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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师地论讲记 卷第三十五 (7)▪P4

  ..续本文上一页法,我不布施出去,我保住我自己有,纯为私有,我不共与大众」,这样子,他心是这样的。于佛菩萨所说的教法,「追访受持」,到处不怕辛苦去追求、去请问;请问得到了,他能受持而不忘失,但他不布施给其他的众生的,这是纯是为了自利。就是一个财,一个法,都是悭吝而不肯给别人享受。这是第一科,下面第二科是「希求染有」。

  

  

  

  地二、希求染有

  

  或为生天受天快乐,受持禁戒,发勤精进,修习定慧。或求世间有染果报,为世财食,恭敬供养诸佛制多。

  

  这个菩萨呢,他的目的,他也感觉到人间很苦!生活很苦!他想要「为欲生天」,想要到天上去享受五欲之乐。那么这个「天」,佛教是讲因果的,不是自然有的,于是乎他受持禁戒,他受的戒他不犯,持守清净。这是不愿意在人间,当然也不到三恶道去,想要到天上去。那就是受持禁戒,这个戒呢,能够保护你解脱了地狱、恶鬼、畜生,跑到人间,或者他现在说得清楚:就是要到天上去「欲界天」。你受戒清净,持戒清净,你若愿意生天,这件事是能做到的,戒能有这个力量。

  

  「发勤精进,修习定慧」或者这个菩萨呢,他想要生到色界天、生到无色界天,不愿意在欲界。那怎么办呢?要精进的修习「定」,修习色界定、无色界定,那才行的,不然你不能生到色界天、无色界天,你不能超过欲界的。或者修习「慧」,修习慧那这应该说我出离世间,我得阿罗汉道,这「慧」能出离三界;「定」能出离欲界;「戒」能出离「三恶道」。他就是为了自利,纯是为自利。

  

  「或求世间有染果报」,他前面说是为求生天,或者生到色界天、无色界天。现在或者这位菩萨呢,「希求世间有染果报」,世间上有染污的果报。世间上有染污的果报是什么呢?「为世财食,恭敬供养诸佛制多」,他的目的想要得到世间上的福利。世间上的福利不那么清净,是染污的福利。怎么办法呢?下面这句话就明白的说了,「为世财食」,就为求世间的财富和饮食,饮食也就是财。「恭敬供养诸佛制多」,他对于「制多」就是塔,佛的塔,佛的这些有尊像的塔,或者有舍利的塔。对塔恭敬礼拜,或者是香花供养,他的目的就想要得到财、得到食,这是纯为自利。第三科是「贪得利养」。

  

  

  

  地三、贪得利养

  

  或贪利养,为利养故,自说种种无有义利、不实功德,诳惑于他,招集利养。

  

  这是说谎话了,贪着人家的财利的供养,他心里面是贪心,那么他就怎么办法呢?他为求利养的缘故,他就有了这个行动,自己说自己「种种无有义利、不实的功德」,不真实的功德,就是说谎话了。对人说:我有什么什么义利、有什么什么功德。「种种无有义利,不实功德」,他没有功德,但是他就向人说有功德,这不真实的功德。「诳惑于他」,来欺骗人家、迷惑人家。「招集利养」,用这个,用语言来欺骗人家也有效,也有人去供养他。这是「贪得利养」,是这样子。第四科是「贪他供事」。

  

  

  

  地四、贪他供事

  

  或欲贪他作己僮仆,为驱使故;非法摄众,不如正法。矫设方便,拔济有情,令于他所,免为僮仆。还自摄受为己僮仆拔济有情,令脱系缚,还自拘执,成已事业。拔济有情,令于他所解脱种种治罚怖畏,还自摄伏,令惧于己。

  

  「或欲贪他作己僮仆,为驱使故」,或者他的心情希望,贪求他人给他自己作僮仆,做僮仆干什么?「为驱使故」,驱遣他,用他做种种事,想要做这件事,目的是这样子。「非法摄众,不如正法」,就是他是不合法的引这个人来,而不符合正法,不符合正法的,这个地方也的确是有问题!总而言之:要有「般若」和「慈悲」,这些事就容易如法;如果是不用般若,也不用慈悲,贪求供养,那多数是不合法。

  

  「矫设方便,拔济有情」,前面是他的目的,现在是采取行动了。怎么办法才能够把那个人引过来呢?「矫设方便」,就是「诈」,矫者诈也,就是用一些虚妄的、欺骗的方法,就是经过矫设。设,也是经过内心的设计的,想出一个方法来。「拔济有情,令于他所,免为僮仆」,就是原来这个人是在给别人做僮仆,现在想办法「拔济」,把他挖墙脚,是这样意思。把他拔出来,把他引导出来,「令于他所,免为僮仆」,不做僮仆了,「还自摄受为己僮仆」,再把他引导过来给自己做僮仆。

  

  「拔济有情,令脱系缚」下面这是第二段,另一个意思了。就是有的这种人,被然家控制住了,被别人控制住,做种种的事。那么这个菩萨呢,「拔济有情」,就把那个人把他夺取过来,这个「拔济」夺取过来,「令脱系缚」,使令他解脱那个人的系缚。「还自拘执,成己事业」,把他解脱出来,成为自己的人以后,也是要控制他;「还自拘执」,把他控制他为我做事,就是这样子。

  

  「拔济有情,令于他所解脱种种治罚怖畏,还自摄伏,令惧于己」,这是第三个意思。那个人在受到别的人的治罚,那个人有什么威力,能恐怖他,那么他就拔济,把那个人把他引导出来,那么使令那个人在那个人那个地方解脱了种种的治罚,不受他的治罚,不受他的恐怖。那么这个人解脱出来以后呢?「还自慑(这个竖心加三个耳朵(聂)这个字念ㄓㄜˊ, 也念ㄕㄜˋ)伏,令惧于已」,到了自己的地方,还是用自己的威力镇伏住他,叫他对我有恐怖心,你不要不听我不可以!「令惧于已」。这三段文是「贪他供事」,是这个意思。这个就是:不是大悲心。不是慈悲心、也不是智慧,这是容易有纠纷的,就算是你一时的达到目的,以后还有问题的!这件事。

  

  

  

  地五、贪着定乐

  

  若诸菩萨耽着诸定现法乐住,弃舍思惟利众生事。

  

  这是第五科「贪着定乐」,这是又一种境界了。是「若诸菩萨耽着诸定」,就是特别地爱着,修学禅定,特别地这样。当然他特别地欢喜呢,这个爱着心,爱着禅定的心如果重的话呢,他就会特别努力地去做这件事。他就把别的事情,不是他所爱着的事情多数都停下来,专心地努力去修禅定。那当然这样做的结果呢,就成就了,就得禅定了。是「现法乐住」,现法就是你现在的色受想行识里面,就成就了色界四禅。色界四禅是令你特别快乐的地方。这个「乐住」,你住在定里面特别有快乐。这个乐呢,是强过那未到地定,未到地定所不能及的。

  

  那么,这个菩萨成就了定力以后呢,他特别地爱着这定的乐。「弃舍思惟利众生事」,就把思惟利众生的事都弃舍了,那事情我不要做。天天哪就吃完饭,经行就入定。当然这种人常常入定,睡眠会减少,有可能完全不睡觉也可以,他就做这件事。其它度众生的事不管了、放弃了。这件事呢,也是纯是唯求自利,而不利益众生的。那么这是「贪着定乐」。

  

  

  

  《披寻记》一一五三页:

  

  耽着诸定现法乐住等者:谓不摄受下地白法,由悲愿力还生欲界故。

  

  这个解释又深一层,就是「谓不摄受下地白法」,你常常入定的话呢,寿命到了,这个臭皮囊就死掉了、结束了。结束了你就生到色界天、无色界天去了。这个「现法乐住」单指色界四禅说的,那么就生到色界天去了。生到色界天呢,他就不来欲界了。这个耽着诸定现法乐住的人就是这样意思。这样意思,现在这个文上说,「谓不摄受下地白法」,他就不成就,不成就下地的清净功德的事情。

  

  这话呢,要是有大悲心的菩萨呢,他成就了色界四禅的时候,他临命终的时候,他不到色界天去,他还方便地动心,方便地动一点欲心,那么就不生色界天,还来在欲界里,找一个父母,就投胎了,就得果报。那么在欲界的时候,等到他身体长成了,他这个色界四禅还会现前。因为这个菩萨,他就是有了神通了,他一正念呢,这个禅定会回来,回来以后呢,他是原来有大悲心嘛,他就做种种利益众生的事情,就叫作白法,是下地白法。就是在这个世界、在欲界这个地方,做种种功德的事情。

  

  「由悲愿力还生欲界」,就是有大悲心的关系。因为色界天上的人哪,他们的痛苦很少,也可以说完全没有苦恼。有苦恼的就是欲界的人,欲界的人痛苦特别多。所以菩萨有大悲心,不到色界天,就是在苦恼的世界来度众生,这是要大悲心。而这位菩萨呢,「耽着诸定现法乐住,弃舍思惟利众生事」,我不在众生,不在欲界了;我到天上去,到色界天上去。这个呢,这叫作纯自利,纯是为自利:贪着定乐,不度众生。这是第一科,列出来了种种纯自利的行为,现在第二科嘛「结所应」。

  

  

  

  天二、结所应

  

  当知此等,名纯自利。菩萨于是纯自利行,应知应断。

  

  我们应该知道,前面说出来这五个,就是菩萨纯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菩萨于是纯自利行,应知应断」,纯是为自己的利益这件事在菩萨道来说呢,是不合法的。所以发大悲心的菩萨呢,于是纯自利行,前面说这五样,应知应断。你应该知道那是有过失的,应该要断掉它;要发大悲心,普渡众生的。这是纯自利,这一科说完了。

  

  

  

  亥二、自利共他(分三科) 天一、略举事

  

  若诸菩萨或悲为首,或为回向无上菩提,及为生天,于一切时修施忍等,当知是名自利共他。

  

  这是第二科「自利共他」。也是自利,但是同时也能利益众生,这叫自利共他。分三科,第一科是「略举事」,简略地说出它的相貌。「若诸菩萨或悲为首」,假设这位菩萨,他是以大悲心为重要的,以大悲心为导首。领导的导,以大悲心为领导者,就是不忘众生苦,这件事是最重要的!「为首」。那当然这里面就包含着度众生的意思,不全是为自利。「或为回向无上菩提」,那么他悲为首,这是指你内心里面的事情。那么你怎么样做呢?他就会做种种利益众生的事情,也可能利益自己的事情但是目的是回向无上菩提,「愿以此功德,皆共成佛道」,得无上菩提。那么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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