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瑜伽師地論講記 卷第四十一 (3)▪P2

  ..續本文上一頁變異」,這個「變異」是什麼呢?實在就是心,就是心裏面的變化,懷嫌恨心、懷恚惱心、懷嫉妒心,心裏面有這麼多的變化。懷嫌恨心,也是變異;懷恚惱心,也是變異;懷嫉妒心,也是變異,就是內心裏面沒有定慧的莊嚴,隨著貪瞋癡在變化,所以叫做「變異」。「不施其法」,不布施他佛法,那麼這就是吝法了。說「有所違越,是染違犯」,這個「懷嫌恨心、懷恚惱心」從文相上看就是那個求法的人,和菩薩以前有過不愉快的事情,他心裏面不願意布施他佛法;「懷嫉妒心」,就是以前彼此沒有什麼不愉快的事,但是感覺到這個人已經有了智慧,如果再學習佛法,智慧會增長,那就要比我更高明了,比我高明的時候,將來這個名聞利養都是他的,就沒有我的份了,所以不要布施他,不要令他增長智慧,就是這樣意思。這裏面又有我我所的問題,有貪瞋癡,有愛煩惱,還有見煩惱,愛煩惱和見煩惱,所以叫做「嫉妒變異」。所以菩薩若不修學四念處,不斷自己的見煩惱、愛煩惱,就會生出來很多的問題。

  

  

  

  若由懶惰懈怠忘念無記之心不施其法,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非染違犯。

  

  前面是由嫌恨、恚惱、嫉妒變異,而不施其法,現在這個不是,不是那樣。是由于「懶惰懈怠忘念無記之心不施其法,是名有犯,有所違越」,但是不是染汙的違犯。前面是說有違犯,下面是說無違犯。

  

  

  

  列二、無違犯

  

  無違犯者:謂諸外道伺求過短,或有重病,或心狂亂,或欲方便調彼伏彼出不善處安立善處,或于是法未善通利,或複見彼不生恭敬無有羞愧以惡威儀而來聽受,或複知彼是鈍根性于廣法教得法究竟深生怖畏當生邪見增長邪執衰損惱壞。或複知彼法至其手轉布非人,而不施與;皆無違犯。

  

  「無違犯者:謂諸外道伺求過短」,就是外道,就是佛法以外的那些人,那些人倒不是一般的生死凡夫,他們也是求道的人,但是不同于佛法的,所以叫做「外道」。有的說:心外求法,就是外道。這個說法也是有道理,但是這樣說呢,又不是太合道理。因爲我們佛教徒也是相信佛法,我們而且學習佛法,但是你很難說不心外求法,我們的用功修行,沒有達到這個程度,你能說他是外道嗎?所以還是不這麼解釋好。就是佛法以外,他們又有邪知邪見的那一套,叫「外道」。這個「外道」,他也是有愛煩惱,也有見煩惱,他不高興佛法在世間上流行,這個事情他不歡喜,他就「伺求過短」,他窺探佛法中的過失,他來求法的目的是這個意思。

  

  「或有重病,或心狂亂」,這個來求法「伺求過短」,那位菩薩不布施他佛法,也不算犯戒。「或有重病」,或者菩薩自己有重病,或者菩薩自己「心狂亂」,這也不布施也不算犯戒。「或欲方便調彼伏彼出不善處安立善處」,或者對方向我求法,向這菩薩來求法,菩薩就以此爲方便,不布施他佛法,以此爲方便,「調彼伏彼」,來調伏那個衆生,調伏他什麼呢?讓他從不善處出離,解脫出來,安立在善處。

  

  我看在《禅師語錄》上,有一個禅師,這個禅師名氣也是很高的。有的有可能有出家人,也可能有在家人,要到他這裏來求法的時候,他看見你來了,他就進到裏面,把門關起來,就不睬理你了。那麼這是什麼意思?這個意思呢,他就是向你說佛法了。如果我們誤會了,他不睬我,我走了。你若認爲他不睬你,就是誤會了。所以這個求法、說法這個事情,那還是有各式各樣的差別的。現在這裏,不是指那個意思說的。

  

  說「或欲方便調彼伏彼」,就是以不說法,你來求法,以不說法爲方便來調伏你,那麼令你「出不善處,安立善處」,那當然這也不算犯戒。其實說法也是,「調彼伏彼出不善處安立善處」。說不爲他說法,而這個菩薩內心就以此爲方便,「調彼伏彼出不善處安立善處」,那也不算犯戒,因爲你動機是純善的,所以不算犯戒。

  

  「或于是法未善通利」,或者是菩薩本身對于這佛法還沒能夠,「善」者,能也,「未善」,末能夠通利,不是那麼純熟,也不完全通達無礙,那這樣子,不布施,不爲他說佛法,也不算犯戒。

  

  「或複見彼不生恭敬無有羞愧」,或者是對方來求法的時候,菩薩看見他沒有恭敬心,沒有恭敬心,這個態度很傲慢,或者是怎麼樣,「無有羞愧」,他這種威儀,他自己都不感覺到慚愧。「以惡威儀而來聽受」,用這個很惡的威儀來求菩薩爲他說法,「來聽受」,這樣子菩薩不接受,不爲他說法,也不算犯戒。這在比丘、比丘尼戒,衆學法裏面,也都說到一些事情。

  

  「或複知彼是鈍根性」,或者菩薩知道對方,是個「鈍根性」,是個愚鈍的人,智慧不高。「于廣法教得法究竟深生怖畏」,對于這廣博的佛法,「法」即是「教」,廣博的佛法,「得法究竟」,這麼多的佛法,這麼深奧的佛法,去學習圓滿了這件事「深生怖畏」,深深的生恐怖懼心。《瑜伽師地論》一百卷太多了,同樣也有這個問題,「深生怖畏」。「當生邪見」,菩薩觀察這個人是鈍根性,他的信進念定慧,都是很鈍的,你若布施他佛法的時候,不但不能生長智慧,而且會生邪知邪見,「增長邪執」,他原來的邪見更堅固起來了。「衰損惱壞」,學習了這樣的佛法,反倒令他有很多的罪過,就是「衰損」,因爲罪過,將來會墮落到叁惡道去,故名爲「惱壞」。這個菩薩觀察這個衆生有這樣的過失,那當然不布施他也不算犯戒。

  

  「或複知彼法至其手轉布非人」,或者菩薩又能知道還有事情,這佛法若到他的心裏面去,他就「轉布」,展轉的布施給「非人」,就是不是載道之器,就是這些人別有希圖,不是修學聖道的人,那就不布施他,「而不施與」,也不算犯的。「皆無違犯」,前面這麼多條,都不算犯戒的。這個《披尋記》我不講了,現在看第六條。

  

  

  

  宿六、于他犯戒(分二科)

  

  列一、有違犯(分二科)

  

  張一、辨染非染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于諸暴惡犯戒有情懷嫌恨心懷恚惱心,由彼暴惡犯戒爲緣方便棄舍,不作饒益;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于他犯戒」,這是第六科,分兩科,第一科是:有違犯,又分兩科,第一科:辨染非染。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于諸暴惡犯戒有情」,「于諸暴惡犯戒」的有情,這個「惡」字,上面加個「暴」字,這個人壞到極點了,不但是輕微的罪過不算一回事,嚴重的罪過都不算一回事,這種犯戒的有情。「懷嫌恨心懷恚惱心,由彼暴惡犯戒爲緣方便棄舍」,「于諸暴惡犯戒」的有情,菩薩對于極暴惡的衆生,他犯了很多戒,對于這樣的人,怎麼樣來對待他呢?菩薩「懷嫌恨心懷恚惱心,由彼暴惡」,由那個人他的心性暴惡犯戒,「爲緣」,爲因緣故,「方便棄舍」,他可能假藉一個理由,就是棄舍了這個暴惡犯戒的有情,他不教化他了。「不作饒益」,不會做一些對他有利益的事情不做,這樣的話「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看這《披尋記》:

  

  「于諸暴惡犯戒有情至不作饒益者:謂諸有情性自成就上品不善身語意業」,謂有很多的衆生「性自成就」,他心裏面生來就會成就「上品不善身語意業」,不是說後來遇見惡知識的關系,他的性格變成很壞,不是這個,他生來就是壞的。「無少慈愍」,這個人沒有一點慈愍心。「由是因緣多起毀犯」,由于這個人沒有慈悲心,他生起了很多犯戒的事情,「是名暴惡犯戒有情」。

  

  「若諸菩薩故思加行,不欲以法攝受調伏成熟」,若是諸多的菩薩「故思加行」,就是自己主動的思惟觀察,睬取一種行動,「不欲以法」,睬取什麼行動呢?就是不想要以佛法「攝受調伏」,就是攝受他,就是同他建立良好的關系,叫做「攝受」。我不用佛法來攝受他,也不想調伏他的煩惱,成熟他的善根,不想做這個事,這是不以法來「攝受調伏成熟」,這是叁樣事。下面「及以財物種種布施而作饒益」,這個「不欲以」貫下來,也「不欲」,就是也不願意以財物種種的布施,「而作饒益」,來利益這個衆生,「攝受調伏成熟」,不想這樣做,「是名方便棄舍不作饒益」。

  

  

  

  若由懶惰懈怠棄舍,由忘念故不作饒益,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非染違犯。

  

  「若由懶惰懈怠棄舍,由忘念故不作饒益」,若是這樣不作饒益,「是名有犯」,也是有罪,「有所違越」的,但是不是染汙的違犯。

  

  

  

  張二、釋犯因緣

  

  何以故?非諸菩薩于淨持戒身語意業寂靜現行諸有情所起憐愍心欲作饒益,如于暴惡犯戒有情于諸苦因而現轉者。

  

  「何以故?」下面釋犯的因緣,解釋犯這條戒的原因。什麼原因這個暴惡犯戒的有情,菩薩不饒益他也是犯戒呢?「非諸菩薩于淨持戒身語意業寂靜現行諸有情所起憐愍心欲作饒益,如于暴惡犯戒有情于諸苦因而現轉者」,這個句子很長。

  

  「非諸菩薩于淨持戒」,不是諸多的菩薩對于「淨持戒」,持戒清淨的人,「身語意業」沒有煩惱的擾亂,身語意業都是寂靜的現行的,煩惱的相貌,就是動亂,沒有煩惱的動亂的時候,那這個人的身語意業就是寂靜,他身語意業的活動都是寂靜的,不是動亂。「諸有情所」,這些持戒清淨,沒有煩惱擾亂的有情所,「起憐愍心,欲作饒益」,菩薩對這樣持戒的人,有修行的人也「起憐愍心,欲作饒益」,菩薩對這個人也有這種心情,當然聖道的事情,沒有所作已辦,還有很多問題,所以菩薩「起憐愍心,欲作饒益」,想要利益他們。

  

  下面「如于暴惡犯戒有情于諸苦因而現轉者」,菩薩對于這修行人「起憐愍心,欲作饒益」,「如于暴惡犯戒有情于諸苦因而現轉者」,就是現在正在造惡的衆生,菩薩對這類的衆生,「起憐愍心,欲作饒益」,是非常更多、更大的「起憐愍心,欲作饒益」,是超過「淨持戒身語意業寂靜現行諸有情」,超過那一方面。當然這個情形,能夠清淨持戒的衆生,身語意業都能寂靜,這…

《瑜伽師地論講記 卷第四十一 (3)》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