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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性論 遣破執著▪P4

  ..續本文上一頁語言名稱,由此而有識別表象的智慧,所以如果無相的「自性」,不與有相的「有性」表象結合爲一體,則不能生起語言、俗智的産生。)。何以故?汝言由自性有故,有言說及生智慧。今既是異故,知無言說;無言說故,智慧不生。有、無(注釋:有指「有性」的表象。無指「自性」的實體,因「自性」無形無相,故謂之無。)即離,皆不可得故,自性定無。

  譯文

  如果你說語言雖然虛幻不實,但一切現象的存有還是真實不虛的,這種說法也不對。爲什麼呢?因爲語言本身也就屬於一種現象存有的範圍。如果語言虛幻不實,那麼也意謂著其他一切現象的存有也都是虛幻不實。

  如果你說語言由於可以爲人們所聽聞,所以它是真實的存在,這種說法也不對。爲什麼呢?因爲語言根本沒有什麼不變永恒的自性可言,語言是由種種不同的因緣合而成。所謂不同因緣,分別指八種因素:一、覺察事相。二、觀照事相。叁、身、口、意之動作。四、講話時的出入呼吸。五、八處。所謂八處,系指講話時涉及的人體八種器官,其分別爲臍、胸、喉、舌根、項、牙齒、鼻、唇等。六、說話發出的聲音。七、標識事物的概念名稱。八、說話時口的開合運動。只是同時具足這樣八種因素,語言聲音才能夠産生。由於組成語言的上述八種因素。也分別歸屬於不同的現象存在,所以和一切現象一樣,都是虛幻不實的。

  如果你又說,既然語言與其他一切現象都同樣虛幻不實,那麼爲什麼由上述八種因緣只能和合成語言,卻不能彰生其他的現象呢?你這種看法不對。爲什麼呢?因爲你還沒有了解其他現象存在的組合因緣。如果有人說語言不是從因緣和合而成,你對於這種看法可以如是诘難;我們現在如果要講因果之義的話,一定不能撇開因緣之義不說。所謂因果決定的說法,是說果須從因而生。如果說果不從因産生,那麼就是說無因本來就有果的存在。如果因不産生果,那麼果又依靠什麼而産生?如果說因果都不存在的話,那麼一切現象的彼此之間也就沒有差別,都不存在了。爲什麼說此種現象如此而不同於其他現象?這都是因爲每種現象都有其各自不同的因果所致,所以不能說因果不存在。一切現象既然是由一定因緣而産生,並不是自性而有,故不可說其是真實的存在;因爲一切現象已由因緣産生出來,又不可以說它不存在,故不可說其是真實的存在;因爲一切現象已由因緣産生出來,又不可以說它不存在。根據此義,我才說一定有因果,你的诘難不能成立,如《中論》中的偈語說:

  一切處諸法,從自不得生,

  從他二亦爾,從無因亦然。

  首先解釋「一切處諸法」義。所謂一切處諸法,主要從叁方面來說:一、從四生處說,包括叁界及超叁界一切生處。此四生該攝一切內界和外界的生處之法。二、從內道和外道角度說,其該攝一切內外道所說之現象,通括在世與出世間一切現象。叁、從有情與無情兩方面該攝一切有情識和無情識的存在,可以通括過去、現在、未來叁世的一切存在現象。

  下面二句,是分別從四種因緣來說一切現象雖然緣生而有,但無自性可得。一、從自生的因緣立說。二、從他生因緣立說。叁、同時從自生與他生兩種因緣立說。四、既不從自生,也不從他生因緣立說。仔細玩味這四句偈言,其說明的,皆是一切現象因緣而生的道理,以此了知一切現象都不是自性的存在,而是虛幻假有。

  一、所謂不從自生,是說若一種現象自己派生出自己,那麼這種派生就顯得多馀無用。因爲既然自己本來存在,還何必要再派生自己呢?所以偈言「從自不得生」。

  二、所謂不從他生,是說若一種現象都從其他事物派生出來,那麼其他事物爲何偏偏派生此種現象而不派生他種現象?因爲此他二物本來都不存在,所以偈言「從他不得生」。

  叁、如果說一種現象既從自己派生,也從他物派生,此說亦不正確。首先我們把自他分別理解爲不同的事物,有各自不同的事體。如果從這一角度看,自他關系就如同兩種事物相互對待,互以對方爲他物。從張的角度來看王,則張是自體,王是他體。從王的角度來看張,則王是自體,張是他體,這道理是一樣的。

  以張看王之所謂他和以王看張之所謂他這兩種他性是相同還是相異呢?如果說這兩種他性相同的話,即說明王、張間無區別,因而也就沒有所謂自體與他體的分別。如果說這兩種他性彼此相異的話,那麼其中一種稱他性,另一種就不能稱他性,因爲兩者相異,不可能同爲他性。如果其中有一個不能作爲他性,則另一個也長失作爲他性的根據。因爲他性是在雙方相互對待的關系中才能建立起來。既然對待的一方沒有他性,那麼對待的另一方也就無所謂他性可言。因爲只有對待的一方存在,才說得上自他的區別。對待的對方既然不存在,則所謂的自性也就沒有存在的道理了。這樣的話,怎麼還能說一切現象既從自生又從他生呢?所以偈言才說「從他二亦爾」。

  其次,把自他分別看成是同一事物的緣因與果報。這樣的話應先有事物的種子爲緣因,才能生出相應的根芽。根芽由種子才能産生,所以名之爲果。種子一定會生出相應的果實,所以名之爲因。這緣因與果報的關系是同還是異呢?如果說他們一定相同,那麼也就沒有所謂因生果的生義,因爲果與因沒有差別,說明因中本來已有果,還何必去再生果呢?如果說他們一定相異,那麼同一事物的緣因應生出其他事物之果,而不應同因生同果。因爲既然二者完全相異,爲什麼只能生此果而不能生他果?如上所述,無論從因果間相同或是相異關系來看,此說均不成立,所以偈言「從他二亦爾」。

  四、所謂既不從自生,也不從他生,其義是說一切現象的存在是沒有緣因的。如果你說一切現象沒有緣因就可以自然而然地存在,那麼一切現象之間理應可以相互生化。火可以變成水,水可以變成火,因爲火與水都是沒有緣因而成。如果不是這樣,則無因能生義就不能成立。所以偈文說「從無因亦然」。

  從上述四句偈語中,要求得一切現象緣生的情況,都不能實現,所以應當了知,一切現象從根本上說一定無生。

  原典

  又若於說汝言亦空,是故一切諸法不法(注釋:「法」,碛砂、金陵本均作「空」。)者,此義不然。何以故?如是語言人諸法攝(注釋:攝受之義,此即是說語言名稱也是有爲的生滅之法。)故,語言亦空,故知諸法皆空。

  若汝說語言可聞故不空者,是義不然。何以故?語言自性不可得故,語言因緣種種異故(注釋:此句義謂:語言也是由各種不同有因緣和合而成,因緣散滅,語言亦隨之滅,故無恒常不變之自性存在。)。異相者有八事:一覺(注釋:在佛教中自覺有覺悟與覺察一義,在此處覺指後義,即對現象之法的覺察、認知。)。二觀(注釋:觀照現象之義。)。叁功用(注釋:謂身、口、意之動作。)。四風氣(注釋:此指講說語言時的出處呼吸。)。五八處(注釋:指與講說語言相關的人體八種器官,分別爲臍、胸、喉、舌根、項、牙齒、鼻、唇等。),八處者、臍、胸、喉、舌根、項、齒、鼻、唇。六音聲。七名字(注釋:梵文Nama,佛教指用以標識事物的名稱、概念。)。八開閉(注釋:指說話時口的一開一閉的運動。)。具此八義故(注釋:「故」,碛砂、金陵本均無。),言聲得生,分別語言並入一切諸法攝,故知同皆是空。

  又汝言若汝說空平等(注釋:是指一切法(現象)與語言一樣都是因緣和合而成,故同樣都是虛假不實的。)者,雲何於八種因緣但生語言,不生馀法?是義不然。何以故?汝不識他義本(注釋:指語言之外的一切法的根本也是因緣而成,故本性空的。)故。若有人立不從因緣能出語言,汝對此人可施此難;我今說因果決定不無因緣。因果定者,如從因生果,若果不從因生,則應本來有果。若因不生果,果何緣有?若因果俱無性(注釋:此指自性。)者,則自他同無(注釋:指現象不存在。),雲何自生,不生於他?爲自果生,他果不生故,不得無性。由因生故,不可說有;從他生故,不可說無(注釋:此即佛教中觀理論所說的般若空論。其義是說,一切法通過各種因緣而産生,所以從現象來看它是存在的;但從其自性來看,因爲其是從其自性以外的各種因緣和合而有,所以這種有也可以說成無。無即指不真實,或空義。)。以是義故,我說因果決定,汝難不成。如《中論》(注釋:又謂《中觀論》,四卷,由印度龍樹菩薩所造,其著重闡釋了般若空宗理論的中道觀。)偈(注釋:梵文Gatha,又譯頌,由固定字數,結成四句,用以表達某種見地。)言:

  一切處諸法,從自不得生,

  從他二亦爾,從無因亦然。

  初言一切處諸法者,明處有叁:一約四生處(注釋:指叁界生處(欲界、色界、無色界)、無流界生處。),謂叁界(注釋:凡夫生死往來的世界分爲叁種:(一)欲界,有淫欲與食欲二欲的有情所住之所。(二)色界,有形之物質世界,此界在欲界之上,離淫食二欲,其中之物殊妙精好,故名色界。(叁)無色界,此界又在色界之上,無一色、無二物、無身體,唯以心識住於深妙禅定,故謂之無色界。此叁界均屬世間法,尚有流轉生滅。)生處及無流界(注釋:流即遷流變滅之義。無流界,即指超出有生滅的叁界以外之世界。)生處。此四攝一切內外(注釋:分別指內界、外界。內界即叁界以內有生死變滅;外界即叁界以外,無生死變滅。)處盡,四中所有一切諸法攝法亦盡。二約內道(注釋:指佛教之教義。)外道(注釋:指佛教以外之教派、教義。),攝一切所有法處,通世出世(注釋:世,指世間,其中之物皆有遷流變滅,既包括有情世間也包括器世間。出世,即出世間,對世間而言,指涅槃境界。)皆盡。叁約有情(注釋:梵文Sattva,指有情識的動物之總稱。)無情(注釋:即無情識的自然之物之總稱。),攝一切法皆盡處,通叁世(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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