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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律 源流▪P3

  ..續本文上一頁科則爲一切戒的輔助條件。

  依據戒法,即佛所製種種戒律,受戒者於其本身之內,得無表業之戒體,隨順於戒體,而表現於身口意叁業(身口二業是外表行爲,謂之表業:意之所爲,謂之無表業),戒行緣以成立,由此而表現美德、威儀、莊嚴,是爲戒相成就。持戒必具此四科,方爲完滿。南山律宗以大乘佛教的圓義來會通《四分律》,以阿賴耶識(第八識)所藏的種子爲戒體,被稱爲心法戒體。

  道宣律師不僅精研昆尼,通達律藏,且曾參與玄奘譯場,於法相教義,尤得心得,遂以法相教義將佛陀一切教授教誡判分爲化、製二作行)二教。《行事鈔》卷上一說:「一謂化教,此則通於道俗,但泛明因果,識達邪正,科其行業,沈密而難知,顯其來報,明了而易述。二謂行教,唯局於內衆,定其取舍,立其綱維,顯於持犯,決於疑滯。……謂內心違順,托理爲宗,則准化教;外用施爲,必獲身口,便依行教。」即以屬於教理一方面的大小乘經論稱爲化教,如四阿含等經,《發智》、《六足》等論。以屬於行持一方面的如來教誡衆生而對其行爲加以製禦的戲律典籍爲製教,如《四分》、《四誦》等律。

  道宣以心識戒體爲根據,更把化教分作性空教、相空教、唯識圓教叁類。如《行事鈔》說:「一者諸法性空無我,此理照心,名爲小乘;二者諸法本相是空,惟情妄見,此理照用,屬小菩薩:叁者諸法外塵本無,實唯有識,此理深妙,惟意緣知,是大菩薩佛果證行。」此中第一種是小乘人行,觀事生滅,是性空教:第二種小菩薩行,觀事是空,是相空教;第叁種是大菩薩行,觀事是心,意言分別,是唯識圓教。

  而把製教分爲實法宗、假名宗、圓教宗叁宗。性空教、實法宗、假名宗,攝一切小乘佛教的教理。相空教是說直下從諸法的當體觀察真空無相的教法,攝一切大乘般若。唯識圓教是說觀察諸法外塵本無、唯有識心、性相圓融的教法,統攝大乘《華嚴》、《楞伽》、《法華》、 《湼盤》諸說。

  製教叁宗中,實法宗即立一切諸法實有的薩婆多部等,此宗以色法爲戒體。假名宗,就是立一切諸法唯有假名的經量部等,此宗以非色非心法爲戒體。圓教宗即立一切諸法唯有識的唯識圓教等,此宗以心法種子爲戒體。南山律宗在叁教、叁宗中屬唯識圓教宗。

  與道宣同稱智首門下二哲的道世(

  ——六八叁年) ,也於《四分律》深有研究,經常和道宣一同敷揚律部,著有《四分律討要》及《四分律尼鈔》。這兩部著作和道宣的《四分律行事鈔》都受到當時研究家的重視,以致將偏重研究《四分律行事鈔》的學者稱爲「鈔家」,而偏重研究《四分律討要》的學者被稱爲「要家」 。道世的學說大體和道宣相同,所以一般也歸屬於南山宗。

  唐代與道宣同時並弘《四分律》學的,還有相州日光寺法砺律師,開相部宗:長安西太原寺東塔懷素律師,開東塔宗。此二宗與道宣的南山宗並稱律宗叁家。

  法砺(公元五六九——六叁五年) ,是稍前於道宣弘揚律學的律師。道宣的著述中,已引用其說。他起先師事靈佑法師,後從靜洪學《四分律》,更就慧光二傳弟子洪淵聽受《四分》大義。曾往江南研學《十誦》,後還邺都(今河北臨漳境內) ,隨緣教化,前後講授《四分律》四十余遍。常慨歎律文廣博,乃折衷諸說,製《四分律疏》十卷、 《羯磨疏》二卷、《舍忏儀輕重敍》等。法砺認爲《四分律》完全是小乘,與慧光視《四分律》爲大乘、道宣以《四分》爲小乘而義通大乘的說法相反。在戒體論上,法砺宗《成實論》,以無作戒體爲非色非心之下相應行法,即非色非心戲髗論,並將戒法分爲受隨二門。

  懷素(公元六二五——六九八年),曾參與玄奘的講席蔔受具足戒後,專攻律部,從道宣學《四分律行事鈔》,又去邺都從法砺學《四分律疏》。他對於兩家的著作都感到不滿意,認爲「古人義章未能盡善」 ,決心自己另撰新疏。自鹹亨元年(公元六七O年)至永淳元年(公元六八二年) ,撰成新疏《四分律開宗記》二十卷,采用新譯有部《婆沙》、《俱舍》等論的解釋,彈糾法砺《四分律疏》十六失。卷一爲玄談,有叁科:一總簡藏別、二別藏宗歸、叁釋藏題目。卷二以下入文解釋,就相部宗法砺舊《疏》的十六大義加以評破。爲別於法砺的舊《疏》,此書稱爲新《疏》。

  後來又撰《新疏拾遺鈔》二十卷、《四分僧尼羯磨文》二卷,四分僧、尼戒本各一卷。新疏一出,懷素自講五十余遞,四方律宗學者,莫不奉以爲宗,所謂「傳翼之彪,搏攫而有知皆畏;乘風之震,砰掏而無遠不聞」(《宋高僧傳·懷素傳》)。因懷素住在長安西太原寺的東塔,所以他的一系,稱爲東塔宗,與住在同寺西塔的法砺門下滿意、定賓師徒等相對峙。

  東塔宗立說和南山、相部兩宗的不同之處,最重要的是關於戒體的問題。最初四分律家解釋戒體,原有兩種主張,一種以爲戒體是色法,一種以爲是非色非心。法砺《疏》中肯定了非色非心之說,他引證《成實論》,認爲《成實論》是昙無德部的著作,所以應依據此論來解釋同部的《四分律》。道宣曾從學於法砺門下,本來也主張非色非心的戒體說,但後來接受了唯識思想之後,遂改變主張而以心法爲戒體。

  懷素在兩家之外,獨樹一幟,肯定戒體是色法。他的理由是,昙無德部原出化地部,而化地部出於說一切有部,所以《四分律》乃是有部的支部。昙無德部的著作,在中國未傳,故解釋《四分律》應依說一切有部之書,方合正理。懷素在疏文中引了不少《俱舍》 、《婆沙》和迦濕彌羅諸大論師的主張,對於戒體采用有部的色法說。他認爲相部法砺未明此理,枉以經部末師的《成實論》來解釋《四分》戒體,而南山道宣更欲以大乘賴耶受持種之義強釋《四分》戒體,義雖善巧,卻與《四分》義相差太遠。

  其次,則爲《四分律》的宗旨問題。懷素在《四分律開宗記》中以戒行爲律藏之宗,而破斥七家異解。其中第二家以「受隨」爲宗的,正是法砺。懷素認爲「受隨」就包括在止作之內,是戒行的前後兩部分,既有前後不同,就下好立以爲宗。只有戒行才能通貫始終,算是宗旨。他也反對道宣大小乘並舉,諸部統括之說。

  東塔宗對於《四分》之解釋,不判大小,以釋尊攝化,隨機隱現,所以懷素駁斥相部和南山二宗說:「相部無知,則大開量中,得自取大小行也。南山犯重,則與天神言論,是自言得上人法也。」 (《宋高僧傳·懷素傳》)不過,懷素學說原是淵源於相部和南山的。《四分律開宗記》的內容,基本上采用法砺舊《疏》的原文,其修正舊《疏》發明自己新意的只占了一部分。同時,他也吸收了道宣的學說,如化製二教的建立等,他還從玄奘接受了俱舍學。所以,懷素學說的性質,是較爲複雜的。也正是由於他對於前人的學說能舍短取長,他的主張一出,曾轟動一時,爲當時學律者所宗。

  唐代律宗叁家問互有爭論,相部和東塔彼此責難尤烈,所謂「兩疏傳授,各擅颛門,學者如林,執見殊異,數興诤論」(《宋高僧傳·圓照傳》) 。

  到了開元年間(公元七一叁——七四一年) ,法砺門下西塔滿意的弟子定賓律師,撰《四分律疏飾宗義記》十卷,詳解法砺之《疏》:更撰《破迷執記》 一卷,救法砺之大義,破懷素之異解。滿意的再傳弟子昙一,又著《四分律發正義記》十卷,企圖會通南山與相部兩派的異義,並「斥破南山」 ,對道宣學說有所非難。昙一的弟子朗然著《古今決》十卷,評議古說,解釋《四分律鈔》數十萬言。律宗叁個派系各有所本,叁足鼎立,糾紛日興。

  至大曆十叁年(公元七七八年) ,唐代宗敕令叁派名僧十四人齊集安國寺律院定奪新舊兩《疏》的是非,佥定一本流行。此次集會實出於丞相元載的建議。當時俞定的原則是「新章有理義准新章,舊疏理長義依舊疏,兩疏有據二義雙全,兩疏無憑則依經律」 (見《貞元續開元錄》)。佥定以調和爲名,看似很爲公允,實際元載的本意是要推行新疏。所以,主持此事的人是學新疏的如淨。

  到建中元年(公元七八O年)十二月,如淨等寫成《敕俞定四分律疏》進呈,因有破舊《疏》立新《疏》的意圖,當日就有不服的學者上奏。結果,只好仍讓新、舊兩《疏》並行,任學者所好,並獲得朝廷許可。自此叁宗並傳。只是後來相部、東塔兩系逐漸衰微,法嗣絕響,只南山一系傳承獨盛,綿延不絕。

  道宣門下有受法傳教弟子千人,特出的有大慈、靈專二一人均著有《行事鈔記》) 、文綱、名恪、周秀、融濟等。其中文綱及其弟子道岸,相繼闡揚道宣遺教,弘化最盛,朝野崇奉,南山一宗風行更廣。道岸還請唐中宗墨敕,在江淮問推行南山律宗,使最後奉行《十誦律》的東南一隅,也多改奉南山《四分律》。此後中國佛教律宗以南山《四分律》爲依據,千余年來盤根錯節,樹立不拔之基。

  雖然義淨由海道往印度求法,曆時二十五年,經叁十余國,記錄曆年在印度的見聞,尤以戒律的行持實狀爲主,糾正戒律上舊傳的舛誤,不滿中國僧衆在實踐上的失當,途中作傳四十條寄歸,即《南海寄歸內法傳》。他從印度攜回《根本說一切有部律》,認爲此律才是最純正的律,所以他翻譯此律凡十八部,企圖使中國僧衆的戒律完全仿效印度,此舉並得到朝廷的支持,但最終仍無法動搖四分律宗,而未見廣傳。

  融濟的弟子玄俨作《行事鈔輔篇記》、《羯磨述章》。  

  恒景曾跟文綱學律,弟子有一行、監真。一行爲唐代密宗學者。監真(公元六八八——七六叁年)於開元年間,在揚州大明寺以戒律化導一方,其時有日僧榮睿、普照等來中國求法,於天寶元年(公元七四二年)到揚州禮請他到日本弘傳戒律,於是監真和其弟子從天寶元年到十二年(公元七五叁年)間,渡海六次,曆盡艱辛,雙目失明,最後終於到了日本當時的都城奈良,築壇傳戒,登臺說法。他帶去的律書有《四分律》、法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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