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這種心情,我有意地要到那去,也沒有這種心情。「于其中間眼見衆色,是名爲睹」,也沒有覺慧,沒有功用,沒有欲樂,但是你也往還了。「于其中間」,你眼看見衆色,「是名爲睹」。就是,不是有意地,這樣子就是五心裏面,就是「率爾」,就是率爾心的意思。
《披尋記》八四二頁:
謂于如前所列諸事等者:前說聚落家屬道場,是名所列諸事。眼見衆色不由覺慧功用欲樂之所發起,是名先無覺慧先無功用先無欲樂。
這樣意思。
申二、瞻
所言瞻者:謂于如前所列諸事,若往若還,覺慧爲先,功用爲先,欲樂爲先,眼見衆色。謂或諸王或諸王等,或諸僚佐,或諸黎庶,或婆羅門,或諸居士,或饒財寶長者商主,或余外物;房舍屋宇殿堂廊廟,或余世間衆雜妙事,觀見此等,是名爲瞻。
「所言瞻者」,前面是這個「睹」解釋完了,現在解釋這個「瞻」。「謂于如前所列諸事,若往若還,覺慧爲先,功用爲先,欲樂爲先」,就是有意的了,有智慧觀察過,經過安排過,心裏面願意這樣到那地方去。「眼見衆色」,這個時候就叫做「瞻」。「謂或諸王」,或者是你到諸王那裏去。「或諸王等」,和王相等身份的人。「或諸僚佐」,這些人。「或諸黎庶」,黎庶就是一般的老百姓的。「或婆羅門,或諸居士,或饒財寶長者商主」。「或余外物」,前面是說人,這底下,人以外的東西。那麼是什麼呢?就是看見的「房舍」或者「屋宇」,或者「殿堂」「廊廟」,這個「殿堂」就是比「屋宇」更高大的這個「殿堂」,「殿」其實就是「堂」。「廊廟」這個「廊」就是走廊,這個「廟」就是供祖先的地方。「或余世間衆雜妙事」,或者前面說到人,說到房舍住處,或者剩余的其他的「世間的衆雜妙事」,一切事情。「觀見此等是名爲瞻」,這是有意的看見,這叫做瞻。
這個「瞻」解釋完了。下面第叁科「正知住」,分二科,第一科「明正知」。
申叁、正知住(分二科) 酉一、明正知
若複于此睹瞻自相,能正了知。
你在一睹一瞻的時候,這個「睹瞻」本身的情況叫做「自相」,你能夠正實地「了知」,你看的時候就知道是看,不要一方面看的時候,一方面打別的妄想。這個修行人,他這個心,就是一直地能夠照顧現前的一念心,一直地照顧他,而沒有「自己不知道自己做什麼」;沒有這回事情,所以「能正了知」。
《披尋記》八四二頁:
若複于此睹瞻自相者:前說衆色,當知唯是假相有法,依顯形色而假立故。彼顯形色是其自相。
「若複于此睹瞻自相者:前說衆色,當知唯是假相有法」,一切法都是假相有法。「依顯形色而假立故」,所有的這些屋宇乃至人物,都是由「顯色」,就青黃赤白就是「顯色」,「形色」就是長短方圓這些事,從這裏假立的,立出來,這個人會活動,這個人會說話,這是有個房子…有各式各樣,都是顯形色而假立種種名字。「彼顯形色,是其自相」,就是他本身的形相。
于所應睹、于所應瞻、能正了知,于應睹時、于應瞻時、能正了知,如所應睹、如所應瞻、能正了知,是名正知。
「應睹」、「應瞻」,「能正了知」,就是在你的身份,這件事你去睹去瞻是可以的,這是「應睹」。或者說,能夠不染汙你的心,你就可以睹可以瞻,是這樣子。
「于應睹時、于應瞻時、能正了知」,你能夠正實地了知。前面說「所應睹、所應瞻、能正了知」,這個地方是說應睹時間,在時間上說,「應睹時、應瞻時、能正了知」,和前面還不是重複地。「如所應睹、如所應瞻、能正了知,是名正知」,這是把前面兩節文合起來說,如你所應睹的、如你所應瞻的,你都能夠「了知」,都能保持內心的清淨,是名叫做「正知」。
下邊「顯住相」。
酉二、顯住相
彼由成就此正知故,自知而睹自知而瞻,睹所應睹瞻所應瞻,于應睹時于應瞻時而正睹瞻,如所應睹如所應瞻,如是而睹如是而瞻。
「彼由成就此正知故,自知而睹」,你能夠成就這清淨的力量,能用這清淨心去睹,「自知而瞻」。「睹所應睹瞻所應瞻,于應睹時于應瞻時,而正睹瞻。如所應睹如所應瞻,如是而睹如是而瞻」,「應睹」的你就這樣去看了,「如所應瞻」的能「如是而瞻」。
未叁、結
如是名爲若睹若瞻正知而住。
結束這一段。
午叁、若屈若伸正知而住(分叁科) 未一、征
若屈若伸正知而住者:雲何爲屈?雲何爲伸?雲何名爲若屈若伸正知而住?
下面第叁科是「若屈若伸正知而住」,分叁科,第一科是「征」。第二科是解釋,先解釋「屈伸」。
「雲何爲屈?雲何爲伸?雲何名爲若屈若伸正知而住?」這提出叁個問題。
下面解「釋」。
未二、釋(分二科) 申一、屈伸
謂彼如是睹時瞻時,若往爲先,若還爲先,或屈伸足,或屈伸臂,或屈伸手,或複屈伸隨一支節,是名屈伸。
這個「屈伸」是這樣意思。
這下面第二科「正知住」,分二科,第一科「明正知」。
申二、正知住(分二科) 酉一、明正知
若于屈伸所有自相能正了知,若所屈伸能正了知,若屈伸時能正了知,若如是屈及如是伸能正了知,是名正知。
「若于屈伸所有自相能正了知」,你的手臂一屈一伸,或這個腳一屈一伸,這個相你要知道,你心就在這裏要了知。「若所屈伸能正了知」,若屈伸你這個手或者足,「所屈伸能正了知」。前面說「若于屈伸所有自相能正了知」,這句話應該是總說的,下邊就是別說的。「若所屈伸能正了知」,就是或者手或者是足或者某一部份「能了知」。「若屈伸時」你也應該能正了知,這個時候你的足可以走,你這個時候手應該屈伸,這是有個時間的你要正知道;這個時候不應該動,你手不可以屈伸,你都應該知道時間的。「若如是屈及如是伸能正了知,是名正知」。
《披尋記》八四叁頁:
若于屈伸所有自相等者:此中自相,謂即表色。如〈意地〉說應知。(陵本一卷六頁)若手、若足、若臂、若複隨一支節名所屈伸。如下說言不應搖身、搖臂、搖頭乃至不應放縱一切身分應知。
「若于屈伸所有自相等者:此中自相謂即表色」,就是表現于外的形色,就是行住坐臥都是「表色」。「如意地說應知」,前面〈意地〉說過這個話,解釋過。「若手、若足、若臂、若複隨一支節名所屈伸」,這個所屈伸是這樣意思。「如下說言不應搖身、搖臂、搖頭乃至不應放縱一切身分應知」,是這樣意思。
下面第二科就是「顯住相」。
酉二、顯住相
彼由成就此正知故,于屈于伸,自知而屈自知而伸。于所應屈于所應伸,而屈而伸。于應屈時于應伸時,而屈而伸。如所應屈如所應伸,如是而屈如是而伸。
「彼由成就此正知故,于屈于伸,自知而屈自知而伸」,你有這樣的正知的力量故,所以對這個屈伸的時候,你能「自知而屈自知而伸」。「于所應屈于所應伸,而屈而伸」,也是知道正知而住。「于應屈時于應伸時,而屈而伸」,這樣子也是正知。「如所應屈如所應伸,如是而屈如是而伸」,要正知而住。
未叁、結
如是名爲若屈若伸正知而住。
譬如說:你吃飯的時候,你拿筷子去夾菜,就是你要知道手臂伸出去了,又回來,乃至到你端著飯碗要吃飯,你完全要「正知而住」,都知道這件事。這件事,你說起來容易,真是這樣做還不容易地呀!使令一點妄想沒有,是不容易的。「如是名爲若屈若伸正知而住」。
午四、持僧伽胝及以衣缽正知而住(分叁科) 未一、征
持僧伽胝及以衣缽正知住者:雲何持僧伽胝?雲何持衣?雲何持缽?雲何持僧伽胝及以衣缽正知而住?
這是第四科「持僧伽胝及以衣缽正知而住」。
「雲何持僧伽胝?雲何持衣?雲何持缽?雲何持僧伽胝及以衣缽正知而住?」這提出這個問題,下邊就解釋。
未二、釋(分二科) 申一、持僧伽胝及以衣缽(分叁科)
酉一、持僧伽胝(分二科) 戌一、僧伽胝
謂有大衣或六十條、或九條等、或兩重刺,名僧伽胝。
「謂有大衣或六十條」,前面這個「僧伽胝」就是大衣,這個大衣或者有六十條那麼多。這個大衣;我們有五衣和七衣,這都是割截衣。那麼大衣就從九條算,大衣有叁品;九條、十一條、十叁條,這是下品的。十五條、十七條、十九條,這是中品。廿一條、廿叁條、廿五條是上品的。
這上面說六十條,是怎麼計算的呢?這六十條應該是指十五條衣,這大衣裏面十五條,十五條衣是叁長一短,二十五條是四長一短。這個十五條衣、十七條、十九條都是叁長一短,叁長加一短就是四,四乘十五,就是六十條,就是六十塊,六十條就是六十塊。若是二十五條衣,是四長一短,二十五條乘五,是多少條?就是一百二十五條。
「或者是六十條」,這不是說決定是六十條,這麼多。「或者是九條」,這都算是屬于大衣。「或兩重刺」,就是這二十五條衣,或者是九條衣,可以雙層的,可以用雙層來做,這個意思,這叫做「僧伽胝」。
戌二、持
被服受用能正將護,說明爲持。
這個「持僧伽胝」這個「持」字,這個「持」是什麼意思?這個大衣,你能夠被在身上就是「受用」。「能正將護」,這個衣當然也保護你,你也要保護這個衣服,保護這個衣,這就叫做「持」,這「持」是這樣意…
《瑜伽師地論講記 卷第二十四 (3)》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