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别众法。
四、受欲是非篇:明制与欲的制意、开遮,与欲因缘,与欲法、失欲,及成不成与欲。
五、通辨羯磨篇:明羯磨的条件、种类和成不成的分别。
六、结界方法篇:明摄僧界,内容包含自然界、作法界、结界作用的有无和失不失的差别(以上五篇为众法缘成事)。
七、僧网大纲篇:主要明灭恶。以五门为纲,明住持摄众的方法,包含七种治罪法(加恶駡、默搂为九种) ,僧食制度的如法与否,作法的条件和方法(此篇为匡众住持事)。
八、受戒缘集篇:明受戒的事,附舍戒法和六念法。
九、师资相摄篇:明弟子依止法和和尚阿阁梨摄受弟子法(以上二篇为接物提诱事)。
十、说戒正仪篇:明半月说戒的仪轨(谓据普照、道安二人旧定的仪轨,引律藏加以删补而成。此篇与下自恣篇为检察清心事)。
十一、安居策修篇:明安居处所、时间、分房舍法、四种安居、遇缘失不失安居、迦提五利、解界如下如法等,附受日法(此篇为静缘策修事) 。
十二、自恣宗要篇:明自恣的时间、人、自恣作法等,附迦缔那衣法。
十三、篇聚名报篇:先依六聚释篇聚名相,次明犯戒所感果报。
十四、随戒释相篇:释比丘二百五十戒的戒相,初广明戏法功能、戏体业性,并略示戒行摄修,後依戒本逐条解释。除少数特殊条文外,仅列举犯缘和略释(广解见《戒本疏》及《舍昆尼义钞》中) 。
十五、持犯方轨篇:以名字、体状、处所、通塞、渐顿、优劣、杂料简等七门释持犯差别(以上三篇为专精不犯事)。
十六、忏六聚法篇:初依三宗明理忏,次依六聚明事忏(此篇为犯已能悔事)。
十七、二衣总别篇:二衣谓制三衣六物及听百一衣财。於制门申明衣的作法、受法、摄衣界坐具法、漉水囊法。於听门申明百一诸衣、粪扫衣、檀越施衣,及亡僧物的处理。
十八、四药受净篇:明四药的体,结净地法,护净法的差别,受的差别。
十九、鉢器制听篇:初明鉢的制意、体、色、量、受法、失受相及受用行护法,次明其他养生众具。附房舍众具等法(以上三篇为内外资缘事) 。
二十、对施兴治篇:明受施时作观对治自心的方法。
二一、头陀行仪篇:明十二头陀行(以上二篇为节身离染事)。
二二、僧像致敬篇:明敬三宝法及僧众大小相礼法,附造经像塔寺法(此篇为己谦恭事)。
二三、计请设则篇:包含受请、往讣、至请家、就座、观食净污、行香咒愿、受食、食竟、嚏嗽、出请家等法。
二四、导俗化方篇:明说法仪轨,授三归、五戒、八戒法,生起俗人敬信的方便,及白衣入寺法(以上两篇为外化生善事)。
二五、主客相待篇:明客比丘入寺、受房、相敬、问受利等法。
二六、瞻病送终篇:初明简看病人法、供养法、安置病人处所及为病人说法;次明出尸及埋葬的法则(以上两篇为待遇同法事)。
二七、诸杂要行篇:初明出家缘起、劝出家的功德、障出家的过失等:次明出家和授沙弥戒的仪轨与沙弥戒相等。
二八、沙弥别行篇:初明沙弥出家,尚存俗情旧习,牵绊不断,故须发心息恶,不生污贱心:次明须受戒息灭世染之情,清净无欲,以入慈济众生之境。
二九、尼众别行篇:初明比丘尼受戒、忏罪、说戒、安居、自态等与比丘不同的行法;次明式叉摩那法及沙弥尼法(以上二篇为训导下众事) 。
三十、诸部别行篇:明他部与《四分》不同的少数事相(此篇为旁通异宗事)。
本书标题冠於「删繁补阙」四字,如自序中所说:删繁主要是删过去诸注家繁广的情见,补阙是补充诸注家,也补充《四分律》藏未解决的问题。即将《四分律》藏的二部戒和二十键度的内容,以事类为提纲,归纳排列,仅以三卷的文字,概摄了六十卷《四分律》藏的事相行法,并补充了许多阙漏,纠正了许多错误,发现并解决很多前人未注意未解决的问题。本书是在法砺以前诸律师研习成就的基础上,舍短取长而集大成的。此书一出,僧界瞩目,以前诸家的钞,便被逐渐淘汰,现已大多失传。
俊人为此书作注释的极多,仅见於《行事钞诸家记标目》的就有六十二家,现存的有以下几种:唐志鸿《四分律行事钞搜玄录》二十卷、大觉《四分律钞批》十四卷、後唐景霄《四分律行事钞简正记》二十卷、宋元照《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十二卷、《四分律行事钞科》三卷、澄渊《四分律行事钞评集记》十四卷。以上诸家注释,以元照《资持记》最为精详,古来流传最广,为《四分律》学者所共推重。
贞观元年(公元六二七年),道宣撰制《四分律拾昆尼义钞》三卷(今作六卷),为补充解释《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的著作。现存上、中四卷,下篇二卷至宋代已散佚不传。自卷上至卷中,共有昆尼大纲、起戒差别等十四段。注疏有末代允堪的《四分律拾昆尼钞辅要记》六卷,元照的《四分律拾昆尼义钞科》一卷等。
贞观四年(公元六三O年),道宣外出诸方参学,广求诸律异传,曾在魏郡访问名德法砺律师,请决疑滞。九年(公元六三五年)入沁部棉上(今山西沁县绵上镇)山中撰《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一卷、《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疏》二卷,该疏解释持戒的要谛,内容细分为十篇。初於疏前阐明能辨之教(羯磨) 、所被之事(缘务) 、弘法之人(僧伽) 、设教之所(结界) 。其次详释集法缘成、诸界结解、诸界受法、衣药受净、诸说戒法、诸众安居、自态法、衣分法、忏六聚法、杂法住持十篇。
此疏的注书有:宋允堪的《四分律随机羯磨疏正源记》八卷、《四分律羯磨疏科》四卷、元照《四分律羯磨疏济源记》二十二卷、清代读体的《昆尼作持续释》十五卷、照远的《四分律羯磨疏显缘抄》二十卷等。其中以元照的《济源记》最为流行。
随後,道宣又撰《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 一卷、《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疏》三卷(後重订《戒本》三卷、作《疏》八卷) 。在《含注成本》中,道宣依广律对《四分律戒本》加以注解,书中设有四门:述教义之所由、摄敦之分齐、名义之解释、题号之解译。注释比双书的除道宜自己所选《疏》之外,还有宋代允堪的《四分律发爱挥记》、元照《四分律行宗记》等。
十一年(公元六三七年),在隰州益词谷撰《量处轻重仪》 (一作《释门亡物轻重仪》)二卷、《尼注戒本》一卷。十六年(公元六四二年) ,仍入终南山居丰德寺,至十九年(公元六四五年)撰成《四分律比丘尼钞》三卷二(今作六卷) 。二十年(公元六四六年) ,在丰德寺将所撰《羯磨》 一卷增广为二卷,又将《疏》二卷增广为四卷(今作八卷)。永徽二年(公元六五一年)九月又增订《含注戒本》并《疏》 。後来学者将他的《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疏》 、《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 、《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疏》,称为四分律宗三大部,另加他所注的《四分律拾昆尼义钞》、《四分律比丘尼钞》合称四分律宗五大部。
此外,道宣还撰有《关中创立戒坛图经》、《律相感通传》、《释门归教仪》 、《释门正行忏悔仪》、 《教诫新学比丘行护律仪》、《净心诫观法》等有关律学方面的著作。因道宣长期居住终南山,并在此山创立了他的律学范畴,後人便称他所弘传的四分律学为南山宗,并尊他为南山律师。
道宣在律学上的主要成就,即在於他对《四分律》的开宗弘化,以及他生平力学、综揽诸部、会通大小以成一家之言的创见。他对於律学的整理,即以《四分》为本,竞采大众之文,用集一家之典,对《四分》中有义无文的地方参取诸律,而最後以大乘为归极,以顺中土大乘的机缘。他在《行事钞·序》说:「包异部戒文,括众经随说,及西土圣贤所遗,此方先德文纪,搜驳同异,并皆穷核:长见必录,以辅博知,滥述必剪,用成通意。」道宣这一综揽诸说成一家之言的学风,曾受到当时佛教界的广泛推重。
但同时也有一些学者不同意他的见解,如东塔怀素律师批评说:「题云《删补随机羯磨》,斯有近弃自部之正文,远取他宗之旁义,教门既其杂乱,事指屡有乖违。」 (怀素《僧羯磨·序》)这是代表另一部分律师认为道宣的著述淆乱了《四分律》的本质而有所指摘的意见。及至明末藕益大师仍持这一看法,他说:「《随机羯磨》出,而律学衰,如水添乳也。」 (《藕益大师全集》)虽然如此,道宣的学说在当时就已风靡佛教界,以至从那时以来的中土律学家,差不多都将他的著述奉为圭臬。
道宣以《四分律》会通大乘,且在《羯磨疏》裏找出五种理由来证明其说。并由《四分》通大乘的看法,更进一步建立三学圆融无碍说。此即大小二乘各立三学,并以大乘佛教的三聚净戒作为律学的归宿。就大乘圆教三学说:戒是摄律仪、摄善法、摄众生三聚净戒;把心停止在诸法都以识为根的看法上是定;详细观察它是慧。这三学圆融互摄,随便一种就含摄其余的两种。三聚净戒也是大乘圆融行,互相含摄,用此推论,对於小乘戒也可圆融无碍。
如杀生一种戒,就三聚具备:止息各种杀缘是摄律仪戒,经常从事生命的保护是摄善法戒,保护众生的生命是摄众生戒。杀生一种戒如此,不盗、不淫等无量的戒晶,也都如此。所以一戒一行,圆融观解,就具足一切行,这样成为大乘妙行。这种理解和解释,合乎中土学人对大乘佛教的爱乐和机缘,因而使他所倡导的南山律学一直盛行流传。
戒体说是道宣南山律宗的主要理论。根据《行事钞》等著述,一切诸戒都包含有戒法、戒体、戒行、戒相四种。戒法,是佛所制定的各种戒律:戒体,是弟子从师受戒时,从自己内心领受所产生的所谓法体,即由授受的作法,在受戒者心理上形成防非止恶的要求与功德:戒行,是受戒後随顺戒体防止身口意三业罪恶的如法行为:戒相,是由於恪守戒法,戒行谨严而表现於外,可作楷式的形象。四科之中,戒体为基本条件,其他三…
《四分律 源流》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