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佛法真實的面貌 (佛使比丘著)▪P6

  ..續本文上一頁是在佛降魔後(克服情欲與威勢的心理過程),把全副精神統一集中起來,運用無上智慧,思考和反省宇宙世界及大地衆生的問題所獲得的佳果。佛陀曾細述覺悟之過程,其主要意義是:一旦心已專注,它即處于適合思考問題之狀況。

  當一個人的內心有了安頓的感覺,生活也會有充實感。內心平靜,思想清晰,智慧必有所增。佛曾指出,正定是洞見諸法實相不可少的因素,而洞見能力,也是正定缺乏不了的協助因素,特別是在修習較爲精深的定境時,修行者必須擁有極佳之洞察能力,以便能明了心境的特性。因此一個人擁有越高的洞察能力,他的精神專注力也會越深厚。同樣的,精神專注力的增進,亦能激起洞察能力之增進。

  “洞察”意含清晰之視覺,因其效果是醒悟,並使人對妄執的事物心冷意淡、失去興趣而終于開始斬斷妄執。如果一個人有了洞察能力,卻還妄執著自己所曾迷戀的事物,並瘋狂似的追求,那麼,他的洞察力是有問題的,根本不能歸爲佛家的洞察。真正的洞察能力是能把萬事萬物照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並能使人看透事物的實相,放棄對它們所産生的妄執。所謂“放棄”,並非把曾經迷戀過的事物、弄毀、抛棄,或燒成灰燼;也不是一個人跑到森林裏去住,過著隱士的生活;更不是爲了解決這苦悶的生命而自殺。

  一位洞察了諸法實相的人,能隨緣順性度日,他內心有戒、定、慧的觀照而無所染著。從表面上看,他是一如往常的待人接物,但是內心的感覺已有差異。他的心已自由和自主,不再失陷爲萬事萬物之奴隸。這是能洞察之益處,佛稱之爲“解脫”,即從奴隸之身份和處境逃出來,而獲得自由。事實上,我們不僅是心所迷戀的事物之奴隸,我們也同時是心所厭惡的事物之奴隸。我們無法擺脫對它們所存有的厭惡感,正如我們無法舍棄心裏所喜愛的事物。我們爲那一切事物而被激起種種不同的情緒,因爲它們控製著我們的心思,我們受它們的主宰,因此,“物質的奴隸”是指一個人對喜愛和不喜愛的反應。不過,只要我們懂得持戒和修定,就可以免于物役,因爲持戒能激發定,而從定又生慧,所以戒、定、慧是生活上缺少不了的調和劑。佛陀曾如此簡單的總結:洞察是能淨化我們之道法。他並不指定道德或定學是淨化之“法具”,但他卻認定“能洞見萬事萬物的智慧”,能使我們從事物的緊纏中解放出來。

  叁無漏學中的增上慧學,是佛家的洞察能力所激發的真正智慧—一種以完全毀滅妄執(四取)、擺脫事物之誘惑和束縛而促成的智慧。四大妄執把我們綁住了,而“洞察”是能夠斬斷束縛物,以及把我們釋放出來的一把利刀。

  這戒、定、慧叁學的修行能否經得起實際的考驗和挑戰呢?它們是否以正確的原則爲根據呢?假設別的宗教之真正宗旨,也是以解決人類的煩惱爲主,那麼,叁學根本不與別的宗教理相沖突。佛陀的教導從不跟別的宗教發生沖突,而他的教導,還有一些特質是別的宗教所缺乏的,最特別的是它包含了洞察之修行。它解放心思,致使心能自主不受任何事物的操縱,包括上帝、神和鬼。除了佛教以外,世上沒有任何一種宗教,樂于提倡其信徒們的絕對自主和自我依賴。這就是佛教的特征。

  佛教是一種宇宙性的宗教。它是能適應不同根性、不同年紀、不同時代的一種宗教。世界各角落的人都有共同的問題:如何才能擺脫痛苦的糾纏?衆生各有各的苦,佛陀就是爲了尋找解決衆生之苦的方法才出家的,所以他覺悟後所宣說的佛法,是爲衆生而說的法,佛教也就因此被歸爲宇宙性質的宗教。

  第四章 宇宙萬有的叁特性

  宇宙森羅萬物皆有叁種共同特性,佛教稱之爲叁性(叁法印),即(一)無常性,(二)苦性,(叁)無我性。

  諸法因緣生,這是永久不變的定律。大至世界小至微生菌,都須依著因緣的互相關系作用,才能夠生起。人也有依賴種種因緣和合的必要,世上沒有任何一個人,能夠離群而生存,就是隱士也還必須別人或別的事物的助力才能活著。他可能在隱居之處自耕自食,可是他所種的谷和菜,是要依賴著陽光、水和土壤種種因緣的和合才能滋長,而成爲他的糧食。由此可見,隱士必須依靠五谷菜類這些因緣才能生存,而五谷菜類卻又一定要靠著陽光、水、土等因緣才能滋長,因緣又要依靠因緣,這般的互相依靠再推廣開去,就不難看出是會牽涉到另外更多的因緣,而世間萬有,都是如此直接或間接的相依共存。但緣起萬物既然有生的開始,也必有滅的結局,因爲大地萬物皆無永恒性質,並且一直不停地演變。春夏時分,百花怒放;秋末冬臨,葉落花凋。人之身軀也逃不了生、老、病、死的變化,俗語說:“人無千日好,花無百日紅。”那裏有長命不死的人呢?故此人生充滿了無常,就以人“心”爲例:心是生命的本質,卻非固定實體,它只不過是色、受、想、行、識這五蘊的聚合,而形成的思惟境況。心的普遍現象是念生又念滅,念滅了又重新生念,變化多端,刹那不住,我們怎能執它爲常呢?

  在佛陀之前,早已有人作“無常”之說,但卻不夠深奧及圓滿,故還不能使人公認爲絕對的真理。可是佛陀卻能深究宇宙人生實相,並看透過去、現在和未來的生滅相續,又省悟到緣起萬有,必隨因緣之離散而消滅,因此,他覺悟到萬事萬物之缺乏永恒性,故宣說“諸行無常”此一法印。

  早期的導師,亦曾開示過關于人生多苦的道理,但卻不能徹底將真理性質完全揭示于衆,也不能圓滿地指示引發痛苦之正確原因,以及徹底滅苦之法。

  衆生因愚癡,故迷惑惡見,往往誤以邪爲正、以惡爲善、是非不辨、事理不明,而做出種種傷天害理之事,又因自己的造業,終必招受煩惱和痛苦的折磨。

  人因有貪婪之心而難于知足,對事物不停地追求,甚至不擇手段,只爲獲得心所渴求之事物。雖然,世上有很多人並不是不曉得萬物無永恒性,但是欲望時常戰勝理智,所以只好隨心所欲,放任的追求心所愛之事物。

  何謂諸法無我?佛陀以慧眼觀察,得知宇宙人生萬有都是由因緣和合而生的,同時也由因緣分離而馳散。例如人的身體是四大元素,即地、水、風、火的合和而構成的。身體的骨、肉、牙齒、指甲、皮和各種硬的身體器官,是屬于“地”這個元素;血液、口水、膿水、淚水是歸爲“水”元素;呼吸、氣息是“風”的元素,而溫暖的體溫是“火”的元素。由此四大元素的和合,維持人體的存在。一旦四大失調,人就會生病,如果四大過度的失調,也就是病勢的轉重,最終導至死亡,人一死,四大元素也隨著散滅。溫暖的軀體失去了溫度,即火性滅了;血液、口水、尿水及一切液體也涸結,即水根已壞;人死呼吸馬上停止,風大也消失得無影無蹤;至于那有骨肉的身軀,也會開始腐化乃至消散。由此可見,四大元素最終是完全的離散了,而隨著四大的消散,那激發精神作用的五蘊,即色、受、想、行和識也會同樣的消失,因爲五蘊是必依賴著四大的和合,才能在那有生命的軀體産生作用。經曰:“四大本空、五蘊非有。”人是沒有一個“實體”,而只有一個假相。因此佛陀宣說諸法無我,只因爲世人誤以爲“我”是有自性或主體,才對“我”有所妄執。

  世人必須培養洞察諸法實相的能力,才能省悟到萬事萬物的無常、苦和無我性質。覺悟到世間萬有之叁大特性,定會揭發一項事實:世上無一事物是值得我們去爭取的;換句話說,世上沒有任何一件事物,是我們所該執著的。人是因爲有了執著,才想去爭取的。

  法性的啓示和理性思想是絕對不同的。一個人如想只憑理性思考洞察佛法的話,他必會失望的。理性的推想只適合于科學的研究,如要了解人生,就必依靠佛法的啓示。一個人能否領悟到法性,完全在于洞察能力的有無。這自然性質的洞察能力,是一種內在的頓悟。例如,我們粗心大意做了一件錯事,但是心裏並不知情,一直到那所造的惡業激起了果報,使我們莫明其妙地嘗盡了苦果,這才不得不反省及檢討自己的行爲,和整個問題及煩惱的過程,在深深地探索問題之根源後,使我們頓悟到自己原來是做錯了某一件事,才觸發了這意想不到的麻煩。這就是佛家的智慧,這是法的觀照。如果我們能夠時常觀照,從生活的經驗中去領會法的實相,我們就可算是有“洞察力”的人了!這洞察能力如修到圓滿的程度,能使人洞見宇宙人生真相,明白人生真理和做人的意義,並進一步的使人遠離萬物的束縛,獲得真正的自由。如果有人整日高聲誦念“諸行無常、人生多苦、諸法無我”,或者無時不刻地思索這宇宙萬有之叁特性,但卻未能真正的醒悟—不能舍棄對五欲的追求,不能斬斷妄執—那麼,這個人就是還未修到能洞察宇宙真相之慧眼。

  佛教的中觀學派(MYDYMIKA),有一個名詞包含了無常、無我之義,那就是“循雅達”(SUNYTA),其意義即是“空”。佛說宇宙萬有,無不是因緣之和合而成,但也無不隨著因緣之離散而滅。所以因緣所生之有爲法(萬物),以四大五蘊和合所構成的人體爲例,一旦因緣分散,必定也隨之消散。佛說宇宙萬有,全是因緣相關的存在,例如,五谷的成長是需要依賴土壤、水和陽光的助緣,才能變成人可收割的五谷;人類的生存,也須依靠五谷、陽光、空氣、水、家庭、國家種種方面的的助緣才能維持,而度過爲時不太久的一生。由此可見,因緣又須依靠因緣,人生只不過是因緣相關的存在而已,又因一切緣生性空,故此毫無實性可求,佛陀因此宣說緣起性空之法則。

  事實上,佛陀並不否認生活上物質的需要,但是,他要我們以清醒的頭腦尋求自己所該擁有的事物,不可對它們所妄執,以避免招惹無窮的煩惱。在目前這個世界,沒有人可以缺乏物質而生存,因爲有些事物是人所缺少不了的。一個人可能必須擁有一些財物、妻子、兒子、屋子、花園、草場、藥品等等。在生活的途徑上,一個人免不了會在某一個時…

《佛法真實的面貌 (佛使比丘著)》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