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六、受學學處(分叁科) 酉一、征
雲何名爲受學學處?
這是「二道資糧」的這一大科裏面的。這一科裏面的「廣辨」有十一科,第一科是「戒律儀」。這個戒律儀裏面分兩大科,第一科是解「釋一切種」。解「釋一切種」裏面「廣辨六種」這一科一共是分六大科,現在就是第六科「受學學處」。這個「受學」這句話就是「受戒」,戒是所學處,所以叫做「受學學處」。分叁科,第一科是「征」。
「雲何名爲受學學處?」怎麼叫做「受戒這件事」?這是「問」。
下面第二科解「釋」,分叁科,第一科「明從受」,分二科,第一科「聞所學處」,又分二科,第一科「從師所聞」。
酉二、釋(分叁科) 戌一、明從受(分二科)
亥一、聞所學處(分二科) 天一、從師所聞
謂于先受別解脫戒白四羯磨受具戒時,從戒師所,得聞少分學處體性。複從親教軌範師處,得聞所余別解脫經。總略宣說過于二百五十學處,皆自誓言:一切當學。
「謂于先受別解脫戒」這句話的意義,就是當初你受戒的時候,這個戒叫「別解脫」就是一樣一樣地解脫;譬如說「不殺戒」你受這條戒、這個殺戒的罪過你得解脫了,你「不偷盜」、那麼從偷盜的罪過裏面解脫出來,就是一樣一條一條的解脫。先受戒的時候是「白四羯磨」,這個羯磨阿阇黎,他一白叁羯磨所以叫「白四羯磨」,一白是一、叁羯磨是叁,加起來就是四,叫「白四羯磨」。有單白羯磨、有白二羯磨、有白四羯磨,現在受比丘戒的時候叫做「白四羯磨」。「受具戒時」就是白四羯磨這個時候就是你受具足戒的時候。這個「一白」這句話就是報告的意思,當時有叁師、有七證一共十個人,這羯磨是其中的一位,羯磨先向大衆報告叫做「一白」,「叁羯磨」就是征求他們的同意,爲這個人受戒征求他們的同意,是這樣的意思。
這個受具戒的時候「從戒師所,得聞少分學處體性」,你從這個「戒師」就是那個戒和尚,戒和尚也就是你的親教師,從戒和尚那裏那個地方「得聞少分學處體性」,你聽到一少部分戒的體性,因爲當時受戒的時候不能全部的去講解,只是說到四根本戒這個體性。「複從親教軌範師處,得聞所余別解脫經」,等受完戒以後,你的「親教師」就是你那戒和尚、「軌範師」和那阿阇黎,「得聞所余」所剩余的這些戒法。「總略宣說過于二百五十學處」,這個受戒的時候得聞的戒,和受完戒以後得聞的戒,總合起來說就是超過了二百五十學處,因爲這其中還有其他的事情。「皆自誓言:一切當學」,這個受戒這個人,哪一條戒都完全是自己「誓言」就是決定願意學習,所有的戒我都發心學習,學習它的開遮持犯這些事情。那麼這就叫做「從師所聞」,一個是戒和尚、一個是阿阇黎,從這裏來學習戒。
天二、從余所聞
複從所余恒言議者、同言議者、常交往者、有親愛者聞所學處,複于半月常所宣說別解脫經聞所學處,一切自誓:皆當修學。
這是第二科「從余所聞」,就是戒和尚和阿阇黎要教授你這個戒法,但是也可以向別人學習。
「複從所余」,除掉了戒和尚、阿阇黎之外「所余」,「恒言議者」就是常常地講戒的人就是律師,他對于戒特別的有心得常常地講戒,你可以跟這個人學習戒也是可以的。「同言議者」,還有其他的人雖然不名爲律師,但是他和律師的程度一樣,和常常講戒的人對戒的認識是一樣的所以「同言議者」,也可以同他學習戒」。「常交往者」你和這個人、這位是先受戒的大德,你常和他來往的和他熟,那麼也可以跟他學,因爲所有受戒的人都是要學戒的,所以他們都應該是可以講解戒的道理戒的事情,也可以跟他們學。「有親愛者」,大家有感情的這些律師,也可以跟他們學。「聞所學處」,從這麼多人去聽聞所學的戒,就向他們學習。
「複于半月常所宣說別解脫經,聞所學處」,因爲你受了比丘戒半月半月要誦戒,所以這誦戒的時候,是常常的每半月、每半月常是「宣說這別解脫經」的,那麼你在這個誦戒的時候也就聽到這個戒法了,「聞所學處」。「一切自誓,皆當修學」,不管是從那一位善知識裏邊學習戒,你都應該自己要決定發心要不斷地學習這個戒法。
這是第一科「聞所學處」。下面第二科「名獲律儀」。
亥二、名獲律儀
以于一切所應學處皆受學故,說名獲得別解律儀。
「以于一切所應學處皆受學故」,因爲這個受戒的這個人他受了戒以後,他能在「一切所應學處」,這戒和尚、阿阇黎、或者律師、或其他這一切人,在一切處都應該學習。「皆受學故」,你都能夠虛心的去秉受這個戒法的這些事情,接受教導。「說明獲得別解律儀」,這樣子可以說是這個人得到了,他的心裏面明白了這個「別解脫」這個戒法的事情了。「名獲律儀」,可見這個「受戒」這件事不但是在白四羯磨時就叫做「受戒」,受戒已後要學戒也名爲「受戒」,這叫做「獲得別解脫律儀」。
戌二、辨善巧(分二科) 亥一、已善巧
從此以後于諸學處,若已善巧便能無犯,設有所犯尋如法悔。
這是第二科「辨善巧」。前面第一科「明從師受」,從師來受學這個戒。現在這下面說「善巧」就是你學習的程度。分二科,第一科「已善巧」。
「從此以後」,就是從這樣、從此時以後「于諸學處,若已善巧」,于這麼多的戒法,若是你已經能夠善巧的通達了,你得到了智慧明白每一條戒的開遮持犯都明白了。「便能無犯」,那這時候你有堪能性不犯戒,知道了就不犯了嘛!「設有所犯,尋如法悔」,假設某一條你有違犯了「尋如法悔」,立刻的如法的忏悔,如律文所規定的就是這個「法」,你去發露忏悔。
亥二、未善巧
若諸學處未得善巧、未能曉悟,由先自誓願受持故,得于今時求受善巧、欲求曉悟。于如前說諸所學處,從親教師或軌範師,如先請問。
「若諸學處未得善巧,未能曉悟」,這是第二科「未善巧」。假設你這個人這個戒這個因緣…,人與人的因緣不一樣,有的時候可以學習,有的時候不能學習,那麼你對所受的戒「未得善巧」。「未能曉悟」你沒能明白,有的明白、有的還不明白,就不完全明白它的開遮持犯。「由先自誓願受持故,得于今時求受善巧,欲求曉悟」,由于「先」、當初你受戒的時候你心裏面有這樣的願,這個「誓」是決定的意思,這個「願」、我是願意這樣做但是有的時候沒有做,但是現在加個「誓」字就是決定要做這件事,我決定要「受持」受戒、持戒清淨,我願意學習。因爲你有這樣的決定的關系「得于今時求受善巧」,就能夠于現在…,我以前的因緣不具足戒沒有學習好,我現在決定自己主動的要求我要得到善巧,要明白這個戒法怎麼回事情?要得到這個智慧,「求善巧」指智慧說。「欲求曉悟」,就是對每一條戒我都清清楚楚的。
「于如前說諸所學處、從親教師、或軌範師」,像前面那一段文,從戒和尚、從阿阇黎、同言議者這些事情這個地方「諸所學處」,從親教師或者軌範師,「如先請問」,你自己要主動的請問、去學習。
這是「未善巧」,你應該這樣做,你自己要求自己要創造這些因緣去向師父、向善知識請教。
戌叁、明無倒(分二科) 亥一、正受教誨
既得善巧及曉悟已,隨所教誨無增、無減,複能受學。
這下第叁科。前面是第二科「未善巧」,現在是第叁科「明無倒」就是沒有錯誤。分二科,第一科「正受教誨」。
「既得善巧」,你既然能主動的去學習,你終究有一天你得到了智慧,「及曉悟」,曉悟了每一條戒的開遮持犯以後,「隨所教誨,無增無減,複能受學」,你這個時候你就能隨順戒和尚、阿阇黎這些善知識所教誨的,每一條的開遮持犯能隨順他,你自己不另外增加也不減少,就是學習了以後時時的這樣學習「複能受學」,這「複能受學」就是你要持戒清淨,前面學習好了得善巧了,然後時時的持戒清淨這也叫做「受學」,時時地在學習。這就叫做「正受教誨」。
亥二、正受文義
又于尊重及等尊重所說學處,若文、若義,能無倒受。
這是第二科「正受文義」,這說的很詳細,第二科。
「又于尊重及等尊重」,這個「尊重」就是你的和尚和阿阇黎是你所尊重的善知識,「及等尊重」其他的人,其他的那些大比丘不是你的戒和尚也不是你的阿阇黎,但是同你的戒和尚和阿阇黎是相等的,這樣子也叫做「等尊重」。「所說學處」所說的戒律,「若文、若義,能無倒受」,就是能诠的文和所诠的義你都能夠如實的去接受而沒有錯誤。這個地方說「正受文義」、前面是「正受教誨」,這裏正受文義,這個教誨指人說,所教誨的就是文義。
酉叁、結
如是名爲受學學處。
這是把這一大段文結束了,這叫做「受學學處」。這個受學學處一共是分叁科,第一科「征」,第二科解「釋」,現在第叁科結束,「如是名爲受學學處」。
午二、略攝叁種(分叁科) 未一、結前生後
如是廣辨戒律儀已。雲何應知此中略義?
這是第二科「略攝叁種」,這解「釋一切種」,這一切種都是屬于戒律儀,這一科裏面分五科,第一科是「辨」,辨裏邊分叁科,第一科是「廣辨六種」,解釋完了。現在是第二科「略攝叁種」,略攝叁種分叁科,第一科「結前生後」。
「如是廣辨戒律儀已」,這前邊分成六大科很廣博的說明戒律儀的事情,說完了這一科。「雲何應知此中略義?」你說得很多也是很好,但是我怎樣才知道裏面的這個「略義」?就是要義,這麼多的戒法裏面的要義你跟我講一講。這就是結前生後;「廣辨戒律儀已」這是結束前文,「雲何應知此中略義?」是生起後文。
下邊第二科是「顯二叁種」,…
《瑜伽師地論講記 卷第二十二 (2)》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