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二、叁藏所攝(分四科) 申一、標
如是所說十二分教,叁藏所攝。
這個第七大科「聞思正法」,在「正法」裏面有「略說」、有「廣辨」。「廣辨」裏面分二大科,第一科就是「十二分教」,已經講完了。現在是第二科「叁藏所攝」,分四科,第一科是「標」。
「如是所說十二分教」,「如是」就指前面這一段,所宣說的「十二分教」,就是佛的聖教分十二個部份;這個長行,和這個應頌,和這個伽陀,這是在文句上分別的,其余的都是按照文裏邊的義分別的,加起來就是十二個部份。這十二分教「叁藏所攝」,分爲經、律、論這叁種不同。這個「藏」這個字,就是包藏的意思,就是文裏邊有義、義裏邊也有文,就叫做「藏」。這經藏、律藏、論藏這叁個部份,都是有「藏」的意思。
這是標。下邊列出來。
申二、列
謂或有素怛纜藏攝,或有毗奈耶藏攝,或有阿毗達磨藏攝。
前面是「標」,標出來「叁藏」,「叁」這個數目。下邊就列出來名字。
「叁藏」是哪叁藏呢?就是「素怛纜藏」就是契經、經藏,「毗奈耶藏」就是律藏,「阿毗達磨藏」就是論藏,經律論叁藏。這個「阿毗達磨」說過,就是「對法」,翻中國話叫做「對法」。這個十二分教裏邊,有的是屬于經藏,有的屬于律藏,有的屬于論藏,這樣說這叁藏都是佛說的,是這樣意思。
這是列出來,下邊「配」,就是把叁藏和十二分教配合,分叁科,第一科是「素怛纜藏」。
申叁、配(分叁科) 酉一、素怛纜藏
當知此中,若說契經、應頌、記別、諷頌、自說、譬喻、本事、本生、方廣、希法,是名素怛纜藏。
「當知此中,若說契經」就是長行、「契經」,「應頌」就是重頌,「記別」、「諷頌」就是孤起頌,無問自說、「自說」,和「譬喻」,本事,本生,方廣,希法」,「是名素怛纜藏」,這是屬于經藏。
酉二、毘奈耶藏
若說因緣,是名毗奈耶藏。
前面解釋那個「因緣」的時候,是指律藏說的。因爲每一條戒都是有因緣佛才製定的。
酉叁、阿毗達磨藏
若說論議,是名阿毗達磨藏。
這個「論議」,深入的論辯諸法實相,那就屬于論藏。那麼這樣說這十二分教裏邊,只有二分;一個是律藏,一個是論藏;其它的都是屬于經藏。
下邊第四科「結」。
申四、結
是故如是十二分教,叁藏所攝。
屬于這叁種;這經藏裏邊究竟說什麼呢?其實只是說二件事;一個是生死緣起,一個是涅槃的緣起,就說這二件事。這個裏邊也有說到律,這個經藏裏邊也有說到律,這是經藏。這個律藏裏邊就是說律,或者菩薩戒,或者是比丘、比丘尼戒,這個四衆弟子的戒,這都屬于律藏。這個論藏主要是說智慧的事情,就是抉擇諸法實相的這一部份的,那就是論藏。
其實這個論有宗經論、有釋經論;釋經論,那還是和經是一樣一回事,像《大智度論》解釋《大品般若經》,那就是一回事情了。但是若解釋律的也可能說是一種論,那就屬于律一部份的了。這個有的地方解釋,這個論是佛的弟子;不是佛說的;是佛的弟子所說的,它或者是解釋佛的經,或者是解釋佛說的律,那就是在十二分教之外了。現在這裏的文是十二分教之內,是單獨指佛說的,這有點不同。
午二、結
如是一切,正士正至正善丈夫共所宣說,故名正法。
這下面第二科是「結」,結束這一段文。
前面這裏邊這一大段,是「一切」的「正士、正至、正善丈夫」,「共所宣說」,共同的贊歎宣揚它,就是來住持佛法,普渡衆生了。「故名」叫做「正法」,這是佛所說所以是「正法」,佛弟子裏邊又是「正士、正至、正善丈夫」也都是聖人,所以是他們所宣說的,所以叫做「正法」,這個「正」字有這個意思。
辰二、聞思(分二科) 巳一、聞正法(分叁科) 午一、標
聽聞此故,名聞正法。
這是第二科。前邊第一科,解釋這個「正法」解釋完了,現在解釋「聞思」。分二科,第一科是「聞正法」,先「標」。
「聽聞此故,名聞正法」,我們佛教徒能聽聞到佛說的十二分教,和佛弟子所宣揚的十二分教,這就叫做「聞正法」。
午二、征
此複雲何?
這下邊這是「征」。
這個「聞正法」又是什麼意思呢?
下邊解釋,先「約叁藏辨」,先列出來。
午叁、釋(分二科) 未一、約叁藏辨(分二科) 申一、列
謂如有一,或受持素怛纜,或受持毗奈耶,或受持阿毗達磨,或受持素怛纜及毗奈耶,或受持素怛纜及阿毗達磨,或受持毗奈耶及阿毗達磨,或具受持素怛纜毗奈耶阿毗達磨。
「謂如有一,或受持素怛纜」,就是在佛教徒裏邊,這個聞正法的佛教徒,每一個人的根性不同,好樂不一樣。有一位佛教徒,有這一類的佛教徒,他歡喜受持素怛纜藏,受持那一部經,他歡喜這樣。「或受持毗奈耶」,這個律,有人這樣子。「或受持阿毗達磨」,或者這位佛教徒,他單獨的受持阿毗達磨這一部份,這是一類一類的。「或受持素怛纜及毗奈耶」,或這個佛教徒呢,他對這二部份都有歡喜心,他又受持素怛纜,又受持律,這樣子。「或受持素怛纜及阿毗達磨」,這位佛教徒只是歡喜學習經和論。「或受持毗奈耶及阿毗達磨」,或者歡喜律和論這二種。「或具受持素怛纜、毗奈耶、阿毗達磨」,這叁藏他都受持,這是這個情形不一樣。
申二、結
如是一切,名聞正法。
這叫作「聞正法」。
未一、約文義辨
此聞正法複有二種。一聞其文、二聞其義。
又有二種不同,就是聽聞正法的文句,這是一種。第二是聽聞正法裏邊的義理,所以這又是這樣子。
巳二、思正法(分二科) 午一、征
雲何思正法?
前面這個「聞正法」有這樣的差別相,解釋完了。下面說思惟正法,分二科,第一科「征」。
怎麼叫做思惟正法呢?這是「征」。
下面第二科解釋,先「略標」。
午二、釋(分二科) 未一、略標
謂如有一,即如所聞所信正法,獨處空閑,遠離六種不應思處:謂思議我、思議有情、思議世間、思議有情業、思議果異熟、思議靜慮者靜慮境界、思議諸佛諸佛境界。
「謂如有一」,有這麼一類的佛教徒。「即如所聞所信正法,獨處空閑,遠離六種不應思處」,這一位佛教徒,這個人「即如」他所聽聞的正法、所相信的正法,「獨處空閑」,單獨一個人在空閑處,在那裏來專精思惟。但是思惟是思惟,可也有一個範圍的。他「遠離六種不應思處」,有六個部份他不應該思惟的他就不思惟,叫做「遠離」。
那六種呢?「謂思議我、思議有情、思議世間、思議有情業、思議果異熟、思議靜慮者靜慮境界、思議諸佛諸佛境界」,這六種他不思惟,他不去思惟這件事。
《披尋記》八六六頁:
遠離六種不應思處等者:《顯揚論》說,有九種事不可思議,此說六種不應思處,即彼前六種。雲何名爲不應思處?由思議我若有若無成二過失故。由思議有情思議世間叁過所隨故。由有情業處事等難思故。由果異熟二作者非定故。由靜慮者及諸佛境界無譬自在故。如《顯揚論》釋應知。(《顯揚論》十七卷八頁)
「遠離六種不應思處等者」,《顯揚論》、《顯揚聖教論》上說「有九種事不可思議,此說六種不應思處,即彼前六種」,後邊那個叁種沒有說,後邊那個叁種就是「十四不可記」,有十四件事不可記別,不可說的。那麼第二個就是「非正法」,第九個就是「一切煩惱之所引攝」的這些事情,這叁樣不在這裏,這沒有引來。這是「即彼前六種」。
「雲何名爲不應思處」呢?這是問。「由思議我若有若無成二過失故」,你若思惟這個「我是有」也有過失。有什麼過失呢?有二種過失;你若思惟他是有,是真實有的話就是有增益的過失。原來經論上是說有假名我,佛法是承認有假名我的,這個「我」是假名字不是真實的,如果你認爲是真實有「我」,這個假名字就不是假名字,便是真實的有了,這有增益的過失。如果你認爲「沒有我」,你這樣子思惟,那就違反了佛說有「假名我」的道理,就把「假名我」取消了,那也有減損的過失。有這二種過失,所以也不應該思惟。
「由思議有情,思議世間叁過所隨故」,你若思惟這個就有叁種過失隨逐。那個叁種過失下邊有列出來,有如是、亦如是、非如是,這叁種過失下邊有提到。有這樣的過失,「叁過」失「所隨故」。「由有情業處事等難思故」,這上面說是「有情」、有情的「業、處、事」,這個是不容易思惟的,不容易思惟它,你不容易明白這件事,「難思故」。
「由果異熟二作者非定故」,這一段文是引這個《顯揚聖教論》的文,但是和《顯揚聖教論》,有的是和它一樣,有的有點出入,不完全符合《顯揚聖教論》的正文的。「由果異熟二作者非定故」,這《顯揚聖教論》上的文,這地方是什麼意思呢?「果」就是「異熟」、「異熟」就是「果」,就是果報。「二作者非定故」,就是善的果報和惡的果報,這二類衆生,作善或者是作惡,然後就得惡報、得善報,這件事「不決定」。所以你不能這麼樣去思惟,不能說「決定」,你若說決定就與事實有點違反。就是作了善業,他臨終的時候,他心裏面若是顛倒,那就不能得善報,若有惡念現前的時候,就不能得善報。你做了很多的惡事,臨終有如理作意,那還不一定得惡報,就是有變化,所以叫「作者非定故」。這樣說,這個有情的業、善惡業,有情的處所,有情的事,你若執著去思惟去,那個事情就容易有錯誤。這…
《瑜伽師地論講記 卷第二十五 (4)》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