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防護方便(分叁科) 申一、征
此中雲何防護方便?
這裏面說這個防護的方法,什麼是防護的方法?是這意思。這是征。下面解釋。
申二、釋
謂防守正念常委正念,眼見色已不取其相、不取隨好,廣說乃至意知法已不取其相、不取隨好。若依是處發生種種惡不善法令心流漏,即于是處修行律儀。防守根故,名修律儀。
「謂防守正念常委正念」,就是用「正念」來保護你的心,用「常委正念」來保護你的心。怎麼保護呢?正念怎麼保護你的心呢?就是「眼見色已不取其相、不取隨好,廣說乃至意知法已不取其相、不取隨好」,不執著;這個「不取其相」這個「取」就是不執著。我們的心的活動的次第,先是執著這件事是真實的,然後在真實上分別是好的、是不好的、是可愛的、是不可愛的、是對我們有利益的、是有損害的,就是各式各樣的分別。現在你用正念來保護自己的時候,心一開始就是不要執著,這個修行倒是很簡要、很重要的,也可以說是一個要訣;就是你一開始不要認爲都是真的,不要這樣執著。「不取隨好」,不要執著各式各樣的分別去分別去。
「若依是處發生種種惡不善法令心流漏,即于是處修行律儀」,就在這裏立刻的你自己用這個正念要下命令,所有的虛妄分別都停下來,這個意思「修行律儀」。「防守根故,名修律儀」。
申叁、結
如是名爲防護方便。
這防護的方法就是這樣子。
未二、所防護事(分叁科) 申一、征
雲何名爲所防護事?
這第二科,這是「征」。
申二、釋
所謂眼色、乃至意法。
這就是所防護的事。
申叁、結
如是名爲所防護事。
這是「結」束這一段。
未叁、正防護(分叁科) 申一、征
此中雲何名正防護?
這是第叁科,先「征」,下面第二科解「釋」。
申二、釋
謂如說言:由其正念防護于意、行平等位。
申叁、結
名正防護。
這叫做「正防護」。
這是用這叁科,把前面那五段合成叁段,這叫做第二個要義。
卯叁、辨二所攝(分五科) 辰一、標
又根律儀略有二種。
這是第叁科「辨二所攝」,前面「出略義」解釋完了,現在第叁科辨二所攝。先是「標」。
「又根律儀」裏面「略有二種」,那二種呢?
辰二、列
一者、思擇力所攝,二者、修習力所攝。
就有這麼二種不同。把前面那一大段文合成五種,然後又合成叁種,現在又合成二種,是這樣意思。
下邊第叁科解釋分成二段,第一義又分成二科,第一科解釋「思擇力所攝」。
辰叁、釋(分二科) 巳一、第一義(分二科) 午一、思擇力所攝
思擇力所攝根律儀者:謂于境界深見過患,不能于此所有過患除遣斷滅。
「思擇力所攝根律儀者:謂于境界深見過患」,就是你靜坐的時候、或者你徑行的時候,你心裏面先有正念,正念裏面有正智,就是對于這個色聲香味觸法、眼耳鼻舌身意、眼識耳識…乃至意識,這些五蘊、十二處、十八界這一切法裏面「深見過患」,你就是思擇,就是思惟觀察叫「思擇」,觀察這些有漏法都是有過患的,你要思惟都是有過患的、有過失、有災患、有苦惱。
「不能于此所有過患除遣斷滅」,這個思擇力的這個能力只限于此,只是能夠思惟這一切法,我這個臭皮囊有很多的過患,思惟這件事,它的能力就到此爲止。「不能于此所有過患除遣斷滅」,把這些過患把它消滅排遣出去,把它斷滅了它;不行,這個思擇力沒有這個力量,沒有這個本事。
這是說思擇力。下面第二科是「修習力所攝」。
午二、修習力所攝
修習力所攝根律儀者:謂于境界深見過患,亦能于此所有過患除遣斷滅。
這個「修習力」那比「思擇力」的力量大了,因爲「思擇力」是聞思的智慧,聞所成慧、思所成慧的力量,這個「修習力」裏面有奢摩他就有定力了,在定裏邊去思惟觀察,這叫做「修習力」,所以你達到了修習力的時候,你這個時候這個根律儀不同于思擇力所攝的根律儀了,是不同了。
「謂于境界深見過患」,就是你這個修習力的這個智慧,這個正念的智慧的力量對于這一切有漏法的境界,深深的知道都是有過患的。說是做惡事、煩惱是有過患,其實你作善事也是有過患,乃至你修不動業、修禅定也是有過患;總而言之有漏法都有過患。「亦能于此所有過患除遣斷滅」,它還有進一步的作用,就是「于此所有」的「過患」能「除遣」、能「斷滅」它,能把它排遣出去叫它不活動,叫它永久的也不活動了,有這個力量。
這是這個「思擇力」和這個「修習力」的差別。這是第一義的解釋完了。
下邊第二科是「第二義」分二科,第一科也是解釋這「思擇力所攝」。
巳二、第二義(分二科) 午一、思擇力所攝
又由思擇力所攝根律儀故,于所緣境令煩惱纏不複生起、不複現前;而于依附所依隨眠,不能斷除、不能永拔。
這底下又比前面那個解釋詳細了一點。「又由」于這個修行人他是肯努力的學習佛法,就是聞所成慧,聞所成慧之後又能思惟,你到這個時候,你的眼耳鼻舌身意上的律儀的程度到了什麼程度呢?就是「于所緣境令煩惱纏不複生起」,就是你在眼耳鼻舌身意接觸色聲香味觸法的時候,你有力量使令這個煩惱的活動不現起,你有這個力量,「不複生起」。「不複現前」,不會再現前了;這可以分二個解釋;就是你不入定,你不靜坐的時候,你的眼耳鼻舌身意面對色聲香味觸的時候,這個煩惱不活動,不活動叫做「不複生起」。這個「不現前」呢,我不到這個色聲香味觸的境界裏面去,我自己到清淨的地方,這些雜染也不現前,叫做「不複現前」,就是有點差別的。
「而于依附所依隨眠,不能斷除、不能永拔」,那麼他也有不足的地方,「而于依附所依隨眠」,就是無始劫來這個煩惱不斷的熏習,熏成了煩惱的種子,這個種子在你的身心裏面依附在那裏,就是阿賴耶識了。阿賴耶識是所依附的,這個隨眠是能依附的,所以「而于依附」。這個「所依隨眠」,這個現行以隨眠爲所依,「隨眠」爲煩惱現行的依止處,所以這個「隨眠」它對阿賴耶識說它是「能依」,但是對現行來說它是「所依」,它同于能所的。說是你這位修行人,你這個思擇力能達到這麼程度使令煩惱不動,但是對于這個隨眠「不能除斷」,你還不能夠使令它滅掉,不能滅掉的。「不能斷除、不能永拔」,不能夠永久的使令它不動,暫時的不動是可以,因爲你沒有斷種子,種子有的時候還會動,就是煩惱還會現行的。
現在這位修行人就是只能夠調伏煩惱的活動叫它不動,煩惱的種子還是不能斷除,還不能永拔。這是解釋這個思擇力所攝。
午二、修習力所攝
由修習力所攝根律儀故,于所緣境煩惱隨眠不複生起、不複現前。一切時分依附所依所有隨眠,亦能斷除、亦能永拔。
這是第二科「修習力所攝」。由于你進一步修奢摩他使令心裏面寂靜住,由欲界定到未到地定,由未到地定進步到初禅、二禅、叁禅、四禅,你在定裏邊修毗缽舍那觀,你就有了「修習」的「力」量了,這個時候你就成就了「根律儀」。
這「根律儀」是什麼樣子呢?「于所緣境煩惱隨眠不複生起」,就是你心就是不入定了,你面對色聲香味觸的時候煩惱不活動了,煩惱種子不動。「于所緣境」,你的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緣色、聲、香、味、觸的境界的時候,不但是煩惱不動、煩惱的隨眠也不動,不複能生起。「不複現前」,不會再活動了,不是暫時的、永久的不動了。
「一切時分依附所依所有隨眠,亦能斷除、亦能永拔」,這個修所成慧是這樣子。這個修所成慧就是毗缽舍那,毗缽舍那在這個…當然我們讀這個般若經讀《金剛般若經》、讀《摩诃般若波羅蜜經》這都不但是斷煩惱現行、也是能斷煩惱的。但是我們就這麼一講也還不太明白,在《顯揚聖教論》上,無著菩薩說出一句話來:「你要深入諸法實相,才能斷煩惱種子」,這句話是明白了。就是你只是在表面上去分別思惟,力量不夠;非要是觀諸法實相,才能斷煩惱。所以這就非要有讀《金剛般若波羅蜜經》不可,你非要去學習這個般若無相法門不可了。所以這修所成慧它這裏邊就是有這個力量,它深入的觀諸法實相,也就是觀這無我的道理。你只是修不淨觀、能調伏煩惱的活動,不能斷煩惱。你要修無常觀、修無我觀才能斷煩惱的。這個無我觀就是包括觀諸法實相都在內了的,人無我、法無我都是一樣的道理,所以這修所成慧的可貴,可貴的地方在這裏,它能斷煩惱種子,「亦能永拔」。
辰四、結
如是思擇力所攝根律儀、修習力所攝根律儀,有此差別、有此意趣、有此殊異。
這下面第四科就把這個「辨二所攝」,它一共分五科;第一科「標」、第二科「列」、第叁科「釋」、現在第四科「結」。
前面這個「思擇力所攝的根律儀」,只是認識了煩惱的過患、深見過患,調伏煩惱的現行。這個「修習力所攝的根律儀」,不但是調伏煩惱而且能斷煩惱種子,就是它們有這樣的「差別」,有這差別。「有此意趣」就是,修行的次第,要先是思擇力所攝的根律儀然後進步到修習力的根律儀,這有這樣的意思。你說:修習力所攝的根律儀力量是那麼大;那我不要去學這個思擇力所攝根律儀,我直接去學這個修習力所攝的根律儀;不可以,還是不行的。你一定要經過思擇力然後進步到修習力,這樣子才可以,還有這個意思的。「有此殊異」,這是有這麼多的差別。
辰五、簡
當知此中思擇力所攝根律儀是資糧道所攝…
《瑜伽師地論講記 卷第二十叁 (2)》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