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禦他,降伏他。……有人說:如學佛的或出家大德,內心也充滿煩惱,這怎能使人歸敬呢!這些人把煩惱看得太輕易了 [50]。”誠如古人所說的:“登高必自卑,行遠必自迩”;佛法也教示“種、熟、脫”的修學次第。所以,在因地播種的“凡夫菩薩”,是基礎,最爲重要,學人菩薩行,就必須站穩在“人(趣)”的基礎(因行)上,若失去了人身,如何來修?依據《海龍王經》說:“諸善法者,是諸人天衆生圓滿根本依處,聲聞獨覺菩提根本依處,無上正等菩提根本依處。何等名爲根本依處?謂十善業 [51]”,“十善業”乃一切聖賢之根本依處,我們如何能貶低它的德業呢!它是,不墮叁惡道,保有人身的基石(因行),如此才能“生生世世在人間行菩薩道”。但是“發心菩提”在此,是不能像《菩提道次第廣論》以“念死”爲入道要門,導師說:“其實,不念死,未嘗不能熏修人天善業。這樣(念死)的下士道,雖順于厭離的二乘,但不一定順于悲濟的大乘道 [52]”。
導師認爲“初修菩提心,應習行十善業”,發心修學大乘菩提道的,最“初”應發“願菩提心”,能常念上求佛道,下化衆生,真的造次顛沛不離,不再退失。……修“習”奉“行十善業”。這是大乘常道,以人乘行入大乘,悲增上菩薩的風格 [53]。依據《金剛經》中有關(導師科判爲)“發心菩提”之經文 [54],初發菩提心者起大悲念救度衆生時,是在“叁心”的前題下,時時刻刻地警惕自己,是否常以自我爲中心,是否常取“我相(見)”等四相,誠如導師所說的,要在生死海中學會遊泳的本領 [55](主要即指勝解緣起空性等);又說“菩薩發心利他,要站穩自己的腳跟才得 [56]”。
導師描述“對佛法的基本信念”說:“……佛法是一切人依怙的宗教,並非專爲少數人說,不只是適合少數人的。所以佛教極其高深,而必基于平常。本于人人能知能行的常道(理解與實行),依此而上通于聖境。……”[57];筆者曾二度請問導師“人間佛教的學習者,日常行持應注意那些?”,他總是提示要“正常”;要從“正語、正業、正命”下手 [58]。《大智度論》更以“十善道爲屍羅波羅蜜”,並且舉了好幾個理由來說明“十善道”的特色及其殊勝的地方 [59]。可見“十善菩薩”在六度萬行“千裏之行,始于足下”的重要性。這裏順便一提,導師在《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第六七一頁~六七二頁)提到:初期大乘“下品般若”(古譯本),即使是在家不退轉菩薩,對于“欲”,存有很深的“厭患”(並非厭世)情緒,所以受欲而不會貪著;一心希望,最好能不再過那種愛欲的生活。……在家菩薩對于“欲”的態度,古譯的“下品般若”,與原始佛教的精神相合。這裏可以看出“直從滅谛下手”(不從苦聖谛下手)、“人、法都不可得”、“以空掃蕩一切”的般若行者,對于“欲貪”還是戒慎恐懼的,因此導師堅持大乘 [60],但還是“立本于根本佛教之純樸”可見是其來有自的!(《雜阿含42經》的“七處叁觀”,對于欲貪觀察之七個次第爲“苦、集、滅、道、味、患、離”,重點在“患”,也就是對“樂味”警覺其“過患”而“厭患”乃至“出離”)而導師曾批評某在家佛教團體(對情欲的態度)的修道次第 [61],也可能是基于此吧!
(二) 伏心菩提、明心菩提
“伏心菩提”的次第,《金剛經》經文爲:“須菩提!菩薩于法應無所住行于布施,所謂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須菩提!菩薩應如是布施,不住于相。”“伏心菩提”是以“布施”衆生爲首,積極行六波羅蜜、四攝的人間實際事行,必須于六塵(即根塵人際衆生世界中),不住相布施,不住相即是離相,這裏主要是離“法相”,所以導師說:“前發心菩提,以願度衆生爲主,所以與般若相應即重在我空。伏心菩提以實行利濟爲主,所以與般若相應,即重在法空 [62]。”,我空與法空即是“我我所空”,是互爲因緣的,本質上同爲“叁心”之一的“無所得爲方便”。
“明心菩提”,依《金剛經》經文,佛陀開示須菩提之修道方法爲:“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這是約現證法性,得無生法忍而說,導師對般若道,總結的說:“般若道叁階:發心菩提重于願,伏心菩提重在行,明心菩提重在證。又,初是住菩提心,中是修悲濟行,後是悟如實義。初以般若扶大悲願,中以般若導六度行,後是般若現證。雖各有所重,而菩提願、悲濟行與性空見,實是不可離的 [63]。如上所論述,印順導師所提倡的人間佛教叁階段“人菩薩行”,確實是相應于“無所得緣起正見”,而且是信願、慈悲相濟的。“明心菩提”以下之道階是“出到菩提”,此爲大菩薩的作略,本文不論述其宗風,僅舉列明心菩提與無生法忍菩薩道階之關系。
(叁) 明心菩提與無生法忍菩薩之道階
導師根據《大智度論》將“無生法忍菩薩”定階在“明心菩提”,一般人關心的是無生法忍菩薩的“留惑潤生”(中國佛教的用詞)與原始佛教“十二因緣”的關系,以及無生法忍菩薩的道階與聲聞佛教之相容性,同時它也要面對釋尊之入胎是否爲聖位菩薩的抉擇。
如何來解讀“無生法忍菩薩”的道階呢?從《大智度論》對于“叁乘共十地”的說明,似乎可以得到一些線索,如:“此中佛更解得無上道因緣,所謂菩薩從初發心來行般若波羅蜜,具足初地乃至十地,是十地皆佐助成無上道。十地者,幹慧地等。幹慧地有二種:一者聲聞;二者菩薩。聲聞人獨爲涅槃故,勤精進,持戒心清淨,堪任受道;或習觀佛叁昧,或不淨觀,或行慈悲、無常等觀,分別集諸善法,舍不善法;雖有智慧,不得禅定水,則不能得道,故名幹慧地。于菩薩則初發心乃至未得順忍。性地者,聲聞人從暖法。乃至世間第一法;于菩薩得順忍,愛著諸法實相,亦不生邪見,得禅定水。八人地者,從苦法忍,乃至道比智忍;是十五心。于菩薩則是無生法忍,入菩薩位……[64]。”上開論文,論主是以說一切有部“十五心”(須陀洹向)來比擬菩薩道的“無生法忍”。
另依據導師于《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頁七一一~七一二)介紹“菩薩行位”時,表示:……“中品般若”敘述了沒有名字的“十地”,又舉幹慧地、性地、八人地、見地、薄地、離欲地、已作地、辟支佛地、菩薩地、佛地。稱爲(叁乘)“共地”的十地,是從阿毗達磨者敘述修證者而來的……共十地是部派佛教的行位,而被組入“般若經”的。……“中品般若”一再引用共十地,表示了菩薩的超過了二乘,也有含容二乘的意味。從菩薩的立場說:二乘的智與斷,都是菩薩無生法忍的少分。那末從“八人地”到“辟支佛地”,是菩薩而共二乘的;辟支佛以上,是不共二乘的——七住以上的菩薩。“八人地”以前的“幹慧地”、“性地”,可依《智度論》的解說。一再引述共叁乘的十地,表示大乘法是超勝二乘而又含容二乘的。也說明了,大乘般若的流通,面對傳統的部派佛教,有加以貫攝的必要。綜合以上所說,以《般若經》爲主的初期大乘經,爲了含容傳統聲聞佛教的道階,而將“無生法忍”比擬爲“八人地”,那麼在法理上,就可以爲聲聞佛教與大乘佛教之間架起一座橋梁,爲大家都能接受:(一)“八人地”就“說一切有部”來說,是屬于“十五心”初果向的位階,因爲還有煩惱,所以依照“十二緣起”的理則,可以發業潤生受後有,再來人間度化衆生(二)“忍”是“無間道”而非“解脫道”,所以是“知、深忍”于煩惱,尚未證入,而合于大乘“忍而不證”的慈悲教說。有關“含容傳統聲聞佛教道階”這個問題,筆者曾于去年十月請問導師:“爲提倡並推動“生生世世在人間”的人間佛教人菩薩行,那麼有關“無生法忍菩薩”之菩薩道階如何能“契理”(合乎緣起及聲聞佛教之修道次第)又“契機”(鼓勵同情原始佛教行者或南傳佛教行者也來學習“人菩薩行”——我有這樣的心願)?請問導師,是不是可以參考上述《大智度論》之論意,將“無生法忍菩薩”之菩薩道階,比擬如十五心的“八人地”,這樣來抉擇可以嗎?(筆者對以上之意趣,重複向導師申述好幾次後,明確請導師開示)”,導師回答:“可以啊!”(詳見拙作《人間佛教的聞思之路》第二篇“參訪善識”)
至于“大乘法是超勝二乘”的部分,如“二乘的智與斷,都是菩薩無生法忍的少分 [65]”等,這應爲初期大乘經的主流思想,由于含涉的範圍甚廣,應作專章討論,本(初探)文暫不申論。
(四)“二道五菩提”與釋迦菩薩
前面論及印順導師“人間佛教”的菩薩觀是“大衆部與上座部綜合說”,而既倡說“二道五菩提”,而安立了“明心菩提”,即表示在菩薩道階中,承認有“聖位菩薩”(這問題是不能以“菩薩之道途不必定于一”來回避),那麼對于未成佛以前的最後身釋迦菩薩,如果不同于上座部所說的是“有漏異生 [66]”,在沒有經證之下,如何不違法理而抉擇釋迦菩薩的“娶妻生子”及“六年苦行”呢?“娶妻生子”必屬“有漏”;而“六年苦行”則屬“戒禁取”。筆者的看法爲:若以聲聞佛教之道果爲標准(本來,佛法是當下身心體驗的,不使用聲聞佛教之道次第,其實並不是那麼重要),得叁果才斷“五下分結”,也就是二果聖者尚未斷盡“欲界”的煩惱,可能還有男女欲,那麼如果釋迦菩薩尚未到達斷“五下分結”之菩薩位(當時可能還沒有這個菩薩位的名稱)之聖者,其“娶妻生子”應屬如理,但是初果以上聖者,不就“已斷叁結”了嗎?爲何還有“六年苦行”,如果從“此陰滅已,異陰相續”的“隔陰之迷 [67]”來說明,可能是一個方向。
結 語
本文試將印順導師“人間佛教”的菩薩觀及…
《印順導師“人間佛教”之菩薩觀及道次第初探(呂勝強)》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