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頁八)
一切諸法悉無有我,而此涅槃,真實有我,以是義故,涅槃無因,而體是果。(同上·頁九)
這裏很明顯的肯定了涅槃之體無因,而有果的存在。無因的理由是,凡物有因者,即是無常,涅槃非無常,故而無因。可是在卷二十卻又說:「一切諸法無有定相,若使涅槃從因生者,因無常故,果亦無常,而是涅槃,不從因生,體非是果,是故爲常。」這一說法,恰與「而體是果」者相反。以「涅槃無因,而體是果」者的理由是,雖然涅槃不是從因所生之法,但它有常樂我淨不變之體,有此體者,當亦是果,故稱爲無因而有果。言其無因無果者,則因爲凡是有果者,必從因所生,宇宙萬物中,絕無一有果而無因之物,誠如這節經文的前面所言,「譬如世間從因生法,有因則有果,無因則無果,因無常故,果亦無常。」因果乃是一如影隨形的必然定律,講涅槃講到無因而有果,那又怎不發生矛盾呢
且此種講法,正如耶稣教之講上帝,謂其不從因生,自身乃是唯一之本體者,此亦是無因而有果之論,近代的邏輯(logic)學者,自然科學者亦即嘗據此因果律而批判上帝之不可存在。今若以此而論涅槃,則涅槃又何能避其非難。自然,本經之思想並非如此,即講涅槃無因,而體是果,其果亦不是邏輯學上的因果律或物理學上的因果律⒁之果的。故謂體是果者,亦自有其理由。此理由必須要待對「本有今無,本無今有,叁世有法,無有是處」一偈作一探究後,始可清楚明了。僅僅說:「夫涅槃者,亦可言定,亦可言果,雲何爲定
一切諸佛所有涅槃,常樂我淨,是故爲定。無生老壞,是故爲定。」(卷二十二·(德王品),承接「不從因生,體非是果」一則話來。)這還是不足解釋說明的。本有今無一偈,留在下節論述,此暫不贅。但就此兩點看來,其言說之差異,亦爲不可避免的問題。總之本經在涅槃觀念的表達上,歧異差左處甚多,這或由於漸次編集所成之所致,其唯一統一而前後一貫者,則爲一切衆生悉有佛性,涅槃常樂我淨,如來恒不變易的中心觀念。此觀念當是一學派之傳承而來,故經文中各品的解說雖有小異,而其中心思想則大同。及至(迦葉品)出,編集者大概亦有鑒於此,於是就作一圓融調和的說法:
善男子,若言如來畢竟涅槃,不畢竟涅槃,是人不解如來意故,作如是說。(卷叁十一·頁八)
在此節前,尚有數句有力的評語:「善男子,如汝所言,佛涅槃後,諸弟子等各異說者,是人皆以顛倒因緣,不得正見,是故不能自利利他。」此數語之目的即在批評那些「於佛滅後,作如是說,如來畢竟入於涅槃,或不畢竟入於涅槃,或說有我,或說無我,或有中陰,或無中陰……」的「如是衆生」(同上·頁十叁)。我們看過了這個批評後,再來看「若言如來畢竟涅槃,不畢竟涅槃,是人不解如來意故。」其意義何在了。這如來畢竟涅槃或不涅槃之诤,均是佛滅後弟子們的顛倒因緣,並非世聳曾經作了什麼定說,因爲如此,所以本經在(迦葉品)前言入涅槃或不入涅槃二義,都非究竟,要從此節去會通,方知差異之原因及不致誤解真正涅槃的原意。<迦葉品>中對如來之入與不入涅槃等敍說得極詳,經內所有不能相貫通之處,似乎在該品中皆可獲得解決,此的確是一圓融的妙法,可作調和各品之分歧,但若以之對立來看,則又不啻多一歧見,因其調和之方法,乃是對已出現之差異者,統予以否定。如卷叁十一·頁二十叁雲:「我知是事,故告阿難:過叁月已,吾當涅槃,善見聞已,即來我昕,我爲說法,重罪得薄,獲無根信。善男子,我諸弟子聞是說已,不解我意,故作
是言:如來定說畢竟涅槃。善男子,菩薩二種,一者實義,二者假名,假名菩薩,聞我叁月當入涅槃,皆生退心,而作是言:如其如來無常不住,我等何爲是事故,無量世中受大苦惱,如來世尊成就具足無量功德,尚不能壞如是死魔,況我等輩,當能壞耶
善男子,是故我爲如是菩薩而作是言:如來常住,無有變易。善男子,我諸弟子聞是說已,不解我意,定言如來終不畢竟入於涅槃。」以此所述,察其實義,即如來常住,無有變易者亦是方便爲假名菩薩所說,若依此意,則本經中心思想之如來常住義,亦豈不被否定原非實義,而是方便之說麼
此自是疑問,不過,我們就(迦葉品)全品思想的重點看,當亦不會認其是否定如來常住之爲實義的,蓋(迦葉品)所發揮的如來身之常住義,較(師子吼品)以前者更深,至於此節爲假名菩薩所說之如來常住,無有變易者,察其真義,乃是一種實見或實體觀念,近於婆沙論師的常住義,故亦在批評之內。(此從稱菩薩有二種,一實義,二假名,假名菩薩一語所含之暗示意義,亦可證知。)但不論如何,總上所言,對畢竟入涅槃或不入涅槃,經(迦葉品)之批評後,兩者皆被否定了。一爲被否定了有死亡意味之涅槃(如說:「過叁月已,吾當涅槃」之涅槃。)如說:「是故我爲如是菩薩而作是言:如來常住,無有變易……定言如來終不畢竟入於涅槃。」
經此否定後,當難免對本經所述的如來身義,常樂我淨義又有所疑念。此則請看下述否定表現的意義和次節本有今無偈論中所闡的如來身(或佛性)義後就可了然。
㈢本經涅槃語之否定表現
在第一章裏已說過有關涅槃的否定表現,這不論是佛教也好,《奧義書》也好,使用否定的方法,幾乎是共同的,也是傳統的。但真正運用否定方法得當,而完全把握住了的,則正如羽溪了谛所說:「有關涅槃否定的表現,佛教則比其他教派更特別更徹底一層⒂」。大乘佛教的涅槃思想,在《中論》,在唯識,都有其否定的一面,《中論》之空,更不用說,是最徹底的否定,也是最活的否定。即唯識的否定意義也達到了最高的表現,如山口益先生所說的無住處涅槃,是「空亦複空」(見第二章第四節所引),此空亦複空,便正是一最好的否定表現。在本經來說,也同樣有此一表現,只是方法稍有不同,因爲經中並未用其思想的中心概念來作否定,如《中論》的空,或唯識的無住義那樣,故要說到本經的否定意義時,必須另作說明,不能就名相的當身,而表達像《中論》的空那樣明朗積極的意義。這或者也可說就是本經不徹底的地方,但實際上就「大涅槃」 一詞來看,大涅槃的語義也就含括了一大否定義。或又說,大涅槃的特義,乃是依常樂我淨而顯,若其含具大否定的意義,豈不將此常樂我淨義也否定了,其實,卻恰恰相反,本經否定之表現,乃正是用來肯定常樂我淨的深義。換言之,常樂我淨者原是經過一度否定後而顯現的實義。何以見得,這且請看後面述說。
本經否定的方式,類別之,可分作兩種:一是原始佛教所慣用的「非非」 一詞(這也是印度傳統的用法),一是大乘佛教所慣用的空,或第一義空等,關於「空」的表現法,本節暫不述,待在第五章與《中論》的空等對顯時再說。現僅錄第一種以「非非」作否定表現者於次:
一、如來涅槃非有非無,非有爲,非無爲,非有漏,非無漏,非色非不色,非名非不名,非相非不相,非有非不有,非物非不物,非因非果,非待非不待,非明非合,非出非不出,非常非不常,非斷非不斷,非始非終,非過去非未來,非現在,非陰非不陰,非入非不入,非界非不界,非十二因緣,非不十二因緣。 (卷十九·<德王品>二十二之一)
二、善男子,涅槃之體,非生非出,非實非虛,非作業生,非是有漏有爲之法,非聞非見,非墮非死,非別異相,亦非同相。非往非還,非去非今,非一非多,非長非短,非圓非方,非尖非邪,非相非想,非名非色,非因非果,非我我所,以是義故,涅槃是常,恒不變易。(同上·頁二十二)
此兩節經文同在(德王品)中出現,用「非非」的否定方式來顯示涅槃之常之不變。此種否定法與《本事經》及阿含經等所使用者正相同。其所不同者,則是本經之否定目的,在於肯定「涅槃是常,恒不變易。」惟其「非非」始能是常,此常便是超越對立之常了,若否,則便成爲無常之常。此在思想的形式上,的確又是進一步之表現。
本經在否定面表現涅槃的意義及價值內涵者極多,然所表現者,多爲顯示涅槃之常,或如來的恒不變易,如所謂無所得、無所有、無相、虛空等,從這些否定的意義上所顯之常住不變,就知所謂如來身或常樂我淨者,原不是有實體的可執的存在身物。上所述之假名菩薩,或因不了此故,始謂如來畢竟不入涅槃。再看(梵行品)雲:「夫道者非色非不色,不長不短,非高非下,非生非滅,非赤非白,非青非黃,非有非無,雲何如來說言可得
菩提涅槃亦複如是」(卷十五·頁二十八) ,這正好給假名菩薩或一股實見實執者一很好的回答和參照。又如<德王品>中所舉「如來非天、非王,亦非四天乃至非有想非無想天。」以及「非人非非人,非鬼非非鬼,非地獄畜生餓鬼,非非地獄畜生餓鬼,非衆生非非衆生,非法非非法,非色非非色,非長非非長,非短非非短,非相非非相,非心非非心,非有漏非無漏,非有爲非無爲,非常非無常,非幻非非幻,非名非非名,非定非非定,非有非無,非說非非說,非如來非不如來。」(卷二十·頁五)又再如(師子吼品):「佛性者亦色非色非非色,亦相非相,非相非非相,亦一非一,非一非非一,非常非斷,非非常非非斷,亦有亦無,非有非無,亦盡非盡,非盡非非盡,亦因亦果,非因非果,亦義非義,非義非非義,亦字非字,非字非非字。」(卷二十五·頁十五)如來、佛性、菩提、道、涅槃這在本經說,均是同叁思義。從此「非非」來看,我們也就可知經過如此否定後,涅槃的真實意義究竟如何了。
第五節 本有今無偈論——兼及佛性·涅槃之常住意義
本有今無,這是《大般涅槃經》卷九第二十八頁,(菩薩品)中提出來的一首偈,這首偈的目的是在解決佛性究竟是常抑是無常的問題,也即是解決涅槃常樂…
《涅槃思想研究 第四章 涅槃思想的完成—大般涅槃經的涅槃思想之總彙》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