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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受過現代教育的人介紹佛教 (李恒钺居士講述)▪P2

  ..續本文上一頁人對佛誤解。

  一、二、二、二 求福說

  有信神者以佛爲神而向之求福,致被人誤認爲迷信;實則真正佛教徒決不向佛求福,而是明佛法的真理之一—因緣法。因是前因,緣是助緣,因緣成熟,就有果報。認清世上任何事都依因果律發展,所謂種瓜得瓜,種豆得豆,作善事造善因,自可能逢善報得善果,(須知種子沒有順緣,不發芽的也有。)這是極合乎科學邏輯的事,眼光放遠即能推見而深信無疑。反之若作惡事造惡業,雖每日念佛求福,其結果必積爲惡果無疑,與求佛無關。故以求福爲佛教的“迷信”行爲,實是附會之誤。佛徒只造善因而自然可得善果。不必“求佛”而望“福”。然而佛教也有祈禱,那是造內心因緣的一種,與持戒行善相輔而行的。

  一、二、叁 人的問題

  一般誤以宏法或學佛的人即代表完善而無可批評之佛,又以爲只要是學佛者,即可無過,亦即幾等于佛。殊不知和尚與學佛者的程度深淺,各人不同,譬如幼稚園兒童叫學生,家庭私塾的人叫學生,中學大學的人也叫學生,研究終身的人亦未始不能稱學生,其程度何能一概而論。因而由于宏法者或學佛者自身學識和修養的不同,亦可能招致誤會。分述于次:

  一、二、叁、一 學識

  宏揚佛法者,有時未能因人施教,所講道理,未能以現代思想語句表示,或不能爲人所贊同,致使人對佛教發生誤解。

  一、二、叁、二 修養

  宏揚佛法的僧侶居士們,有時其行爲不足以爲一般人的表率,或言行不能一致,或修持工夫不夠,人遂誤會佛法爲不足崇信,實則我們應“依法不依人”。所謂人的行爲和表現,都是因緣關系的表現。往日造何因,目前現何果;今日種何因,他日現何果。佛門弟子,目前所表現于諸君眼前的行爲,實爲其過去因(宿業,環境,訓練,教育等)的表現(果)。我們只能于明了佛理後,努力種好因,以避未來的惡果。過去的惡因,終應顯現,只能造逆緣使他緩成熟或不成熟。彼佛門弟子一心向佛,雖努力求善,只能斷言其未來可能好;過去因所表現之果的好否,殊不足以判斷其爲信佛的結果;更不能誤會學佛者個人的好壞即代表整個佛法。

  一、二、四 太艱深不能研究

  以爲佛學深奧,大智者始能問津,我們不敢過問。—有一部份人謂大智者大學者尚不敢過問佛學,何況“我”。殊不知此也是極大誤解的一種。蓋常人一看佛經多至數千卷,自起畏難之意。實則佛理不多,任讀幾種,就可以通達,在乎人有無深究的心。佛經之所以達數千卷,即在使任何人均有學習的機會,任何人都可選出幾種合他口味的。俗言佛法八萬四千法門,門門皆可成佛,最純樸的鄉妪,最敏慧的學者各有其門而入,絕非難事。以一鄉妪而需閱讀數千卷則難,用其誠心與恒心體證則易。以一敏慧學者,閱覽數千卷則易,然欲其先不求理而作種種儀式專心體證則難。換言之,所謂難者,是因爲選擇的方法不對,非佛法本身的難易。再試想富貴如曆代君王,多學如哲人碩士,淺學如不識字的六祖(禅宗第六代祖,生于唐,名惠能),學佛而能精通者不乏其例,近代中外學佛者更何啻億萬;可見學佛決不會太難。

  一、二、五 誤認爲消極的,不適于我們的環境

  誤認佛教是消極厭世的,故不屑于研究或信行。—又有一部份人認爲學佛的最後目標爲逃避現實,遁入深山,不理世事,悲觀厭世,幾等于無業遊民,寄生于社會,于世無補,有爲者不屑于問津。豈知這也是極大錯誤之點。相反的,真正的佛教徒爲利益大衆,扶危救困,豈止是盡力而爲,乃至犧牲應得的利益,放棄應享的權利,甚至犧牲一己的性命而不惜;忍人之所不能忍,行人之所不能行的,比比皆是。然佛徒的救世救人舍己利人的行爲,並不也決不以之宣傳示人。世人未之深察,豈能因少數和尚入深山作其學佛的功課之一種,或誤以其他宗教的行爲(或有消極的思想與行爲)爲佛教,而硬說佛教是消極的。

  佛教中心思想爲大乘學說,簡要說來即追求佛理,而發最大同情心(大悲),使同胞同類亦自迷津中覺悟,追求真理;發最大犧牲心(無我),以服務同種同類。其結果達到個人體證真理,全人類體證真理的目的。並且佛教徒持戒的真義就是不損害他人,且利益他人,這還不算積極嗎?

  一、二、六 神異問題不能解釋

  有些人誤解,是因爲佛教裏有些神通表現,不能解釋,而認爲無稽。其實是他們對這些神通現象,沒有深切的認識而已。後當論之。

  二、我們爲什麼要研究佛學

  二、一 研究的目的—需要

  我們研究佛學的主要目的,是生活上的需要;因爲佛理直接影響“生活”的真義。我們生活之中,人人所厭的是痛苦,人人所需求的是快樂;而佛的最終目的,確實是要給人減去痛苦,更進一步的造成內心永恒真正的快樂,因此我們需要他。在消極方面,他給我們除去其他任何方法所不能減去的痛苦,積極方面提高我們內心的境界,達到真正永遠的其他任何方法所求不到的快樂。試分述如下:

  二、二 我們的痛苦

  二、二、一 痛苦的痛苦

  二、二、一、一 病苦

  病苦分肉體上與精神上的,肉體上的苦自不必說,精神上的痛苦是時時刻刻出現的。普遍對之唯一的辦法爲以時間戰勝,除此以外別無他法。然漫長的時間的折磨,本不易忍受,而設或有新的病苦,又將如之何呢?

  二、二、一、二 老苦

  老來齒搖發落,體力衰退,不能享受人間樂趣,而死的陰影無時不在追隨中,虛此絕望之境,能無心灰意懶?

  二、二、一、叁 死苦

  死時身體之苦自不易忍受;而一切世間萬物,一旦抛棄,更感淒然不舍。

  二、二、一、四 不如意苦

  不如意苦有下列叁種:

  二、二、一、四、一 希望不遂—即求不得苦

  世上任何美好的事物,世人均無不全力以求,換言之,即人人有欲望,此種欲望如求而不得,必致苦悶。

  二、二、一、四、二 愛者別離

  所喜愛的人物或事故,因環境變遷的關系,一旦不得不賦別,必生苦惱。

  二、二、一、四、叁 憎者相會

  愈不願遭遇之事,偏偏遭遇,愈怕壞的環境,結果環境每況愈下,無時無刻不在相逼;畏懼厭憎之人,偏偏狹路相逢,所謂不是冤家不聚頭,這種種都是苦。

  二、二、二 快樂的痛苦

  二、二、二、一 快樂不常苦

  快樂自不能算苦,但世間沒有一個永恒的快樂,所謂“好景不常”。快樂既不能保持永恒,則喪失時即感覺苦惱。快樂愈大,失掉時愈苦。所以愛人遽爾決別時,常有“早知今日何必當初”之歎。又如中了獎券,幾萬拿到手的時候,高興得很,其樂無比。但設或一旦爲匪人搶去或遺失,則其悲憤的痛苦,真是筆墨不可形容的。實際呢,他並未較一般人損失更大,不過仍和未得獎前之財富一樣。意外之財的喪失,何必痛苦如此呢。這種種都說明了快樂的不常,不能永恒保持,確爲絕大痛苦。

  二、二、二、二 習慣則無樂的苦

  上面說快樂不能永恒是苦,再進一步看,即使快樂的事情是可以永恒保持的,是否能得到永恒的快樂,仍成問題。譬如說鄉佬偶爾有機會進城來坐坐汽車,住住洋房,吃吃大菜,其樂實似登仙,不可言喻。但反觀每日坐汽車,住洋房,吃大菜的美國人士,他們處之如常,並不覺其樂。此無他,習慣使然的關系。設使鄉人如此享受卅年,則亦必不以其爲如何快樂的事,故世間一切的快樂,爲刺激的比較有感覺;一旦習以爲常,則索然無味,而更思另一刺激的快樂。故此比較的快樂,刺激的快樂,爲流動的,變易的,仍不能算是永恒不滅的。反之佛門不生不滅無求無貪的真理,才是真正永恒不變的快樂。

  二、二、二、叁 不苦不樂的痛苦—無常

  一部份的人,強調人生本來不苦,或不苦不樂,無需佛法,這也是有語病的。如對現實的苦不感其苦,除深明真理者外,則等于無感覺,決無其事。若謂有可樂的事而不樂,甚而至于也不願求樂,則是無欲望,消極,自亦非正常。故所謂不苦不樂者,實無有其事,是遠離事實的空論。實在說,世事時刻變化,縱有好景,也不能常,所謂世事無常。而且死的陰影,逐漸接近,想起來那裏有快樂。

  二、叁 解脫痛苦得到快樂的方法

  解脫痛苦的方法,有物質方面與精神方面,但都是不徹底的,暫時的。惟有佛法,才是徹底的,究竟的。說明如下:

  二、叁、一 物質方面

  自然科學的發達,可以改善生活的水准;社會科學的發展,可以改善團體的安全,增進團體的幸福。但能否解決痛苦呢?

  除痛苦,增享受—人的欲望無止境,不能滿足欲望叫作苦。但如前言,新欲望習慣之後,有更新的欲望生出;如此下去,欲望愈來愈多,水漲船高,豈是科學所能趕得及的。所以這種以自然科學提高生活水准或滿足欲望來解決痛苦,是暫時的,局部的,有限製的,有止境的。

  社會科學,以團體力量來生産,來節製,增高生活水准,來統製防止利益沖突的痛苦,這只能當團體力量存在時可局部達到目的。設或力量一薄弱,或團體瓦解,或被其他團體侵犯,則一切的一切,亦歸于無有,生活水准降得較前更低,痛苦愈甚。這種暫時的局部的解決痛苦的辦法,是不徹底的。

  二、叁、二 精神方面

  心理上的—有用精神心理的方法來解決痛苦增進快樂的,如心理上的鼓勵自慰等。阿Q的精神,催眠術的利用等,也有暫時解苦增樂的功用。然而騙人自騙的方法,是不徹底之法,而事實上亦只屬于暫時的,此等自騙的力量一旦消失過去,仍舊恢複以前的痛苦。所以暫時的忘苦增樂,是不徹底的方法,不足取的。

  二、叁、叁 佛法——真正解脫痛苦增進快樂的方法

  佛法對此問題的解決辦法,是根本用另一種超世間的眼光來看世間一切現象。明其理窮其究竟,因而感覺世事的不常不永恒爲一種必然的趨勢,所謂因緣生,緣起,凡是因緣生的東西,都是虛妄不實,和合而成,或時刻變壞的,流轉的,不可把握的,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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