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便來到世尊的住處,恭敬作禮後坐在一邊,將此事禀告世尊。
世尊即以此事爲由召集衆比丘,知而故問提婆達說:「你確實用五法來教導衆多比丘嗎
」如上面所說。
提婆達回答說:「是的,世尊。」
當時,世尊以各種權宜之法,使提婆達破壞和合僧團的念頭暫時打消,又以無數方便之教呵責提婆達,然後對衆比丘說:「從今以後,爲衆比丘製定戒法,集十句義,以至令佛法久住世間。如有想解說戒法者,應當這樣說:如有比丘想要破壞和合僧衆,方便接受破壞和合僧衆的邪法,並堅持此事,不肯舍棄。其他比丘應規勸這一比丘說:大德,莫要破壞和合僧衆,莫以權宜之法破壞和合僧團,莫要信受並堅持不舍破壞僧衆和合的邪法。大德,應當同衆比丘和合。與僧衆和合,歡喜共住,不生爭執,共同修持佛法,這好比水乳交融,能使佛法周流普遍,僧衆和合安樂。這個比丘聽到這些規勸,如仍然堅持自己的做法,不肯舍棄,其他比丘應再叁規勸,令其舍棄破壞僧衆和合的邪法。再叁規勸後,此比丘如能夠舍棄邪法,是如法的選擇。此比丘如仍舊不肯舍棄邪法,則犯僧殘罪。」
原典
爾時,提婆達①既教人害佛,複教阿者世②害父,惡名流布,利養斷絕。時提婆達通己五人家家乞食。一名叁聞達多,二名骞茶達婆,叁名拘婆離,四名迦留羅提舍,及其身爲五。
時,諾比丘聞提婆達教人害佛,複教阿合世害父,惡名流布,利養斷絕,通己五人家家乞食。往世尊所頭面禮足在一面坐,以此因緣具白世尊。
世尊即集大衆,知而故問提婆達言:「汝實將四人家家乞食耶
」
答言:「如是,世尊。」
世尊爾時以無數方便呵責提婆達:「汝所爲非,非威儀,非沙門法,非淨行,非隨順行,所不應爲。汝雲何別將四人家家乞食耶
我無數方便說應慈愍白衣家,汝今雲何別將四人家家乞食。」
時,世尊以無數方便呵責提婆達已,即告諾比丘:「自今已去,不得別衆③食,聽齊叁人食。所以然者,有二事利故,爲攝難調故,爲慈愍白衣家故。何以故
恐彼難調人故,自結別衆,以惱衆僧。」
提婆達即生此念:未曾有瞿昙④沙門乃斷人口食,我甯可破彼僧輪。我身滅後可得名稱言:沙門瞿昙有大神力⑤,智慧無礙,而提婆達能破彼僧輪。
時,提婆達即往伴比丘所,語言:「我等今可共破彼借輪。我等死後可得名稱言:沙門瞿昙有大神力,智慧無礙,而提婆達能破彼僧輪。」
時,提婆達伴,名叁聞達多,智慧高才,即報言:「沙門瞿昙有大神力,及其弟徒衆亦複如是,我等何能得破彼僧輪
」
提婆達言:「如來常稱說頭陀少欲知足樂出離者,我今有五法,亦是頭陀勝法少欲知足樂出離者。盡形壽⑥乞食,盡形壽著糞掃衣⑦,盡形壽露坐⑧,盡形壽不食酥鹽,盡形壽不食魚及肉。我今持此五法教諸比丘,足令信樂。當語諸比丘言:世尊無數方便歎譽頭陀少欲知足樂出離者,我等今有五法,亦是頭陀勝法。盡形壽乞食,乃至不食魚及肉,可共行之。年少比丘必多受教,上座比丘恐不信受,由此方便故得破其僧輪。」
時,叁聞達多語提婆達言:「若作如是,足得破彼借輪。」
爾時,衆多比丘聞提婆達以五法如是教諸比丘,令其信樂,廣說如上。諸比丘聞已,往至世尊所,頭面禮足在一面坐,以此因緣具白世尊。
時,世尊以此因緣集比丘僧,知而故問提婆達言:「汝實欲以五法教諸比丘不
」廣說如上。
對日:「如是,世尊。」
時,世尊以無數方便令提婆達破僧⑨心暫息,以無數方便呵責提婆達已,告諸比丘:「自今已去,爲諸比丘結戒,集十句義,乃至正法久住。欲說戒者,當如是說:若比丘欲壞和合僧⑩,方便受壞和合僧法,堅持不舍。彼比丘應谏是比丘,大德,莫壞和合僧,莫方便壞和合僧,莫受壞僧法,堅持不舍。大德應與僧和合。與僧和合,歡喜不诤,同一師學,如水乳合,於佛法中有增益⑾安樂住。是比丘如是谏時,堅持不舍,彼比丘應叁谏,舍此事故,乃至叁谏時,舍者善,不舍者僧伽婆屍沙。」
注釋
①提婆達:又作提婆達多、調達,略稱提婆。意譯作天熱、天授、天與。爲佛世時犯五逆罪、破壞僧團、與佛陀敵對的惡比丘。爲釋迦牟尼佛叔父斛飯王之子,阿難的兄弟。佛陀成道後,隨佛陀出家,後因未得聖果而退轉其心,漸生惡念,欲學神通得利養,佛陀不許,遂至十力迦葉處習神通力,受摩揭陀國阿閣世太子供養,欲代佛陀領導僧團而不得。
此後率五百徒束脫離僧團,自稱大師,製定五法,遂破僧伽之和合。又投石欲迫害佛陀,碎石傷佛足出血,放狂象害佛亦不成。並撲打蓮花色比丘尼至死。後於十指爪中置毒,欲禮佛足時傷佛,但佛足堅固如岩,提婆反自破手指而命終。自古以破和合僧、出佛身血、放狂象、殺蓮花色比丘尼、十爪毒手等五事爲提婆之五逆罪。
②阿閣世:爲佛世時中印度摩揭陀國頻婆娑羅王之子。作太子時,受提婆達多唆使,幽禁父王於地牢,欲致之死。即位後,吞並諸小鄰國,奠定印度統一之基礎。後因弑父之罪而遍體生瘡,至佛前忏悔即平愈,遂歸依佛。佛陀滅度後,爲佛教教團的大護法。
③別衆:又稱別羯磨。於同一結界內,僧團中有少數僧侶脫離大衆另行「作法」,稱禹別衆、別羯磨。行別羯磨者,稱爲別衆僧。另據《四分律》卷四十四載,佛告諸比丘,僧有四種,即四人僧、五人僧、十人僧、二十人僧等。早期之「僧」系以四位出家人爲和合衆之基本單位,而稱僅二、叁位出家人之小團體爲別衆。
④瞿昙:爲印度刹帝利種中之一姓,即釋迦牟尼佛所屬之姓。又作喬答摩、俱譚、翟答摩。意譯作地最勝、泥土、地種。《法華文句》卷一說:「瞿昙,此言純淑,亦名舍夷;舍夷者,貴姓也。」
⑤神力:又稱神通力。指佛菩薩所示現的種種神變不可思議之力。諸經中,多處載有佛菩薩顯現神力之說,如《法華經》卷六<如來神力品>謂,世尊常於百億萬人天衆前,現大神力,出廣長舌至於上梵世,其一切毛孔均放出無量無數色光,悉皆遍照十方世界。
⑥盡形壽:形,具有形體樣相之色身;壽,壽命、壽限。盡形壽,指過完此一期有形體、有壽限之有限生命。
⑦糞掃衣:又作衲衣、百衲衣。即摭取被舍棄於糞塵中之破衣碎布,洗後做成的袈裟。糞掃衣之種類,因律典而異,據《十誦律》卷二十七載,共有四種:㈠包裹死者而棄於墓地之冢間衣。㈡包裹死者而布施給比丘之出來衣。㈢在聚落中,置於空地無所屬者之無主衣。㈣舍棄於巷陌、冢間或糞塵之中弊物,稱爲土衣。另於《四分律》卷叁十九舉出牛嚼衣、鼠齧衣、燒衣、月水衣、産婦衣、神廟中衣、若鳥街風吹離處者冢間衣、求願衣、受王職衣、往還衣等,稱爲十種糞掃衣。
⑧露坐:十二頭陀行之一。謂於露地坐禅修行。《四分律行事鈔》卷下引《大智度論》謂,露地坐可免於愛著蔭覆涼樂,易入空定。又據《大乘義章》卷十五載:樹下蔭濕,久居易致疾患,故坐於露地。
⑨破僧:即破壞和合之僧伽。爲五逆罪之人。可分二種:㈠破*輪僧,立邪法以破壞聽聞佛陀教法之和合僧。㈡破羯磨僧,在同一結界內,別立羯磨,以破壞僧伽之和合。
⑩和合僧:又作和合衆。略稱和僧、和衆。指比丘、比丘尼入佛門,同持戒、同修行,和合一處。據《大乘法苑義林章》卷六載,僧衆分爲叁種,即理和合僧、事和合僧、辨事僧等,叁者協調,共營僧團生活。又僧衆和合也稱爲「和合海」 ,乃比喻僧衆之量無限,猶如海之深廣。
⑾增益:意譯作究竟、圓滿、成就、吉祥、息災、憶念。爲真言密咒中最後所附之語句,亦是古來印度在供神時,祈求幸福吉祥所唱念之贊歎語。
十叁僧殘法之十一——助破僧違谏戒
佛在羅閱只耆閣崛山中。當時,提婆達仍舊固執五法,又前去教導衆比丘說:「世尊以無數方便之教常常贊歎少欲知足,願舍世俗欲望的苦行者,畢生乞食、穿著糞掃衣、露地坐禅修行、不食酥鹽、不食魚及肉。」
衆比丘對提婆達說:「你不要破壞和合僧衆,不要固執破壞僧衆和合的邪法,堅持不肯舍棄。爲什麼呢
因爲與衆僧和合,歡喜共住,不生爭執,如同水乳交融,能使佛法周流普遍,僧衆和合安樂。」
此時,協助提婆達破壞和合僧團的同黨比丘,對衆比丘說:「你們不要呵責提婆達所說的話,提婆達是宣講正法的比丘,是宣講律法的比丘,提婆達所說的話,我們是願意接受的。」
衆比丘聽了,其中有少欲知足、修苦行、學戒法、知廉恥的比丘,責怪提婆達的同黨比丘說:「你們怎麼能說提婆達是宣講正法、律法的比丘,提婆達所說的話我們接受呢
」然後,衆比丘來到世尊的住處,恭敬作禮後坐在一邊,將此事禀告世尊。
世尊即以此事爲由召集衆僧,以無數方便之教呵責提婆達的同黨比丘:「從今以俊,爲衆比丘製定戒法,集十句義,以至令佛法久住世間。如有想解說戒法者,就應當這樣說:如比丘有同黨比丘一個、二個、叁個,以至無數。這些同黨比丘對其他比丘說:大德,你們不要規勸這個比丘,這個比丘是宣講正法、律法的比丘。該比丘所宣說的我們都喜聽願聞,該比丘所講說的我們也接受。其他比丘對這些同黨比丘說:大德,不要說這樣的話,說這個比丘是宣講正法、律法的比丘,這個比丘所宣說的我們都喜聽願聞,都願意接受。但這個比丘並非是宣說正法、律法的比丘。大德,不要破壞和合僧衆,你們應當喜歡衆僧和合。大德,與衆僧和合,歡喜共住,不生爭執,共同修習,如同水乳交融,能使佛法周流普遍,衆僧和合安樂。這些同黨比丘聽了規勸後,仍然堅持自己的做法,不肯舍棄,其他比丘應再叁規勸,令其舍去追隨提婆達破壞和合僧團的做法。再叁規勸後,能夠舍棄這種做法的比丘,是如法的選擇。仍舊不肯舍棄的比丘,則犯僧殘罪。」
佛在羅閱只耆阖崛山中。時,提婆達故執此五法,複往敦諾比丘言:「世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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