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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佛之道--殊勝證悟道前行法▪P9

  ..續本文上一頁、寒,受困于疾病、不順心或其他痛苦,時刻皆只仰賴叁寶與叁根本。在任何情況下,即使可能危及性命,也絕不離棄他們。做到這種程度,我們的皈依已經真誠了。

   當我們皈依了究竟證悟之佛陀,就不要再在天界的衆生、財神或大力之神、各種自然元素的力量、精靈鬼怪、星辰、山神等身上尋找皈依,因爲他們都未超越輪回。由于佛的塑像或畫像是佛陀色身之代表,行者必須對其恭敬(即使是一塊破碎的塑像),並將之放置于幹淨、較高之處。

  當我們皈依了佛法,因佛法之根本在于利益他人之願,就應當舍棄對有情衆生的一切形式之暴力行爲。而經文爲佛法之支柱、且能引領證悟之道,因此行者絕對不可跨過書籍,甚至避免踩在任何有文字書寫的東西之上——即使只是一個字母——因爲它可以成爲佛陀名號的一部分42。不應隨意處理寫有東西的物品,或放于肮髒之處,而應將之置于高處。如果必須丟棄,應在幹淨的地方燒毀之。

  

  42 關于這一點,西方學生通常很難理解。無論是否爲經書,只要踩到或跨過,便違犯了皈依戒。甚至應該避免踏到地上任何一處印有文字的東西或地點上。

  

  當我們皈依了僧衆,就應該避免和見地、生活方式與佛法完全抵觸的人相處。行者對小乘僧衆之僧師與尼師,以及大乘僧衆之菩薩等,應具有恭敬心與信心。

  簡言之,皈依的精要在于,無論人生境遇是好或壞,都對叁寶等皈依聖衆具足完全信心。如果遇到愉快或善緣的情境,我們應該思維,那全然是來自叁寶的仁慈與加持。我們應感謝並回向快樂予一切有情,希望他們也能享有如是快樂。如果碰到艱困的情境,生病、失去所有、被人批評、遭受嘲弄等,我們應思維,在無量過去世中所作的惡行,原本會令我們投生輪回下叁道,但由于上師與叁寶之慈悲,以及我們對他們的信心力量,今日經由病痛與艱困的體驗,而有機會清淨可能投生下叁道之業報。我們也應祈願:“經由我的痛苦,願我承擔一切正在承受相同艱困之衆生的痛苦。願此艱困能幫助我在證悟道上有所進展。”

  在所有日常活動當中,你必須隨時持守對皈依聖衆之仰賴。例如,行走時,思惟皈依聖衆在右肩稍上之處,恭敬繞行之。飲食中,思維我們把食物的第一部分供養叁寶,然後吃剩下的部分,仿佛它們已被叁寶加持後還予我們。穿新衣時,先思維將之供養叁寶。到了夜間,思惟皈依聖衆安住頭頂,光亮而清晰,然後入睡,心中充滿信心。

  若有了全然的信心,叁寶的加持就不難來到。若無信心,便是把自己與加持隔絕。陽光照耀世界所有人,但唯有將之集中于放大鏡,才能讓幹草生火。類似地,若有信心和虔誠的放大鏡,上師的加持便會燃燒于內。

  信心有不同的層次。首先,當我們聽到叁寶的功德及佛陀與大師的生平時,若心中充滿喜悅與清明,同時覺知有所改變,即所謂清楚的信心(clear faith,淨信)。當我們思惟佛陀與大師的生平時,若一心想要知道更多如是功德,並強烈渴望自身也能獲此功德,稱之爲渴求的信心(longing faith,願信)。經由修行,我們獲得對法教真谛與佛陀證悟之全然信心,即俱信的信心(confidence faith,笃信)。最後,當信心全然成爲我們的一部分、甚至生命受到威脅仍不舍棄時,表示已成爲不退轉的信心(irreversible faith,不退轉信)。

  信心是所有佛法修持的基礎。沒有任何法門不以對皈依聖衆之信心做基礎,即使是大手印或大圓滿43亦然。皈依是基礎,也是修法的開端。若我們了解皈依的甚深意義,則皈依也是究竟的目的,亦即自心即佛的了悟。因此,從今直至證悟,皈依應爲行者修法的必要部分。

  

  43 大手印的梵文爲 Mahamudra,英文爲the Great Seal;大圓滿的梵文爲 Maha Ati 或 Ati Yoga,藏文爲 Dzogchen,英文爲 the Great Perfection。

  

  

  菩提心·證悟想

  

  菩提心乃是爲了利益一切衆生而成就證悟的念頭。大乘(我們在此依據大乘而修)與小乘之別,乃在于大乘這種偉大而包含一切之“大”願。大乘之“大”字也從此而來。

  菩提心有兩種層次:勝義(絕對、究竟)菩提心與世俗(相對)菩提心。世俗菩提心又分爲願菩提心與行菩提心兩方面。

  勝義菩提心即了悟一切法界的究竟實相爲空性。但這並非一開始就能輕易了解。因此爲能了悟勝義菩提心,首先必須生起世俗菩提心。

  受菩薩戒44以發菩提心時,行者需有上師或佛像等做爲見證。在這個修持中,我們在蓮師面前受菩薩戒,上師周圍繞以如前所述皈依對象之聖衆。這次,行者觀想在皈依聖衆前只有自己一人(此乃因爲自己要來受戒,爲利益衆生而努力),並念誦:

  

  爲利衆生願成佛,

  生起行、願、勝菩提。

  

  44 受菩薩戒,受戒願依菩薩所行而修持證悟法門、度脫有情衆生。

  

  菩提心之精要爲何,我們爲什麼需要菩提心

  有情衆生于輪回叁界中無盡流轉,乃是由于叁種障蔽的情緒:執著或貪欲,嫌惡或嗔恨,無明或癡迷45。而佛性,亦即如來藏46,乃是每一個有情衆生原本具足的,但因衆生無法認清其佛性而落人妄念中。此即無明,也是輪回之主要根源。

  

  45 亦即一般所稱之“叁毒”:貪、嗔、癡。

  46 如來藏,衆生皆具成佛本性,亦即佛性。

  

  無明最主要之顯現即爲自我,即有“我”的念頭。這種念頭一旦産生,我們就開始構想“我的身體,我的心意,我的名字”。然而事實上,這個“我”念所指的卻是一種根本不存在的東西。

  我們目前所具有的所謂的“身體”,是不同元素之蘊集。只要身與心維持在一起,種種根識47就會覺知外在的現象。于是我們能夠見到色相、聽到聲音、聞到氣味、嘗到香味、感受物體。由于以爲有個自我,我們便執著于有個獨立存在個體之概念。由于覺知到外在世界,我們便執著于有個獨立存在現象之概念。當我們活著時,身與心便如是共同運作。我們也有個名字。然而,當我們檢視身、心與名字叁者時,可以輕易看到它們只不過是標箋,沒有任何本質真實存在。

  

  47 根識,“根”指的是眼耳鼻舌身意等覺受外界的器官,其所覺受的外境稱爲“塵”,由此根塵相對而生起的心念則爲“識”。

  

  首先讓我們檢視身體。它由各種不同的成分組成:皮膚、血液、骨頭、肌肉與器官。若我們分解這些成分,皮膚放在一邊,骨頭放另一邊,血液與器官也各放在一端,那麼我們不能單單把皮膚稱爲身體,也不能單稱血液爲身體。沒有任何一種單獨成分可被指稱爲身體。甚至也沒有任何一種成分,可以被稱爲含有任何一種實質的“身體性”。因此,“身體”不過是指稱一個由各種不同元素暫時組成的聚集體之標箋而已。它不是本身就具有實際存在的東西,也沒有所謂“身體”的一個完整主體。然而,由于我們相信這就是“我的身體”,便強烈受誘于可爲它帶來愉悅的人事物,而又盡可能排除讓它覺得不悅的人事物。

  此外,我們也執著于“我的心”這種想法。但是如果我們試著去尋找這個心,卻遍尋不著。它不在腦袋裏、心髒內、皮膚裏,或身體其他各處。它沒有特定的形狀:不是圓形、正方形或長方形。它沒有特定的顔色。它既不堅固,也不脆弱。因此再次地,“心”不過是依附于不斷流動的無盡念頭之名稱而已,就好像我們稱呼用線穿在一起的一百個珠子爲“念珠”。

  對于“名稱”的概念也是如此。例如,在英文裏,我們稱一個人爲“person”。“person”這個字不過是“p”、“e”、“r”與“s”等字母的組合。當我們將“p”、“e”、“r”、“s”、“o”、“n”分開之後,所謂“一個人”或“人類”的概念就完全消失了。

   這種錯誤的歸因系統一旦生根,我們接著便會認爲,某些特定的人事物屬于我們——例如慈善對待我們,而我們對他們也有強烈執著的親友。我們甚至無法忍受與他們分離幾分鍾。無論好事或壞事,我們隨時願意爲他們赴湯蹈火,以便讓他們高興或爲他們防禦。這便是所謂的執著或貪愛。

  另外有一些人被我們認定會對我們造成傷害,因此我們決定把他們當成敵人,隨時准備盡己所能地施加報複。這便是所謂的嫌惡或嗔恨。

   當心充滿了自執著與嫌惡生起的無明時,無盡輪回的因便出現了。事實上,執著與嫌惡只不過是因爲我們無法認清“敵人”與“朋友”是相當短暫而極不可信的概念。我們已在輪回中投胎無數次。每一次投胎,我們都有雙親、朋友與敵人。我們根本不確知在這麼多過去世中,誰曾經是我們的雙親、朋友或敵人,或在來世中,誰將是我們的雙親、朋友或敵人。我們這輩子最大的敵人,或許會是下輩子的子女。這輩子的父母,或許會是下輩子的敵人。我們已經曆了無數次投胎,而不是僅僅幾次而已。從一連串的過去世以來,我們有過許多不同的父母,並非每次總是一樣。事實上,沒有一個有情衆生不曾在某時做過我們的父親或母親。因此,對任何人産生強烈的嫌惡或執著,或將任何人視爲敵人或朋友,毫無意義。我們這麼做,只因自己是如此絕然地迷妄,無法知道在無量的過去世中,我們與這些人的關系爲何。

   當我們看到某個人而認爲“他是我的敵人”時,這個念頭不過是自心的一種投射。如果有人真的要把我們稱爲小偷,甚至拿棍子追打,我們可能馬上怒火中燒,面紅耳赤地想著:“我必須反擊,加倍打回去。”因此我們拿起更大的棍子向他沖去。我們的怒氣或許暴烈到令我們産生如此極端的反應。但是如果我們回頭看看這個怒氣時,它只是個念頭而已。當我們檢視這個念頭時,其實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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