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斥責偏淺的教義——指修習佛學而不了解教義的人
譯文
依照佛教的教義,由淺入深,大略可分爲五個層次:一、人天教,二、小乘教,叁、大乘法相教,四、大乘破相教,五、一乘顯性教。
一、佛陀爲最初發心修行的人,只說過去、現在、未來叁世的因果業報和善因善報、惡因惡報的教義,說如果造最嚴重的十惡之罪,死後便墮入地獄,其次流轉爲餓鬼,如果罪業較輕,則變爲畜生。從這層看,佛陀的教義很類似于世俗儒教所說的仁、義、禮、智、信等五種人倫規範。佛教徒要求能遵守五戒——不殺、不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噉肉,才能免于叁途之苦,死後再轉生爲人。如果能修持十種善行以及布施、持戒,死後則可轉生于六欲天。如果修習色界的四種禅定和無色界的四種空定,死後則可轉生于色界和無色界天,所以把此種教義叫做人天教。按照此教的教義,因業是死後流轉的根本。
現在我們對此教的教義加以诘難:既然由于所因業的不同,而分別流轉于地獄、餓鬼、畜生、人及天等五道之中,那麼不知是誰在造業因?又是誰在受果報?如果說我們的眼、耳、手、足能造作因業,那麼剛死的人,其眼、耳、手、足宛然尚在,怎麼看不到其見聞造作?
如果說心在造作業因,那麼心又具體指什麼?如果指肉體之心,肉體之心是有形質的器官,系附藏于身內,怎麼能迅速進入眼、耳之中,並令其能辨別是非善惡?如果不能辨別是非善惡,又憑什麼來決定行爲的取舍?而且心與眼、耳、手、足都歸屬色法,有質礙之性,怎麼能內外相通,相互應接運爲,共同造作業緣?
如果說只是喜、怒、愛、惡等感情發動身口,令其造業,那麼喜怒等感情忽起忽滅,本身就沒有實在的自性,怎麼還能作爲主宰去指使身口造作業因?
如果說不應像這樣步步推論,一切都是我的身心共同造作業因,那麼此身滅後,誰來承受這業因的苦樂果報?如果說人死之後,由別的身心來承擔,難道有今日身心造罪作福,而讓後世其他身心受苦受樂的道理呢?
據此可知,修福德的人十分不幸,而造罪惡的人則十分幸運,爲何業報之理這樣不公平?通過這些可以推知,只是修習人天教,雖然能使人相信業果報應,卻仍不能了解存在的根源。
原典
斥偏淺第二[注釋:「第二」二字,頻伽精舍《大藏經》另本無,並在「斥」字前有「二」字。]習佛不了義教者
佛教自淺之深,略有五等[注釋:五等:即五教,是指華嚴宗根據自家觀點,對佛陀說法教義所進行的判教。華嚴宗之判教,共有二種。一是始于杜順,成于賢首的五時判教,即所謂小乘教、大乘始教、大乘終教、頓教、圓教。另一種,即是本文的判教,其「人天教」,指以持五戒而得生于人間,行十善而生于天上爲教者;[小乘教],相當于前賢首的「小乘教」,指以四部《阿含經》、《婆娑論》等經論爲主,說灰身滅智的涅槃之法;「大乘法相教」,相當于賢首「大乘始教」中之相始教,指以《解深密經》、《唯識論》等經論爲主,闡明五性、依他等義的唯識之法;「大乘破相教」,相當于賢首「大乘始教」中之空始教,以《般若經》、《大智度論》等經論爲依,說諸法皆空等教義者;「一乘顯性教」相當于賢首之終教、頓教、圓教之叁教,以《華嚴經》、《大乘起信論》等經論爲依,說真如緣起,不變隨緣等圓融教義者。]:一、人天教,二、小乘教,叁、大乘法相教,四、大乘破相教,上四在此篇中。五、一乘[注釋:一乘:頻伽精舍《大藏經》另本作「乘一」。]顯性教。此一在第叁篇中[注釋:此一在第叁篇中:頻伽精舍《大藏經》另本作「在第二篇中」。]。
一、佛爲初心人[注釋:初心人:指初發心修習佛法者。],且說叁世業報[注釋:叁世業報:叁世,即過去世,現在世與未來世;業報,即根據不同的業因而招致不同的果報,這裏具體指過去造業,今世受報;今世造業,來世受報。],善惡因果,謂造上品十惡[注釋:十惡:今別指一、殺生,二、偷盜,叁、邪淫,即與非自己之妻或夫而行淫,四、妄語,五、兩舌,即離間他人,說是非之語,六、惡口,即講粗惡之語,七、绮語,即講淫穢之語,八、貪欲,九、瞋恚,十、邪見,即不正確的觀念。此十惡爲一切苦報之因,所以又名十惡業。],死墮地獄[注釋:地獄:梵語Naraka或Niraya之義譯,指不樂,可厭之地。此指地獄道,佛說叁惡道之一。佛教講的地獄有叁類,一爲根本地獄,八大地獄及八寒地獄;二爲近邊地獄,十六遊增地獄;叁爲孤獨地獄。],中品餓鬼[注釋:餓鬼:梵語Pareta義譯,此指餓鬼道,佛說叁惡道之一。餓鬼常受饑餓之苦,由其所受果報之不同,而有勝劣程度的差異。],下品畜生[注釋:畜生:梵語Tiryagyoni之義譯,又譯傍生,爲畜養之生類。此指畜生道,佛說叁惡道之一。]。故佛且類世五常之教[注釋:五常之教:五常,即仁、義、禮、智、信,此即指儒教。],天竺世教,儀式雖殊,懲惡勸善無別,亦不離仁義等五常[注釋:仁義等五常:頻伽精舍《大藏經》另本作「仁識等五」。],而有德行可修。例如,此國劍手而舉,吐番散手而垂,皆爲禮也。令持五戒[注釋:五戒:分別指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不殺是仁,不盜是義,不邪淫是禮,不妄語是信,不飲酒噉肉[注釋:不飲酒噉肉:頻伽精舍《大藏經》本均作「不飲酒噉肉」。],神氣清潔,益于智也。得免叁途[注釋:叁途:即上說地獄、餓鬼與畜生叁惡道。],生人道中。修上品十善[注釋:十善:與十惡相對,指從不殺生乃至不邪見等十種順理之善業。],及施戒[注釋:施戒:施,指布施;戒,在此指修十善之外的出家等戒。]等,生六欲天[注釋:六欲天:佛教說欲界有六重之天,謂之六欲天,分別指一、四王天,其中有持國、廣目、增長、多聞之四王;二、忉利天,又名叁十叁天,其中以帝釋天爲中央,四方各有八天;叁、夜摩天,其天中時唱快樂之音;四、兜率天,又言喜足,對五欲之樂,生喜足之心;五、樂變化天,對五欲之境能自樂變化;六、他化自在天,對五欲之境可以自在變化。],修四禅八定[注釋:四禅八定:四禅,指色界之四種禅定;八定,即色界的四禅定再加無色界之四空定。所謂四禅定,分別指第一、初禅定,指得生于初禅天之禅定,此定有心、所對待與喜、樂二受;第二、第二禅定,得第二禅天生果之禅定,此定無心、所對待,但有喜、樂二受;第叁、第叁禅定,能得第叁禅天生果之禅定,此定只有樂受;第四、第四禅定,得第四禅天生果之禅定,此定無心所喜樂,最爲寂靜。所謂四空定:分別指第一、空無邊處定,此定可破一切色相;第二、識無邊處定,此定可破第一空無邊能觀之心相;第叁、無所有處定,此定所觀、能觀皆破;第四、非想非非想處定,此定極爲寂靜,心想雖有如無。],生色界[注釋:色界:即色界天,佛教之叁界之一。佛教認爲,凡夫生死往來的世界可分爲欲、色、無色等叁個不同等級的境界,色界在欲界之上,爲離淫食二欲的有情住所,此界殊妙精好,根據禅定之淺深粗妙爲分爲四級,名之爲四禅天。]無色界天[注釋:無色界天:此界無一色、一物,亦無身體、宮殿、國土等,在色界之上,此界心識住于深妙禅定之中,根據禅定之深淺,也分爲四級,又名四空處。];題中不標天鬼地獄者,界地不同,見聞不及。凡俗尚不知末,況肯窮本?故對俗教,且標原人,今敘佛經,理宜具列。故名人天教也。然業有叁種:一惡[注釋:惡:即上文中之十惡。]、二善[注釋:二善:即上文中之五戒、十善等。]、叁不動[注釋:不動:即上文中之四禅八定,因其相對欲界散動之義,故謂之不動。];報有叁時:謂現報[注釋:現報:指現在作善作惡,現身受報。]、生報[注釋:生報:指今生作業,來生受報。]、後報[注釋:後報:謂于現在所造善惡之業,二生以後,受其果報。]。據此教中,業爲身本。
今诘之曰:既由造業受五道[注釋:五道:又名五趣,爲有情往來之所,其分別指地獄道、餓鬼道、畜生道、人道與天道。]身,未審誰人造業,誰人受報?若此眼、耳、手、足能造業者,初死之人眼、耳、手、足宛然,何不見聞造作?
若言心作,何者是心[注釋:心:佛教說心有四種,一爲肉團心,即五髒之心;二爲緣慮心,能通八種識,緣慮分別;叁爲集起心,即阿賴耶識,能集不同種子並發起現行;四爲堅實心,即指如來藏性。]?若言肉心,肉心有質[注釋:質:因肉團心屬色法,有質礙之性。],系于身內,如何速入眼、耳、辨外是非?是非不知,因何取舍?且心與眼、耳、手、足俱爲質閡,豈得內外相通,運動應接,同造業緣?
若言但是喜、怒、愛、惡發動身、口,令造業者,喜、怒等情乍起乍滅,自無其體,將何爲主而作業耶?
設言不應如此別別推尋,都是我此[注釋:此:頻伽精舍《大藏經》另本無此字。]身心能造業者,此身已死,誰受苦樂之報?若言死後更有身者,豈有今日身心造罪修福,令他後世身心受苦受樂?
據此,則修福者屈甚,造罪者幸甚,如何神理[注釋:神理:即業報之理,佛教認爲,一切業由心造,故名之爲神。]如此無道?故知但習此教者[注釋:者:頻伽精舍《大藏經》另本無此字。],雖信業緣,不達身本。
譯文
二、小乘教義認爲,人的形骸與意識,從沒有開端的久遠時間以來,由于內因與外緣相互作用的緣故,忽生忽滅,前後相繼不斷,如同涓涓的流水,流注不斷;又如同燈上的火焰,相續不滅。
人的身心的存在都是由地、水、風、火四大元素相互和合而成。從表面看,人的身心似乎可以永久存在,凡夫愚暗不覺,即認爲自己的身心爲一常住不變的實體,並執著不放,從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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