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願意同所愛的境界能夠會合,那叫做愛。
「未離渴」:「渴」是形容這個愛的。在《涅槃經》上說這個渴,說個譬喻。說是人渴了,你應該喝水,或者喝糖水能解渴;他不!他吃鹽。他吃鹽,越吃越渴、越吃越渴,越渴還越想要吃鹽,所以叫做渴。這就表示人的這個愛永久也不能滿足,一直地愛下去。其實這就是一個苦惱。
若是一個人他沒離貪、欲、念、愛、渴的話,「彼色若變、若異,當生憂悲惱苦不?」所愛的色若變化了、不同了,不同于你所愛的境界了,「當生憂悲惱苦不」,會不會生出來憂愁、悲痛的苦惱呢?佛這樣子問。
「答曰:如是!瞿昙」,火種居士說:「是的!是的。」
「受、想、行、識亦如是說」:就是你沒能夠于受想行識離貪、欲、念、愛、渴,那你那個受想行識變化了,你生不生憂悲苦惱呢?這件事,色的變易與受想行識是聯合、合起來的,不是孤立的。或者說,色的變易、受想行識是思想上的變易。那麼你原來有所愛著,變易了的時候就有苦惱。所以「亦如是說」。
「複問火種居士:于色離貪、離欲、離念、離愛、離渴,彼色若變、若異,則不生憂悲惱苦耶?答曰:如是!瞿昙,如實無異。」是!你說的是真實的、是沒有錯誤的,「受、想、行、識亦如是說。」
這個事情,我們從這段文上,應該會想到:聖人——依據佛法修行得了聖道的人——就是沒有人情了。我們應該是這樣講,他是沒有人情了;對于任何的境界,他沒有貪愛心。所以就看出來,大乘佛法說到菩薩道的事情。我們從大乘經論上看,佛菩薩是贊歎慈悲心!衆生的苦惱,佛弟子應該發悲心要救度一切衆生的。這個地方就表示出來:依據佛法修行,沒有貪瞋癡的煩惱了,那麼這個人就是遠離了世間,對于世間沒有貢獻,對于世間上衆生苦的事情,他也不管了。那麼怎麼樣才能有貢獻呢?就是要有慈悲心,才能夠行菩薩道去廣度衆生;他不會用貪瞋癡來度衆生的,因爲他內心裏面沒有貪瞋癡了;而有貪瞋癡的人能度衆生嗎?實在是不能的!
我們平常的人學習佛法,對于佛法有了歡喜心,也願意去弘揚佛法、廣度衆生。若我們是凡夫的時候,我們發那一念的好心,佛菩薩也應該會隨喜。但是事實上,沒有斷煩惱的人行菩薩道,我看,行一個時期就有問題。所以,大乘佛法裏邊也是,你在凡夫菩薩的時候,你一定本身要修學聖道,過這個生死關才可以!才比較好;不然的話,這菩薩道不是太安全。
這裏說是「于色離貪、離欲、離念、離愛、離渴,彼色若變、若異,則不生憂悲惱苦」、「受、想、行、識亦如是說」。但是在《雜阿含經》上別的地方還舉出一個例子,那就是非常明顯了。舉出個什麼例子呢?佛告諸比丘說:「遠遠的山林裏邊,有人在那裏偷樹葉子,或者砍伐樹木、偷跑了。你們各位比丘心裏面怎麼樣想呢?」諸比丘說:「那遠遠的山林裏面被人家砍伐了樹木,我心裏面無動于衷,沒有什麼。」「若是有人把你的衣、把你的缽偷跑了呢?」「我心裏面不同意,我要把它找回來!」爲什麼會有這個差別呢?就是這遙遠的地方的山林的樹木,你沒有愛著心,所以人家去偷了的時候,你心裏面不感覺什麼;你對于你自己的衣缽有愛著心,所以人家若偷去了,你心就不安了。
那麼這一件事應該是很明顯的。譬如說,我們到殡儀館去看,天天有人在那裏做喪事,但是那是別人的事,我心裏沒有事;但是若自己親愛的人,心裏面就苦惱!
從這件事不同的地方看出什麼事情呢?阿羅漢他對于自己的色受想行識,沒有貪、沒有欲、沒有愛、沒有念、沒有渴了,所以若是有什麼特別的因緣,你殺害他的身體,在阿羅漢他的心裏面沒有事。就像是你斬伐、砍了一棵樹似的,在他心裏面不在乎!所以得了阿羅漢果的聖人,能夠達到這麼樣一個境界,所以叫做「得解脫」,這後邊也說到得解脫,他就能解脫一切的苦惱。不過,《阿含經》上也說到一件事:假設你用刀殺他的時候,頭一剎那他也感覺到苦,也是有這感覺;但是第二剎那就沒有事。就是他那個正念、無我無我所的智慧一出現,就沒有事了,他就不苦。
在《般若經》上、其他的經論有提到:菩薩得無生法忍,得那個「忍」。那麼我們沒得無生法忍的人,有苦惱的境界,「你要忍!」這是很難很難的。得無生法忍的人,就是得了聖道的人,他有清淨無漏的、聖人的無我無我所、諸法畢竟空的智慧的時候,他就能忍!他那個忍,就像剛才說的一樣,你去砍那個樹葉、砍那一棵樹,在他心裏沒有事,他心裏面能夠忍,安忍不動。所以這可以知道,佛法的力量能把一個人訓練到這個程度!當然這個人在凡夫的時候修學佛法,他還沒有離開人間,還是父母所生的身體。若是到了阿羅漢以上的境界,他棄舍了這個臭皮囊、棄舍了這父母所生的身體,得了法性生身的時候,那是更不可思議的!是更不可思議的境界。那和我們凡夫完全是不同了,距離不知道幾千萬裏那麼遠了。所以,能夠努力地修學佛法,那真實是特別有意義的,不會白辛苦的!
「火種居士」,佛又招呼這火種居士。「譬如士夫,身嬰衆苦,常與苦俱」:說一個人爲很多很多的苦惱纏繞其身,纏繞著他。他爲這個苦惱的事情,心裏面很痛苦,常與苦在一起。我們凡夫沒有得無生法忍,當然是這樣子,常與苦俱。
「彼苦不斷不舍,當得樂不?」那個纏繞他身體的衆苦,若沒能夠斷舍的話,他是不會快樂的。所以在佛菩薩的心裏面看,衆生是很苦的!而衆生自己年輕力壯的時候,不大感覺苦。年輕力壯的時候,爲什麼不感覺苦呢?年輕人因爲如果是讀書讀得可以,到社會上感覺到前面有很多如意的事情等著我,我向前沖啊!其他苦的事都不計較,所以不感覺苦。但是你若真是到社會上,有多少年經驗了,社會上不是那麼容易過的,會感覺到苦,但是還不能真實感覺到苦。「身嬰衆苦,常與苦俱;彼苦不斷不舍,不得樂也。」
「火種居士!譬如士夫,持斧入山」,拿著斧到山裏面去,「求堅實」的「材」料。「見芭蕉樹洪大液直,即斷其根葉剽剝其皮,及至窮盡都無堅實」,這個芭蕉樹用斧子砍了幾砍,這芭蕉樹一點也不堅固,不能用它造房子的。
「火種居士!汝亦如是」,你也是和這芭蕉樹一樣。「自立論端」,你自己建立你的有我論的見解。「我今善求真實之義」,「我」是佛自稱,現在在你立的有我論這個地方,求你「有我」的真實義,求不到,沒有!「都無堅實,如芭蕉樹也」,像芭蕉樹似的,你這個有我論是建立不起來了。「而于此衆中敢有所說」,你敢這麼說。「我不見沙門婆羅門中所知所見、能與如來應等正覺所知所見共論議不摧伏者。「而便自說:我論議風,偃草折樹,能破金石,調伏龍象,要能令彼額津、腋汗、毛孔水流。汝今自論己義而不自立,先所誇說能伏彼相,今盡自取」,你以前說那個大話,說這些額津、毛孔水流、能破金石、調伏龍象這個話,都是假的了!那個恐怖的相,你都自己取了。「而不能動如來一毛」。
「爾時,世尊于大衆中,被郁多羅僧,現胸而示。」「郁多羅僧」中國話翻個上衣,就是佛披的七衣。「現胸而示」,把佛的胸顯現出來、顯示出來。「汝等試看,能動如來一毛以不?爾時,薩遮尼犍子默然低頭,慚愧失色。」所以外道也有些聰明人,但是這個聰明慢就是害了自己,實在是不能和佛辯論,結果是慚愧失色、默然低頭。
這一段引《阿含經》的文,這一段《阿含經》的義在科文上說,就是我空觀——用沒有自在、無常、苦來表示有我是不對的,是無我的;用這樣的義,觀察色受想行識是無我的,是這樣意思。這是第一段。
戊二、《顯揚聖教論.卷第九》
又我今問汝,隨汝意答。爲即于蘊施設有我?爲于諸蘊中、爲蘊外余處、爲非蘊性耶?若即于蘊施設我者:是我與蘊無有差別,而計有我是實是常,不應道理。若于諸蘊中者:此我爲常、爲無常耶?若是常者:常住之我爲諸苦樂之所損益,不應道理。若無損益,起法非法,不應道理。若不生起法及非法,應諸蘊身畢竟不起。又應不由功用,我常解脫。若無常者:離蘊體外,有生有滅相續流轉法不可得故,不應道理。又于此滅壞後于余處不作而得,有大過失故,不應道理。若蘊外余處者:汝所計我應是無爲。若非蘊性者:我一切時應無染汙。又我與身不應相屬,此不應道理。(《顯揚聖教論》卷十九.大正31.524頁)
第二段是引《顯揚聖教論》第九卷。《顯揚聖教論》第九卷這個文,我認爲說得非常好!但是比《雜阿含經》那一段似乎是費解一點。
「又我今問汝,隨汝意答」,這是無著菩薩,他是佛教徒,他是站在無我論的立場來問有我論者,說是:「我今問汝,隨汝意答。爲即于蘊施設有我?爲于諸蘊中?爲蘊外余處?爲非蘊性耶?」這第一句話,「爲即于蘊施設有我」:你認爲在色受想行識裏邊有我,你是即蘊有我——就是你執著色受想行識當體就是我,你是這樣的意思?
「爲于諸蘊中」:這第二句就不是了。你是另外執著有一個常恒住、不變易、有主宰能力的我。不是諸蘊,諸蘊不是我;另外有一個我,這個我在什麼地方呢?「于諸蘊中」,它住在色受想行識裏邊。
「爲蘊外余處」:你執著另外有一個我,它不住在色受想行識裏邊,是住在色受想行識之外其他的地方嗎?
「爲非蘊性耶」:你執著這個我,是怎麼樣的我呢?「爲非蘊性耶」,不是色受想行識?色受想行識這五蘊,色是一個物質性的東西,是生理的組織;受想行識是心理,是精神性的東西。現在說你執著這個我,是「非蘊性」,就是也不是物質的、也不是精神性的東西,那麼是個什麼東西呢?這樣問。
前面提出這幾個問題,這底下來…
《止觀大意(講于華藏講堂)》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