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我的阅读记录 ▼

瑜伽师地论讲记 卷第二十五 (4)

  未二、三藏所摄(分四科)  申一、标

  

  如是所说十二分教,三藏所摄。

  

  这个第七大科「闻思正法」,在「正法」里面有「略说」、有「广辨」。「广辨」里面分二大科,第一科就是「十二分教」,已经讲完了。现在是第二科「三藏所摄」,分四科,第一科是「标」。

  

  「如是所说十二分教」,「如是」就指前面这一段,所宣说的「十二分教」,就是佛的圣教分十二个部份;这个长行,和这个应颂,和这个伽陀,这是在文句上分别的,其余的都是按照文里边的义分别的,加起来就是十二个部份。这十二分教「三藏所摄」,分为经、律、论这三种不同。这个「藏」这个字,就是包藏的意思,就是文里边有义、义里边也有文,就叫做「藏」。这经藏、律藏、论藏这三个部份,都是有「藏」的意思。

  

  这是标。下边列出来。

  

  

  

  申二、列

  

  谓或有素怛缆藏摄,或有毗奈耶藏摄,或有阿毗达磨藏摄。

  

  前面是「标」,标出来「三藏」,「三」这个数目。下边就列出来名字。

  

  「三藏」是哪三藏呢?就是「素怛缆藏」就是契经、经藏,「毗奈耶藏」就是律藏,「阿毗达磨藏」就是论藏,经律论三藏。这个「阿毗达磨」说过,就是「对法」,翻中国话叫做「对法」。这个十二分教里边,有的是属于经藏,有的属于律藏,有的属于论藏,这样说这三藏都是佛说的,是这样意思。

  

  这是列出来,下边「配」,就是把三藏和十二分教配合,分三科,第一科是「素怛缆藏」。

  

  

  

  申三、配(分三科)  酉一、素怛缆藏

  

  当知此中,若说契经、应颂、记别、讽颂、自说、譬喻、本事、本生、方广、希法,是名素怛缆藏。

  

  「当知此中,若说契经」就是长行、「契经」,「应颂」就是重颂,「记别」、「讽颂」就是孤起颂,无问自说、「自说」,和「譬喻」,本事,本生,方广,希法」,「是名素怛缆藏」,这是属于经藏。

  

  

  

  酉二、毘奈耶藏

  

  若说因缘,是名毗奈耶藏。

  

  前面解释那个「因缘」的时候,是指律藏说的。因为每一条戒都是有因缘佛才制定的。

  

  

  

  酉三、阿毗达磨藏

  

  若说论议,是名阿毗达磨藏。

  

  这个「论议」,深入的论辩诸法实相,那就属于论藏。那么这样说这十二分教里边,只有二分;一个是律藏,一个是论藏;其它的都是属于经藏。

  

  下边第四科「结」。

  

  

  

  申四、结

  

  是故如是十二分教,三藏所摄。

  

  属于这三种;这经藏里边究竟说什么呢?其实只是说二件事;一个是生死缘起,一个是涅槃的缘起,就说这二件事。这个里边也有说到律,这个经藏里边也有说到律,这是经藏。这个律藏里边就是说律,或者菩萨戒,或者是比丘、比丘尼戒,这个四众弟子的戒,这都属于律藏。这个论藏主要是说智慧的事情,就是抉择诸法实相的这一部份的,那就是论藏。

  

  其实这个论有宗经论、有释经论;释经论,那还是和经是一样一回事,像《大智度论》解释《大品般若经》,那就是一回事情了。但是若解释律的也可能说是一种论,那就属于律一部份的了。这个有的地方解释,这个论是佛的弟子;不是佛说的;是佛的弟子所说的,它或者是解释佛的经,或者是解释佛说的律,那就是在十二分教之外了。现在这里的文是十二分教之内,是单独指佛说的,这有点不同。

  

  

  

  午二、结

  

  如是一切,正士正至正善丈夫共所宣说,故名正法。

  

  这下面第二科是「结」,结束这一段文。

  

  前面这里边这一大段,是「一切」的「正士、正至、正善丈夫」,「共所宣说」,共同的赞叹宣扬它,就是来住持佛法,普渡众生了。「故名」叫做「正法」,这是佛所说所以是「正法」,佛弟子里边又是「正士、正至、正善丈夫」也都是圣人,所以是他们所宣说的,所以叫做「正法」,这个「正」字有这个意思。

  

  

  

  辰二、闻思(分二科) 巳一、闻正法(分三科) 午一、标

  

  听闻此故,名闻正法。

  

  这是第二科。前边第一科,解释这个「正法」解释完了,现在解释「闻思」。分二科,第一科是「闻正法」,先「标」。

  

  「听闻此故,名闻正法」,我们佛教徒能听闻到佛说的十二分教,和佛弟子所宣扬的十二分教,这就叫做「闻正法」。

  

  

  

  午二、征

  

  此复云何?

  

  这下边这是「征」。

  

  这个「闻正法」又是什么意思呢?

  

  下边解释,先「约三藏辨」,先列出来。

  

  

  

  午三、释(分二科) 未一、约三藏辨(分二科)  申一、列

  

  谓如有一,或受持素怛缆,或受持毗奈耶,或受持阿毗达磨,或受持素怛缆及毗奈耶,或受持素怛缆及阿毗达磨,或受持毗奈耶及阿毗达磨,或具受持素怛缆毗奈耶阿毗达磨。

  

  「谓如有一,或受持素怛缆」,就是在佛教徒里边,这个闻正法的佛教徒,每一个人的根性不同,好乐不一样。有一位佛教徒,有这一类的佛教徒,他欢喜受持素怛缆藏,受持那一部经,他欢喜这样。「或受持毗奈耶」,这个律,有人这样子。「或受持阿毗达磨」,或者这位佛教徒,他单独的受持阿毗达磨这一部份,这是一类一类的。「或受持素怛缆及毗奈耶」,或这个佛教徒呢,他对这二部份都有欢喜心,他又受持素怛缆,又受持律,这样子。「或受持素怛缆及阿毗达磨」,这位佛教徒只是欢喜学习经和论。「或受持毗奈耶及阿毗达磨」,或者欢喜律和论这二种。「或具受持素怛缆、毗奈耶、阿毗达磨」,这三藏他都受持,这是这个情形不一样。

  

  

  

  申二、结

  

  如是一切,名闻正法。

  

  这叫作「闻正法」。

  

  

  

  未一、约文义辨

  

  此闻正法复有二种。一闻其文、二闻其义。

  

  又有二种不同,就是听闻正法的文句,这是一种。第二是听闻正法里边的义理,所以这又是这样子。

  

  

  

  巳二、思正法(分二科) 午一、征

  

  云何思正法?

  

  前面这个「闻正法」有这样的差别相,解释完了。下面说思惟正法,分二科,第一科「征」。

  

  怎么叫做思惟正法呢?这是「征」。

  

  下面第二科解释,先「略标」。

  

  

  

  午二、释(分二科)  未一、略标

  

  谓如有一,即如所闻所信正法,独处空闲,远离六种不应思处:谓思议我、思议有情、思议世间、思议有情业、思议果异熟、思议静虑者静虑境界、思议诸佛诸佛境界。

  

  「谓如有一」,有这么一类的佛教徒。「即如所闻所信正法,独处空闲,远离六种不应思处」,这一位佛教徒,这个人「即如」他所听闻的正法、所相信的正法,「独处空闲」,单独一个人在空闲处,在那里来专精思惟。但是思惟是思惟,可也有一个范围的。他「远离六种不应思处」,有六个部份他不应该思惟的他就不思惟,叫做「远离」。

  

  那六种呢?「谓思议我、思议有情、思议世间、思议有情业、思议果异熟、思议静虑者静虑境界、思议诸佛诸佛境界」,这六种他不思惟,他不去思惟这件事。

  

  

  

  《披寻记》八六六页:

  

  远离六种不应思处等者:《显扬论》说,有九种事不可思议,此说六种不应思处,即彼前六种。云何名为不应思处?由思议我若有若无成二过失故。由思议有情思议世间三过所随故。由有情业处事等难思故。由果异熟二作者非定故。由静虑者及诸佛境界无譬自在故。如《显扬论》释应知。(《显扬论》十七卷八页)

  

  「远离六种不应思处等者」,《显扬论》、《显扬圣教论》上说「有九种事不可思议,此说六种不应思处,即彼前六种」,后边那个三种没有说,后边那个三种就是「十四不可记」,有十四件事不可记别,不可说的。那么第二个就是「非正法」,第九个就是「一切烦恼之所引摄」的这些事情,这三样不在这里,这没有引来。这是「即彼前六种」。

  

  「云何名为不应思处」呢?这是问。「由思议我若有若无成二过失故」,你若思惟这个「我是有」也有过失。有什么过失呢?有二种过失;你若思惟他是有,是真实有的话就是有增益的过失。原来经论上是说有假名我,佛法是承认有假名我的,这个「我」是假名字不是真实的,如果你认为是真实有「我」,这个假名字就不是假名字,便是真实的有了,这有增益的过失。如果你认为「没有我」,你这样子思惟,那就违反了佛说有「假名我」的道理,就把「假名我」取消了,那也有减损的过失。有这二种过失,所以也不应该思惟。

  

  「由思议有情,思议世间三过所随故」,你若思惟这个就有三种过失随逐。那个三种过失下边有列出来,有如是、亦如是、非如是,这三种过失下边有提到。有这样的过失,「三过」失「所随故」。「由有情业处事等难思故」,这上面说是「有情」、有情的「业、处、事」,这个是不容易思惟的,不容易思惟它,你不容易明白这件事,「难思故」。

  

  「由果异熟二作者非定故」,这一段文是引这个《显扬圣教论》的文,但是和《显扬圣教论》,有的是和它一样,有的有点出入,不完全符合《显扬圣教论》的正文的。「由果异熟二作者非定故」,这《显扬圣教论》上的文,这地方是什么意思呢?「果」就是「异熟」、「异熟」就是「果」,就是果报。「二作者非定故」,就是善的果报和恶的果报,这二类众生,作善或者是作恶,然后就得恶报、得善报,这件事「不决定」。所以你不能这么样去思惟,不能说「决定」,你若说决定就与事实有点违反。就是作了善业,他临终的时候,他心里面若是颠倒,那就不能得善报,若有恶念现前的时候,就不能得善报。你做了很多的恶事,临终有如理作意,那还不一定得恶报,就是有变化,所以叫「作者非定故」。这样说,这个有情的业、善恶业,有情的处所,有情的事,你若执着去思惟去,那个事情就容易有错误。这…

《瑜伽师地论讲记 卷第二十五 (4)》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

直接转到: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菩提下 - 非赢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网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