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無關,修行者可以不必知道這些,仍然可以解脫痛苦。
(四)宗教的神秘經驗。實際上宗教並不是任何人創造的,而是自然的真理,所有宗教的神秘經驗,其核心內容大都相同。譬如當一個人達到最高層次的善行,他將獲得永恒不變的狀態,這可稱爲「涅槃」、「上帝」、「最高自我」、「天堂」或其他任何的名字,所以宗教都以此爲終極目標,希望證得究竟常樂的境界。關于這點,我們必須明白,在這個世界或任何世界上,只有一種宗教,──真理的宗教或自然真理的宗教,當我們根據這個真理正確地修行時,我們就會得到究竟且恒常的快樂。
哲學意義上的「無我」
這裏所討論的「自我」和「無我」是屬于上述的第叁層次,也就是哲學層次的問題,而且有部分是屬于第四層次神秘經驗的問題。說它屬于哲學問題,是因爲它是純理論的,指出人類和動物是虛妄的,沒有真正的「自我」,並且說明事物是自然地經由其他事物和合而成。它告訴我們如何去分解這些實體,使其還原到最小的組成份子,這種份子構成了所有的事物,它也告訴我們事物從何而來,如何成長、改變,以及爲何會如此變化。它和第四層次的神秘經驗有關,是因爲它的重要性,也就是說「無我」的意義涵蓋了涅槃──一種永恒、平靜和快樂的境界。雖然這種境界是所有宗教共同的目標,但是各有差異。有的宗教認爲擁有「自我」就是達到永恒快樂的狀態,而那個「自我」是「大我」,是「世界的自我」或「上帝的自我」。但是佛教否認所有這些「自我」,而認爲這些個體雖然都存在,但它們不是「自我」,因爲它們有些是幻象,其他不是幻象的也只是「法」或「自然」,它們不應被執著而且誤認爲是「自我」A因爲它們會糾纏我們的心智,微細地、不知不覺地折磨著我們,使我們永遠執著它。
以上說明「無我」的理論是如何的精細和深奧,它又是如何的重要,而成爲佛教的核心教義。假如我們有透視「無我」的能力,就能廣泛且透徹地知曉事物的真理,不論它們是有形的、無形的、世俗的或超越世俗的,這都將使我們明白世間沒有不尋常的事物,無須執著或迷戀世事,我們也將不會被任何事物所左右。換句話說,假如我們的目的在探究是否有可作爲精神的指標,且帶領我們真正解脫的哲學概念,我們將會發現「無我」的哲學,就是這個精神指標,它將引領我們達到完全解脫的目的。本文最後會說明「無我」哲學如何使人解脫,這裏必須先討論「無我」的概念。
佛教因「無我」教法而超越其他宗教
從最究竟的意義來說,所有的宗教都有相同目的──以永恒的快樂爲目標。盡管如此,我們仍然可以想想以下的問題:爲什麼有的宗教被認爲層次比較高,有的卻是比較低?而且有的比較深,有的比較淺?答案是因爲各宗教的創始者對永恒的快樂境界了解與體會不同的緣故。例如基督教和回教說永恒的快樂是指上帝的天堂,但《奧義書》時代的婆羅門教則認爲是「最高自我」(paramatman),或是其他人所說的「梵」(Brahma);佛教則說它是涅槃,或是當人們心中完全不執著于「自我」、梵、上帝、天堂等,或不再視它們爲「自我」而想擁有或與其合而爲一的境界。
關于這點,我們必須知道,人類一開始就有一步步追求更好的事物,直到最完美狀態的本能。接著産生了一個問題,究竟什麼才是最完美或極樂的狀態、境界?當時最能適切回答或教導這個問題的人,都被後人尊稱爲「大師」。在這當中有些大師傾向于物質主義,他們著眼于可以隨心所欲的境界,這就産生了可以滿足人們所有欲望的天堂觀,這種天堂可能是由神祇或上帝所創造。另外也有些宗教大師,將天堂解釋爲永生或不朽的境界,並教導人們這種觀念。後來,更深入思考和教育更深化之後,一些注重精神層次的大師,深刻地發現最快樂或最好的心靈境界,必須是一個有智慧且不會受到幹擾、汙損或晦澀不明的心靈。在這些宗教師當中,所發現的智慧,程度各有不同,有些高超,有些低微,但無論他們的心靈淨化程度多高,多數的人仍然覺得有「自我」的存在,或感覺到「自我」的快樂。
最後,佛陀發現究竟的真理:只有當心靈不再執著于「自我」的觀念,甚至也不執著于清淨時,才是最祥和、最純淨、最能解脫痛苦的境界。只要心靈意識到有「自我」存在于事物中,那麼它就會執著「自我」,而心就不能解脫,這點後文會做更詳細的解釋。(由于這是很長的題目,讀者應盡量逐步記住每個章節的重點,否則將會搞迷糊了,而且會一無所獲。)
佛陀的「無我」要旨
有些人在聽到別人談及佛陀的「無我」教法時,可能會感到驚訝,這裏必須特別提起佛陀,是因爲在其他學說中,有的非常類似佛陀所說的意思,但是佛陀所說的「無我」,還是不同于其他學說所說的「無我」。
一切都只是自然的「法」
佛陀所說的「無我」,意義廣大周延,既不認爲事物中有個「自我」,也不把任何的個體看成是「自我」。對「自我」最明確的定義是:「自我」不是虛幻的,而是不假因緣而自行存在的實體,而且是觸摸不著、無法加以左右的。這在宗教專有用詞上稱爲「無爲法」(asankhatadhamma),相對于「無爲法」的就是「有爲法」(sankhatadhamma)。有爲法是由各種因緣組合而成,並且必須藉助它們才能形成,所以沒有實體,而且是短暫的,比如說世俗中的物質或精神層面的事物,就是有爲法。
更精確地說,無爲法的境界是真理的境界或涅槃,它會使我們錯以爲是「自我」,因爲它以不變異的形式出現。盡管它存在而且具有形象,也不是一般虛幻的事物,但是它仍然不是「自我」或其他的東西,而且不應該被認爲是事物本身的「自我」或其他事物的「自我」,這就是佛陀所說的「諸法無我」。更深一層地說,一切都只是自然的「法」或自然的事物,它們可以分成兩個領域,即前面所說的有爲法與無爲法。
[有爲法是可經由身心認知的現象]
有爲法屬于現象界,我們可以經由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去認知它們,也可以經由身心與它們溝通或研究它們。屬于這個領域的「法」或事物都是虛幻的,因爲它們由許多事物集結而成,受時間的影響,它們形狀的大小也會隨著時間不停地變化,這種現象我們稱之爲「有爲法」,有爲法就好比是一種現象。
[無爲法只能以智慧作認知的基礎]
無爲法和有爲法完全不同,它既不屬于物質,也不屬于精神層面,無法單由接觸去認知它;它不是由任何事物所創造的,不隨時間變化,也沒有形狀或大小,所以不能從表象去度量或計算它,唯一的方法是用智慧,也就是以智慧作爲認知的基礎。
即使當我們說心靈以涅槃作爲意識的對象,或自認爲已經深刻地理解涅槃的本質時,我們也必須了解,心還是不能把涅槃當作是任何形式的「自我」,這意思是只有心靈的平靜或妄想的斷然止息,才有可能體證涅槃。一旦人的心靈明澈,就可以看清涅槃的實相,不過卻無法向別人描述涅槃的情況,因爲不知道該怎麼說才好。至于涅槃的味道,把它當作某種東西,比方說像糖一般,這更是完全錯誤的事,因爲涅槃沒有味道、顔色、形狀,或任何可以感知的性質。嘗到涅槃的味道是指當心靈完全沒有煩惱,或達到所謂涅槃的境界時,心中自然生起的一種感覺。這就好比我們沐浴之後,除掉身上所有的汗漬和髒汙時所生起的舒適感,但我們不能說這種舒適感是清潔的味道,它只是和清潔有關,因爲清潔沒有任何味道,然而當身體清潔時,自然就會産生清新的感覺。達到涅槃──完全淨化的心靈,也是如此。
像涅槃這種抽象的境界,並不是物質性的存在,也不具任何明確、特殊的味道,所以不能經由感官的接觸來加以認知。有些事物可以用感覺、記憶和滿不滿意來認知,我們甚至能夠體驗到涅槃所産生的樂受,但是,那只是存在心中的一種感覺,會隨時間改變,可以觸摸得到,並受某些因素影響而改變;而無爲法的涅槃,不是那種感覺,卻比這些感覺更深刻。
總之,無爲法很難用言語說明,我們必須慢慢地研究、觀察它,直到能親自清楚地體悟它,目前我們只能說涅槃不屬于現象界,而且各方面都不同于有爲法。確切地說,涅槃既不變異也不壞死,它是不朽的,即使沒有任何事物去創造並且維持它,它也能夠穩定地存在,而不是虛幻的,我們將這種境界稱爲「無爲法」或「本體」(本來面目)。
有爲法、無爲法都不是「自我」
在前面我已經說過,所有存在的事物可以分成兩大類──有爲法和無爲法,我奉勸各位,要進一步認識這兩者,它們既非「自我」,也沒有「自我」,它們完全是抽象的事物,兩者唯一的差別在于有爲法是虛幻的,無爲法則不是虛幻的,而且兩者都只是自然存在的事物。
我指出這點是希望使人們能摒除心中的所有意念,以免執持這些事物,而把它們當作是「自我」。心靈可能執持的有爲法包括色身、心靈本身、個人所作的功德和所犯的罪惡、財産、名譽、威望、煩惱欲望、愛戀、憤怒、自私等煩惱,以及因執著所産生的生、老、苦、病、死等世事的生滅;最後,也包括執著,執著是産生並堅持錯誤觀念的導因(注一),執著也造成輪回和轉世,它根深蒂固且常出現在衆生心中。無爲法是心靈解脫或已超脫有爲法後所達到的狀態,在發現這不執著的狀態(涅槃)時,心靈可能將它當作「自我」而執著不放,而這也是習氣所使然。
(注一)執著包括欲取、見取、戒禁取、我語取。
身體和心靈也不是「自我」
究竟是誰想要去做或被禁止不能做,或害怕去做功德、罪惡、善事、壞事?對于這點,假如我們沒有看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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