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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受過現代教育的人介紹佛教 (李恒钺居士講述)▪P3

  ..續本文上一頁作自性空,或無自性,或無我,就是沒有固定自性的意思。我們將此理觀察清楚,就可以不固執,不隨著流轉。取消了這些執著流轉的心念,便可將心念證入(體會到)真實境內而得到真如,真常,極快樂,極安靜,極平穩,極坦然,無挂無礙,自由自在,消除一切煩惱,痛苦,恐怖,得到最大解脫的崇高內心境界,這就叫作出世,或超世間。明此真理,更進而體證此超世間的理。一經體證得到以後,則對世間之萬事萬物不去執著認真,自生自滅,不動我心了。惟其如此,則煩惱的解除是可能的,成就的,根本的,徹底的,究竟的,所發生的內心的真快樂,也是永恒的。至于此種佛理之詳細情形,及如何可達到體證之道,以後當可略略說到。

  二、四 我們從那幾點感覺到佛法的需要

  我們不能解決的問題是什麼—我們生于世上,決不願糊塗下去,而想清楚明了。我們感到有些切身問題不能解決,假如佛法可以解決這些問題,才是我們所需要的。這些問題是:

  二、四、一 人生問題

  人活著到底是怎麼一回事?想不明白的地方很多,如下:

  二、四、一、一 苦樂問題

  人生爲甚麼有苦樂?怎麼樣可以離苦得樂?

  二、四、一、二 行爲問題

  我們應如何處理事?

  二、四、一、叁 目的問題

  我們活著到底爲甚麼?

  二、四、二 宇宙問題

  宇宙是怎麼一回事?世界各種現象怎麼來的?有因緣沒有?

  以上這些問題,可以分看其他方面和佛法對它的解釋,而考慮那種解釋正確。

  叁、一般哲學對各種問題之解釋和我們認爲解釋的不滿意

  一般研究宇宙各種現象及其本身等等的問題,理論甚多,選其要者,不外下列四種,然均有缺點而不足代表真理。茲分述于次:

  叁、一 唯物論

  認爲世界一切,均爲實在的物質的活動。惟有真實的物質,故有一切活動,形成世上一切變動。唯物論只能解釋宇宙現象的一部;因日月星辰的移動,動植物界應時的生滅,俱有一不可否認的法則,何物能爲其主宰?生靈生命的創造,能力的轉變,又如何能由物質解釋?用唯物論來解釋精神作用,是困難的。故以唯物論解釋宇宙一切,似不足夠。

  叁、二 唯心論

  此派主張世界一切俱由心所現出,亦即心的活動,精神支配一切。但物質的存在亦系事實,精神決不能造物質。故唯心論亦不足以解釋宇宙的究竟。

  叁、叁 二元論

  以上所舉之唯物論與唯心論均爲一元論。又有一派學論,主張二元論,認爲精神物質並存。主張靈魂說,謂人有靈魂。另有神主宰一切,唯神可以控製世界。但神靈學亦有缺點,第一,神靈本身如何而來,如何而終,無法解答。第二,靈魂既可轉變,肉體可消滅,則我們應知已往靈魂所經曆的事,現在事實上卻不能,而且精神又不能離開肉體而獨立活動,故靈魂說亦無法成立。

  叁、四 自然論

  認爲一切事物,皆自然而然,不加解釋。

  以上四種學說都有缺點,均只能解釋一部份的宇宙現象。能令人滿意的學說,只有佛理。蓋佛理即真理,真理決無二種。茲述于次:

  四、佛的解釋—一元二面論—唯識論—和我們對它的評判

  四、一 理論

  佛是以人生爲中心來考察世界的。佛認爲宇宙現象的真理本是固有的,佛之學說只是把它說出來。佛說宇宙一切現象皆由于一種能之表現,此種能之表現有二面,或即二種方式出現,所謂二面,即動的與靜的。動的一面是世間一切現象,靜的一面是一切現象的消失或一切現象的本來面目,故可稱爲一元二面論。此種“能”與平常所謂的能不同,平常的能是物質的,可分的,可變的,而佛所謂的“能”爲不可分的,不能變的,其小無內其大無外,甚至無法以世俗的文字語言方法來表達,僅能用微妙的心情來體會體證它。

  此種根本“能”的出現亦爲動的,亦爲靜的,是一種東西而有兩面表現,遂産生世間一切現象和它的本來面目,此種“能”無法以科學方法說明它,因科學方法尚太幼稚不能領悟其境界。動靜是一種能的兩種表現,譬如波和水,又如佛像和鑄像的金質。

  一件事物或心理狀況都有兩面表現。從現象的一面看去,它是動的,有實在感的,變化的,生滅的,無常的,如幻的。但從本體的一面看去,它是靜的,空的,沒有固定性的,不變的,不生不滅的,常恒的,寂靜的,它具有兩個方面,所以只看見一面或認真一面便錯了。也不是單這面,也不是單那面,也是這面也是那面也不偏于任何一面。兩面都看通了便是了解中道。了解了一切事物的真相,實相,真實,真如,如實,換句話說就是真理;明白真理可以得到解脫。將動的一面認作真實而執著它便是凡夫。

  將來科學發達或終有以科學方法證明的一天,目前只能以哲學方法討論它。以哲學的方法說,對宇宙的現象別的學說既均不能徹底說明,均有漏洞,僅佛理尚無法被證明有缺點,依哲學辯證法,既無更佳理論超出佛理,而又不能舉出其錯誤,則佛理在“新理論”未出現前,應爲正確的理論。

  四、二 應用

  自釋尊降世以來迄今二千五百余年,中外古今,信者豈能以億萬計。其中上自君王,下至平民,智如聖哲,愚如庸俗。應有盡有,俱盡一生之力,以追求體驗。若無何可證,或行之無用,天下甯有是理?即就現世而言,佛徒當以億論,內中決不可能全是愚蠢無知之士。亦不可能犧牲了人世間種種享受而去熱心布教救人,而且西洋的哲學家科學家正在努力追求佛學。即此一點已可說明佛理已爲衆人體證而證明成立,證明其實在性,這是最適合于科學的證明了。

  凡是修持的人,都可以在內心有深淺不同的體驗,所謂“自知自覺自作證”。一步一步的修證上去,一直證到涅槃,就是最高圓滿的境界。

  由以上的理論,佛理生出一切佛法,一切達到此目的的方法。我們從尋求真理得來的結果,自然是理信不是迷信。

  五、佛教是甚麼

  五、一 佛教的內容

  五、一、一 理論—佛學—解—解釋世界的真理

  五、一、一、一 世間

  世間就是對一般世間現象的解釋與應付。

  五、一、一、一、一 因緣

  佛說世間萬事都是依照因緣定律演變前進的。現在科學界論到世界上一切的事物,承認有因果律的,也有偶然的。但佛說一切的事物的顯現異動,決無偶然,一律是因果律所操縱的,只不過有的是簡單的因生出的果,有的是極複雜的因生出的果而已。簡單的因如想由桌上將茶杯移至另一地方是因,而茶杯就被移動了是果。複雜的因如某學者偶爾有一理想的學說,因而寫書去發表,宣傳,其間經過多少複雜的因素,終致世界文化受莫大影響。這個果是極複雜的因所造成的,決不是偶然的。一般科學所認爲偶然的事,只是科學尚不能分析其複雜綜錯的因緣而已,但決不能說是無因。所以佛說世間一切法既皆合因果律,于是推知世界的目前一切現象,均由于因緣而演成,目前的事物爲因,也能緣起以後的即將到來的一切事物的果,如此往前推到無始,往後推到無終,都脫不了“因緣生滅”

  五、一、一、一、二 進取(造因緣)學佛的人心目中的因果和對應

  以前講過事事是依因緣而向前推進,所以有因有緣便能有果,是絕對的,不可避免的。學佛的人,決不求神保佑自己,或多照顧自己,但是莫不自己造福,以謀自保。爲什麼呢?因爲學佛的人明了世事是循因果律前進的,一切現象都有它的複雜因緣,受各種關系影響,決不是偶然的。因爲誰都要善果,所以學佛的人不願造惡因,而願造善因,造善因即所以自己求福。又因爲惡果的來臨是既往惡因的緣故,無法逃避的,只好一面安心忍受,一面造逆緣,使惡果不成熟或慢點成熟,所以說凡人怕惡果,學佛的人怕惡因。

  學佛的人對于社會國家環境的態度,因造詣不同而有差別。大悲心,戒律,便是佛教徒處世的態度與方法。佛法是一個最利人也利己的方法,但學佛的人決不能只求利己,那是一定不成功的。但因程度不同,程度低的只能爲“利己”而“利人”。程度高一點的事事“利人”,自然而然的收獲了“利己”。所以說學佛是以“舍己利人”爲動機,而得到“人己雙利”的結果,學佛的人最反對的是“損人利己”和“損人不利己”的。程度最高的因爲自己解除了煩惱不受痛苦的影響,所以事事要“舍己利人”,梁惠王不肯殺牛作祭祀,孟子說這是恻隱之心,佛說這是“悲心”。這種“恻隱悲心”,是人人皆有的,但不是人人都能發揮的。這種悲心愈訓練愈大,愈發揮愈廣。如果把悲心發揮到無時間無地域無對象的程度,這就是佛的大悲。所以佛是最提倡發大悲心。惟其有大悲心,才能真的“舍己利人”,惟其有大悲心,才能愛人愛社會愛和平。這種大悲心的發起是自然的,非強迫性的,不經過功利考慮的,所以說學佛的目的是“利他”,只有“利他”,決不求“自利”。至于結果自然帶來了“自利”的果,那是自然的定律,不是學佛人故意處心所期求的。正是因爲利人而適所以成自利,才知佛法是真理,是有效的,成功的,值得人人去學習的方法。

  方才講過,悲心既是愈訓練愈高,又因爲佛以“利人”爲第一;而在一個團體之中大家利害的沖突,在所難免;因此佛在當時製定出應守的條律,就是戒律。要求學佛的人先遵守此戒,這樣不犯戒律到一定的時候,所作所爲就自然而然是“利人”“愛人”的,是不“侵犯人”的,大悲心也發揚夠程度了。這就是佛教戒律初立時的動機。當然社會環境,時時更變,即印度二千五百年前的時候所定的戒律,是否完全適合于現在我們的社會環境,自然是一大問題。因之對戒律應該可以權衡輕重,酌量情形的。例如佛有好生之德是戒殺的,但是假如有人僅因少數人的利益要殺去多數人的生命,則佛徒爲救多數生命爲維持正義,而又沒有其他方法防止的時候,有殺人以救人的必要。不過他的殺人是大悲心的發展,是犧牲自己的。(殺任何人害任何生命在學佛的人的本心上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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