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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大乘論 所知依分第二▪P5

  ..續本文上一頁處,不即不離,既不等同,又不乖離。

  ④所熏:即第八識阿賴耶識,因爲阿賴耶識接受前七識的熏習。所熏必須具備四個條件,即所熏四義:㈠堅住性,始終一類相續,能夠保持習氣;㈡無記性,其屬性是非善非惡的無記性;㈢可熏性,意謂獨立存在,性非堅密,能夠接受習氣;㈣與能熏共和合性。與能熏同時同處,不即不離。

  ⑤如是緣起:《藏要》本校注稱:「以下隋本緣生章第九,又藏本此句雲:是爲大乘深細緣起。」緣起,梵文Pratityasamutpada的意譯,另譯緣生,音譯缽剌底醫底界叁喝缽地界。認爲一切事均處於因果聯系之中,依一定的條件生起變化。《雜阿含經》卷十二稱:「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

  ⑥分別自性緣起,《藏要》本校注稱:「藏本此句作自性分別緣起,次後釋爲種種性分別之緣性故,隋本同,次分別愛非愛緣起例知。」

  ⑦十二支緣起:即十二因緣(Dvadasangapra-tityasamutpada)。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處,六處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每兩支之間順序成爲一對因果關系,再配合過去、現在、未來叁世,即成爲叁世兩重因果:無明、行,作爲過去世的因;識、名色、六處、觸、受,作爲現在世的果;愛、取、有,作爲現在世的因;生、老死則爲未來世的果。有情生永遠按照這樣的因果律,在叁界、六道中輪回不息,直至涅槃。

  ⑧善趣:即六趣中的天、人、阿修羅叁趣。

  ⑨分別愛非愛種種自體爲緣性故:人的身體(自體)可分爲愛、非愛兩種,生於善趣的身體是可愛的,生於惡趣的身體是不可愛的,善趣、惡趣是由前世造的業決定的,十二支緣起是善趣、惡趣的因緣。所以,把十二支緣起稱爲分別愛非愛緣起,

  譯文

  關於阿賴耶識的問題,假若不了解阿賴耶識是萬事萬物生起的原因,就會産生下列種種謬誤:或者以不同的自性爲萬物生起的原因,或以不同的宿作爲因,或以大自在天爲因,或以實我爲因,或者認爲無因無緣。

  如果不懂得第二分別愛非愛緣起,就會産生下列種種謬誤:或者以不同的「我」爲造作事物者,「我」爲接受果報者。譬如有幾個生下來就瞎眼的盲人,從來就沒有見過象。有一天,有個人牽只象讓他們去觸摸認識。那些生下來就瞎眼的盲人,有的摸到象鼻子,有的摸到象牙,有的摸到象的耳朶,有的摸到象腳,有的摸到象尾,有的摸到象的脊梁。問他們象是什麼樣子,摸到象鼻的說象如犁柄,摸到象牙的說象如杵,摸到象耳的說象如簸箕,摸到象足的說象如臼,摸到象尾巴的說象如掃帚,摸著象脊梁的說象如石山。

  假若不了解這二種緣起,就和那些瞎子一樣犯錯誤:或者認爲自性是萬事萬物生起的原因,或者認爲宿作爲因,或者認爲大自在天爲因,或者認爲真實存在的「我」是因,或者認爲無因無緣,或者認爲「我」是造作者,「我」爲接受果報者。他們不了解阿賴耶識的自性、因性和果性等,就像那些生下來就瞎眼的盲人不懂得象的自性一樣。

  原典

  於阿賴耶識中,若愚第一緣起,或有分別自性①爲因②,或有分別宿作爲因③,或有分別自在變化爲因④,或有分別實我爲因⑤,或有分別無因無緣⑥。

  若愚第二緣起,複有分別我爲作者⑦,我爲受者⑧。譬如衆多生盲士夫,未曾見象,複有以象說而示之。彼諸生盲,有觸象鼻,有觸其牙,有觸其耳,有觸其足,有觸其尾,有觸脊梁⑨。諸有問言,象爲何相

  或有說言象如犁柄,或說如杵,或說如箕,或說如臼,或說如帚⑩,或有說言象如石山。

  若不解了此二緣起,無明塵盲亦複如是⑾,或有計執自性爲因,或有計執宿作爲因,或有計執自在爲因,或有計執實我爲因,或有計執無因無緣,或有計執我爲作者,我爲受者。阿賴耶識自性、因性及果性等,如所不了象之白性。

  注釋

  ①自性:梵文Svabhava的意譯,音譯私婆婆,簡略來說有叁義:㈠不依賴於其他任何事物而獨立存在的屬性,稱爲自性。佛教認爲一切事物都是因緣和合而有,所以這種自性是不存在的;㈡事物自己本身的屬性;㈢數論外道主張自性是萬事萬物生起的原因。

  ②或有分別自性爲因:這是數論外道的主張,數論主張二十五谛,由神我、自性生大,由大生我慢,然後産生五唯(色、聲、香、味、觸)、五知根(眼、耳、鼻、舌、身)、五作業根(舌、手、足、男女、大遺)、心根、五大(空、風、火、水、地)。

  ③或有分別宿作爲因:這是宿作外道的主張,認爲一切有情衆生所受苦樂之報,都是因爲宿世本業,如果現世持戒精進,受身心之苦,就能夠破壞本業。本業破壞以後,各種痛苦隨之消滅而得涅槃。和佛教的主要區別如下:佛教認爲現世之業對所受果報也是起作用的,宿作外道否定現世業的功力。

  ④或有分別自在變化爲因:這是婆羅門教的主張,婆羅門教的濕婆派認爲:大自在天(濕婆)是一切事物的生因。

  ⑤或有分別實我爲因:印度的吠檀多哲學:主張梵我是宇宙的本體,通過修行,達到梵我一如,梵即我,我即梵,使小我融合於大我,這就産生了唯我論。

  ⑥或有分別無因無緣:這是無因外道的主張,認爲一切事物都是自然而有,既無因,又無緣。

  ⑦我爲作者:這是勝論外道的主張,認爲「我」是造作者。

  ⑧我爲受者:這是數論外道的主張,根據數論觀點,神我要求什麼東西,自性就根據神我的要求,造作出「大」等二十叁谛的事物來,給神我受用。

  ⑨梁,《高麗藏》本和《大正藏》本都寫作「月梁」。

  ⑩帚,《高麗藏》本和《大正藏》本都寫作「箒」。

  ⑾無明生盲亦複如是,據《藏要》本校注,藏本此句以下稱:「不知如象之賴耶自性因果。」

  譯文

  而且,簡略來說,阿賴耶識以異熟識和一切種子識爲它的自性,能夠攝持叁界、六趣一切有情衆生。這裏有五個偈頌:

  種子包括外種和內種,外種的屬性是無記性,所以是不明了的。在這兩種種子中,外種只屬於世俗,內種屬於勝義。各類內種子,應當知道有六義。

  刹那滅、果俱有、恒隨轉這是應當知道的。還有性決定、待衆緣、唯能引自果。

  所熏四義如下:堅住性、無記性、可熏性,與能熏共和合性。所熏不會與此不同,只有這樣,才能稱爲熏習相。

  前六識與所熏四義不相符合,所依、能緣、作意這叁個方面各不相同,前念與後念並非同時俱有,不能相熏。如果認爲前念識與後念識都是同類,雖然不同時俱有,仍可受熏的話,以此類推,凡是同類,都可受熏,這就會産生極大的過失。

  還應當知道,這種外內種子有能生之因和能引之因,枯喪由於能引之因,任運的漸後漸滅。

  爲了說明內種和外種的區別,又說兩個偈頌:

  外種或有熏習,或無熏習,應當知道,內種並不是這樣。因爲沒有聽聞等的熏習,要産生思惟、記憶等果,是不合乎道理的。

  如果不承認內種一定要有熏習,就會産生如下結論:不作可得,作反而失,這與事實相違背,故成過失。外種以內種爲其因緣,由於依那內種的熏習而産生。

  原典

  又若略說,阿賴耶識用異熟識①、一切種子爲其自性,能攝叁界②一切自體、一切趣③等。此中五頌:

  外內④不明了⑤,於二⑥唯⑦世俗⑧,勝義⑨諸種子,當知有六種⑩。

  刹那滅俱有,恒隨轉應知,決定待衆緣,唯能引自果。

  堅⑾無記可熏,與能熏相應,所熏⑿非異此,是爲熏習相⒀。

  六識無相應,叁差別相違,二念不俱有,類例余成失。⒁

  此外內種子,能生引⒂應知,枯喪由能引,任運後滅故。

  爲顯內種非如外種,複說二頌⒃:

  外或無熏習,非內種應知;聞等熏習無,果生非道理。

  作不作失得,過故成相違;外種內爲緣⒄,由依彼熏習。

  注釋

  ①異熟識:梵文Vipakavijnana的意譯,意謂造業感果的主體,正如《成唯識論》卷二所指出的:「此是能引諸界趣生善、不善業異熟果故,說明異熟。」所以,異熟識說明阿賴耶識的果相。

  ②叁界:即欲界、色界、無色界。

  ③一切趣:即六趣,天、人、阿修羅、畜生、餓鬼、地獄。

  ④外內:種子分焉兩類,世間的稻種、麥種等是外種,阿賴耶識的種子是內種。內種是産生各種事物的功能,其道理是從世間外種悟出來的。

  ⑤不明了:阿賴耶識的種子不是善性,也不是惡性,聽以是不明了的。

  ⑥於二,據《藏要》本校注,藏本此二字作二者,無此於聲,與無性論本合。

  ⑦唯,據《藏要》本校注,藏本無此「唯」字,與無性合。

  ⑧世俗:「世」有隱覆真理之義,可毀壞之義。「俗」有顯現流世之義,顯現順於人情之義。世事即俗法,叁界事法,都具備這二種意思,所以稱爲世俗。這裏指外種子。

  ⑨勝義:對於世間或世俗而有勝義之說,意謂勝於世間或世俗的深妙道理。這裏指阿賴耶識的種子。

  ⑩當知有六種:《成唯識論》對種子六義解釋如下:「一、刹那滅,謂體才生,無間即滅,有勝功力,方成種子;二、果俱有,謂與所生現行果法,俱現和合,方成種子;叁、恒隨轉,謂要長時,一類相續,至究竟位,方成種子;四、性決定,謂隨因力,生善惡等,功能決定,方成種子;五、待衆緣,謂此要待自來緣合,功能珠勝,方成種子;六、引自果,謂於別色、心等果,各各引生,方成種子。」

  ⑾堅,據《藏要》本校注,藏本此字作「固定」。

  ⑿所熏:關於所熏四義,《成唯識論》解釋如下:「一、堅住性,若法始終一類相續,能持習氣,乃是所熏;二、無記性,若法平等,無所違逆,能持習氣,乃是所熏;叁、可熏性,若法自在,性非堅密,能受習氣,乃是所熏;四、與能熏共和合性,若與能熏同時同處不即不離,乃是所熏。」

  ⒀是爲熏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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