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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講記 卷第叁十六 (10)

  宙二、勝義有性(分叁科) 洪一、標

  

  如是諸法非有自性如言所說,亦非一切都無所有,如是非有,亦非一切都無所有。

  

  這一大段文是解釋什麼叫做離言法性;第一段是理成,分叁科。第一科征,第二科解釋,解釋裏面分兩科,第一科顯自,就是顯示自家的宗旨,就是顯示離言法性的正義;第二科是斥他,诃斥他人的錯誤。顯自這一科分兩科,第一科是相非有性,就是假名安立的一切法都是沒有體性的、都是畢竟空的,這一科已經講過了。現在是第二科勝義有性,也就是離言法性它是有的;但是離言的法性也就是勝義的法性,被這個假名的法性所障礙、被假名法性所覆蔽,你就看不見、不感覺到有勝義的法性,所以這裏面說「勝義有性」同時也要開示我們「假名法性」是無所有的;這一科分叁科,第一科是標,標這個勝義是有的。

  

  「如是諸法非有自性如言所說」,像前邊說的假名安立的一切法,也就是我們日常生活的虛妄分別的這一切境界;這一切的文字一切的語言一切的分別,所诠顯的這一切事情都是空無所有的,都是沒有體性的。「非有自性如言所說」,不是有體性,像你說的那樣。你說有一棵樹、有一個房子、有個禅堂,就是用語言表達的這些都是沒有自性、沒有體性的。

  

  「亦非一切都無所有」,這句話就表示勝義是有的;亦非一切就是:言說法性是空無所有的,可是另外的離言說法性還是有,不是說言說法性沒有了就一切都沒有了,不是!這一部份沒有,另一部分還是有的,那就是勝義法性。

  

  「如是非有」,就是說這個言說法性;言說法性就是說用這一切的名言、語言、文字去表達一切法,你在表達在說的時候,說這是色、這是聲香味觸法,這是眼耳鼻舌身意,這些都是名言、都是空的,但是在說的時候,內心裏面一定有思惟,不然你不會說這句話,那個還是有的,就是指依他起了,所以「亦非一切都無所有」,就在我們虛妄分別假名法性的時候,那裏邊也不是完全沒有的,這就是勝義有性。

  

  

  

  《披尋記》一一九四頁:

  

  如是諸法至都無所有者:謂彼諸法非如言說有其自性,亦非假說所依一切都無,及依彼想皆無所有,理如前釋。

  

  「如是諸法至都無所有者:謂彼諸法非如言說有其自性」,這是牒這個文。「如是諸法非有自性如言所說」這是第一句,「亦非假說所依一切都無」,這是第二句;第二句這句話呢,加了一個所依,亦非假說所依的一切都無所有;它要有所依止,不然它不能建立。我們之前說的譬喻,說有一條繩子盤在那裏,我們認爲是蛇,蛇是沒有的,是對的;但是不能什麼都沒有,那繩子是有嘛!那麼繩子是譬喻什麼?就是依他起法,這一切的因緣所生法還是有的,這就叫做勝義有性。

  

  「及依彼想,皆無所有」,你說這一切法,說這是樹、這是房子、這是花、這是草…,但是說這件事的,就是你內心的思想,那個還是有的,就是「及依彼想」那是有的,你不能說「及依彼想,皆無所有」,你不可以這樣說。「理如前釋」,前面已經解釋過了;就是在解釋「煩惱障淨智所行真實」那附近有解釋。

  

  

  

  洪二、征

  

  (如是非有,亦非一切都無所有)雲何而有?

  

  前面是標,現在第二科是征,就是問。你標出勝義法性是有,我還不太明白的呀!「雲何而有」,怎麼叫做有呢?

  

  

  

  洪叁、釋

  

  謂離增益實無妄執,及離損減實有妄執,如是而有,即是諸法勝義自性,當知唯是無分別智所行境界。

  

  第叁科就是解釋那個「有」。「謂離增益實無妄執」,實在這件事是沒有的叫「實無」,但是你認爲是有,就是增益,加上去的;沒有蛇你認爲有蛇,那是增加上去了,就是增益實無。而且你認爲的「有」還特別的執著,但這個執著是錯誤的叫做「妄執」;妄執實無爲有。現在再加上一個「離」,要遠「離增益實無妄執」,不要認爲它是有,這是一個智慧、你要明白,你要有這個智慧知道這件事,就是假名安立的一切法,你不要執著它是有的,這是一個。

  

  「及離損減實有妄執」,這個它是真實有,就是圓成實和依他起這兩部分的事情是真實有的,但是你沒有看見、你沒有無分別的智慧,就否認這件事,那就叫做「損減實有」;而你這個損減的力量很強,特別執著這件事,「沒有這件事!」現在若想要明白離言法性,你要「離損減實有妄執」,要放棄它、要遠離這樣的執著。這樣,前面是遠離增益實無妄執;現在是遠離損減實有妄執,這兩句話合起來,「如是而有」,這個離言法性、勝義法性就是這樣有的。

  

  這個話說得使令我們不容易明白、就是難、不容易懂。我們凡夫的境界是錯誤的,在生活習慣上這一切名言安立的一切事情,我們習慣上是執著是有,而現在說那都是假立的、空的、沒有體性的。我們凡夫的分別心沒有發現的事情──依他起、圓成實那個是有的;那個是有,但不是用我們現在的虛妄分別所能知道的,要用無分別智才能知道。這樣子呢,就是從佛法上得到的智慧,能通達假名安立的一切法是畢竟空,依他起、圓成實是真實有,就是「如是而有」;這個離言法性就是這樣有,當然這要得到無分別智才能見到離言法性。

  

  「即是諸法勝義自性」,如是而有的這個,就是一切法的勝義自性,這是有殊勝的道理的,這是清淨的智慧的境界。這樣的勝義法性、勝義的有性,「當知唯是無分別智所行境界」,我們凡夫的虛妄分別心不知道,要成就無分別智的時候才能行于這個境界。

  

  

  

  《披尋記》一一九四頁:

  

  謂離增益實無妄執及離損減實有妄執如是而有者:如言自性實非有故,但由妄執增益爲有;假說所依實非無故,但由妄執損減爲無。如是二執證聖智已方得遠離,遠離此故能會所證,義顯非無故說名有。

  

  「謂離增益實無妄執及離損減實有妄執如是而有者:如言自性實非有故,但由妄執增益爲有」,如言自性就是例如我們說話,由語言文字所說的法的體性「實非有故」,按聖人的智慧來看,實在沒有那回事,我們就在這樣的境界上活動的。「但由妄執增益爲有」,就是我們糊塗啊!沒有智慧啊!就是無明啊!就錯誤的執著認爲是有,本來沒有的,我們增加上去的。

  

  前面增益實無妄執這句話解釋完了;現在說損減實有妄執這句話。「假說所依,實非無故」,不符合真實體性的、我們語言文字所安立的一切法都是假說;這個假說也不是憑空的突然間就出來的,它也是有個依止的,就是依止依他起,以依他起爲依止處。這個所依呢「實非無」,實在是有,我們說蛇沒有,但繩子真實是有的,所以這個蛇以繩爲所依止,這個所依止的依他起是有的。「但由妄執損減爲無」,但是由于我們凡夫啊!沒有智慧但是還非常的果斷,我沒看見的事就沒有;但由我們的妄執損減爲無,本來是有我們說沒有,那麼這就叫做損減實有妄執。

  

  「如是二執」,這兩種執著,一個是執著有、 一個是執著無。這兩種執著呢,若我們「證聖智已」,那要從聞思修得無生忍法得到聖人無分別智的時候「方得遠離」,才能遠離這兩種執著、才能棄舍的。

  

  「遠離此故能會所證」,遠離這兩種執著之後呢!我們才能夠契會所證悟的離言法性。「義顯非無」,這樣講呢,這個道理就顯示出來勝義法性不是沒有、是有的「故說名有」,所以叫做勝義有性。這一段文就是說出來勝義的有,我們現在反省我們自己在什麼地方?我們沒有無分別智,我們現在就在妄執有、妄執無這個地方;本來是沒有我們執著有,本來是有我們執著沒有,我們在顛倒執著這個地方。在這個地方呢,我們若在佛法裏面從聞思修就是超越了假名諸法,到了離言說相、勝義谛那裏,那時候得到無分別智,就見到勝義法性,是這麼一個境界。顯自這一段講完了。

  

  下面是第二段是斥他,就是诃斥他人的錯誤,「你搞錯了」。分二科,第一科斥四相違,有四種不合道理的事情加以诃斥。這裏這個科有點問題,按這個文我說一下,宙一是斥四相違,分二科,第一科是洪一出四種,然後又分四科,第一科是荒一多體相違失,荒二雜體相違失,荒叁無體相違失,荒四稱體相違失。下面就是宙二斥二失壞,宙二斥二失壞是對第一科宙一斥四相違;第一科斥四相違,第二科就是斥二失壞。

  

  這樣子「洪一出四種」這句話就是多余的了,把這句話取消,就是應該是這樣說:宙一斥四相違分四科,洪一多體相違失…,就這樣下來了,這樣子前後它相合;那麼現在是第一科洪一多體相違失。

  

  

  

  宇二、斥他(分二科)  宙一、斥四相違(分四科) 洪一、多體相違失

  

  若于諸法諸事隨起言說,即于彼法彼事有自性者,如是一法一事應有衆多自性。

  

  這一段文斥他,究竟是說什麼呢?就是說名言安立的一切法都是畢竟空的,但是我們認爲:「不是空的,是有!」現在就解釋這個問題。「多體相違失」,你要是認爲有呢,就有多體相違失,這句話就是這麼意思啊!

  

  「若于諸法諸事隨起言說」,若是我們的習慣,對于法、對于事就是隨順這個法和事建立各式各樣的語言文字,有種種的言說。這個「諸法諸事」怎麼講呢?《披尋記》上是有解釋;但是我現在有一個解釋:這個諸法是第六意識所分別的境界,意識所分別的境界叫做法;諸事是前五識所接觸的一切境界。其實法就是事、事就是法,都是因緣所生法。「隨起言說」,我們不管遇見什麼事,總是會說出種種的語言,這樣隨起言說。

  

  「即于彼法彼事有自性者」,現在佛法的意見呢,我們用語言、用文字表達一切的法、表達一切的事,我們的思想就認爲是真的,說有老虎,老虎有四條腿、有頭、有尾巴……是怎麼怎麼的;老虎,這是個語言也就是文字,表示有一只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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