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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师地论讲记 卷第三十五 (8)

  戌二、摄受相

  若诸菩萨能引所有若自若他无染污乐、或众具乐、或住定乐。是名菩萨利益种类,自利利他能摄受相。

  这第二科「利益种类自利利他」,这一科分三科,第一科「征」,第二科「列」,第三科解释。解释里面分四科,第一科是「无罪相」,上一次讲完了,但是把它念一念。

  「若诸菩萨所有自能若少若多摄受善法,增长善法;或复令他若少若多摄受善法,增长善法,劝勉调伏安置建立,是名菩萨利益种类自利利他无有罪相」。这「无罪相」这一科大意是约因说的,在因地的时候,菩萨自己若少若多的栽培善根;或复令众生若少若多栽培善根,就是断恶修善,是在因上说的。现在第二科「摄受相」,它的大意是在果上说的;由因而得果,因有能力去得果报,就叫做「摄受相」。

  「若诸菩萨能引所有」,若是很多发菩提心的菩萨,他自己栽培了很多的善根,或者劝导众生栽培善根,此善根「能引所有若自若他无染污乐」。就是过去栽培了善根,这「栽培善根」这句话呢?就是第一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而不敢做恶事;然后由清净心做种种地善法、修学种种地善法,或者是布施,或者是持戒,或者是修禅定这些善法,由这些善法就获得「无染污乐」。这「染污」这句话怎么讲?就是罪过,罪过就是染污,就是有过失的乐。现在是说这位菩萨他前一生栽培了善根,他今生获得了没有罪过的乐,这种乐是清净的乐,没有罪过的。

  「或众具乐」,或者是很多资具的快乐、安乐。譬如说是住好的房子,这房子不漏水,在房子里面住,感觉到安乐;或者是因为你布施过,所以你今生衣食住都感觉到满意,这就是资具乐。「或住定乐」,你前一生修过禅定,今生很容易就得到禅定了,就安住在禅定里面有轻安乐。这前一个无染污乐和众具乐,是散乱心的境界,在散乱心里面所感觉的境界,感觉到满意。这住定乐就是超过了散乱的心,他有禅定的安乐。这是所得的果,善根所得果。「是名菩萨利益种类,自利利他能摄受相」,这是菩萨利益的种类:有无染污的、也有众具乐、住定乐,这是个种类不同的相貌。这种乐有自利的;也有利他的。你以前有这个善根,所以今生能摄受这种乐,能成就这种乐,能招感这种乐的相貌。

  

  戌三、此他世相(分二科) 亥一、广辨(分二科)

  天一、四句差别(分二科) 地一、辨

  若诸菩萨自利利他,或有此世能为利益,非于他世;或有他世能为利益,非于此世。或有此世及于他世,俱为利益。或有此世及于他世,俱非利益。

  这是第三科,第一科是「无罪相」,第二是「摄受相」,现在第三科「此他世相」,就是此世他世的相貌。也还是前面的「无罪相」或者「摄受相」,是在时间上说此世、他世有这样的乐,有这种功能。这是分两科,第一科是「广辨」。又分两科,第一科有四句的差别。又分两科,第一科「辨」,这是说明这四句。

  「若诸菩萨自利利他」,这个菩萨他自己知道善法的恩,我没有做恶事,没有去三恶道受苦,我前生做了好事,今生得到人的果报,人的果报比三恶道好得多,这是我前生做的善根的恩德,这叫感念善法恩。所以也愿意劝导众生也做善法,那么他做这种自利的善根,利他的善根,这种善根在时间上说有点差别。

  「或有此世能为利益,非于他世」,你这个功德在现在能令你得到满意的、满意的觉受、满意的感觉,其实我们所谓得善恶果报这件事,就是这一念心的分别;我感觉到快乐,这就是善的果报;你感觉到苦恼,那就是恶果报了!就是心的分别。什么叫做果报?就是内心的分别,就是这么回事,内心的分别。

  但是你若是修学佛法,学习佛法,修行圣道的时候:内心转变了,在苦恼的境界上,心里面不苦恼。这圣道的力量是不可思议!这不同了。若是我们没得到圣道的人、心里虚妄分别的人,我前生做了很多的功德,布施、持戒做了很多的功德,今生得到很大、很多令人羡慕的果报。但是你心里快乐?不一定!心里不一定是快乐。就是这虚妄分别不一定快乐。但是别的人不知道,还以为那富贵的人很快乐。所以这个地方就是按真实的情形说,「或有此世能为利益」,说是现在你感觉到满意,但是「非于他世」,不是将来不见得会快乐,有这种情形,有这种情形的。

  这个譬如说是你修布施的功德,我是苦恼人,你对我有很多的照顾,给我衣食住的困难的问题,都解决这个问题;我有病痛嘛有医院给我治病,但是我得到这种事情只是现在。现在结束以后,将来不能得到什么好处!但是你修布施的功德呢?你将来能得到功德,这是有差别。你修布施,你将来能够得到功德,你的布施我是对象,我只能现在得到好处,我将来不行。这就是「或有此世能为利益,非于他世」,不是将来能得到好处。这是一种解释。或者说是:这个富贵的人,他不做好事,做很多恶事,因为他富贵嘛,虽然做恶事,他现在的生活还是很美满的,地位也很高尚,所以此世能为利益;但是他不做好事,所以将来不能得到好的果报,将来还是有问题,这「非于他世」。

  「或有他世能为利益,非于此世」,或者这一类的人所做的功德,「或有他世能为利益」,将来能得到很多的好处。譬如这个人是个贫苦的人,他持戒,他相信善恶果报,不做非法的事情,循规蹈矩,他虽然循规蹈矩,生活还是很苦的呀!所以「非为利益」,他将来「或有他世能为利益」,就因为他现在他持戒,这贫苦人他能持戒,「他世」这来生,来生能得到或是在人间有富贵,或者是生到天上去了,「能为利益」。「非于此世」,不是现在世。这个贫苦的人现在还是持戒,生活还是很贫苦的呀,所以现在不能有利益,这是有这种事情。

  「或有此世及于他世,俱为利益」,譬如说这个富贵的人,富贵的人很容易放逸的,但他不!他持戒,他不放逸,他能持戒,富贵很蛮好,但他又能持戒,今世和他世都是很美满的,所以是「此世及于他世,俱为利益」。但是如果你是贫苦的人,但是这个人前一生这个般若栽培的殊胜,今生虽然是贫苦,这个般若他有大智慧,尽量能多少在佛法里面栽培殊胜的善根,可能得现报。那就是现在也能得利益,将来还得利益,是这样子,这是「有此世及于他世,俱为利益」。

  「或有此世及于他世,俱非利益」,譬如说这个贫苦的人,他做种种恶事,那贫苦就是很辛苦,他又做种种恶事,将来也还是很苦的!现在和将来都是苦恼的事情,有这种情形。这是分这么四句,这四句有不同。

  这里边贫穷而能持戒不容易!是不容易。富贵而不放逸也不容易!这两件事都不是容易的事情!不是容易事情。容易、不容易是一回事:反正你作善作恶,就是或者现在得利益,或者现在苦恼;或者将来得利益,或者将来苦恼;反正是有因就有果,如是因如是果,分这么四句。说我做不来,现成的境界,等着我去享受,我为什么不享受呢?那好!你享受好了,这样子。

  

  地二、配

  如是四种自利利他,于四法受,随其次第如应当知。

  这是第二科「配」,就是这四句,此世他世利,或者是利益,或者是不利益相,这四种自利利他。自利也是有这四句;利他也有这四句。

  「于四法受」,于下文的四法受,「随其次第如应当知」,他们是一样的:第一句,那里也是第一句;这里第二句,那里也是第二句;第三句、第四句,它的意义是一致的,你应该这么认识,「随其次第如应当知」。但是第四句呢,「此世他世俱非利益」,这个在菩萨道上来说,是没有这第四句的。菩萨道是一定要做善事嘛,没有做恶事的,所以没有这个第四句。或者说菩萨知道做恶事现在也不好,将来也不好,告诉你这件事。那么也是菩萨道,菩萨自己有这样认识,也劝导众生,那么也可以有这一句。

  

  《披寻记》一一五四页:

  于四法受随其次第如应当知者:自利利他及与法受四句分别,说有四种,前后配属,如文易知。由是说言随其次第,然非菩萨具此一切,是故说言如应当知。由诸菩萨自利利他,不应说有第四句。

  「于四法受随其次第如应当知者:自利利他及与法受四句分别,说有四种,前后配属」,前面是这四句,后面的四法受的四句,把它互相配合相属,如文容易知道。「由是说言随其次第,然非菩萨具此一切」,这菩萨不会具足这四句的,这么多都具足的,「是故说言如应当知」,如其所应你应该知道。什么呢?「由诸菩萨自利利他,不应说有第四句故」,菩萨一定叫人做善事,没有那第四句叫人做恶事的嘛!

  

  天二、释四法受

  云何名为四种法受?或有法受,现在受乐,于当来世受苦异熟;或有法受,现在受苦,于当来世受乐异熟;或有法受,现在受乐,于当来世受乐异熟;或有法受,现在受苦,于当来世受苦异熟。此四广辩,如经应知。

   「云何名为四种法受?」这是第二句,解释这个四法受。「或有法受,现在受乐,于当来世受苦异熟」,这是前面那个第一句。说是有的这件事,在你内心里面的觉受,是什么呢?现在是受乐,于当来世是受苦果报的,「异熟」就是果报。就是有钱的人放逸,他放逸呢他现在是受乐,将来他受的苦的果报等着他,就是三恶道等着他。我现在受乐的时候很自由,我愿意受什么乐就受什么乐,因为你富贵有这个自在力,任何人不能阻碍我,我要这样就这样!是,你有自由!但是将来呢?你受果报的时候,没有你自由了,你不想受?不可以!所以就是「于将来世受苦异熟」。

  这个思惟这件事,因和果,做因的时候多数是有一点自由的,你愿意做就做,不愿意做就不做,这一念时候你自己决定;受果报的时候你不能自己决定的,到时候果报自然来了,你受不受?不受也得受,是这么意思。所以「现在受乐于当来世受苦异熟」。

  「或有法受,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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