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會通本末各教
譯文
真如法性雖然爲一切存在的根本,但它也要假借一定的因緣,才能生起萬物,不可能無緣無故地忽然生成萬有幻相。只是由于上述各宗教理,都未能窮源至委,所以本論分成若幹節,以便對之加以一一檢斥。現在將各宗教義,無論究竟或不究竟,以至于儒、道二教之義,加以融會貫通。
所謂最初只有一個真實靈明的覺知之性,是不生不滅,不增不減,不變不易。衆生從無始久遠的時間以來,就沈淪于無明妄念之中,自己還不覺知。由是這種覺知之性,爲無明妄念所隱蓋,可以稱之爲如來藏。依此如來藏,而産生出有生有滅,迷妄不覺的的意識幻相。這樣一方面是不生不滅的靈明覺性,另一方面是有生有滅、迷妄不覺的無明妄想,二者融爲一體,既不全同又不全異,構成所謂的阿賴耶識。
由于阿賴耶識具有靈明覺知與無明妄想的雙重屬性,因而此識便有覺與不覺兩個方面。由于不覺的一面,促使凡心初動,可稱之爲「業相」。又由于不能覺察此動念本無自性,于是又轉生出具有能見功能的各種意識,及由這些心意活動所變現的境界幻相。又由于不能覺察此境界幻相,是從主觀心識活動中變現出來,因而執著其爲實有的存在,從而産生所謂的「法執」。由于不斷執著于「法執」,又産生出我與他不同的分別意識,這就是所謂的「我執」。因爲「我執」的緣故,對于一切順意合情的境況,就加以貪戀愛著,想自身得益;而對于一切不順情的境況,則生起瞋怒之心,恐其傷害自己。愚妄不覺的意識,隨著這種「我執」而不斷地增長,從而産生殺、盜之心,由此惡業,而使其靈魂死後轉生于地獄、餓鬼及畜生等惡報之中。
也有恐怖轉生于叁惡報應痛苦的人,或者本性善良,在行動上樂于布施、持戒的人,由其善業的緣故,使其靈魂死後運作于中陰,待機緣成熟,進入母胎之中,禀成父母的氣質。所禀之氣,一時間便具有地、水、火、風等四大元素,由此四大元素,逐漸形成人體的各種根芽;心也一瞬間具備構成認識活動的四種潛質,由此而逐漸形成各種心意的認識活動,經過十個月的懷胎,具備人形,轉生爲人,也就是我們現在的這個身心。從這些可以發現,人的身與心各有不同的根源,身心結合才構成一個完整的人,天人與阿修羅等界的衆生,也大體類似這樣。
然而,盡管我們這個人身,是由前世的主要業因招引而成,但由于每個衆生前世所造的滿業不盡相同,因而也就産生現世貴賤貧富,壽夭病健,盛衰苦樂等不同與差別。所謂由前世謙敬與傲慢的不同業因,導致今生位貴與位賤的不同果報,乃至于今生或仁慈、長壽;或凶殘、短命;或好施富足,或悭吝貧窮等種種不同的果報。這些因果報應,難于一一具陳。所以今生今世,有人無罪無惡,卻引禍致害;有人無善無德,卻享盡福蔭;有人無仁、義之心,卻延年益壽;有人並無殺害行爲,卻短命夭折,如此等等,都是由前世各自不同的業因所注定的。因此今生世,雖然沒有造作種種業因,也由于前世的業因而自然受報。
外教學者,由于不能了知前世的業因的變化,只是依據目前所看到的果報,以爲現世的一切,都是自然造就而成。也有的人,由于前世少年時修持善因,到老年卻造就惡業;或有少年時造惡,老年時行善,從而使到今世少年時富貴、快樂,到老時卻貧賤、困苦;或少年時貧賤、困苦,老年時富貴、快樂等。外教學者,不知現世的一切境遇都爲前世業因所定,因而誤以爲是此生時運的好壞所決定。
我們禀承的氣質,輾轉上推,究其根本,即歸屬于混沌未分的元氣;而我們的心意活動,輾轉上推,窮其根源,即是妙明的本覺真心。從根本上說,妙明真心之外,的確不再有任何真實存在的現象,混元之氣也只不過是從妙明真心中變化生成而來,系屬于上述「轉識」所變現的境界相範圍,即是系屬于阿賴耶識中的境界相。由無明妄念而使凡心初動,幻起造業之相,此相又可析分爲主觀的認識功能和由此幻現的境界相狀。
妙明真心由于不斷受到無明妄念的穢染,其受染的程度也由細微發展爲粗顯,形成各種變化的起因,以至衍生出上天與大地。無明妄念造作的業因,一旦機緣成熟,就從父母那裏禀受陰陽二氣,並與各種意識相結合,産生具有思慮覺知的人。以此,心識所變化的境界有二部分,一部分就和心識合成爲人,另一部分不與心識結合,構成天、地、山河、國土等自然界。在天、地、人叁才之中,只有人最爲靈明,這是因爲人可與心識相結合。佛教說的色之四大與心之四蘊的不同也正是這樣。可惜人們學識淺陋,遂使異端的錯誤偏執紛然雜陳!
我寄語于修習正法的同道,要想成就佛果,必須洞察與明了萬有産生的粗細源流。只有蕩滌心中各種粗細的無明妄念,才能彰顯本性靈明的覺知性德,做到圓融無礙,無不能爲,成就法身、報身佛,並能隨機感應,顯示出無窮化身,證成化身佛。
原典
會通本末[注釋:本末:本,指一乘顯性教;末,指人天、小乘、法相、破相等四教及儒、道二教。]第四[注釋:「第四」二字,頻伽精舍《大藏經》另本無,並在「會」字前有一「四」字。]會前所斥,同[注釋:同:頻伽精舍《大藏經》本作「目」。]歸一源,皆爲正義。
真性雖爲身本,生起蓋有因由[注釋:因由:此指八識等外緣。真如本性,假八識等緣,才能生起萬物,如水緣風,才翻起波浪。],不可無端忽成身相,但緣前宗未了,所以節節斥之,今將本末會通,乃至儒道亦是。初唯第五性教所說,從後段已去節級,方同諸教,各如注說。
謂初唯一真靈性,不生不滅,不增不減,不變不易。衆生無始迷睡,不自覺知,由隱覆故,名如來藏,依如來藏故,有生滅心相[注釋:生滅心相:出自《大乘起信論》心真如相與心生滅因緣相。生滅心相,指衆生心中,染淨對待,覺與不覺相融的方面,與心真如相單純地指衆生心中永恒不變的方面不同。]。自此方是第四教,亦同破此已[注釋:「已」字後,頻伽精舍《大藏經》另本有一「前」字,另「相」字後,上本有一「也」字。]生滅諸相。所謂不生滅[注釋:「滅」字前,頻伽精舍《大藏經》另本有一「不」字。]真心[注釋:不生滅真心:即指衆生心中永恒不變的真如相。],與生滅妄想和合[注釋:和合:指衆生心中真心與妄想,淨與染,覺與不覺融合在一起。],非一非異[注釋:非一非異:非一,指真心雖與妄想和合在一起,而其真性恒常不變,與有生有滅的妄想不同;非異,指真心與妄想和合,隨緣而動,與生滅無異。非一非異,指真心一體具有二面的特質。],名爲阿賴耶識[注釋:阿賴耶識:梵文爲Alaya-Vijnana,又譯爲藏識、阿黎耶識、無沒識等。關于此識,佛家諸說有不同的理解與界定,在此指染淨和合,真妄和合的複合識。]。
此識有覺[注釋:覺:梵文爲bodhi,又譯爲菩提。有覺察與覺悟二義。覺察即察知惡事,覺悟即悟入真理。由于阿賴耶識具有真與妄和合的雙重性,所以衍生出覺與不覺二義。]不覺二義。此下方是第叁,法相教中,亦同所說。依不覺故,最初動念,名爲業相[注釋:業相:義取《大乘起信論》中之叁種細相之一,又名「無明業相」。業,即動作之義,凡心初動,名爲業相。]。又不覺此念本無故,轉成[注釋:成:頻伽精舍《大藏經》另本作「似」。]能見之識[注釋:能見之識:即《大乘起信論》叁種細相中的「能見相」,亦名轉向,轉識。泛指主觀的認識能力。],及所見境界相[注釋:境界相:義取《大乘起信論》中叁種細相之一,指由主觀認識能力所變現的境土。其又名現相,現識,與唯識法相宗所說的識之自體分所現的相分相同。]現。又不覺此境從[注釋:「從」字前,頻伽精舍《大藏經》另本有一「但」字。]自心妄現,執爲定有,名爲法執[注釋:法執:佛教所謂二執之一,指不明五蘊等法是由因緣而生,如幻如化,固執其有實性。佛教認爲,一切所知障都從此法執而産生。]。此下方是第二,小乘教中,亦同所說。執此等故,遂見自他之殊,便成我執[注釋:我執:與法執構成佛教所謂二執。又名人執,由五蘊假和而有見聞覺知之作用,固執其中有一主宰之我,與他人不同,謂之我執。]。執我相故,貪愛順情諸境,欲以潤我[注釋:我:頻伽精舍《大藏經》另本作「之」。],瞋嫌違情諸境,恐相損惱。愚癡之情,展轉增長。此下方是第一,人天教中,亦同所說。故殺盜等,心神乘此惡業,生于地獄鬼畜等中。
複有怖此苦者,或性善者,行施戒等,心神乘此善業,運于中陰[注釋:中陰:又名中有;謂死有之後,生有之前,中間所有五陰之身。],入母胎中。此下方是儒道二教,亦同所說。禀氣受質。會彼所說,以氣爲本。氣則頓具四大[注釋:四大:指所禀氣中,有地、水、火、風四大元素,這四大元素是構成一切現象的基礎。],漸成諸根,心則頓具四蘊[注釋:四蘊:指受、想、行、識是屬于心法所構成的。],漸成諸識,十月滿足,生來名人,即我等今者身心是也。故知身心各有其本,二類和合方成一人,天[注釋:天:天,指天人。]、修羅[注釋:修羅:又名阿修羅,梵文asura,六道衆生之一,此衆生以好戰好鬥爲特性。]等大同于此。
然雖因引業[注釋:引業:指人間一生中所造善、惡、邪、正種種之業,其中最爲主要者,叫引業,其招引來世成鬼、畜、人、天等不同果報。]受得此身,複由滿業[注釋:滿業:又名別業,指每一衆生所造的各自不同的業因,其招引每一衆生各自差別的果報。]故,貴賤貧富、壽夭病健、盛衰苦樂。謂前生敬慢爲因,今感貴賤之果,乃至仁壽殺夭,施富悭貧,種種別報,不可具述。是以此身,或有無惡自禍、無善自福、不仁而壽、不殺而夭等者,皆是前生滿業已定,故今世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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