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是這個「非定故」這一句。
「由靜慮者及諸佛境界無譬自在故,如顯揚論釋應知」,前面說這個「思議我」有二種過失,「思議有情」在《顯揚聖教論》也說,這個有情和我是沒有自性的,所以你不應該去思惟他,不應該思惟他決定是有、決定是無,這樣意思。「思議世間、思議有情業、思議果異熟、思議靜慮者靜慮境界」,這個禅定的境界和佛的境界,這個不可思議,因爲太深了。這個「業」,「思惟有情業」這個「業」也是甚深很難思議,所以你不要去思惟去,這個意思。
這上面說到「無譬自在故」,這種甚深的義,世間上事情,你不能夠舉一個譬喻來形容這件事的,所以不能思議。「自在故」,這個佛的大自在境界,你很難形容很難譬喻他的,所以不應該思惟。這「如《顯揚論》釋應知」,《顯揚論》十七卷八頁上這樣說。
那麼這裏邊就是,這個我和有情不應該思惟,這個世間就是世界,這個世界也不可思議,有情的業力也不可思議,有情的果報也不可思議,這個靜慮就是修禅定的人、這件事也是不可思議,這個修禅定的人的靜慮的境界不可思議,和佛的境界也不可思議,這一共是六種不可思議。
但正思惟所有諸法自相共相。
這六種不可思議,那麼「聞正法」應該專精思惟,思惟什麼呢?「但正思惟所有諸法」的「自相」,你只是按照佛所開示的去思惟叫「正思惟」,所有諸法的「自相」和「共相」這二部份。這個「自相」,就是每一法的別相,只有它這一法本身有這樣的相貌,不共于其它的法的,所以叫做「自相」。譬如說這個心,心法有了別性;那物質、地水火風它就沒有了別性了,所以這了別性,是心法特有的一種相貌。說地水火風堅濕暖動,地是堅、水是濕、火是暖、風是動,這是地水火風的自相。那麼是每一法有每一法的相貌,這叫做「自相」。
「共相」就是一切法共有的相貌。譬如說「無常」,一切有爲法都是無常的、無常就是苦,一切有爲法一切無爲法都是無我的,那麼這就是一切法的「共相」。那麼這個學習佛法的佛教徒,你就思惟這二件事;一個是自相,一個是共相,這樣子。
未二、廣辨(分五科) 申一、標
如是思惟,複有二種。
下面是「廣辨」,前面這是「略標」。下邊說的就廣了,分五科,第一科是「標」,第一科標就是標出數目來。
「如是思惟」,你思惟自相、思惟共相,這樣的思惟有二種不同。
這是標出數。下面列名。
申二、列
一者、以算數行相善巧方便算計諸法,二者、以稱量行相依正道理觀察諸法功德過失。
那兩種呢?「一者、以算數行相善巧方便算計諸法」,以算數的行相,這個「行相」怎麼講呢?這個「相」就是各種境界的相貌,這個「行」就是在那個境界活動。誰在那裏活動呢?就是你的心、心所法,就是你的心,你的智慧。心是心王,智慧是心所法。這個心王、心所在各式各樣的境界上,在色受想行識上面,在色聲西香味觸法上面,眼耳鼻舌身意就在這一切法上面活動。活動其中呢,就是有智慧的觀察,那叫做「行」。這個「算數」就是一、二、叁、四、五這個數目,一二叁四五這個數目上的行相,去「善巧方便」地去觀察。「算計」思惟,其實「算」即是「計」,也就是思惟觀察的意思。
「二者、以稱量行相依正道理觀察諸法功德過失」,這第二個方式,第二個方法就不是用一二叁四五這種事情;只是「稱量」,「稱量」還是觀察,用你的智慧去觀察。也是「行相」,在所觀察的境界上活動,去觀察。觀察這個「依」的道理、觀察「正」的道理;「依報」就是你所依止的依報,這個「正」就是你的色受想行識、眼耳鼻舌身意,這個道理。「觀察諸法功德過失」,在這個「依正」…這個是那樣…【注:此段應是有誤】這個「依正道理」這麼講:這個「依」是「依止正道理」,這個「正」字向下邊念,就「依止正道理」這麼講。「依」就是遵循,遵循佛所說的「正道理」,去觀察諸法的「功德」、諸法的「過失」,這麼講,這「依」和「正」分開講。【注:「依止正道理」是分開,「依正二報」是連著】。這就叫做「稱量行相」的思惟觀察。
這是標、列。下面才正式說明怎麼叫做觀察?
申叁、釋
謂若思惟諸蘊相應所有言教,若複思惟如前所說所余隨一所有言教,皆由如是二種行相方便思惟。
這底下解釋這個思惟的情形,當然也是略釋。
「謂若思惟諸蘊相應所有言教」,這「言教」指佛的法語,佛這個法語和諸蘊相應的,就是屬于色蘊、受想行識。佛說的諸蘊什麼什麼…道理,你就在這上思惟,思惟佛所說的諸蘊相應的言教。這樣意思、這個「言教」…本來我們這個色受想行識是我們的生命體上所具有的事情,你還用去看別人怎麼說嗎?你自己就思惟你自己的色受想行識就好了嘛!說:不可以這樣子!你要尊循佛的言教,佛告訴你這樣思惟色受想行識、你就這樣思惟,是這個意思,所以這個上面有個「言教」。如果你不尊循佛的言教,你怎麼思惟呢?那就是妄想分別了。
「若複思惟如前所說所余」,像前面說的還有其它的諸蘊相應,前面那個契經那個地方,有處、界、緣起、苦、集、滅、道,各式各樣的言教,如前面所說的,除了蘊相應言教之外,所剩余的「隨一」種「所有言教」,「皆由如是二種行相方便思惟」,皆是由這一個算數的行相;一個稱量行相去思惟觀察去,這樣子。
《披尋記》八六七頁:
若複思惟如前所說所余隨一所有言教者:謂如前說處相應語,乃至不淨息念諸學證淨等相應語,名蘊所余隨一所有言教。
「若複思惟如前所說所余隨一所有言教者:謂如前說處相應語」,蘊相應、處相應的語,「乃至不淨」,就是不淨觀的言教。還有「息念」,還有「諸學」,還有「證淨等相應語」,「名蘊所余」剩余的「隨一所有言教」。
申四、廣(分二科) 酉一、征
此複雲何?
這下面第四科就是廣說了,詳細的說,分二科,第一科「征」。
「此複雲何」?這上面說的,對這蘊相應言教和其它的言教,用這二種行相去思惟,究竟怎麼思惟呢?這樣問。
下面就解釋了,分二科,第一科「舉諸蘊」分二科,第一科「算數行相」又分二科,第一科「思惟蘊數」分二科,第一科解釋分五科,第一科是「色蘊」。
酉二、釋(分二科) 戌一、舉諸蘊(分二科) 亥一、算數行相(分二科)
天一、思惟蘊數(分二科) 地一、釋(分五科) 玄一、色蘊
謂言色者:即十色處、及墮法處所攝衆色。是名色蘊。
這是先說這個數。這個色受想行識五蘊、第一個是色,這個「色」有什麼數目可計算的嗎?「即十色處」,就是有數目可以計算。「十色處」是什麼呢?就是我們的眼、耳、鼻、舌、身這五個數,這個意不在內,這是五個。另外還有五個,就是色、聲、香、味、觸這五個,這二個五加起來都是屬于色法,都是屬于地水火風組織成的,這個「十色處」。
「及墮法處所攝衆色」,另外還有一種色法,不屬于前五根,也不是前面外邊的五種境界,是在你心裏面的,就是你的第六識所緣慮的,所以叫做「墮法處」,就是屬于意識所緣的境界。意識所緣的不只是色,還有其它的法的,但是現在其它的法不在內,單屬于意所緣的色這一部份。這一部份簡單的說,有律儀色,有非律儀色,有靜慮所緣的色,有這叁種色。在《雜集論》上說的就多了,說到極略色、極迥色、受所引色、偏計所起色、自在所生色,那就說的多了一點,總而言之這個是意識所緣的色。譬如說昨天的事情,站在現在來說就是已經過去了,但是你心裏面憶念,我昨天吃的面條,你心裏面就現出來這個面條什麼什麼,這就是「意所緣色」。當然這個色你不能用眼睛看,那是你的心眼,你心裏面能看見的,因爲已經不是現實了,眼睛不可以見,只能用心眼去見,那個心眼就是第六識,那個就叫做「墮法處所攝色」。那麼這個「十色處」,加上一個「墮法處所攝衆色」,那麼就是十一個色。「是名色蘊」,這個色蘊就是這麼多。
玄二、受蘊
所言受者:即叁種受。是名受蘊。
現在第二科解釋這個受。受是什麼呢?「即叁種受」,就是我們的眼耳鼻舌身意,接觸色聲香味觸法的時候,當然這個時候就有受,一接觸的時候這邊有識,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就是六根、六識、六境一和合的時候就有感覺。有感覺,有叁種感覺;一個苦,不高興、苦惱的感覺,一個是快樂的感覺,一個是不苦不樂的感覺,有這叁種的感覺。「是名受蘊」,這叫做受蘊。
我們就這麼一講好像很簡單,好像沒有什麼。其實這個受是非常厲害的,非常厲害的事情,世間上你看那個人在那裏…幹勁很強,種種的活動,其實就是這個受使令他非要這樣做不可的,是很厲害的。或者爭取樂受,或者是要排遣這個苦受,就有活動的,是這麼個事情,「是名受蘊」。這就是你生命體裏面一個重要的部份,是「受蘊」。我們只是…你不仔細的思惟,只看見有個形體,這個人有五尺高,有八尺高,看見有這麼個形體,其實裏邊很多事情的。
玄叁、想蘊
所言想者:即六想身,是名想蘊。
這五蘊裏面還有一個「想」、「想蘊」。這「想」是什麼呢?這個「想」,經論上現成的話「取相」叫做想,你的心要依據這個眼耳鼻舌身意發出六識來,這六個識去取著色聲香味觸法的相貌,其實這個取就是認識的意思。這個認識的事情呢;認識這個相、但是認識的還是不一樣的。譬如說是你心裏面現出一個相貌來,但是我隨時可以丟棄它,就棄舍了。但是你現出一個相來,你想棄舍不能棄…
《瑜伽師地論講記 卷第二十五 (4)》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