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裏面就有利益衆生的成份在內了。「及爲生天」,或者這位菩薩,他也願意生到天上去,但是生到天上是爲利益衆生,所以還是有利益事、有慈悲心在內。「于一切時修施忍等」,那麼他在回向無上菩提及爲生天,這還是屬于偏于內心的動機、願樂,表現出來行動是什麼?「于一切時修施忍等」,是修六波羅蜜,有布施、持戒、忍辱。「當知是名自利共他」,這樣子,這個菩薩發菩提心這樣子做的時候,就在自利之中同時也能利益衆生的。
天二、翻前相
又除如前所說諸相,其余一切與彼相違所有自利諸菩薩行,當知皆名自利共他。
這是第二科,「翻前相」。前面「略舉事」,這是第二科,「翻前相」。「翻前相」,就是前面那純自利那五種相。「又除如前所說諸相」,又這個菩薩呢,就是除掉前面純爲自利所說的那五種相貌,把它簡出去,不算。其余的「一切與彼相違」,都是與前面那個純自利是相違反的。「所有自利諸菩薩行」,你做出這個自利的菩薩行。雖是自利而同時也能利他。所以「當知皆名自利共他」,都可以這樣說。這是「翻前相」。
天叁、結所應
菩薩于此應勤修學。
這是第叁科「結所應」。說是這個發菩提心的菩薩呢,「于此」,就是大悲爲首,悲爲首所做的這些事情,「應勤修學」,你應該努力地去做。
亥叁、純利他(分二科) 天一、列種種(分五科) 地一、邪見行施
此中菩薩于純利他應知應斷者:謂以邪見修行施等。
這是第叁科,「純是利他」。第一科是「純自利」,第二科「自利共他」。現在第叁科「純是利他」。分二科,第一科是「列種種」,分五科,第一是「邪見行施」。
「此中菩薩于純利他應知應斷者」,這裏面還有一種情形,這個菩薩所做的事情,純是利益衆生的,這件事有過失,應該斷,「應知應斷」。什麼呢?「謂以邪見修行施等」,就是他用邪見的這種思想,去修行布施等的功德。這件事也有問題!
《披尋記》一一五叁頁:
謂以邪見修行布施等者:于施戒修諸福業事執爲最勝,心爲邪見之所覆蔽,此不自利,唯說施等名純利他。
「謂以邪見修行布施等者:于施戒修諸福業事執爲最勝」,先解釋什麼叫作「邪見」。就是對于這個布施:當然可能多數是財布施;這個戒:受叁皈五戒、五戒或者是十戒,或者是什麼戒。「于施戒修」:這個修就是禅定;「諸福業事」,這個修施、修戒、修定,都是福業的事情,這種事情「執爲最勝」,認爲這是一切功德中最殊勝的功德,他有這個思想。「心爲邪見之所覆蔽」,這樣就是邪見,他的思想呢,就爲這個邪見所蒙蔽了,他另外不知道,什麼都不知懂。「此不自利」,他自己呢,他也不布施,也不去修戒、修定,所以不自利。「唯說施等名純利他」,唯對別人說這種事,勸別人去施戒修,所以純是利他。這個文上有這種意思,邪見行施。但是《瑜伽施地論》只是說邪見行施。什麼叫作邪見?《瑜伽師地論》在這裏沒有說。那麼在《披尋記》裏,這個作者把它解釋這麼一段文,是這麼意思。這是第一科,現在第二科是「壞戒說法」。
地二、壞戒說法
以無因見,及無果見,毀犯屍羅,遠離正行,爲他說法。
說這位菩薩呢,沒有因見,沒有果見,就是不相信有善惡果報。見者,思想也。他有這樣的思想,就是世間上的事是沒有因,沒有果的;做善沒有善報,做惡也沒有惡報。他這樣的思想,當然就不持戒了,殺盜淫妄這個事,他不持這個戒的,「毀犯屍羅」。「遠離正行」,他有這樣的思想是邪見,他有這種行爲,就做種種罪過的事情。這是他自己,他對別人做什麼呢?爲他說法,爲人說佛法的事情:你要持戒,你不要做惡事怎麼怎麼,這說法,這也是純爲利他,是壞戒說法。
這個平常說到二件事:一個是破戒,一個是破見。就是我自己我不受戒,我當然也不守戒,就把這個戒都破了,這叫破戒。第二是破見,就是不相信有善惡果報,這就有邪知邪見。破這麼二個。他這個人呢,這二個都破了,但他爲別人說法,佛法這個地方還是有因果、有正見的。這世間上有這樣事情。
《披尋記》一一五叁頁:
以無因見及無果見等者:謂若毀犯屍羅,遠離正行,此不自利,爲他說法,名純利他。聞所成地說:自不住律儀,而能爲他宣說正法,即此類似。
「以無因見及無果見等者:謂若毀犯屍羅」,毀犯淨戒,「遠離正行」,持戒清淨,名爲正行;現在是破了戒,就是沒有正行了。「此不自利」,這是沒有自己的利益的,這也是有害的。「爲他說法,名純利他」,純是爲利益他人。「聞所成地說:自不住律儀」,自己不安住淨戒,「而能爲他宣說正法」。這是在〈聞所成地〉說的。「即此類似」,就是這一段文說的話,也是解釋這個意思。
地叁、舍色生欲
若諸菩薩于諸靜慮善巧回轉,已超下地而更攝受下地白法。謂彼已能安住靜慮,由悲願力舍諸靜慮,隨其所樂,還生欲界。
現在第叁科「舍色生欲」,就是棄舍了色界,棄舍了色界天,生到欲界來,叫「舍色生欲」。「若諸菩薩于諸靜慮善巧回轉」,說菩薩他能夠經過長時期的努力,他已經成就了色界天的四靜慮,就是現法樂住成就了。成就了,臨命終的時候呢,「善巧回轉」,因爲他若不回轉的時候,他就乘著靜慮的功德,就生到色界天去了。現在他回轉一下,他回轉呢,在《大智度論》上解釋,就是方便地生起一點欲心,這個菩薩,故意的生起一點欲心,就把這個四靜慮的境界就隱覆住了。
是「已超下地,而更攝受下地白法」,這是說這個菩薩呢,他已經超過了欲界地,他的程度超過了欲界,但是他因爲慈悲的關系,「而更攝受下地白法」,他還是願意成就在欲界裏做種種功德,所以叫做「善巧回轉」。
「謂彼已能安住靜慮」,這底下就等于是解釋了,說這菩薩他已經能夠安住在色界四禅裏,「由悲願力舍諸靜慮」,由于他對于衆生苦,他有慈悲心,所以由這樣慈悲的願的力量,就是「舍諸靜慮」,把色界天的四靜慮棄舍了,在臨命終的時候棄舍了。「隨其所樂,還生欲界」,隨他所歡喜的。因爲這個菩薩是能成就色界四禅,是有大威德力,所以隨他所歡喜的,又還生,又回到欲界來。或者是在欲界天,也可能是在欲界的人,隨他所歡喜的。他也有可能會在國王那裏做他的兒女,也可能是在一個大學教授家裏面做個兒女,也可能做一般的老百姓家裏面做個兒女,就是又回到欲界來。這是「舍色生欲」,這是這個菩薩的慈悲心。
地四、現變化事
又諸菩薩已得自在,于十方界種種變化,作諸衆生種種義利。
下面第四科是「現變化事」。「又諸菩薩已得自在,于十方界種種變化」,又這個菩薩他對于第一義谛得大自在,觀一切法空無我無我所,達到自在的力量。我們初開始學習還是不自在,沒能達到那個境界。你說是「老虎來了」,老虎是空的,但是還是不行,不自在!等到成功了的時候,那真就是沒有事,他觀察那空就是空,他就是在空裏面,心裏面什麼事都沒有,得到自在!對于這個世界上的眼耳鼻舌身意,色聲香味觸法,他大自在,他在這個第一義谛裏面安住不動。他在定也可以;出定也可以,心裏面都是清淨自在的,能得自在。
「于十方界種種變化」,得自在會有什麼現象呢?是在十方世界,不只是在一個地方,不只是一個國土,在十方世界種種的變化,「應以何身得度者,即現何身而爲說法」,這就像《普門品》觀世音菩薩那種境界!是「作諸衆生種種義利」,在十方世界同時的能創造利益衆生,各式各樣的功德利益,這不是平常的菩薩,這是到八地菩薩境界。這是現變化事,這個菩薩呢,純是爲利益衆生,爲利益衆生的事情。這真是爲利他。
地五、作諸佛事
又諸牟尼自事已辦,依止如來力無畏等所有一切不共佛法,遍于十方無量衆生,能作無量大利益事。
這是第五科「作諸佛事」,實在這個地方就指佛說的。說這個菩薩,「又諸牟尼」,牟尼翻中國話是寂靜的意思,就是一切煩惱已得寂靜,就是滅除一切煩惱了。煩惱種子也沒有了,就是心清淨,這心到極清淨的境界了,就是成佛了。「自事已辦」他自己的功德事已經完全圓滿了,成功了。這樣人呢?「依止如來力無畏」,他就以佛的十力、四無所畏,所有一切不共于其他衆生的佛法功德,他都成就了。以此功德爲依止處!「遍于十方無量衆生,能作無量大利益事」,這就是佛的境界了。前面那個第四個現變化事是菩薩、是大菩薩,第五「作諸佛事」是佛的境界了。這是大利益事。
天二、結所應(分二科) 地一、應知斷
當知此等,名純利他,如是所說純利他行,菩薩于前所說二種應知應斷。
「當知此等,名純利他」這是第二段「結所應」,就是總結前面這一段。分兩科,第一科「應知斷」。「當知此等,名純利他」,前面這幾樣一共是五段,這純是利益衆生的。「如是所說純利他行,菩薩于前所說二事」,前面這五種都是利他。如是所說純利他的菩薩行,菩薩于前所說兩種事:第一種是「邪見行施」,第二種是「壞戒說法」,這兩種事,說是二種,「應知應斷」,你應該認識那是有過失的,也不要做這種兩種事。
地二、應修學
于余所說,純利他行,多應修學。
後面這叁種,所說的純是利益衆生的菩薩行,你應該多數的應該修學。「多應修學」這個意思是說,你若是大菩薩呢:已經得大自在的人的修學;還有你還沒到那個程度的,那麼也應該修學。當然你也要行自利行,不純是利他了。
亥…
《瑜伽師地論講記 卷第叁十五 (7)》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