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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律 源流▪P3

  ..续本文上一页科则为一切戒的辅助条件。

  依据戒法,即佛所制种种戒律,受戒者於其本身之内,得无表业之戒体,随顺於戒体,而表现於身口意三业(身口二业是外表行为,谓之表业:意之所为,谓之无表业),戒行缘以成立,由此而表现美德、威仪、庄严,是为戒相成就。持戒必具此四科,方为完满。南山律宗以大乘佛教的圆义来会通《四分律》,以阿赖耶识(第八识)所藏的种子为戒体,被称为心法戒体。

  道宣律师不仅精研昆尼,通达律藏,且曾参与玄奘译场,於法相教义,尤得心得,遂以法相教义将佛陀一切教授教诫判分为化、制二作行)二教。《行事钞》卷上一说:「一谓化教,此则通於道俗,但泛明因果,识达邪正,科其行业,沈密而难知,显其来报,明了而易述。二谓行教,唯局於内众,定其取舍,立其纲维,显於持犯,决於疑滞。……谓内心违顺,托理为宗,则准化教;外用施为,必获身口,便依行教。」即以属於教理一方面的大小乘经论称为化教,如四阿含等经,《发智》、《六足》等论。以属於行持一方面的如来教诫众生而对其行为加以制御的戏律典籍为制教,如《四分》、《四诵》等律。

  道宣以心识戒体为根据,更把化教分作性空教、相空教、唯识圆教三类。如《行事钞》说:「一者诸法性空无我,此理照心,名为小乘;二者诸法本相是空,惟情妄见,此理照用,属小菩萨:三者诸法外尘本无,实唯有识,此理深妙,惟意缘知,是大菩萨佛果证行。」此中第一种是小乘人行,观事生灭,是性空教:第二种小菩萨行,观事是空,是相空教;第三种是大菩萨行,观事是心,意言分别,是唯识圆教。

  而把制教分为实法宗、假名宗、圆教宗三宗。性空教、实法宗、假名宗,摄一切小乘佛教的教理。相空教是说直下从诸法的当体观察真空无相的教法,摄一切大乘般若。唯识圆教是说观察诸法外尘本无、唯有识心、性相圆融的教法,统摄大乘《华严》、《楞伽》、《法华》、 《湼盘》诸说。

  制教三宗中,实法宗即立一切诸法实有的萨婆多部等,此宗以色法为戒体。假名宗,就是立一切诸法唯有假名的经量部等,此宗以非色非心法为戒体。圆教宗即立一切诸法唯有识的唯识圆教等,此宗以心法种子为戒体。南山律宗在三教、三宗中属唯识圆教宗。

  与道宣同称智首门下二哲的道世(

  ——六八三年) ,也於《四分律》深有研究,经常和道宣一同敷扬律部,著有《四分律讨要》及《四分律尼钞》。这两部著作和道宣的《四分律行事钞》都受到当时研究家的重视,以致将偏重研究《四分律行事钞》的学者称为「钞家」,而偏重研究《四分律讨要》的学者被称为「要家」 。道世的学说大体和道宣相同,所以一般也归属於南山宗。

  唐代与道宣同时并弘《四分律》学的,还有相州日光寺法砺律师,开相部宗:长安西太原寺东塔怀素律师,开东塔宗。此二宗与道宣的南山宗并称律宗三家。

  法砺(公元五六九——六三五年) ,是稍前於道宣弘扬律学的律师。道宣的著述中,已引用其说。他起先师事灵佑法师,後从静洪学《四分律》,更就慧光二传弟子洪渊听受《四分》大义。曾往江南研学《十诵》,後还邺都(今河北临漳境内) ,随缘教化,前後讲授《四分律》四十余遍。常慨叹律文广博,乃折衷诸说,制《四分律疏》十卷、 《羯磨疏》二卷、《舍忏仪轻重敍》等。法砺认为《四分律》完全是小乘,与慧光视《四分律》为大乘、道宣以《四分》为小乘而义通大乘的说法相反。在戒体论上,法砺宗《成实论》,以无作戒体为非色非心之下相应行法,即非色非心戏髗论,并将戒法分为受随二门。

  怀素(公元六二五——六九八年),曾参与玄奘的讲席卜受具足戒後,专攻律部,从道宣学《四分律行事钞》,又去邺都从法砺学《四分律疏》。他对於两家的著作都感到不满意,认为「古人义章未能尽善」 ,决心自己另撰新疏。自咸亨元年(公元六七O年)至永淳元年(公元六八二年) ,撰成新疏《四分律开宗记》二十卷,采用新译有部《婆沙》、《俱舍》等论的解释,弹纠法砺《四分律疏》十六失。卷一为玄谈,有三科:一总简藏别、二别藏宗归、三释藏题目。卷二以下入文解释,就相部宗法砺旧《疏》的十六大义加以评破。为别於法砺的旧《疏》,此书称为新《疏》。

  後来又撰《新疏拾遗钞》二十卷、《四分僧尼羯磨文》二卷,四分僧、尼戒本各一卷。新疏一出,怀素自讲五十余递,四方律宗学者,莫不奉以为宗,所谓「传翼之彪,搏攫而有知皆畏;乘风之震,砰掏而无远不闻」(《宋高僧传·怀素传》)。因怀素住在长安西太原寺的东塔,所以他的一系,称为东塔宗,与住在同寺西塔的法砺门下满意、定宾师徒等相对峙。

  东塔宗立说和南山、相部两宗的不同之处,最重要的是关於戒体的问题。最初四分律家解释戒体,原有两种主张,一种以为戒体是色法,一种以为是非色非心。法砺《疏》中肯定了非色非心之说,他引证《成实论》,认为《成实论》是昙无德部的著作,所以应依据此论来解释同部的《四分律》。道宣曾从学於法砺门下,本来也主张非色非心的戒体说,但後来接受了唯识思想之後,遂改变主张而以心法为戒体。

  怀素在两家之外,独树一帜,肯定戒体是色法。他的理由是,昙无德部原出化地部,而化地部出於说一切有部,所以《四分律》乃是有部的支部。昙无德部的著作,在中国未传,故解释《四分律》应依说一切有部之书,方合正理。怀素在疏文中引了不少《俱舍》 、《婆沙》和迦湿弥罗诸大论师的主张,对於戒体采用有部的色法说。他认为相部法砺未明此理,枉以经部末师的《成实论》来解释《四分》戒体,而南山道宣更欲以大乘赖耶受持种之义强释《四分》戒体,义虽善巧,却与《四分》义相差太远。

  其次,则为《四分律》的宗旨问题。怀素在《四分律开宗记》中以戒行为律藏之宗,而破斥七家异解。其中第二家以「受随」为宗的,正是法砺。怀素认为「受随」就包括在止作之内,是戒行的前後两部分,既有前後不同,就下好立以为宗。只有戒行才能通贯始终,算是宗旨。他也反对道宣大小乘并举,诸部统括之说。

  东塔宗对於《四分》之解释,不判大小,以释尊摄化,随机隐现,所以怀素驳斥相部和南山二宗说:「相部无知,则大开量中,得自取大小行也。南山犯重,则与天神言论,是自言得上人法也。」 (《宋高僧传·怀素传》)不过,怀素学说原是渊源於相部和南山的。《四分律开宗记》的内容,基本上采用法砺旧《疏》的原文,其修正旧《疏》发明自己新意的只占了一部分。同时,他也吸收了道宣的学说,如化制二教的建立等,他还从玄奘接受了俱舍学。所以,怀素学说的性质,是较为复杂的。也正是由於他对於前人的学说能舍短取长,他的主张一出,曾轰动一时,为当时学律者所宗。

  唐代律宗三家问互有争论,相部和东塔彼此责难尤烈,所谓「两疏传授,各擅颛门,学者如林,执见殊异,数兴诤论」(《宋高僧传·圆照传》) 。

  到了开元年间(公元七一三——七四一年) ,法砺门下西塔满意的弟子定宾律师,撰《四分律疏饰宗义记》十卷,详解法砺之《疏》:更撰《破迷执记》 一卷,救法砺之大义,破怀素之异解。满意的再传弟子昙一,又著《四分律发正义记》十卷,企图会通南山与相部两派的异义,并「斥破南山」 ,对道宣学说有所非难。昙一的弟子朗然著《古今决》十卷,评议古说,解释《四分律钞》数十万言。律宗三个派系各有所本,三足鼎立,纠纷日兴。

  至大历十三年(公元七七八年) ,唐代宗敕令三派名僧十四人齐集安国寺律院定夺新旧两《疏》的是非,佥定一本流行。此次集会实出於丞相元载的建议。当时俞定的原则是「新章有理义准新章,旧疏理长义依旧疏,两疏有据二义双全,两疏无凭则依经律」 (见《贞元续开元录》)。佥定以调和为名,看似很为公允,实际元载的本意是要推行新疏。所以,主持此事的人是学新疏的如净。

  到建中元年(公元七八O年)十二月,如净等写成《敕俞定四分律疏》进呈,因有破旧《疏》立新《疏》的意图,当日就有不服的学者上奏。结果,只好仍让新、旧两《疏》并行,任学者所好,并获得朝廷许可。自此三宗并传。只是後来相部、东塔两系逐渐衰微,法嗣绝响,只南山一系传承独盛,绵延不绝。

  道宣门下有受法传教弟子千人,特出的有大慈、灵专二一人均著有《行事钞记》) 、文纲、名恪、周秀、融济等。其中文纲及其弟子道岸,相继阐扬道宣遗教,弘化最盛,朝野崇奉,南山一宗风行更广。道岸还请唐中宗墨敕,在江淮问推行南山律宗,使最後奉行《十诵律》的东南一隅,也多改奉南山《四分律》。此後中国佛教律宗以南山《四分律》为依据,千余年来盘根错节,树立不拔之基。

  虽然义净由海道往印度求法,历时二十五年,经三十余国,记录历年在印度的见闻,尤以戒律的行持实状为主,纠正戒律上旧传的舛误,不满中国僧众在实践上的失当,途中作传四十条寄归,即《南海寄归内法传》。他从印度携回《根本说一切有部律》,认为此律才是最纯正的律,所以他翻译此律凡十八部,企图使中国僧众的戒律完全仿效印度,此举并得到朝廷的支持,但最终仍无法动摇四分律宗,而未见广传。

  融济的弟子玄俨作《行事钞辅篇记》、《羯磨述章》。  

  恒景曾跟文纲学律,弟子有一行、监真。一行为唐代密宗学者。监真(公元六八八——七六三年)於开元年间,在扬州大明寺以戒律化导一方,其时有日僧荣睿、普照等来中国求法,於天宝元年(公元七四二年)到扬州礼请他到日本弘传戒律,於是监真和其弟子从天宝元年到十二年(公元七五三年)间,渡海六次,历尽艰辛,双目失明,最後终於到了日本当时的都城奈良,筑坛传戒,登台说法。他带去的律书有《四分律》、法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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