什麼道理呢?「若由現法士夫作用,爲彼因者,彼應顛倒」。若是由于現在生命體的人,發出來的作用,爲彼受苦、受樂的因,「彼應顛倒」,那麼這是一個顛倒混亂的世界,不是,不是一個合道理的世界,都顛倒了。做好事大家都贊歎的,結果受惡報,這不是顛倒嗎?做惡事應該受惡報,結果受樂報,這是顛倒,這是一個混亂的世界了。
「由彼所見非顛倒故,是故彼皆以宿作爲因」。因此那個尼幹子的大老師,他就提出他深一層的見地,「由彼所見」,深一層的見地,他認爲他的見地是最正確,不是顛倒的。他是什麼見地?他提出的見地…「皆以宿作爲因」,就是他現在所受苦樂的果報,不是現在的行爲招感的,是過去世、過去世做善、做惡,做了很多罪才受苦的,所以他這樣提出來他的正見,是「非顛倒」的,這麼樣說。
這是「顯彼思」,他內心看見那樣現象,他提出來這樣的見地,這是第叁科。
辰四、結彼立
由此理故,彼起如是見,立如是論。
這第四科,所以他結束他所成立的這種理論。「由此理故」,由這樣的見地,所以他就發起這樣的思想,建立這樣的言論,對外宣傳。
子叁、理破(分叁科) 醜一、總征
今應問彼,汝何所欲?現法方便所招之苦,爲用宿作爲因?爲用現法方便爲因?
這是第叁科是「理破」,第一科是「標計」,第二科是「敘因」,現在第叁科就是瑜伽師地論主,這論主由佛法的真理來破斥他的邪知邪見,分叁科,第一科「總征」,先問。
「今應問汝」,現在應該同你討論這件事,提出來問題問問你,你解釋、解釋。「汝何所欲?」你心裏究竟想怎麼的呢?「現法方便所招之苦,爲用宿作爲因?爲用現法方便爲因?」這個「現法方便」也就是他勤精進由現法極自苦行,就是這件事,就是臥在有刺的草上面,來刺這身體讓他受苦,這叫做「現法方便」。他現在的生命體表現出來的一種活動,叫做「現法方便」。在那個有刺的草上面來刺自己的身體,身體跳起來,然後落下去,叫這刺來刺身體,受這個苦。這個苦是「現法方便」所招之苦,如果你不那樣做就沒有苦嘛!所以這個苦不是「宿作爲因」,是你現在自己給自己製造的苦,不能說這個苦是「宿作爲因」。
「現法方便」,招引來的苦,你現在這種愚癡的行爲招引來的苦,這個苦「爲用宿作爲因?爲用現法方便爲因?」這個「宿命論」…,破這個「宿命論」怎麼破法?是這樣的破法。你這個苦是過去世的罪業爲原因?是現法方便爲苦之因?兩種業只是一種苦。你這個修苦行這個苦,究竟是那一個原因出來的?是「現法方便」招引來的呢?是「宿作」的罪業招引來的呢?提出這兩個問題。
醜二、別诘(分二科) 寅一、宿作爲因難
若用宿用爲因者,汝先所說,由勤精進吐舊業故,現在新業由不作因之所害故,如是于後不複有漏,乃至廣說,不應道理。
「若用宿用爲因者」,這是第二科,是醜二「別诘」,前面是「總征」。這第二科一條條的問,分兩科,是寅一「宿作爲因難」。
說是你現在,「現法方便」修苦行受這個苦,是以「宿作」的罪爲因由的,你若是認爲這樣子的話。「汝先所說,由勤精進吐舊業故」,那就不合道理,那就是不合道理了。那麼這話怎麼說呢?因爲你說現在受的苦是宿作爲因,但是你現在你修這個苦行這個因,你現在修苦行那個受苦,很明顯是你「現法方便」招引來的嘛!如果你不要自己製造苦惱而有苦惱來,那個苦應該是「宿作爲因」。現在是你自己在那裏是故意的製造苦來受苦,這是現法方便爲因嘛,這很明顯是這麼回事。若是你說宿作爲因、宿作爲因的話,你就不要修苦行,不要修苦行,不要修苦行你就受了苦,有苦來,有苦來那個苦是宿作爲因。「宿作爲因」,現在受苦了,過去世的業力、那個罪業就消除了,這樣子說還是有道理。
但是你現在不是,現在是你故意製造的苦,這是現法爲因,所以說,你說由現法爲因所受的苦,受了苦就能夠排遣過去的罪業,這話說的不合道理。你現在要排遣,排遣宿世的受苦、排遣宿世的罪業,就是自己不要製造苦惱。因爲你這苦是你現在努力造,你自己故意造來的,現法方便爲因的嘛,不是以宿作爲因的。不是以宿作爲因,那麼這個苦,不應該能排遣過去的罪業。你若說是由現法方便招引來的苦,那就不能排遣過去的罪業,就不能。因爲這個苦和過去的宿作罪業沒關系,所以你受苦,你白受苦了,你不能消罪的呀!除非是…你不是自己製造的,它就有苦來,那樣子你受苦,那可能是能消除罪業,能消你以前的罪業的。所以你若說是…你現在、現法方便爲因的這個苦,你說它是宿作爲因,這話是不對的,不合道理,你這句話說的不對。所以「汝先所說,由勤精進」自己去修苦行,能消滅過去的罪業,這不合道理。
按佛法的道理說,你過去的罪業現在發生作用,使令這個人苦了、受苦了,那麼這個苦漸漸的消除了,那個罪業、這個作用,也就消除了。這個佛法應該承認這一點,若是你自己故意製造苦行受苦,那個不是過去的業發生的作用,那個業還在那裏沒有動,那你不能消它,你受了苦就是白受苦了,你不能消過去的業。我們出家人裏面也有人提到你多受苦就消罪業,那麼在這個地方可以分別出來,你自己故意的受苦不能消罪,你不能消罪的。所以「汝先所說,由勤精進,吐舊業故,是不應道理」。
那「現在新業由不作因之所害故」,這也是不合道理。現在新業由不作因,不作,你嘴說空話,照樣還是造業的,所以那句話沒有用,當然明知道…,不要說是…這個不相信因果的人,就是相信因果的人,你不修止觀,你不去調伏煩惱,明知道是做惡會有惡報,還是做惡的。所以這句話也是…也不合道理,你就是這樣說,還是不合道理的。所以「現在新業由不作因之所害故」,只是說空話就是了,還是做不到的。
「如是于後,不複有漏」,所以你說現在去修苦行消過去的罪業,現在不要再造罪,將來就不會有罪了,乃至到像你說的很多很多的話,都是不合道理,那都是邪知邪見了。
這是第一個「宿作爲因難」。底下第二科「現法方便爲因難」。
寅二、現法方便爲因難
若用現法方便爲因者,汝先所說,凡諸世間所有士夫補特伽羅所受,皆由宿作爲因,不應道理。
若是你改變、改變了主意,說是所有的苦都是由現法方便爲因的,現在這個人他的生命體上發出來的思想行爲有錯誤,所以招感了苦惱。若這樣講,若是這樣,你改變了這個主意呢,「汝先所說」,你以前所說的那句話,「凡諸世間,所有士夫補特伽羅所受,皆由宿作爲因」,就不合理了,不應道理。這是兩個難。
醜叁、結斥
如是現法方便苦,宿作爲因故,現法士夫用爲因故,皆不應道理;是故此論非如理說。
「如是現法方便苦,宿作爲因故,現法士夫用爲因故,皆不應道理」,這是第叁科「結斥」。這個「理破」分叁科,第一科是「總征」,第二科是「別诘」,現在第叁科呵斥他。
「如是」,像前面這一大段說的,你所現法方便招引來的苦,是宿作爲因,不合道理,現法士夫用爲因故,也不合道理。「是故此論,非如理說」,所以這個宿作因論是不合道理的說法,你要棄舍這種邪知邪見,不要再宣傳了。
子四、顯正(分二科) 醜一、標說
我今當說如實因相。
現在是第四科「顯正」,第一科是「標計」,第二科「敘因」,第叁科是「理破」,那麼第四科「顯正」,顯示正義,分兩科,先是「標說」。
「我今當說如實因相」,我現在應該開導,開示、開示你佛法的真實的道理,因果的道理要告訴你。這是標、「標說」,下面「列別」分叁科,第一科是「唯用宿作爲因」分兩科,第一科是「標類」。
醜二、列別(分叁科) 寅一、唯用宿作爲因(分二科) 卯一、標類
或有諸苦,唯用宿作爲因。
佛法裏面講的道理是這樣,或者有一種苦惱,它唯獨是用過去的罪業爲因緣而有的。這是這個類,底下舉一個例子。
卯二、舉例
猶如有一自業增上力故,生諸惡趣,或貪窮家。
「猶如有一自業增上力故」,就像有一種人,他自己的以前的這業力很強的。「增上力」,就是很強大的罪業。「生諸惡趣」,使令這個人到叁惡道去受苦了。或者是沒到叁惡道,來到人間生到貪窮之家,生活困難受種種苦。
這是「宿作爲因」,這是一種,這是第一科「唯用宿作爲因」。現在第二科「雜用宿作現業爲因」,第二科先「標類」。
寅二、雜用宿作現業爲因(分二科) 卯一、標類
或複有苦雜因所生。
或者是有一類的衆生所受到的苦是雜因所生,不是唯獨宿作的罪,也有現在造了罪,那麼和合起來爲因緣而生出來苦惱的。這是另一類。那麼底下「舉例」,舉例子頭一個「舉事王」。
卯二、舉例(分二科) 辰一、舉事王
謂如有一因邪事王,不獲樂果,而反致苦。
「謂如一」個人,他這個人爲政府、爲國王做事,爲王做事不以正道,他是用…
《瑜伽師地論講記 卷第七 (1)》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