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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智度論卷第四十二

  大智度論卷第四十二

  釋集散品第九

   ﹝經﹞爾時,慧命須菩提白佛言:「世尊!我不覺、不得是菩薩行般若波羅蜜,當爲誰說般若波羅蜜?世尊!我不得一切諸法集、散,若我爲菩薩作字言菩薩,或當有悔!世尊!是字不住,亦不不住,何以故?是字無所有故。以是故,是字不住,亦不不住。世尊!我不得色集、散,乃至識集、散,若不可得,雲何當作名字?世尊!以是因緣故,是字不住,亦不不住,何以故?是字無所有故。世尊!我亦不得眼集、散,乃至意集、散,若不可得,雲何當作名字,言是菩薩?世尊!是眼名字,乃至意名字,不住,亦不不住,何以故?是名字無所有故,以是故,是字不住,亦不不住。世尊!我不得色集、散,乃至法集、散,若不可得,雲何當作名字,言是菩薩?世尊!是色字乃至法字,不住,亦不不住,何以故?是字無所有故,以是故,是字不住,亦不不住。眼識乃至意識,眼觸乃至意觸,眼觸因緣生受,乃至意觸因緣生受,亦如是。世尊!我不得無明集、散,乃至不得老死集、散。世尊!我不得無明盡集、散,乃至不得老死盡集、散。世尊!我不得淫、怒、癡集、散,諸邪見集、散,皆亦如是。世尊!我不得六波羅蜜集、散,四念處集、散,乃至八聖道分集、散,空、無相、無作集、散,四禅、四無量心、四無色定集、散,念佛、念法、念僧、念戒、念舍、念天、念善、念入出息、念身、念死集、散,我亦不得佛十力,乃至十八不共法集、散。世尊!我若不得六波羅蜜,乃至十八不共法集、散,雲何當作字,言是菩薩?世尊!是字不住,亦不不住,何以故?是字無所有故,以是故,是字不住,亦不不住。世尊!我不得如夢五陰集、散,我不得如響、如影、如焰、如化五陰集、散,亦如上說。世尊!我不得離集、散,我不得寂滅、不生不滅、不示、不垢不淨集、散。世尊!我不得如、法性、實際、法相、法位集、散,亦如上說。我不得諸善、不善法集、散,我不得有爲無爲法、有漏無漏法集、散,過去、未來、現在法集、散,不過去、不未來、不現在法集、散。何等是不過去、不未來、不現在?所謂無爲法。世尊!我亦不得無爲法集、散。世尊!我亦不得佛集、散。世尊!我亦不得十方如恒河沙等世界諸佛,及菩薩、聲聞僧集、散。世尊!若我不得諸佛集、散,雲何當教菩薩摩诃薩般若波羅蜜?世尊!是菩薩字不住,亦不不住,何以故?是字無所有故,以是故,是字不住,亦不不住。世尊!我不得是諸法實相集、散,雲何當與菩薩作字,言是菩薩?世尊!是諸法實相名字,不住,亦不不住,何以故?是名字無所有故,以是故,是名字不住,亦不不住。

   ﹝論﹞問曰:先品中已說不見菩薩、菩薩字,般若波羅蜜,一切諸法不內、不外、不中間等,今何以重說?答曰:有四種愛:欲愛、有愛、非有愛、法愛。欲愛,易見,其過不淨等。有愛,無不淨等,小難遣。非有愛,破有,破有似智慧故,難遣。法愛者,愛諸善法利益道者;法愛中過患難見,故重說。譬如小草加功少易除,大樹功重難除。

   複次,上法與此法,有同有異:彼間說菩薩字不見,此中說菩薩字不覺、不得,以不覺、不得故不見,非是智慧力少故不見。

   問曰:未行般若波羅蜜時,爲有菩薩耶?今何以故言不見菩薩行般若波羅蜜?答曰:從無始已來,衆生不可得,非行般若波羅蜜故不可得。但以虛诳顛倒,凡夫人隨是假名故謂爲有,今行般若波羅蜜,滅顛倒虛诳,了知其無,非本有今無;本有今無,則墮斷滅。

   複次,須菩提心悔,畏破妄語戒。所以者何?佛法中一切諸法決定無我,而我說言有菩薩爲說般若波羅蜜,則墮妄語罪,是故心悔。

   複次,有心悔因緣:一切法以不可得空故皆空,所以者何?無集,無散故。譬如眼、色因緣生眼識,叁事和合故生眼觸,眼觸因緣中即生受、想、思等心數法。是中邪憶念故,生諸煩惱罪業;正憶念故,生諸善法。善、惡業受六道果報,從是身邊複種善、惡業,如是展轉無窮,是名爲集。余情亦如是。散者,是眼識等諸法,念念滅故,諸因緣離故。是眼識等法,生時無來處,非如田上谷,運致聚集;若滅時無去處,非如散谷與民。是名略說諸法集、散相。生時無所從來,散時無所從去,是諸法皆如幻化,但诳惑于眼!

   問曰:若爾,有集、散相,須菩提何以言不覺,不得?答曰:無來處故,集不可得;無去處故,散不可得。

   複次,生無故集不可得,滅無故散不可得;畢竟空故集不可得,業因緣不失故散不可得。

   複次,觀世間滅谛故,集不可得;觀世間集谛故,散不可得。如是等義,當知集、散不可得,雲何當作菩薩字?若強爲其名,是名亦無住,亦無不住。

   問曰:是名字何以故不住?答曰:名字在法中住,法空故名字無住處。如車,輪、辋、輻、毂等和合故有車名,若散是和合,則失車名。是車名非輪等中住,亦不離輪等中住;車名字,一、異中求,皆不可得!失車名故,名字無住處。因緣散時尚無,何況因緣滅!衆生亦如是,色等五衆和合故,有衆生名字,若五衆離散,名字無住處;五衆離散時尚無,何況無五衆!

   問曰:若散時名字不可得,和合未散時,則有名字,何以言不可得?答曰:是菩薩名字一,五衆則有五,一不作五,五不作一。若五作一,如五匹物不得爲一匹用;若一作五,如一匹物不得爲五匹用。以是故,一菩薩字,不得五衆中住;非不住者,若名字因緣和合無,則世俗語言衆事都滅;世谛無故,第一義谛亦無,二谛無故,諸法錯亂!

   複次,若因緣中有名字者,如說火則燒口,說有則塞口;若名字不在法中者,說火不應生火想,求火亦可得水。從久遠已來,共傳名字故,因名則識事;以是故,說名字義,非住、非不住。

   複次,是中須菩提自說因緣:無所有故,是名字非住、非不住。如菩薩名字,五衆、十二入、十八界等諸法,亦如是。

   問曰:如上來說五衆諸法集、散不可得,今何以複說五衆?答曰:上直說五衆,今說五衆如夢、如幻。

   複次,有人謂凡夫人五衆虛诳不實如夢,聖人五衆非是虛诳;以是故,須菩提說如夢、如幻,同皆不住。

   問曰:十譬喻中何以但說五事?答曰:若說十事,無在,但以隨衆生心說五喻,事辦故不盡說;或以五衆故說五喻。余法亦如是。離有二種:一者、身離;二者、心離。身離者,舍家恩愛世事等,閑居靜處;心離者,于諸結使,悉皆遠離。複有二種離:一者、諸法離名字;二者、諸法各各離自相。此中說後二種離,所以者何?此中破名字故,余處自相離。小乘法中,多說前二離。寂滅亦有二種:一者、純善相寂滅惡事;二者、如涅槃寂滅相,觀世間諸法亦如是。此中但說後寂滅。不生亦有二種:一者、未來無爲法名不生;二者、一切法實無生相,生不可得故。此中但說後不生。不滅有叁種:智緣滅,非智緣滅,無常滅。此中說無常滅;與此相違,故名不滅。不示者,一切諸觀滅,語言道斷故,無法可示是法如是相:若有若無,若常若無常等。不垢不淨,如、法性、實際,法相、法位義,如先說。

   問曰:五衆法有集、散,與此相違,故言不集不散。如、法性、實際等,無相違故,雲何言不集不散?答曰:行者得如、法性等,故名爲集,失故名爲散;如虛空雖無集無散,鑿戶牖名爲集,塞故名爲散。善、不善,乃至十方如恒河沙等諸佛義,如先說。是諸法及佛名字,無所依止,故皆空,不住非不住。

   ﹝經﹞「世尊!諸法因緣和合,假名施設,所謂菩薩。是名字于五陰中不可說,十二入、十八界,乃至十八不共法中不可說,于和合法中亦不可說。世尊!譬如夢,于諸法中不可說;響、影、焰、化,于諸法中亦不可說。譬如虛空名,亦無法中可說。世尊!如地、水、火、風名,亦無法中可說。戒、叁昧、智慧、解脫、解脫知見名,亦無法中可說。如須陀洹名字,乃至阿羅漢、辟支佛名字,亦無法中可說。如佛名、法名,亦無法中可說。所謂若善、若不善,若常、若無常,若苦、若樂,若我、若無我,若寂滅、若離,若有、若無。世尊!我以是義故心悔:一切諸法集、散相不可得,雲何爲菩薩作字,言是菩薩?世尊!是字不住,亦不不住,何以故?是字無所有故,以是故,是字不住,亦不不住。世尊!若菩薩摩诃薩聞作是說,般若波羅蜜如是相、如是義,心不沒、不悔,不驚、不畏、不怖,當知是菩薩必住阿鞞跋致性中,住不住法故。」

   ﹝論﹞釋曰:上來非住、非不住門,破菩薩名字及諸法;今以異門破菩薩名字,無法可說爲菩薩。何以故?菩薩非是五衆,五衆非是菩薩;五衆中無菩薩,菩薩中無五衆;五衆不屬菩薩,菩薩不屬五衆;離五衆無菩薩,離菩薩無五衆。如是菩薩名字不可得,當知是空;乃至十八不共法亦如是。譬如夢中有所見,皆是虛妄不可說,此夢中無有定法相,所謂五衆、十二入、十八界,但有诳心;余影、響、焰、化,亦如是,但诳耳目!如虛空,一切法中不可說,無相故。虛空與色相違故,不得說名爲色;色盡處亦非虛空,更無別法故。若謂入出爲虛空相,是事不然,是身業非虛空相,若無相,則無法;以是故,虛空但有名字。菩薩名字亦如是。

   問曰:如夢、虛空等,可但有名字,雲何地、水、火、風實法,亦但有名字?答曰:無智人謂地等諸物以爲實,聖人慧眼觀之,皆是虛诳。譬如小兒見鏡中像,以爲實,歡喜欲取,謂爲真實;大人觀之,但诳惑人眼。諸凡夫人見微塵和合成地,謂爲實地,余有天眼者,散此地,但見微塵;慧眼分別破散,此地都不可得。

   複次,初品論中,種種破身相,如身破,地亦破。

   複次,若地是實,雲何一切火觀時皆是火?若以禅定觀爲實,佛說一切法空爲虛妄,但是事不然!水、火、風,亦如是。如四大爲身,本猶尚爾,何況身所作持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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