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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塊經》一▪P2

  ..續本文上一頁者說主要的造業就是在“思”心所,是它執行的。因爲在一個心路過程裏面,第一個速行剛剛對所緣(就是對對象)接收到之後采取行動,所以它的力量最弱。由于力量最弱所以造的業也最弱,這種業在因緣成熟的情況下,會在今生成熟而帶來果報。假如因緣不具足的話,它將會變成無效業。爲什麼呢?因爲它造的業很弱,它不會維持到下一生。

  在一個心路過程裏面,第七個速行心Javana,它所造的業是第二弱的,爲什麼?因爲它即將要完成一個心路過程,所以猶如強弓之末,它的力量已經變弱了。這種心裏面的思心所所造的業是第二弱的,如果在因緣具足的情況下,它將會在下一生帶來果報,而因緣不具足的話,則成爲無效業。

  在七個速行裏面的中間五個速行心所造的業,能夠從它被造下的第二世以後的任何一世成熟,只要一個衆生還在生死輪回當中,這種業永遠都不會成爲無效。也就是說,只要有生死輪回,只要有身體,這種業都會産生作用,直到那個衆生證入般涅磐。所以這種業稱爲“後後受業”——aparàpariyavedanãya kamma,也就稱爲無盡業,無窮無盡的。如果一定要說它的窮盡就是他已經完全證入般涅磐,沒有再有五蘊了。

  所以後後受業是沒有任何人能夠逃脫的,這種業所造的果報,即使連佛陀等諸阿拉漢聖者也必須承受他們在過去所造下的業。雖然他們在證悟阿拉漢道的那一刹那開始就不會再造任何的業,乃至連善業也不會造,然而只要還有這個余生,這個殘余的五蘊,必須承受過去所造的業帶來的果報。猶如佛陀有十二種不善的果報,例如叁個月在毗蘭若Verañjā食馬麥;例如他的腳被提婆達多推下來的石頭砸傷,流了很多血;比如佛陀的背痛;佛陀遭到很多人的毀謗、攻擊,例如(金伽巴拉馬拉度嘎,人名)當衆毀謗佛陀,還有(蘇達拉,人名)也是裝著大肚子,然後去誣陷佛陀;所以種種這些,連佛陀還會體驗到。好像沙利補答(Sàriputta舍利弗)尊者會肚子痛,還被夜叉很強硬地打他的頭;馬哈摩嘎喇那(Mahàmoggallàna摩诃目犍連)尊者的最後一生也是被那些強盜,那些外道雇的殺手殺死的。這些都是他們過去所造的不善業,即使在他們已經完全斷盡了煩惱,已經成了無上應供,世間無上福田的聖者,他還是要經受。爲什麼?還有這一堆殘余的五蘊,還有這個色身。

  雖然,佛陀跟諸阿拉漢聖者在承受任何的苦報時(不善業的成熟),他們的心沒有任何一絲的抱怨,埋怨,他們對業果法則已經很清楚了,但是他們的身體還要遭到痛苦的感受,就猶如佛陀說:“一個凡夫會被兩支箭射中。”這裏的箭是指苦受,身體的苦受和心的苦受。凡夫在受苦的時候,往往他的心很苦,甚至只有一點點苦也會令他的心會更苦。而阿拉漢聖者,包括佛陀和許多阿拉漢聖者,只有一個箭頭射中他,另外一支箭對他來說是無效的。

  因爲過去業帶來的果報,阿拉漢聖者還會受到身體的痛苦,比如彌達瓦達尊者經常會很多病痛,還有佛陀容易受到些病痛。這些都是身體的苦,他們沒有辦法避免,但是心的苦,他們已經完全沒有了。如果認爲心還有苦,那麼這還是屬于嗔恨心。然而佛陀跟諸阿拉漢已經完全沒有嗔恨心了,乃至到他們不會因爲痛苦,悲傷流眼淚,乃至到絲毫悲傷、憂慮也沒有,更談何他們爲此焦慮、爲此傷心?

  無論是現法受業還是次生受業,這兩種業只要沒有獲得足夠的因緣成熟,它們過了那個時間段,將成爲無效。對于現法受業呢,如果一個人在今生造的業,本來是一種現法受業,但是在今生由于他很好地守護好身語意,很好地修行,就變成在今生他所造的現法受業無法找到因緣成熟,等他這個身體死了之後呢,所有的現法受業的時間已經過了,它不會帶到下一生,這樣,他以前所造的業都成爲無效。而如果一個人造的是次生受業,將會在下一世成熟,如果他下一世繼續修行、很好地守護的話,或者說他下一生沒有足夠的因緣成熟,例如一個人投生到梵天界,梵天界是沒有任何身體苦受,是不是?因爲梵天界沒有身淨色,所以他不會感到身體的痛苦。如果一個人造下的是次生受業,例如他要被殺,或者他要被傷害等等,如果他下一生投生到梵天界,梵天界沒有身淨色,所以他不會感覺到冷啊、暖啊、硬啊、滑啊,這些都不會有,梵天人沒有觸覺。所以,他如果是投生爲人,乃至投生爲天人的話,他的身體可能遠遠不如投生到梵天界,整個一生他的身體沒有任何的感覺,那他在今生造的那些業,在下生完全沒有因緣成熟。所以,在他很漫長,乃至到好多大劫之間,都沒有機緣成熟,等到他梵天界的生命結束,這種次生受業也成爲無效,也沒有找到因緣。

  對于無盡業來說呢,唯有一個人完全證入般涅磐之後,無盡業才有可能消除,這種消除就是成爲無效。佛陀與諸阿拉漢入般涅磐之後,過去所造作的所有業都成爲無效。爲什麼會無效呢?並不是說業自動被剿滅了,而是因爲一個人受報必須得要有承受的五蘊。造業必須得有五蘊,或者說四種蘊也可以,總之就是有生命,才能夠造業。而果報承受必須要有承受的一個相續體的,如果一個人的煩惱已經斷盡了,當他在入般涅磐的時候,由于沒有無明、沒有煩惱的支持,所以五蘊也就再沒有力量組合。由于沒有力量組合,五蘊就離散,之前的那些業也自然成爲無效,就是屬于無效業。

  當我們知道了佛陀說到的一個人所造如果是應受的業的話,那麼在因緣成熟的情況下,它會帶來果報,並不是說一個人造的業可以不受果報。

  我們在這裏再看一下外道跟佛教的業報觀的比較。

  外道認爲:造業使靈魂或稱爲個我受到汙染,脫離了大我或者脫離了本體。靈魂是業的造作者,是苦的承受者,也是輪回的主體。就是我們在上一次講到的,他們認爲靈魂是主宰,而身體的軀殼好像換衣服一樣、換房子一樣。所以外道有靈魂說,有個“我”。

  而如何讓業消除?外道有幾種不同的看法跟做法。

  他們認爲通過祭祀,或者誦經,或者念咒,或者禮拜,或者忏悔,這樣來求神,能夠消業,能夠衍罪,爲什麼呢?因爲他們認爲他們通過誦經、念咒、禮拜,這樣的話,神是業的主宰,他會赦免你的罪。如果你禮拜神,神可以免你的罪。

  第二,他們以自製、修定、淨化來消除業障。這主要是古印度的瑜伽外道,就是瑜伽行派。這個修定外道認爲入定之後,靈魂就能夠得到淨化,而死了之後就可以解脫,即是涅磐。

  第叁、他們認爲通過苦行使果報提早成熟,來達到消除過去所造的業,特別是不善業、惡業。

  但是佛教認爲,並沒有所謂的本體我,或者稱爲大我、真我,或者宇宙的本體,也不承認有靈魂,有個體的小我。或者我們說,佛陀的無我是最徹底的,包括了我們執取的五蘊我;或者說五蘊當中其中一蘊是我,例如執著心識爲我,心識爲我,就類似靈魂我;或者執著于有一個至上我(brahman âtman),brahman至上也就是超越了這個五蘊當中的最高的存在,是宇宙,是這個世界的生因,能夠萬法由他滋生,他是本來就清淨的,這種是稱爲最高我,或者說稱爲梵我;或者說有個造物主、有個上帝,這個世界是他創造的,正因爲人和世界是他創造的,所以業果輪回也是他所製定的,那麼如果你想要解除輪回,就必須得去求他,通過向他祈禱,或者通過依照他教導的方法,你就能夠洗掉你的業,洗掉你的罪。

  然而,佛陀證明並沒有任何形式的我,如果一定要說到“我”,就是有一個假名的,這是屬于世俗語言上的必須提到的“我”,語言方便說到的“我”,還有“你”,實際上並不存在。所謂的輪回,就是不斷地造業和受報的過程,這個過程只是一個因果相續的過程,並沒有所謂的造作者,也沒有所謂的承受者。正如在《清淨道論》裏講到的:有苦而沒有受苦者,有集而沒有造業者,有滅而沒有滅的人,有道而沒有行道的人。因此我們講的業,並沒有一個稱爲業的造作者;作爲果報,並沒有一個果報的承受者;作爲輪回,並沒有一個稱爲“我”的輪回的主體。

  這是佛教的“無我”說的一種體現。也就是說,貫穿整個輪回,外道認爲因爲有了造業、有了輪回,所以必須得有“我”,由“我”來造作,由“我”來承受。但是,佛陀卻認爲正是因爲有了造業、有了輪回,所以不能夠承認有一個“我”。因爲造下的因已經滅去了,哪裏還有個果的造作呢?因爲承受的那個是業,是果報在現起,然後他會體驗,體驗的已經結束了,哪裏還有個持久的有情在承受呢?

  在如何消除自己所造不善業問題上,佛陀認爲業並不可能消除。所造的業如果時節因緣成熟的話,就必定要受到它的果報。然而那個時間過了,或者因緣不具足,則不必受報。這在我們剛才講到的應受之業時就談過,很容易理解。這裏的時節包括今生和下一生,或者說在未來時候,因緣呢,就是果報成熟的因緣。

  我們再舉種子的例子來看,如果一個人種下了一個種子後,要看這個種子壽命,如果種子只能夠維持一年,那麼在這一年中,假如有水,有土壤,它就能夠生根發芽,但假如過了這個時段,在這一年中沒有水,沒有土壤,那麼種子會壞死。如果種的種子必須在明年才能夠生長,如果明年有水、有土壤、有陽光,它就能夠生根發芽。但假如沒有的話,這個種子就會壞死。而有些種子一直都有效,只要遇到水、遇到土壤、遇到陽光,這些因緣和合,它就能夠生長,這是個以撒種育種爲例的比喻。如果沒有遇到這些因緣的話,過了那個時候,它就成爲無效。但是如果你想消除應當受的業,就是不可能的了。

  然而,一個人通過修行,煩惱斷盡了,在五蘊已經離散、已經滅盡後,果報就沒有一個承受處。這樣的話,那麼無論造的是現法受業、次生受業、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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