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楊仁山、譚嗣同等人莊嚴淨土的終極依托形式的轉變和發展。而淨土就在世間,常做佛弟子濟世救人,不必念佛超生樂國,既不要生“成佛做祖”的貪心,更將美麗的來生,極樂的彼岸賦予世俗的色彩和現實的心性內容。
二、教製革命,即僧伽製度改革,謂之叁民主義的民族主義。主要是針對當時叢林製度的弊端,特別是寺産占有的封建製度,因此和教産革命有密切關系。實際上就是要在寺院內部建立一套民主和自食其力的勞動製度。
太虛旗幟鮮明地指出:“辛亥革命成功,中國既成立了共和立憲的國家,僧伽製度也不得不依據佛製,加以適時的改變,使成爲今後中國社會需要的僧寺,這就是我作僧伽製度的動機。”顯而易見,太虛是以曆史的眼光和變化的思想看待僧伽製度的。
佛教在印度,佛徒齋戒處有兩種,一日僧伽蘭摩。蘭摩爲園,故僧伽蘭摩意指大衆共住的園林,略稱伽蘭。二日阿蘭若,意爲空閑處,造小房供人作清靜的修道之所。或者止息于大樹之下,也叫阿蘭若,簡稱蘭若。佛陀時代,比丘叁衣一缽外別無長物,故伽蘭是各處比丘均可居止的場所,故稱“十萬僧物”,亦謂之“貧陀婆那”,即叢林之義。《大智度論》叁雲:“多比丘一處和合,是名僧伽。譬如大樹叢聚,是名爲林……僧聚處得名叢林。”至于比丘自建的阿蘭若,本人遠遊,任其他比丘均可人住。伽藍中的一切事務,自然由僧衆共同決定,這就是原始佛教內部的民主製度。
佛教傳人中國,“西僧乍來,權止公司,移人別居,不忘其本,還標寺號。僧寺之名,始于此也。”而“寺,嗣也。”②財産的占有、傳承便成了中國佛教的寺院特點,雖然也有伽蘭、蘭若之名。原始佛教不耕田,不貯谷,挂單雲遊,乞食納衣的習俗,既與寺産占有製格格不入,與以農立國的中國國情更是形同水火。所以佛教傳人中國後,沙門便隨時製宜,“墾殖田圃,與農夫齊流;商旅博易,與人競利”。宋以後,僧侶生活愈趨穩定,且受政府轄製和保護。建寺、寺名、寺立叁綱(上座、寺主、維那),皆由官方頒定、任命,寺主也有州官和鄉紳備文邀請者。寺産占有和僧侶勞作的製度化,事實上爲官方所肯定。客觀上,戰亂頻仍,民不聊生,對佛寺的施舍,勢不如清平盛世,僧侶也就不得不自謀生計。因此百丈懷海乃折中大、小乘戒律,創立禅院清規,行普請法(集衆作務),上下協力,自給自足,運用禅學于勞動實踐,“一日不作,一日不食”。如此雖然削弱了原伽藍中的民主精神,卻肯定了世間活動的價值。百丈清規,久已失傳,別行宗赜所編《禅苑清規》。元代朝廷又令百丈德輝重修寺規,撰成《敕撰百丈清規》八卷頒行。其中,對寺産的關注,等級的製度化,較百丈均有過之而無不及。加之當時分天下寺院爲禅、教、律,各守其業,不得變易,遂形成法派與寺院成固定的所有關系的叢林製度。佛教組織的製度化浸染了濃重的封建宗法色彩。直到近代,封建宗法製對佛教的影響有增無減。
近代寺院大致也分兩類。一日“叢林”或“十方”;一曰“小廟”或“子孫”。叢林傳承,師徒授受,前任住待以“法卷”寫明曆代傳承,開堂傳戒,授予弟子,謂之“法徒”,故此系稱法派。小廟繼嗣,也是師徒授受,但由住持爲剃度,弟子稱子孫,即所謂剃度派。每個寺院必屬于一定的宗系,世代傳嗣,于是寺産便成住寺僧侶關注的中心,覺的追求一變而爲産業經營。如此爲寺産所累,便很少有講習本派教義和修行佛法者,所謂宗派也就徒有其名。寺産本不許買賣,但子孫寺院如經雙方同意,可以轉讓,實際上是有代價的買賣。由此可見,近代寺院太多的失去了佛教本來的性質,在製度上完全封建宗法化了。寺産爲少數住持占爲已有、形成法派、剃度派獨霸寺産的集團。他們不勞而獲、坐享其成,蠅營狗苟,競無休日,如何顧得參禅修道,研讀經典
更有甚者,販賣寺産,僥取貨利,哪裏還談得上向上一著,自度度人
當時寺院濫剃度、濫傳戒、濫住持,叁濫不絕。所以清末廟産興學之議頓興,民初攘奪寺産之風四起,也是季孫之憂,禍起蕭牆。爲了爭取佛教自身在當時社會上的存在並謀求在新時期的發展,太虛力主改革僧製,1915年著《整理僧伽製度論》即其革新僧製運動之嚆矢。
太虛指出:“論整理製度,分教所、教團、教籍、教産、教規,別別爲之議製。實行集産製,立法苑、蓮社,均同舊議”等,明確提出對寺院各種製度的存廢和改造。當然,太虛革新僧製也是針對當時僧團存在的陋習而發,所以,他在教製革命的同時又強調“真實修證以成正果”,“獻身利群以勤勝行”,“博學深究以昌學理”的“救僧運動”。其實,“救僧”既是教製革命的落腳點,又和教製革命一樣,也是實現人生佛教的基本保證。太虛製定的教製革命方案,首先提出:
革除甲,君相和用神道設教的迷信。
乙,家庭化剃度派、法派的私傳産製。
革改甲,遁隱改精進修習,化導社會。
乙,度死奉事鬼神,改資生服務人群。
建設甲,依叁民主義文化,建由人而菩薩的人生佛教。
乙,以人生佛教,建中國僧製。
丙,收新化舊成中國大乘人生的信衆製。
丁,以人生佛教,成十善風化的國俗及人世。
可見,太虛教製革命的根本目的同樣在于促成佛教的人世轉向,直至建立起服務社會的人生佛教。具體而言,主要有叁個方面的內容:一是保持寺産僧衆公有以及集體勞作、自食其力的叢林製度;二是恢複僧衆民主平等,互敬互悅的僧伽製度;叁是創辦佛學院,提高僧衆素質的教育製度。其中寺産是中心;民主是手段也是目的;而教育則是實現整個佛教革新、謀求佛教自身發展的根本保證。
首先,對外確定寺産不屬于公産,任何機構或者個人都無權侵占,政府也不例外,且負有保護之責。1912年,太虛之師敬安爲保護寺産創設“中華佛教總會”,曾據理駁斥袁世凱內務部禮俗司杜某關于寺産“布施爲公,募化爲私”之說,指出:“在信徒爲布施,在僧衆即爲募化,不論布施與募化,均屬僧徒所有,非屬政府或地方公産。”太虛更是當仁不讓,針對當時令寺院籌集軍饷一事,慷慨陳詞:“政府保護僧寺,系當然責任;僧獻軍糧、乃人民當然義務。僧不需以捐獻求政府保護,政府亦不應當以保護僧寺要僧寺籌饷。”直言不諱申明寺産屬法人財産,應受法律保護,凡侵占寺産的行爲都應視爲違反憲法。如此既爲佛教組織爭得寺産所有的法人資格,也向政府提出保護寺産的合法要求。
其次,對內確定寺産爲十方僧衆共有,即“十方僧物”的集産製,打破法派、剃度派私傳、繼承遺産的封建宗法流弊,避免少數人壟斷寺産,不勞而食,甚至以販賣如來家業爲生的陋習。同時確定以農禅、工禅服務社會、自食其力的勞動方針,爲僧衆的民主製度奠定穩定的經濟基礎。1917年,太虛發表《人工與佛學之新僧化》及《唐代禅宗與社會思想》,極力推崇禅宗“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精神,鼓勵僧衆“務人工以安色身,則貴儉樸;修佛學以嚴法身,則貴真至”。北伐後,太虛又作《僧製今論》,以二十萬僧衆分教區爲五,區別僧衆爲長老、學行、服務、尼四衆;又區別信衆爲皈依、研究、女叁衆;不僅強調佛學已隨時代變遷,重心轉移至信衆,而且鮮明地告誡:“僧衆亦不能不爲生利分子,以謀自立于社會。”如此,以自食其力的佛製,敦促佛徒走向社會,
養成能夠勤苦勞動之體格和清苦淡泊的生活”,則是實現人生佛學的必由之路。
人世是教製革命的目的,民主則是對佛教傳統的回歸。教製革命的第兩個方面就是恢複佛教的民主傳統,建立真正住持佛法的僧團,以佛教的“見和同解”、“利和同均”、“口和無诤”、“身和同住”、“戒和同修”、“意和同悅”的民主精神,互助互愛,建設現代民主典範和弘揚佛法中心的新僧團。同時,太虛主張選賢任能,依天童寺選賢方式,改法系相傳的叢林製度爲十方選賢製度,規定住持選舉法、任期等,徹底打破法派和剃度派壟斷寺院的局面。
第叁方面是確立僧衆的教育製度,這是振興佛教和創建現代新佛教的百年大計。太虛認爲,近代佛教之所以衰微,叢林製度之所以變質,根本不在僧製之蛻變,而在僧衆素質之低下。近世沙門,封建社會宗法觀念漬染甚深,佛教末流,視經典文字爲障道之本,文化水平每況愈下,或困于固陋,或流于妖邪,乃至不知佛教爲何物,更談不上去研究高深玄奧的佛教哲理,當然也不懂得佛教的僧團主義,把清靜莊嚴的佛教寺院變成了爭名逐利之所,超亡送死之地。正如和太虛一起進行佛教革新運動的釋仁山所言,有叁、四百僧衆的名刹金山寺,沒有一個人能寫叁百字的通達書信;尤其可憐的是,佛教傳人中國兩千年,卻沒有一所具有二十年曆史的佛教學院;全國僧侶當時至少有二十萬,但能受到佛教教育的不到千分之一,如此豈能夠承擔弘揚宗風之重任
所以太虛特別強調:“關于住持僧伽要經過一個嚴格的長期訓練,養成高尚、優美、完善的德學,以佛法的修學和實習爲中心,旁參近代的思想學說,准備作弘揚佛法的僧伽,真正代表佛教的精神去救世救人。”可見僧伽教育的真正目的不僅在于傳授僧人佛學知識,而且引導學僧研究佛法,發揚佛教精神,養成僧伽健全之僧格,“生而應世,能弘法利生,改造社會”,“承擔各種濟人利世的事業,改良人群的風格,促進人類的道德,救度人的災難,消解人世的禍害,將佛法發展成爲全社會、全國民的佛法。”顯然,太虛把培養僧材作爲佛教人世濟世的長期戰略方針,當然也是與時俱進的具體措施付諸實行的,由是強調要建立統一的系統學製。爲此,太虛身體力行,興辦、主持多所僧人學堂,爲佛教的教育事業開拓一個新的局面。
關于教製革命還有一點需要提及的是出家與在家分別的製度。佛教原有四衆弟子之分,在家統稱居士。居士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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