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實智」。「與不了義爲能了故」,就是我們不明白這樣的道理,我們衆生不明白什麼道理,但是佛能夠明白了這些道理,能開導我們這是什麼、這是什麼、這是什麼…。
「與所生疑爲能斷故」,我們聽聞佛所說法,我們有的明白,有的還不明白,有的還有疑惑,佛能夠爲我們所生出來的疑問,「能斷」,能斷我們的所生疑,那當然這是佛的後得智,佛的後得智能斷,能爲衆生說法,「與不了義爲能了故」,這是佛能爲衆生說法,衆生有疑佛還能夠斷疑,這是佛的後得智。
若是「與不了義爲能了故」,佛在佛自己本身的無分別智,能通達第一義谛,無分別境界,「爲能了故」,那是佛自己的境界,那麼這樣講呢?那就是根本智。若是爲衆生說法,能令衆生通達勝義,那就是屬于佛的後得智了,「與所生疑爲能斷故」,這句話那當然是佛的後得智。
與甚深處爲能顯故,令明淨故。
「與甚深處爲能顯故,令明淨故」,這是這個「爲實義故」,解釋這一句話,「爲實義故」。
「與甚深義」,這個義有淺,有不是那麼甚深、很容易明了的,那就是淺的意思,淺得道理。「甚深義」,是不容易明白的,那麼這是什麼呢?我們凡夫依據文句,依據種種的文言,我們能明白什麼道理,這都屬于淺薄的;若是離一切名言得到聖道,成就無分別智,才能明白呢?那就是甚深處了,那是甚深義。「與甚深處爲能顯故」,這唯有聖人,你修學聖道成就了無分別智的時候,才能夠顯現出來這個「甚深處」、甚深的境界。
「令明淨故」,令明淨呢?就是這個我們沒得聖道的時候,我們依據種種的名言,我們也能明白多少,但是不明淨,因爲你還有虛妄分別在那裏作障礙,不明淨。須要經過長時期的修學止觀,若是滅除一切的染汙,你的智慧明淨了,這個甚深處才能顯現出來,那麼這也是「爲實義故」。
與一切法爲根本故
「與一切法爲根本故」,就是這是個「爲實法故」這一句話;或者這一句話還說前面也可以,「爲實義故」。
「爲實義故」,佛爲衆生說法,是根據實義,安立一切名言,來開導一切衆生,所以這個義,是言說的根本。「爲實義故」,是言說的根本。「與一切法爲根本故」,那麼這個「法」,就是名言叫做法。這名言是依義而安立的,所以義是一切法的根本。
爲開導故,爲所依故
「爲開導故」,義是名言的根本。但是名言呢?能開顯實義。根據義安立名言,從名言上,才能去明白義。所以名言能開顯法義,名言是開導者。這是佛根據所悟的第一義谛,安立種種的名言,來開導衆生,那麼這叫做「開導」,但是我們若是學習佛法的時候,也可以依義思文,根據他的真實義,來解釋這一段文,所以義也能開導名句,名句也能開導義的,「爲開導故」。
「爲所依故」,義爲所依,去安立名言;名言爲所依,去通達真實義,「爲所依故」。當然這是要…不但是…這個「爲實法故」要解釋這一句話呢?「實法」,就是名言是所依,才能明白真實義。
能正教誡,教授天人,令其出離一切衆苦。是故說佛名天人師。
我們學習佛法,佛法就是兩部份,一個是法,一個是義。學習佛教的法和義呢?佛也就依據這個法義,來教誡天人,來「教授天人」,這個天是,六道衆生裏面,天和人容易明白佛法、容易修成聖道的。
「令其出離一切衆苦」,佛依法義來教導衆生解脫一切生死大苦。「是故佛說名天人師」,佛有這樣的功德,「爲實眼故,爲實智故,爲實義故,爲實法故」,所以佛是天人之師,天人的師父,
《披尋記》一二五九頁:
與一切法爲根本故等者:〈攝事分〉說,由如來出世,有彼教可知,故說世尊爲彼根本。又說若有于中生諸疑惑,唯依世尊乃能決了,故說世尊爲所依止。(陵本八十五卷二十一頁)此應准知。
「與一切法爲根本故等者,〈攝事分〉說」,本論的〈攝事分〉說。
「由如來出世,有彼教可知故」,佛出世間了,演說一切佛法,這時候才有佛教,我們從此可以有所知,可以知道什麼是苦集,什麼是滅道了。「故說世尊,爲彼根本」,這樣講當然是佛是佛法的根本。
「又說若有于中生諸疑惑,唯依世尊乃能決了」,是的,我們若有疑惑,佛才能爲我們斷疑,「故說世尊爲所依止。(陵本八十五卷二十一頁)此應准知」。
戌九、佛
于能引攝義利法聚,于能引攝非義利法聚,于能引攝非義利、非非義利法聚,遍一切種現前等覺,故名爲佛。
這是第九段,解釋什麼叫做「佛」?
「于能引攝義利法聚」,這個「法聚」,其實就是也是語言,或者說是文句,這裏面都是很多很多的,都是一個系統,一個系統的,所以叫做「聚」。這個「法聚」,你若能夠用功學習,你若肯用功的話呢?「能引攝義利」,能引攝有道義的利益,不是一般苦惱的事情,就是能夠成就功德的法句。
「于能引攝非義利法聚」,這樣的語言文字你若去學習的話,你若那樣去做的話,能令你成就沒有功德的事情,就是苦惱的事情,這是又一種。
「于能引攝非義利、非非義利法聚」,另外還有一種,它能夠引攝出來、引發出來,也就是能成就也不是有功德、也沒有罪過這樣的「法聚」。
「遍一切種現前等覺,故名爲佛」,這是叁類。這叁類也就包括了世、出世間的一切法。「現前等覺」,就是這個人對這叁類法聚,他現前等覺,不須要去參考,想一想,不用,他立刻就知道。通達什麼叫義利的法聚,通達什麼叫非義利的法聚,通達非義利、非非義利的法聚,「故名爲佛」。「佛」翻國話叫做覺,他能覺悟這叁種法聚,「故名爲佛」。
《披尋記》一二五九頁:
于能引攝義利法聚等者:當知此約如來一切種智,故名爲佛。〈建立品〉說,謂諸如來以要言之,于叁聚法,現等正覺。何等爲叁?一者、能引有義聚法,二者、能引無義聚法,叁者、非能引有義聚法、非能引無義聚法。(陵本五十卷十二頁)此中能引有義聚法,謂即叁乘聖道諸所有法。能引無義聚法,謂彼外道、世間諸所有法。非能引有義聚、非能引無義聚法,謂人天乘諸所有法。
「于能引攝義利法聚等者:當知此約如來一切種智」,這叁段是約佛的一切種智說的。這個「種」這個字,是類的意思,一類一類的,世間上,人是一類,天又是一類;善法是一類,惡法是一類;世間法是一類,出世間法又是一類,就是有很多很多的種類,佛都能通達無礙,所以叫「一切種智」,「故名爲佛」。「〈建立品〉說」,現在是〈菩薩地〉,〈菩薩地〉裏面有個〈建立品〉。
「謂諸如來以要言之,于叁聚法,現等正覺」,說是一切佛,不但釋迦佛,十方叁世一切佛,簡要的來說,一切佛對這「叁聚法」,這叁類法。「現等正覺」,就是現前平等的都能覺悟。
「何等爲叁,一者、能引有義聚法」,就是有功德的事。
「二者、能引無義聚法」,沒有功德的事情。
「叁者、非能引有義聚法,非能引無義聚法」,這是(陵本五十卷十二頁)說的。
「此中能引有義聚法,謂即叁乘聖道諸所有法」,我們通常解釋這個道理,可能「有義聚」,或說是善法;「非義聚」就是惡法,其實這上面《披尋記》的作者不這麼講。他說這個「此中能引有義聚法,謂即叁乘聖道」,有功德的事情就是叁乘聖道,聲聞、緣覺、佛,這是有義聚的、有功德的事情。因爲這樣子,他成就了以後,他沒有什麼後患。這是「叁乘聖道諸所有法」。
「能引無義聚法,謂彼外道世間諸所有法」,「能引無義聚法」,就是「彼外道」,就是除了佛教以外,其他的宗教。「謂彼諸外道和「世間諸所有法」,「世間諸所有法」有的事情也是人所歡喜的,但是最後令你苦惱,所以它「能引無義聚」,能使令你苦惱,不是「義聚」所有法。
「非能引有義聚、非非能引無義聚法」,「謂人天乘諸所有法」,就是人間、天上這些善法。這些善法,它也不能說它是有罪過,因爲你做這些善事,也能得到多少安樂;但是也不能說它是功德,因爲它終究有一天又失掉了,所以又令你失望了,這樣解釋。把這叁類這樣解釋。
戌十、薄伽梵
能破諸魔大力軍衆,具多功德,名薄伽梵。
這最後一句「薄伽梵」,這個古代的翻譯經的人,翻成中國話,翻個世尊,但這裏還用原來的這一句話,沒有翻成世尊,他的含意是什麼呢?「能破諸魔大力軍衆」,能破壞很多的魔。魔有很大力量的軍衆,他有力量能破魔。「具多功德」,這個人他具足了很多的功德,這個人就叫做「薄伽梵」。
《披尋記》一二六○頁:
能破諸魔大力軍衆等者:謂煩惱魔、蘊魔、死魔、自在天魔,是名諸魔。能破如是四種魔怨,名薄伽梵。又薄伽梵依六義轉:一、自在義,二、熾盛義,叁、端嚴義,四、名稱義,五、吉祥義,六、尊貴義。如《佛地經論》釋,是名具多功德。
「能破諸魔大力軍衆等者:謂煩惱魔、蘊魔、死魔、自在天魔」,。這是一共四種魔。四種魔,主要就是煩惱魔,我們心裏面有很多的煩惱,它對我們有傷害,這所以叫做「煩惱魔」。
「蘊魔」,就是我們這個身體的果報,由煩惱所得的這個果報,這個果報、這個身體,色、受、想、行、識它本身…「煩惱魔」,單獨的說叫煩惱魔;那麼「蘊魔」本身就變成無記的了,但是它實在是總說的,就是很多的…無始劫以來,沒有得果報的業障,都在身體裏面,都在這色、受、想、行、識裏面的,所以它是個魔。
「死魔」,就是這個生命結束的時候,對我們也有很大的破壞性。
「自…
《瑜伽師地論講記 卷第叁十八 (2)》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